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你觉得:女主人公是否要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女主人公对正在进行并危及自身性命而采取的防卫行为,将之打伤,属于正当防卫。
是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有效手段
正当防卫是受法律保护的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有效手段。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A李某向吴某讨赌债时,吴某拒付并用力刺李某,李某用砖头将吴某砸昏.
B 甲得知乙在家磨刀,准备行凶于是先下手为强,冲到乙家,将其打伤。
C 小张与小李发生争执,小张打了李几拳,小李打不过张,发现张的儿子在场,就狠狠踢了张的儿子几脚,使其受伤住院。
D 张某遭遇李某棍棒袭击,张某拿出水果刀对李连刺数刀,致使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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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要同时符合四个条件?
1、起因条件。
必须是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才能实施。
2、时间条件。
必须是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才能实施。
3、对象条件。
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不能加害于同实施侵害无关的第三者。
4、限度条件。
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
肖建,19岁,某校高三学生。
他于去年9月3日晚,在回家路上一僻静胡同,看见社会无业青年王刚正拦着同班同学李晓进行搜身,索要钱物,李晓不肯,王刚便打了李晓两记耳光,肖建遂上前制止,但没有奏效,反而遭到王某的威胁与殴打。面对身材比自己高大的王刚,肖建并没有害怕,在搏斗中,肖建顺手操起石头打伤了王刚。
请问肖建打伤王刚的行为是不是正当防卫?为什么?
案例1
有一天,放学路上,小明被几个社会人员拦路抢劫,由于害怕对方人多,小明全数交出财物。第二天,小明在街上看到这伙人在亲戚家饭馆吃饭,趁其不注意,往他们饭菜里加泻药。
案例2
“防卫不适时”
如果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而实行“防卫”的,是“防卫的不适时”(事前防卫或事后防卫),正当防卫不能成立。
防卫过当,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防卫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防卫过当”
刑法第20条第3款
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
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
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采取正当防卫,造成不法
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
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羊皮卷
1、 初中学生丁某,逃到某营业网吧玩游戏,结果被他人敲诈50元钱;第二天丁某以正当防卫为由,找了几个人把敲诈者打成重伤。
2、王某将持刀闯入家中抢劫的两名歹徒打伤并制服,然后把他们扭送到当地派出所。
3、甲参与赌博,输给乙数万元,输光后,要抢回这笔钱。乙为了防止钱被抢走,先动手将甲打成重伤。
4、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上昏迷,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上猛刺致死 。
5、小明与小华在学校里发生口角继而打架,小明把先动手的小华打伤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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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还手是正当防卫吗?
一天下午,兰兰、小虎、小强三人去公园玩,在路上遇到了几名不三不四的社会青年,强行搜走他们身上的钱,还威胁说:“不许报警,以后每个星期还要交30元钱作为保护费。否则,杀了你们全家。”三人又气又怕,
兰兰说:“惹不起,但躲得起,我们想办法凑点钱给他们算了。”
小虎说:“我去找些朋友来帮忙,狠狠教训教训这伙烂仔,让我们也解解恨。”
你赞同兰兰、小虎的做法吗?为什么?
如果你遇到此类现象,你会怎么做呢?
未成年人在进行正当防卫时,尽量不要与侵害人发生暴力冲突,而是要善于观察情况,以智取胜,并设法尽快向家长、老师或公安机关求救。
正当防卫
是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有效手段
启示
1、我们要正确行使“正当防卫”权,不得滥用
2、一方面要通过正当防卫,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另一方面,也要保护好自己
(既要勇敢、又要机智)
3、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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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
1、正当防卫的含义
2、正当防卫必须
同时具备的条件
起因条件
时间条件
对象条件
限度条件
3、正当防卫是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有效手段,未成年人要正确运用远离伤害
1、对于以下几种情况,李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