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县惨案与川江的抗议专题训练--2026-2027学年统编版八年级历史上册

202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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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编版·人教最新版《中国历史》八年级上册(2025年秋) 八年级上册万县惨案与川江的抗议 专题训练 专题复习 贯通第五单元(从国共合作到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建立) (考试时间 45 分钟,试卷满分 100 分,共 14 题) 一、方法指导 1.要说清万县惨案与川江的抗议,先要知道它发生在北伐军向北推进的1926年秋天。万县当长江上游之要,为川东门户与商货集散之地;其时外国商船与兵舰常川行驶于川江之上,凡航行与停泊皆恃其强而无所忌。是年秋,英商之轮于川江之中撞沉中国木船,淹毙多人,地方军民扣留其轮以索赔偿;英方不惟不允,反调兵舰溯江而上,炮轰万县县城,焚毁街市,军民死伤以千计。事既出,举国为之震动,沿江各省与内地诸城皆集会抗议,要求废约惩凶。读此专题,最要紧处是把三事分开看:一是川江之上何以屡起事端,二是惨案之经过与其伤亡,三是其事于当时反帝运动的意义。 2.要说清其由来,须看其时之势。其一在航权之失:自不平等条约订立以来,外国商船得行于长江之内河,凡口岸之开与航行之权皆非中国所能自主,故川江之上外轮往来如在其国。其二在行船之横:外轮既恃其坚与快,遇中国之木船与民船多不肯避让,凡浪沉撞沉之事岁有所闻,而地方官署以其涉外交涉为难,往往含糊了事,故积怨日深。其三在民气之张:其时北伐之师已出,凡打倒军阀与废除不平等条约之说传于各地,民众之组织与其抗争之志皆过于前,故一旦有事则响应者众。三者相合,则川江之事端非偶发之祸。 3.要说清惨案之实,可分三端。其一在衅之起:先是英商之轮于川江之中浪沉中国木船,船户与乘客多有溺毙,地方军民以其事太甚,乃扣留其轮而与之理论,要求赔偿与道歉,故衅非起于中国而是起于外轮之肇事。其二在炮之发:英方不惟不与理论,反调其兵舰数艘溯江而上,列于万县城下而发炮轰击,凡城中街市与民居多被焚毁,其与内地之冲突遂由此而大。其三在伤之众:炮击既久,城中军民死伤以千计,凡房舍之毁与财物之失不可胜数,故其事之惨为当时长江上游所罕见。合而观之,外轮肇事而扣之、英舰炮城而焚之、军民死伤以千计,便是惨案之实。 4.要说清其事之应,还须看国内之反响。事闻之后,川中各地先起抗议,凡重庆、成都诸城皆集会游行而通电声讨;沿江各省与京沪之间亦相继响应,凡学界、商界与工会之属多有表示,或罢课罢工以援,或募款以恤死伤之家。其所争者,一在惩其凶而恤其死,二在赔其损而谢其罪,三在根本之图则在于废其约而复其权,故其时之呼号不止于一案之屈,而在于整个不平等条约之当废。是以论其事者,当知其为一次由县邑之祸而激成全国之声援的事件,而非一地一案之争。 5.论其作用与史义。其一,惨案以血的事实见不平等条约为害之烈,凡航权之失与外舰之横皆由约而来,故其事使废约之说益为人心所同。其二,各地之响应见当时民气之可用,凡集会、通电、罢工、募款诸端皆为其时所习见之方式,故其事又为民众运动之一例。其三,其事发生于北伐推进之时,凡反帝与反军阀之说并行,故川江一隅之祸遂与整个时局相连。其四,其事亦有当分辨者:当时川省尚在地方军政势力之下,凡对外之交涉仍须由政府任之,故民众之抗争虽盛而其案之结仍受制于大局。复习宜分三层:一是名义,万县惨案谓1926年英舰炮轰四川万县县城而致军民死伤以千计之案,又称九五惨案;二是时间轴,不平等条约下外轮得行川江在前,英轮撞沉木船而遭扣留在中,英舰炮城而举国抗议在后;三是因果链,航权之失使外轮无所忌,行船之横使积怨日深,民气之张使响应者众,三者相值而有惨案之起与其抗议之广。 二、单项选择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30 分) 1.万县惨案发生的时间是 A.1926年 B.1919年 C.1911年 D.1937年 2.炮轰万县县城、制造惨案的国家是 A.日本 B.法国 C.德国 D.英国 3.万县惨案又称 A.五卅惨案 B.九五惨案 C.九一八事变 D.七七事变 4.万县位于下列哪一条江的沿岸 A.黄河 B.珠江 C.长江 D.淮河 5.引发此次惨案的直接衅端是 A.英轮在川江撞沉中国木船而被扣留 B.中国军队无故炮击外舰 C.传教士被杀 D.铁路被毁 6.惨案发生时,驻在万县一带的地方军政首领是 A.吴佩孚 B.张作霖 C.蒋介石 D.杨森 7.英方对扣船一事所采取的做法是 A.照会道歉并赔偿 B.调兵舰溯江炮轰县城 C.请第三国公断 D.撤出川江不再航行 8.惨案发生后,国内各地的反应是 A.寂然无声 B.一致支持英方 C.集会通电抗议,要求惩凶、赔偿并废约 D.