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干将莫邪 -干宝 有关资料 二、关于干宝 生卒年不详。东晋史学家、文学家。字令升。新蔡(今河南新蔡)人。平生著作很多。有《周易注》、《周官注》、《春秋左氏义外传》、《晋纪》、《搜神记》等。所撰《搜神记》,是魏晋志怪小说的代表作,原书20卷,已佚,今传本为后人辑录. 一、关于《搜神记》 志怪小说集。东晋干宝作。用笔记体写成。20卷。原本已佚,今本从《法苑珠林》、《太平御览》各书中辑录而成。内存志怪故事454条。内容多为神怪异闻,其中也保存了一些优秀神话传说和民间故事。一般篇幅不长,情节简单,但人物形象鲜明。它对唐代传奇和俗文学的发展,有直接影响. 一. 教学目标 1. 在读懂文章、理解情节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人物形象 2. 理解文章所反映的古代劳动人民反抗专制暴君的斗争精神以及老百姓在民间传说中所寄托的美好愿望 二.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分析文章中侠客的人物形象 难点:正确理解文章情节中的怪异成分 课文的故事性很强,四个自然段,分别属于故事的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部分。 用两个字概括文章情节――复仇 一、第一段译文 楚国的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时间才完成,楚王发怒,要杀他。剑有雌剑和雄剑两把。他的妻子怀孕就要生孩子了。丈夫告诉妻子说:“我为楚王作剑,三年才成,楚王发怒,去了一定杀死我。你如果生了孩子是男孩,大了之后,告诉他说:‘出门看南山,松树生长在石头上,剑藏在它的后面。’”于是就带着雌剑去见楚王。楚王大怒,派人察看它。剑有两把,一把雄剑一把雌剑,雌剑来了雄剑没有拿来。王大怒,就杀死了他。 第一段:故事的开端,同时写明事件的起因。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做成的时间晚了,这是楚王要杀干将莫邪的第一重原因。在这个时候,文章为后文作了铺垫:“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为后文献剑以及赤的出现埋下伏笔;丈夫告诉妻子:“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这又为后文取剑埋下伏笔。最后“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这又构成了楚王要杀干将莫邪的第二重原因。干将的被杀,是整个故事的起因。 一、第二段译文: 莫邪的儿子叫作赤,等到后来长大成人,就问他的母亲说:“我的父亲在哪里?”母亲说:“你的父亲为楚王作剑,三年才成。楚王发怒,杀死了他。走的时候嘱咐我:‘告诉你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