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第一框 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教学目标
1.知识体系目标:理解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知道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性质、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武装力量归属,从而保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道理。掌握相关人权的内容,了解我国为保障人权保而采取的措施。
2.素质能力目标:形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能够运用宪法原则维护自己的权利。
3.价值取向目标: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积极承担对国家应承担的责任,从而增强公民意识,宪法意识。
小眉的周记
新课导入
思考问题
1.除了这三个国家机关外,还有哪些国家机关和场所悬挂国徽?
2.为什么这些国家机关和场所要悬挂国徽?
3.为什么我国很多国家机关的名称里有“人民”二字?
国徽是国家民族的标志,下列场所应当悬挂国徽:
北京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厅;
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庭;
出境入境口岸的适当场所。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这说明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性质)
对最广大人民实行民主
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的概念一般是用于表示整体的政治性概念,与敌人相对。
公民是一个可用于表示个体的法律概念 。
人民≠公民
现阶段我国人民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凡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但公民既包括人民,也包括人民的敌人。
一、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1.强化认识: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思考问题:宪法是如何使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得以实现的?
宪法如何确认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注:公有制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共同占用。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制度保证人民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成为国家的主人。
(二)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
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宪法如何确认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一)宪法确认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探究与分享
公民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第一章 总纲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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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公民通过哪些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各项事务?
途径还包括选举、投票、协商、座谈会、听证会、批评、建议、通过平面媒体和网络讨论国家政务等。
(一)宪法确认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二)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
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三)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宪法如何确认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相关链接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非常广泛。
宗教信仰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
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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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
第一章 总纲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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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还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宪法如何保障国家权利属于人民
1)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规定的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