内容正文:
阅读和写作是语文学习的核心目的
1、 语文学习的核心目的是阅读和写作
语文学习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显性目的”——培养“理解能力”(听与读,以读为重)和“表达能力”(说与写,以写为重);另一个是“隐性目的”——培养人文素质,主要表现为知识文化的积淀和对学生精神世界的影响,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情感、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审美情趣等。“显性目的”与“隐性目的”虽然相辅相成,互为依托,但有主与次、显与隐,本质与非本质之别。“显性目的”是语文学习的核心目的——简单地说就是“阅读和写作”。亦即《语文教学大纲》所提出的使学生具有“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的能力。在“阅读和写作”能力的培养过程中,“人文素养”也自然会得到相应提高。
在语文学习的两个目的中,“显性目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的培养,才真正体现了语文学科不同于其它学科的本质特征,也即所谓的“工具性”。而“人文性”是一个内涵不太确定的概念,而且也并非语文课所独有。其它社会学科如政治、历史等,也具有人文性。当然语文课的人文性有自己的特点,是在学生掌握语文工具的过程中,通过读写等具体语文实践活动自然呈现的,重在熏陶感染,潜移默化。
窃以为,语文学习不必过多纠缠什么“性”,如工具性、人文性等。故弄玄虚,将简单问题复杂化,明白问题陌生化,没多少意义。一般教师也对这“性”、那“性”不甚了然,不感“性”趣。严格地说,“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这个说法本身就欠严谨科学:一则“工具性与人文性”的内涵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界说;二则“工具性与人文性”本不是同一范畴的概念,不能构成对立关系,也就不存在所谓“统一”。逻辑上“工具”与“目的”对应,“人文”与“科学”对应。把“工具”与“人文”对应,颇有点“关公战秦琼”的味道。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有道是“天道崇简”、“大道至简”,过于繁难、纠缠不清问题,其本身可能就是个“伪命题”。
以前从未听语文教育界“三老”(叶圣陶、 吕叔湘、 张志公.)谈论语文的性质,叶圣陶也仅是说过“语文是工具”,并未上升到“性质”高度——真理再多往前走一步就可能成为谬误。语文教学就应该像钱梦龙老师说的那样:“简简单单教语文。”国外和台湾等地从没听说讨论语文学科的性质,只是明确语文教学的目标。明确语文的“性质”,不能说完全没有必要,但最关键的是,明确语文教育和学习的核心目的和主要任务就是阅读和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