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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道德与法治考试说明 第1 页(共11页)
湖北省咸宁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
道德与法治学科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
根据«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的通知»(咸市教基〔2019〕3号),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由合格的初中毕业生参加的选
拔性考试.根据考生成绩,由高中阶段学校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考试
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我市中考实行毕业、升学“两考合
一、一考多用”.全市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和评卷.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落实学校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注重对学生学科核心素养及其情感、态度、价
值观的考察.通过评价,帮助学生提高道德素养,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树立法治意识,
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
思想道德目标,弘扬民族精神,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逐步形成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为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奠定基础.
三、目标要求
学业水平考试的目标要求与教学目标要求相一致,包括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情感
态度价值观目标.具体参见课程标准的“教学目标要求”.
四、命题原则
1思想性: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方向和立德树人的教育导向,宜传和贯彻党与国家的大
政方针,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治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创新精神教育,反
映学科的德育功能.
2基础性: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和义务教育的性质,在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及基本技
能的基础,考查学生初步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面反映知识、能
力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学目标要求.
3科学性: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命题,做到考试内容科学严谨,试题形式有
效多样,逻辑严密,表达规范,难易适当,拥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4人文性:关注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关注学生的发展,在考试内容选择、试题形式设计
和答题要求确定上,努力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正义先进文化,贴近学生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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