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内容简析 提纲挈领,理解内容架构
本单元内容的教育目标在于引导学生体认宪法价值,明确宪法地位,维护宪法权威,树立宪法至上理念。
第一课“维护宪法的权威”,有两框内容, 第一框:“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第一目“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体现“人民主权原则”。第二目“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体现“人权原则”。第二框“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第一目:“组织国家机构”体现了宪法“权利制约原则或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二目:“规范权力运行”体现了宪法“法治原则”。
本课教学目的是从宪法对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两个方面的作用来引导学生理解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感悟宪法的原则和精神。
第二课“保障宪法实施”,也有两框内容。它是第一课的逻辑延伸,要维护宪法权威、实现宪法价值,必须“保障宪法实施”。
第一框“坚持依宪治国”。第一目阐述了“坚持依宪治国”的原因: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在国家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第二框“加强宪法监督”,主要讲“如何加强宪法监督”第一目,按照我国宪法监督制度来“监督权力行使”。第二目,公职人员和每个公民增强都要“增强宪法意识”
本课教学目的主要在于引导学生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里急,并能够以实际行动来践行宪法,促进宪法实施。[来源:Z,xx,k.Com]
■概念剖析 条分缕析,辨清法学概念[来源:学。科。网]
本单元涉及学生认知比较困难的重要法学概念包括:
◎公民与人民
现阶段我国人民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的爱国者。人民是国家主权的归属主体,一般用于表示整体的政治性概念。
凡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从概念外延来看,公民既包括人民,也包括人民的敌人。公民是基本权利的享有主体,是一个可用于表示个体的法律概念。[来源:学。科。网]
◎公民权利、公民基本权利与人权
公民权利是由法律规范所认可的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即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要求另一方作为或不作为的可能性。
基本权利是指宪法所规定的权利,是指一个人所应享有的固有权利。
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而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人权不仅包括个人依法享有的生命权、人身权等个体人权,也包括民族自决权、发展杈、环境权等集体人权。[来源:Zxxk.Com]
人权通过法律化逐步转化为权利,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