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罪刑法定与无罪推定
教学目标
1.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认识法律的权威,增强对法律的敬畏感,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
念,同时初步培养自己的法治意识和遵法守法的习惯。
2.能力目标
树立自觉学法的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他人、国家和社会的合法权益。
3. 知识目标
初步了解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的法律内涵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
分别了解无罪推定与罪行法定的内涵
教学难点
认识无罪推定与罪行法定的内涵,提高法律素质。
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搜集有关无罪推定与罪行法定的相关案例,引导学生以案说法,概括总结,制作PPT。
学生准备:查找无罪推定与罪行法定的相关法律条文。
导入新课
【多媒体呈现】聚焦两会
2017年3月12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做了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教师引导】看了这段材料,你有什么感受?
【学生交流】略
【教师导语】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任何人一旦违反就会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但是,如果没有刑法的依据,没有法院的有罪判决,任何人不受定罪量刑。怎样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认定罪行应该坚持什么原则呢?这就是咱们这节课学习的内容无罪推定与罪行法定。
设计意图:以时事热点为背景材料导入新课,是思想品德课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途径。这样做既能创设一个良好的课堂氛围,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唤起学生的学习欲望。学生通过上节课的学习,对违法行为有了初步了解,本堂课的学习要让学生明确要认定一个人的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
讲授新课
环节一:以案说法
【播放视频】“2016年研究生考试泄题案”成功破获
【教师引导】如何看待王某等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你认为他们可能会受到何种处罚?
【学生交流】他们的行为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应该受刑罚处罚。
【教师小结】谁破坏考试规则、损害考试公平,都应当得到惩处,这是对那些辛苦多年、专心备考的考生最好的支持与鼓励。面对考试作弊的复杂形势,2015年底我国将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入刑”。这意味着,从今往后,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从违规违纪上升到违法层面。
设计意图:采用案例教学法,引导学生对典型事例进行分析,鼓励学生大胆推测,教师加以引导,使学生明确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