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七单元 规范司法行为 建设法治社会
7.1 争议解决方式及相关制度
【主题词:争议解决 法律援助】
我国宪法、劳动法、教育法和社会保障法规定,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劳动权、教育权和社会保障权等权利,然而现实中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难免会产生各种纠纷。纠纷若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不仅会损害当事人合法的权益,还可能影响社会的安定和谐。
争议解决方式
通常情况下,多数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又称民事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发生了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采用合法手段来解决矛盾和争议,依法维护权利。
当纠纷发生时,不妨先试试“有话好好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也可以向相关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依法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调解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签字认可,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另一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其在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由于仲裁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其程序比诉讼程序更为灵活,而且一裁终局,所以它显得更加便捷、经济。仲裁裁决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民与行政机关发生纠纷,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样的活动,就是行政复议。国家设立行政复议制度,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为实现各种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有时需要通过诉讼活动。诉讼,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争议主题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诉讼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司法途径。诉讼通常分为三种类型,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制度
在我国,通过设立法律、公证和法律援助等制度,在公民和有关组织发生争议时,便于更好地查清事实和证据,保障争议遵循程序和依法处理,促进社会法治和司法公正。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交往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单位和个人需要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帮助起草或者审查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发生了民事纠纷,可以聘请律师协助解决纠纷或者代理仲裁、诉讼;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或其监护人、近亲属可以请律师担任辩护人,被害人或其监护人、近亲属可以委托律师代理附带民事诉讼。
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职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的基本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他们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扮演者必不可少的角色。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准则。证据是查明事实的必要手段,是揭露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为更有效证明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平等地获得法律帮助,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针对弱势群体,我国设立了法律援助制度,要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知道和协调下,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没有委托律师的当事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以切实维护公民的权利。
7.2 坚守程序正义,建设法治社会
【主题词:程序正义 法治社会】
程序正义是现代司法遵循的基本理念。要让人们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受到程序正义的法律保障,司法过程的每个环节和步骤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才能实现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统一,从而实现司法公正。
了解程序正义
在人类通往正义的路上,法律扮演者不可或缺的角色。从一定意义上说,法律实现正义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实体正义,二是程序正义。
实体正义,是一种结果的正义。程序正义,是过程的正义。要想实现真正的正义,仅仅按照实体法的规定作出正确公正的判决是不够的,还必须确保整个审批过程正确、公平、合法,这样人们对判决的结果才心服口服。所谓“看得见的正义”就是指整个审批过程的正义。
在一个法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