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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9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初中
学业水平考试语文学科说明
一、考试性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该考试具有“两考合一”的功能,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要求的主要依据,也是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还可以作为衡量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
二、命题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推进学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科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科学教学评估体系,为高中阶段学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提供依据。结合北部湾经济区教学实际,在考查学生学科基本知识同时,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
三、命题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以初中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为基础,以国内外重大经济、政治、科技、文化事件为载体,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和学生生活实际,将正确的价值观蕴涵在试题之中,体现学科德育功能和价值取向,突出时代性和教育性特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基础性原则。依据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充分体现“两考合一”的特点,重视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体现考试内容的基础性。
(三)科学性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命题,做到考试内容和形式科学,文字表述简明准确、图表清晰,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水平,试题难易适当,具有较高信度、效度和适当的区分度。
(四)全面性原则。在全面考查学生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在具体、开放的情景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关注学生在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过程中体现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四、考试范围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规定的第四学段(7~9年级)的教学目标和内容要求,参考当地使用的教育部审定的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7~9年级)教材。
五、考试内容与要求
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突出考查语文综合能力。
语文能力目标分为四个不同层级,考试内容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