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蚌 埠 市 2016— 2017 学 年 度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教 学 质 量 监 测
八 年 级 思 想 品 德 ( 开 卷 ) 参 考 答 案
一 、 选 择 题 ( 每 小 题 2 分 , 共 40 分 )
题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 案 C D B D D A D D C B
题 号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答 案 C D A B A D C A C B
二 、 非 选 择 题 ( 共 60 分 )
21 ( 8 分 )
( 1) 姓 名 权 ; 生 命 健 康 权 。 ( 4 分 )
( 2) 图 片 一 :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按 照 法 定 程 序 , 决 定 、 使 用 、 变 更 自 己 的 姓 名 ; 当 姓 名 权 受 到 不 法
侵 害 时 , 通 过 诉 讼 等 方 式 维 护 自 己 的 姓 名 权 。 ( 4 分 ) 或 图 片 二 : 积 极 参 加 体 育 锻 炼 , 增
强 体 质 ; 生 病 了 及 时 看 病 就 医 ; 当 生 命 健 康 权 受 到 侵 害 时 , 通 过 法 律 途 径 维 护 合 法 权 益
等 。 ( 4 分 )
22 ( 12 分 )
情 境 一 : ( 1) 人 格 尊 严 权 ( 或 名 誉 权 ) 。 ( 2 分 )
( 2) 要 求 同 学 停 止 侵 害 并 公 开 道 歉 或 向 老 师 反 映 情 况 。 ( 2 分 )
情 境 二 : ( 1) 受 教 育 。 ( 2 分 )
( 2) 义 务 教 育 法 ( 或 宪 法 ) 。 ( 2 分 )
情 境 三 : ( 1) 财 产 继 承 权 。 ( 2 分 )
( 2) 未 成 年 子 女 作 为 第 一 顺 序 继 承 人 享 有 继 承 权 。 ( 2 分 )
23 ( 12 分 )
( 1) ① 消 费 者 享 有 知 情 权 ; ② 公 民 享 有 隐 私 权 ; ③ 公 民 有 维 护 国 家 统 一 的 义 务 。 ( 6 分 )
( 2) 要 尊 重 他 人 的 权 利 ; 不 得 损 害 国 家 的 、 社 会 的 、 集 体 的 利 益 ; 要 在 法 律 允 许 的 范 围 内 行
使 权 利 ; 要 以 合 法 方 式 行 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