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单元 崇尚法治精神
第七课 尊重自由平等
第1课时 自由平等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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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解读
1.接教材p91“探究与分享”,思考:(1)挣脱了束缚的风筝为什么“无力回天”?(2)如何理解自由应受到必要的限制?
答:(1)因为缺少了绳子对它的牵制或保护。(2)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
2.接教材p91下方“探究与分享”,思考:请查阅我国对网络言论的相关法律规定,说一说网络世界自由的边界。
答:《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均对网络表达和言论自由的范围做出了明确的界定,详细列举了不得在互联网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9类信息,具体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信息;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信息;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信息;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3.接教材p94“探究与分享”,思考:(1)查阅资料,了解今年出席两会的女性代表和委员的数量与比例。(2)请你列举运用法律保障男女平等的事例。
答:(1)十二届人大妇女代表699名,占代表总数的23.4%;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妇女代表399名,占委员总数的17.8%。(2)见教材94页“相关链接”。
4.接教材p95“拓展空间”,思考:“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与“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是不是存在矛盾呢?
答:不矛盾。因为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等都属于弱势群体,是需要帮助的对象,所以对他们给予“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是对他们人权的尊重、关心和爱护,这也是对宪法精神和原则的体现和尊重。
◆易混辨析
人格平等与法律平等的区别
人格是指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等特征的总和,也指个人的道德品质和人能作为权利、义务的主体的资格。前者是心理学定义,后者是社会学定义。谈人格平等中的“人格”主要指后者。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时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一句表示任何人不论其身份地位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