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课 公民义务
第1课时 公民基本义务 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知道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2.了解国家利益的内容、国家安全的内容有哪些。
能力目标
1.提高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自觉性,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2.明确维护国家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3.提高对税收的认识,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尊严。
2.建设法治社会,需要我们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3.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项义务。
【教学重点】
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教学难点】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依法服兵役。
3.依法 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近期,媒体公布了多起关于国家安全方面的案例,一方面,个别人经不住利益诱惑,甘愿背叛祖国出卖情报,损害国家安全利益;另一方面,多数人勇于以警惕的目光观察、识别间谍行为,并积极检举揭发,以公民的良知维护国家安全利益。有关部门披露,国家每年破获的间谍案件,公民举报所占比例逐年升高,这是一份极为难得的正义之举。
作为公民,我们依法享有权利,也应依法履行义务。如果义务观念淡薄,对他人、社会与国家缺乏担当,不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那么,你知道公民履行哪些基本义务?你如何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如果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将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上节课我们学习了公民的权利,这节课我们学习公民的义务。
二、讲授新课
(一)遵守宪法法律
1、 阅读教材第45页“运用你的经验”,提出问题:
(1)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学生回答,老师点拨。
点拨:公民的基本义务有: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2)什么是公民的义务?什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①宪法和法律确认公民应履行的任务,就是公民的义务;②公民的基本义务:宪法规定的公民应履行或完成的任务,是公民最基本的义务。
2.履行遵守宪法法律的义务
(1)原因: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
(2)做法: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3)具体表现: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知识拓展一】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有关的问题作了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到严重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一经确定,就要在秘密载体上作出明显的标志。标志方法应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执行。
【知识拓展二】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
《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 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国公民必须爱护公共财产。”
哪些东西属于公共财产呢?
凡是国家和集体的财产都属于公共财产。比如,学校的教室、桌椅,公共场所的电影院、公园、体育场,出门乘坐的公共汽车、火车、飞机,国家和集体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生产材料,还有矿山、油田、桥梁、铁路、公路等。公共财产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物质基础,是人民辛勤劳动的成果,与我们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受国家法律保护。爱护公共财产,保护公共财产,在我国已经蔚然成风,在各地,有很多“爱厂如家”“爱校如家”“爱店如家”的模范人物,出现了很多可歌可泣的模范事迹。
【思想引航】
爱护公共财产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在学校,不在课桌上、墙壁上乱刻、乱画,不随便摔桌子、砸椅子、扔黑板擦,不踢教室门,不用石子打路灯、不破坏花草树木,等等。见到别人有破坏公共财产的行为,要耐心劝阻。此外,我们还应该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多为人民做好事,使我们的环境越来越好,生活越来越方便。
【案例警示】
去年暑假,小明的妈妈带他去万里长城游玩,小明想难得来一次,这次来就要留下点什么作为永久的纪念,也让其他游客知道小明来过,于是就用小刀在城墙上刻下“我是×××”的字样。
小明这样做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为什么?
3.中学生要遵守宪法法律
教师提出问题:中学生该怎样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