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十一课 自我保护
*
1、树立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2、在权利遭受侵害时,选择自我保护的途径和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3、了解未成年人权益遭受侵害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了解一些基本的自救和求救的方法及法律帮助的基本途径和方法。
学习目标
据国家儿童少年“安康计划”公布的数据:我国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在消失。每年我国有近2万名14岁以下儿童非正常死亡,40至50万儿童受到车祸、溺水、中毒、他杀、自杀等意外伤害,未成年人已成为危险环境的受害者。
思考:
1、读完这则材料,请谈一谈你的感受。
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我们大家,我们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中的侵权侵害。( 意外伤害成为威胁我国14岁以下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第一杀手”。)
*
小青发现半年多来,每当上学、放学的时候校门口都有一位警察叔叔在巡视。询问老师得知:为保护学生的安全,市政府配备了大量警力到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同时,学校也增加了保安和录像监控设备。小青对好朋友说:“这下我们的安全问题再也不用担心了。
小青的所见所闻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哪些特殊保护?
小青的说法对吗?为什么?
青少年为什么要学会自我保护?
家庭、学校、社会与司法保护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必要的外部条件。
要使自己的身心和合法权益得到根本保护,最关键靠我们自身的努力,即树立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学法、知法、用法,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方法主要有哪些?(按照侵害发生的时间)
①发生前——远离危险,拒绝侵害
②发生时——学会求救和自救
③发生后——善用法律武器
危险的离家出走
情景:初三学生戴宁和李丽离家出走,在去长沙的火车上认识了一名陌生男子。在男子的花言巧语下,他们被骗到长沙市宁乡县,随后被该男子卖到了福建省,并被迫卖淫。
我们从这个案例中可以吸取哪些教训?
(一)远离危险拒绝侵害
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怎样远离危险?
树立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远离危险环境,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自己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小组讨论:如果遇到下列情形,应该怎么做?
1、独自一人在家时,有人敲门……
2、放学路上,有一陌生人说,“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