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令制下的班田收授专题训练--2026-2027学年统编版九年级历史上册
统编版·人教最新版《世界历史》九年级上册(2026年秋)
九年级上册律令制下的班田收授
专题训练
专题复习 贯通第四单元(中古时期的亚洲、非洲和美洲)
(考试时间 45 分钟,试卷满分 100 分,共 14 题)
一、方法指导
1.要说清律令制下的班田收授,先要知道它是日本大化改新之后,以中国隋唐为范而立的「公地公民」之制下的土田授受之法。改新既罢豪族私领之民与田,国家乃以律令把土地与人民收于公,再按人丁班给口分田,六年一易以均其业。其特别处不在一田之授,而在以成文之律令为凭,使授受、租税皆有定式。读此专题,宜把公地公民、班田收授与律令国家三者连看,方明日本何以由此入于集权之朝。
2.要说清其由来,须看内外两端。就内言,改新之前氏姓贵族各领部民、各据田庄,君权有名无实,国用无从所出;新朝既立,势须收其地与民以强中央。就外言,隋唐之制完备,日本遣使所得者不仅有器物,更有律令之式,归而仿行。故班田之立,内为削豪族、外取法唐,二者相激而成,非徒慕古。
3.要说清其形制,可分授田与课役两层。授田一层,国家据户籍计帐,按性别年齿班给口分田:男丁之数多于女丁,老少各有差;田初授六年一收一授,谓之「班田收授」。课役一层,受田者须出租(谷)、庸(役)、调(绢布),此即租庸调。以田定役、以籍定田,便是其制之骨架。
4.要说清其律令与实据,可看法典与簿籍两端。法典一端,改新后陆续颁大宝律令、养老律令,律主刑、令主政,官制赋役皆载于文,此即律令国家。簿籍一端,国家行户籍与计帐,记人丁田亩以定班授;近世所出木简与古文书,犹见其里名课役之迹。故其制非虚谈,而有法典与簿籍相证。
5.论其作用与史义。其一,班田与律令使日本由氏姓分据之局变为中央集权的公地公民之国,君权有实而政令可一。其二,以籍帐授田、以田出租庸调,国家直接掌握人土,国力由是渐厚。其三,亦有论者谓班田渐坏、豪族复起,然正因其立过成法,方见制度之可贵与难守。复习宜分三层:一是名义,班田者国家按籍班给口分田、六年收授;二是时间轴,改新在前,大宝律令在中,班田渐坏在后;三是因果链,收私民则国可班田,班田则役可出于众。
二、单项选择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30 分)
1.班田收授法所依托的土地制度是
A.公地公民制 B.庄园领主制
C.井田制 D.均田制独尊
2.班田收授的周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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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三年一易 B.终身不更易
C.一年一换 D.六年一班(收授)
3.日本班田制下受田者须缴纳的赋役是
A.只纳钱粮无役 B.以盐铁代赋
C.租、庸、调 D.全免赋役
4.日本仿唐颁行的成文法典包括
A.十二铜表法 B.大宝律令与养老律令
C.汉谟拉比法典 D.查士丁尼法典
5.班田收授据以定人定田的簿册是
A.户籍与计帐 B.仅依口述记忆
C.教会名册 D.商贾账册
6.班田制下口分田授受所据的主要是
A.出身门第之高下 B.财富之多寡
C.性别与年齿(丁男女丁之差) D.军功之大小
7.律令国家中「律」所规定的主要是
A.商业契约 B.宗教仪式
C.外交礼仪 D.刑法
8.班田制走向败坏后,土地渐归于
A.国家长期直管 B.私有与庄园
C.教会独有 D.农民均分永业
9.大化改新后日本君主之称多为
A.法老 B.哈里发
C.沙皇 D.天皇
10.对班田收授法评价恰当的是
A.以籍授田、以田出赋,立集权之基,然渐坏于豪族 B.毫无作用之虚文
C.纯为神权之制 D.使奴隶制复兴
三、材料解析题(本大题 4 小题,共 70 分。其中第 11 题 16 分,第 12、13、14 题各 18 分)
第11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史载:改新之前,氏姓贵族各领部民、各据田庄,君权有名无实,国用无从所出;新朝既立,乃收其地与民,罢私领而立公地公民。(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二 史载:日本遣使所得,不仅有器物,更有律令之式,归而仿行;班田之立,内为削豪族、外取法唐,二者相激而成。(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一,指出班田制所依托的「公地公民」之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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