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高中政治选修5(课件+教师用书) 专题4 专题归纳提升 (2份打包)

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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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高二
章节 专题综合与测试
类型 备课综合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18-2019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4.25 MB
发布时间 2018-09-04
更新时间 2023-04-09
作者 葡萄鱼蕃茄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18-09-04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8530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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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18年4月29日下班后,电焊工王某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公司,主管要求他留下加班。王某表示自己身体不适,忙了一天了,不适宜继续工作。主管坚持要求王某加班,王某没有理睬,径自离去。 5月6日,公司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5月7日,王某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了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2017年7月9日,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公司支付王某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 539.6元。 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公司觉得很“冤枉”,向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你认为公司“冤枉”吗?为什么? (2)此案例对劳动者有什么启示? 【解题技法】 (1)把握设问要求:第一问,你认为公司“冤枉”吗?为什么?要求判断及解释原因。第二问,此案例对劳动者有什么启示?属于措施类试题。 (2)提取关键信息:第一问设问中注意关键词“公司的做法”。 材料中的有效信息是“主管坚持要求王某加班”。第二问设问中注意关键词“对劳动者”。 有效信息是“王某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了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 (3)调动相关知识: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知识,劳动者维权的途径方式。 【规范解答】 (1)①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公司安排加班要征得本人的同意,王某身体不适,继续工作有害身体健康,有权拒绝加班,公司强迫其加班是违法行为。②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任何一方必须依照合同全面正确地履行义务。未经与其他当事人事先协商,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合同,违反合同,不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①劳动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忍气吞声。②劳动者要以合法的途径和方式维权,不能采取非法手段。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浙江温州瓯海新桥工商所根据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的举报,依法对瓯海货运市场内一托运部进行检查,在对装卸场的角落堆放的一百多箱无任何标志的纸箱进行检查时,查获涉嫌假冒“阿尔卑斯”棒棒糖163 200支。该批“阿尔卑斯”棒棒糖包装上标明:制造商“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厂址“中国上海闵行开发区”等内容,是一福建客户委托该托运部运往河南某地销售的。经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初步鉴定该批“阿尔卑斯”棒棒糖系假冒产品,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上述涉嫌商标侵权的“阿尔卑斯”棒棒糖予以查扣。 (1)本案中福建客户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2)如果这批棒棒糖流入市场,消费者哪些权利将受到侵害?消费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解题技法】 (1)把握设问要求:第一问,本案中福建客户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属于是什么类设问。第二问,如果这批棒棒糖流入市场,消费者哪些权利将受到侵害?消费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第一层属于是什么类设问,第二层属于措施类设问。 (2)提取关键信息:第一问,注意把握材料中的查扣假冒“阿尔卑斯”棒棒糖这一有效信息,从侵害商标所有权人商标权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两个角度定性。第二问,把握“假冒”、“棒棒糖”等有效信息,联系消费者权益列举维权途径。 (3)调动相关知识:第一问,不正当竞争的内容。第二问,消费者的权利及维权的途径。 【规范解答】 (1)福建客户假冒他人商标生产销售食品,是对消费者的欺诈,是对商标所有者商标侵权行为,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与诚信经营原则,属于不正当竞争的不法行为。 (2)①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利、知情权利和公平交易权利等合法权利将受侵害。②消费者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消协调解;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申诉人张某于2017年3月10日开始在被诉人某建筑工程公司当工人,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履行期间,职工发生死伤病残由其本人承担,公司概不负责。”2017年12月,张某在施工中因墙体倒塌被砸伤腿部,致其右腿残疾。张某要求被诉人给予工伤保险待遇,被诉人告诉张某,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合同中对伤残问题已有约定,公司对张某的伤残不应承担任何责任,没有义务支付其工伤待遇。张某无奈,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仲裁委经审理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如下裁决:一、被诉人某建筑工程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诉人张某各项工伤待遇共计56 836元整;二、本案仲裁费用300元由被诉人某建筑工程公司承担。 (1)说明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上述裁决的理由。 (2)结合本案,说明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解析】 第(1)题,本案中主要争议的问题是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履行期间,职工发生死伤病残由其本人承担,公司概不负责”是否有效。裁决某建筑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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