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十课第三框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1.正当防卫的含义、实质和满足的条件
2.紧急避险的含义和满足条件
3.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自主学习
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钱和手表。田华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此时有路过群众报警,当警察赶来时,黄某已死亡。
死者黄某家属认为田华的行为属于“过失杀人”,于是向法院起诉。
如果你是法官,你会认定田华有罪么?为什么?
法官最终认定,本案中,田华对正在进行的抢劫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黄某死亡,不属于过失杀人,不负刑事责任。田华对正在进行持刀抢劫的黄某采取的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所谓正当防卫,就是当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其他权益遭受不法侵害的时候,可以进行正当的反抗或反击,如果这时给对方造成了伤害,我们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特别提示:对于未成年人来说,面对案例中这类侵害,还是要审时度势,冷静理智,首先确保生命安全。
是公民在特定条件下的合法防卫权
正当防卫的实质:
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钱和手表。田华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黄某见田华反抗,扔下刀转身逃走,田华追上黄某,并持木棒对其打击,直至黄某失去反应,黄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你认为田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么?为什么?
正当防卫,必须要有一定的限度。
如果我们的防卫反击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自己就成了侵害者,构成防卫过当,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016年3月23日,南方周末发表《刺死辱母者》一文。文中讲述了发生在山东聊城的一个惨剧。催债人用极端手段侮辱被告于欢的母亲。有人报警,民警来到进入接待室后说“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于欢和母亲欲离开但被阻止,于欢情急之下拿刀刺向催债人,4个催债人被刺中,其中一人失血过多死亡。
2016年12月15日,聊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