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统编版·人教最新版《中国历史》八年级上册(2025年秋)
八年级上册铁路国有与盛宣怀
专题训练
专题复习 贯通第三单元(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与中华民国的建立)
(说明:本专题训练共 14 题,满分 100 分,建议 45 分钟独立完成)
一、方法指导
1.要说清铁路国有与盛宣怀,先要知道二者是政策与其主持者的关系:铁路国有是清廷于宣统三年将各省商办铁路干线收归官办之举,盛宣怀时任邮传部尚书,实主其事,凡收路之谕、借款之约与接收商股之法皆出其手。读此专题,最要紧处是把三事分开看:一是清廷何以于此时收路,二是其收路的办法与所倚之借款,三是收路何以激成风潮而终为武昌起义之导火线,而其功罪亦遂为后世论史者所争,其故可得而推也。
2.要说清其由来,须看其时之势。其一在商路之弊:自收回路权之议起,各省皆设公司而自办铁路,然集股不充、工缓费糜,凡川汉、粤汉诸路历数年而成效甚微。其二在度支之窘:新政既兴而赔款未已,凡练兵、兴学、设警之事在在需款,故朝廷视铁路为可资之利。其三在列强之争:各国以借款而营路,凡路之所至即其势力之所及,故路权之得失系于交涉。三者相合,则收路之举非独为路政,而兼有财政与外交之因。
3.要说清其本末,可分三端。其一在降谕:宣统三年四月,清廷降谕宣布铁路干线均归国有,凡以前批准之商办各路一律取消,其枝路仍许商民量力自办。其二在订约:盛宣怀既主路政,乃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订粤汉川汉铁路借款之约,借银六百万英镑,以路产与其进款为担保。其三在收股:其接收之法,于湘、鄂、粤则议还其本,于川汉则以亏耗过巨,只换给股票而不还现银,凡一律之令而所施不均,故人心愈愤。
4.要说清其激变,可分三处。其一在湘鄂粤:三省绅商以股本所关,纷纷开会力争,凡谘议局之议员与铁路公司之股东皆与其事,电争之文日数十至。其二在四川:川汉路股本多出于田赋附加之租股,凡有田之家皆为股东,故争路者不止于商而遍于乡;六月成都成立保路同志会,罢市罢课,其势最盛。其三在血案:九月督署枪伤请愿之众,成都血案既起,各州县团练围攻省城,荣县宣告独立,清廷乃调鄂军入川,武汉之兵遂分。
5.要说清其结局与其可议处。其一在结局:鄂军既调入川,武昌城中兵薄,十月十日新军起义而三镇相继光复,故论者以保路为革命之导火线。其二在盛宣怀:事起之后,朝议归咎于其一人,遂诏革职,宣怀走避日本,其后不复大用。其三在评价:铁路之宜统筹,其说非无据;然借国有之名而举债于外,质路产于外人而不偿商股之本,凡以势迫民而不以理喻,则虽有可采之议亦足以激天下之怒而失天下之心。
二、选择题(本大题 10 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30 分)
1.清政府宣布铁路干线国有的年份是
A.1905年 B.1911年
C.1913年 D.1915年
2.主持铁路国有之事的官员是
A.张謇 B.唐绍仪
C.盛宣怀 D.载沣
3.盛宣怀主持路政时所任的官职是
A.邮传部尚书 B.户部尚书
C.直隶总督 D.湖广总督
4.与清政府签订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的是
A.英、法、德、俄四国银行团 B.英、法、俄、日四国银行团
C.英、美、日、俄四国银行团 D.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
5.借款合同所涉的两条铁路干线是
A.京汉、津浦 B.粤汉、川汉
C.沪宁、沪杭 D.京张、京奉
6.保路风潮最为激烈的省份是
A.四川 B.湖南
C.广东 D.湖北
7.四川保路同志会成立的地点与时间是
A.重庆,1911年9月 B.北京,1911年5月
C.成都,1911年6月 D.武汉,1911年10月
8.武昌起义前湖北新军西调的直接原因是
A.北上防守京师 B.南下防备广东
C.东赴江苏弹压 D.入川镇压保路风潮
9.收路事起之后,盛宣怀的结局是
A.升任内阁总理大臣 B.被革职而走避日本
C.留任而改办商路 D.为革命党人所刺杀
10.关于铁路国有,下列评价最妥当的是
A.以国有为名而行借款之实,损商民之利,遂为革命之导火线 B.纯为便民之政而与当时局势无涉
C.使铁路大进而国势由之以强 D.其事出于地方之请而与朝廷无关
三、材料题(共 4 道小题,满分 70 分;第 11 题 16 分,第 12—14 题每题 18 分)
