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高中政治选修5(课件+教师用书) 专题2 1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2份打包)

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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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高二
章节 1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类型 备课综合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18-2019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5.78 MB
发布时间 2018-09-04
更新时间 2023-04-09
作者 葡萄鱼蕃茄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18-09-04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8530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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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1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学习目标] 1.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内涵及其构成要素。 2.理解民事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明确积极维护权利的重要性和履行义务的必要性。 3.知道法律规定的追究民事责任的诉讼时效。 4.通过对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学习,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初步树立民法精神。 一、民事法律关系就在身边 1.民事法律关系含义: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我国民法总则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包含的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民事主体: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等价有偿和对等互利的。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 二、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 1.民事权利的实现:民事权利的实现,除了必须具备法律依据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实际行动。 2.公民依法维权意识增强: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和各项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公民依法维护权利的意识正在不断增强。 三、违反义务须承担法律责任 1.我国法律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要求人们尊重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义务。为了切实保障民事权利,法律对于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2.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判断 (1)师生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都可以成为民事关系的主体。(  ) (3)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 (4)时常发生的“民告官”现象,表明公民的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  ) (5)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必须单独使用。(  ) 【答案】 (1)× (2)√ (3)√ (4)√ (5)× 2.【思考】 2013年2月1日,小王借给老李8 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老李失业,生活拮据,小王并没有向老李提出还款。2016年6月,小王结婚需要用钱,便向老李索要欠款,老李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 小王还能要回钱吗?(注:2017年10月10日前,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答案】 如果老李拒绝偿还8 000元欠款,小王将不能要回原本属于他的钱。因为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先思考再核对答案 1.教材P15探究问题 【提示】 (1)从道德层面来看,“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所以小林应立即归还失主皮包。 (2)从法律层面来看,“拾金不昧”是公民的一项义务,须将“不当得利”归还失主。但失主发布的声明已具有法律效力。拾得人从而获得接受报酬的权利,所以小林父母的说法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放弃报酬也是行使权利的方式。 2.教材P16探究问题 【提示】 (1)杨女士的这一诉讼,使自己获得了相应赔偿,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改进了民用航空业的服务,提升了民用航空业的良好形象;促进了我国法制的完善和社会进步。 (2)如遇此类事,要增强权利意识,寻求法律援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教材P17探究问题 【提示】 小壮、小壮父母和学校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预习完成后,请把你认为难以解决的问题记录在下面的表格中 问题1 问题2 问题3 问题4 学生分组探究一 全面理解民事法律关系 第1步‖背景——鲜活材料,审清细节 张某今年21岁,在本镇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1 5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7月份,张某欲花1 3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部iphone 6s旧手机,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张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车祸死亡。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手机。 第2步‖探究——分层设问,破解疑难 1.张某向李某买旧手机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 此买卖合同完全有效。因为合同成立时张某已满18周岁,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须征得其父母同意。张某车祸死亡是在合同成立之后,这不影响他在此前所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2.分析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谁? 【答案】 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 ①民事主体: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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