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版九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 第14课 民事权利与民事责任 教案

201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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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初中
学科 道德与法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九年级
章节 第十四课 民事权利与民事责任
类型 教案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18-2019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17 KB
发布时间 2018-10-28
更新时间 2018-10-28
作者 追梦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18-10-28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8902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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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民事权利与民事责任》教学设计 教材分析: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日常生活当中,可能一不小心就侵害了别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可能一不小心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被侵犯。生活中我们有哪些民事权利?如果违反了民事义务会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知识与能力目标】 能够明辨生活中的侵权行为,并以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事。 【过程与方法目标】 树立权利意识,学会用民法更好地保护我们的生活。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了解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知道侵犯民事权利的后果,培养对法律的敬畏精神。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 教学难点:特殊侵权行为。 课前准备: 教学课件、图表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高铁“霸座”事件是指2018年8月21日,在济南开往北京的G334次列车上,一名男子在女乘客上车前,先坐在了属于女乘客的座位上,女乘客上车后,继续“霸座”,并拒绝与乘务人员的沟通,称“无法起身,不能归还座位”。 2018年8月22日晚,当事男子孙先生回应:称自己当时态度不太好,现在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并向女乘客表示道歉。 2018年8月23日,济南铁路局方面称,涉事男乘客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2018年8月24日,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表示,孙某被处治安罚款200元,并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购票乘坐火车。 教师:你从上述新闻材料获取了哪些信息?你认为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学生讨论。 教师:我们公民享受法定的权利,民法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那么作为公民到底有哪些民事权利呢?民事权利主要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我们来一个一个解释。 教师:《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宪法》第37条第3款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我国《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这规定了公民享有的身体权利。但是因为概念的易于混淆,我们需要对生命权与健康权区分。生命权是保全生命不受非法侵害是公民第一位重要的人身权利。健康权,又称身体健康权,它包括身体的和精神的两个方面。故意或过失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要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责任。 【设计意图】: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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