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标:
1.简述辛亥革命的主要过程。
2.认识推翻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中华民国的历史意义。
广义的辛亥革命是指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为推翻清王朝帝制,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全过程。
因武昌起义发生于旧历辛亥年,人们把武昌起义称为狭义的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的概念
偶然与必然——探背景
辉煌与曲折——看过程
余恨与荣光——议影响
辛亥革命
②物质基础:
③阶级基础:
④思想基础:
⑤组织基础:
⑥军事基础:
必然性
偶然性
⑦四川保路运动
①《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成为“洋人的朝廷”,推翻清朝的封建统治成为大势所趋。
民族资本主义初步发展
民族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
资产阶级革命思想的传播
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和政党的建立
一系列武装起义、策动新军
一、偶然与必然——探背景
可能
必要
二、辉煌与曲折——看过程
清帝退位
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
《临时约法》颁布
武昌首义
湖北军政府成立
中华民国成立
1、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
概况:
时间:
总统:
国旗:
国都:
纪元:
1912年1月1日
孙中山
五色旗
南 京
公 历,民国纪年
五色即代表汉、满、蒙、回、藏五个民族,象征“五族共和”。
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合作探究:
(1)第一章的主权归属有何特点?
(2)第二章中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的哪些观念?
(3)第三、四、五、六章中的权力分工体现了什么思想?
第一章“总纲”,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二章“人民”,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人民得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
第三章“参议院”,规定:“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四章“临时大总统副总统”,规定:“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五章“国务员”,规定:“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第六章“法院”,规定:“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主权在民
自由平等
三权分立
责任内阁
第13课 辛亥革命
合作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