第11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史载:自粤汉、川汉之路许归商办,各省设公司以集股,股有官股、商股、租股之别。然数年之间,集款不充,工程迟滞,川汉一路耗款甚巨而路成无几,朝议遂有收归官办之论。(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二 又载:宣统三年四月,诏曰铁路干线均归国有,其从前批准之商办各案一律取消。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乃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订借款之约,借银六百万英镑,以铁路产业及其进款为担保,遂派员分往各省接收路事。(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一,说明清廷议收铁路之由。
(2)根据材料二,概括铁路国有的两项举措。
(3)综合材料一、二,说明收路之举何以激成风潮。
第12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三 又载:川汉铁路之股本,多取于田赋之附加,谓之租股,凡有田之家岁输若干,积久而为其股东。故川人之争路者不独商贾与士绅,而农人亦与其列。宣统三年六月,成都绅民开保路同志会,各州县应之,罢市罢课,声言路存与存、路亡与亡。(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四 又载:九月,督署召请愿之众入署,枪伤多人,毙者数十,成都血案既起,各州县团练围攻省城,荣县遂宣告独立。清廷乃命督办川汉铁路大臣率湖北新军入川弹压,鄂省之兵由是而分。(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三,说明川省争路之众何以最广。
(2)根据材料四,概括保路风潮的升级与其对兵力调度的影响。
(3)综合材料三、四,说明保路运动与武昌起义之间的关系。
第13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五 又载:是年十月十日,武昌新军起义,先取楚望台军械局,遂攻督署,一夜而城下,不数日而汉阳、汉口相继光复。朝议以收路激变,归咎于邮传部尚书,遂诏革其职,盛宣怀走避日本。(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六 又纪曰:论者谓铁路宜统筹,其说非无据;然以国有为名而举债于外,以路产为质而收商股不偿其本,则政之失不在其名而在其术。(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五,说明收路之举与武昌起义的关系。
(2)根据材料六,概括论者对铁路国有的两层评论。
(3)综合材料五、六,说明评价盛宣怀主持收路应有的分寸。
参考答案详解
二、单项选择题
第1题 B;第2题 C;第3题 A;第4题 D;第5题 B;第6题 A;第7题 C;第8题 D;第9题 B;第10题 A
三、材料解析题
第11题
(1)其由,材料一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公司之设:所说各省设公司以集股说明,其法出于商民自办,凡股有官股、商股、租股之别则其款之所出不一;所说股有租股说明,其租股出于田赋之附加,凡以农人之输纳充路本,则其利害及于乡野。其二在工程之滞:所说集款不充说明,其股未能如额而收,凡款不足则工不能继;所说工程迟滞说明,其成路之期屡展;所说耗款甚巨而路成无几说明,其费与功不相当,故朝议遂有收归官办之论。合而观之,商股不充而工费俱糜,便是清廷议收铁路之由。
(2)其举措,材料二可分两层看。其一在收路:所说铁路干线均归国有说明,其所收者为干线而非枝路,凡干线与枝路之别即在其为全国通行与否;所说从前批准之商办各案一律取消说明,其收之也以取消旧案为法,凡旧案既废则商民之权无所据。其二在借款:所说与四国银行团订借款之约说明,其款出于四国之银行而非一国;所说借银六百万英镑、以铁路产业及其进款为担保说明,其数以镑计而以路产为质,则路与债相系而不可分;所说派员分往各省接收路事说明,其收之也有专官而无商量。合而观之,取消商办之案以收其路、借四国之款以给其费,便是铁路国有的两项举措。
(3)其所以激,宜分两层说。就利之所在说:合材料一所说股有租股、材料二所说取消商办各案观之,则路本出于商民之股而一朝取消其案,凡出资者不得与其事,则其所失者不独在利而在权,此其一。就法之不平说:合材料二所说借外款而以路产为担保、派员接收路事观之,则收路与借款相因而至,凡借债于外而以路质之,则人以路权之失为忧;又其接收之法于川汉一路只换股票而不还本银,凡一律之令而所施不同,则怨有所专归,此其二。合而观之,夺其已出之资、质其路于外人,而所以偿之者又不均,此风潮之所以激,而其激也非一日之故也。
第12题
(1)其所以广,材料三可分两层看。其一在股之所出:所说股本多取于田赋之附加、谓之租股说明,其路本不以商人之投资为主而以田赋之加派为源,凡加派于田者则凡有田之家皆为出资之人;所说有田之家岁输若干、积久而为其股东说明,其股东之数由是而遍于乡,非一二富商所能专。其二在争之所及:所说争路者不独商贾与士绅而农人亦与其列说明,其与事者兼有士、商、农三等,凡利害所关者广则其争之者众;所说各州县应之、罢市罢课说明,其势自成都而及于各州县,凡应之者众则其声亦大。合而观之,路本出于田赋而股东遍于乡野,故川省争路之众为各省之最。
(2)其升级与其影响,材料四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升级:所说督署召请愿之众入署、枪伤多人说明,其争本为和平之请而竟以兵刃相加,凡死者既众则其怨不可复解;所说成都血案既起、各州县团练围攻省城说明,其事由请愿而变为举兵,凡团练者本地之丁壮,故其势及于全省;所说荣县宣告独立说明,其变又由争路而及于政体。其二在调度:所说命督办川汉铁路大臣率湖北新军入川弹压说明,其兵出于湖北而非他省,凡湖北之兵为其时新军之精锐;所说鄂省之兵由是而分说明,其力既分则武汉之守遂薄。合而观之,由请愿而团练、由争路而独立,又分湖北之兵以入川,便是其升级与其影响。
(3)其关系,宜分两层说。就远因说:合材料三所说股东遍于乡、罢市罢课观之,则保路之事已使川省之民尽与官府相持,凡民与官相持既久则其势易变,此其一。就近因说:合材料四所说鄂军入川而鄂省之兵分观之,则武昌之守因保路而薄,凡兵薄则举事者易于为功,故十月十日夜之一举而城下,此其二。合而观之,保路之事起于争路而终于分兵,其争虽在川而其所及则在鄂,故论者以之为武昌起义之导火线,而非谓二者为一事也,此其分际不可不辨。
第13题
(1)其关系,材料五可分两层看。其一在事之相接:所说十月十日武昌新军起义、一夜而城下说明,其举事之日距成都血案不过月余,凡鄂军西调之后而武汉兵薄,则其机正由此而成;所说先取楚望台军械局说明,其起也以夺械为先,凡械在其手则其势不可复遏。其二在责之所归:所说朝议以收路激变、归咎于邮传部尚书说明,其时之人已以收路为致乱之由,凡归咎于一人者虽未必尽公,而其事之相因则不可掩;所说遂诏革其职说明,其责之也以罢官为谢。合而观之,收路分兵于前而起义成事于后,朝议亦以收路为激变之由,便是二者的关系。
(2)其评论,材料六可分两层看。其一在许其名:所说铁路宜统筹、其说非无据说明,论者不以其事为全非,凡干线之贯通与工程之统一本有其理,故其所许者在其名。其二在责其术:所说以国有为名而举债于外说明,其名与其实不相符,凡名者公而其实者借;所说以路产为质而收商股不偿其本说明,其质者在外而所偿者不均,凡商民出财而不得其偿则怨有所归;所说政之失不在其名而在其术说明,其判之也至明,既不没其可采之议,又不恕其行事之失。合而观之,许其统筹之名而责其借款质路、不偿商本之术,便是论者的两层评论。
(3)其分寸,宜分两层说。就其为政说:合材料二所说取消商办各案、材料六所说铁路宜统筹观之,则收路之议非全无因,凡商办之弊在于款绌而工迟,故其欲以官力整之者亦有其见,此其一。就其为术说:合材料二所说以路产为质、材料六所说收商股不偿其本审之,则其失在于以势迫民而不以理喻,凡政之可行者必民信之而后行,故其激变之责不得尽诿于时势,此其二。合而观之,许其整路之见而责其质路伤民之术,不以一人之咎掩其事之全非,亦不以事之可采恕其术之失,便是应有的分寸。
备考方法点拨
· 1911年5月清廷宣布铁路干线国有,盛宣怀以邮传部尚书主其事。
· 又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订约,借银六百万英镑,以路产为担保。
· 接收商股于湘鄂粤议还本,于川汉只换股票而不还现银,故川人争之最烈。
· 1911年6月成都成立保路同志会,9月成都血案,荣县独立,清廷调鄂军入川。
· 鄂军西调而武汉兵薄,10月10日武昌起义,故保路为革命之导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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