仅由地方私下了结 9.与万县惨案同一时期发生的重大事件是 A.北伐战争 B.辛亥革命 C.五四运动 D.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 10.下列认识中,最符合万县惨案所反映的实质的是 A.军阀之间的混战 B.单纯的行船事故 C.中外贸易的正常纠纷 D.帝国主义在华恃强横行与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三、材料解析题(本大题 4 小题,共 70 分。其中第 11 题 16 分,第 12、13、14 题各 18 分) 第11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记载:自不平等条约订立以来,外国商船得行驶于长江内河,凡口岸之开与航行之权皆非中国所能自主,川江之上外轮往来岁无虚日。(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二 又载:外轮恃其船坚而行速,遇中国之木船与民船多不肯避让,凡浪沉撞沉之事岁有所闻,地方官署以其事涉外,往往含糊了事。(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一,指出外国商船得以行驶川江的根据。   (2)根据材料二,概括外轮在川江行船的作风与地方官署的态度。   (3)综合材料一、二,说明川江之上何以积怨日深。 第12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三 又载:1926年秋,英商之轮于川江浪沉中国木船,淹毙多人,地方军民乃扣留其轮而与之理论,要求赔偿与道歉。(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四 又载:英方不惟不允,反调兵舰数艘溯江而上,列于万县城下而发炮轰击,城中街市与民居多被焚毁,军民死伤以千计。(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三,指出衅端起于何事与中方所采的办法。   (2)根据材料四,概括英方的做法与其造成的后果。   (3)综合材料三、四,说明为什么说衅非起于中国。 第13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五 又载:事闻之后,川中各地先起抗议,凡重庆成都诸城皆集会游行而通电声讨;沿江各省与京沪之间亦相继响应,或罢课罢工以援,或募款以恤死伤之家。(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六 又载:其所争者,一在惩其凶而恤其死,二在赔其损而谢其罪,三在根本之图则在于废其约而复其权。(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五,指出惨案之后国内响应的范围与方式。   (2)根据材料六,概括当时民众所提出的三项要求。   (3)综合材料五、六,说明万县惨案与当时的反帝运动有何关系。 参考答案及赋分参考 二、单项选择题   第1题 A;第2题 D;第3题 B;第4题 C;第5题 A;第6题 D;第7题 B;第8题 C;第9题 A;第10题 D 三、材料解析题 第11题   (1)其所根据,材料一可分两层看。其一在条约:所说自不平等条约订立以来说明,其事之所本在于条约;所说外国商船得行驶于长江内河说明,正是条约所许之事,凡内河之航不为外国所有者,至此而为其所行。其二在主权:所说凡口岸之开与航行之权皆非中国所能自主说明,正点出其要害,凡口岸之设与航权之属本应出于一国的自决,而今则不然;所说川江之上外轮往来岁无虚日说明,其事又非偶一为之而是日日有之。合而观之,条约之所许与航权之不能自主,便是外轮得以行驶川江的根据。   (2)其作风与其态度,材料二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外轮之作风:所说恃其船坚而行速说明,其所凭者为其器之利;所说遇中国之木船与民船多不肯避让说明,凡当让者不肯让,故其祸之所生在于有意而非无意;所说凡浪沉撞沉之事岁有所闻说明,其祸又非一遭而是屡见。其二在官署之态度:所说以其事涉外说明,其所以不敢问者在于怕生交涉;所说往往含糊了事说明,正点出其处置之法为拖延与苟且,凡死伤之家与损失之人皆不得其直。合而观之,外轮恃强不让而官署苟且了事,便是其作风与其态度。   (3)其积怨之所以深,宜分三端论。其一在权之失:材料一所说航行之权非中国所能自主,则说明其事之根在于主权之丧,凡一国之内河而他国之船得以自由往来者,其民之耻与其愤皆由此而生,此其一。其二在祸之频:材料二所说浪沉撞沉之事岁有所闻,则说明其害非一人一家而是年年有之,故受之者众而闻之者广,此其二。其三在冤之无诉:材料二所说地方官署往往含糊了事,则说明受害者虽有其冤而无处可伸,凡有冤不得伸者其怨必积,此其三。合而观之,权失于条约、祸频于行船、冤无所诉于官,三者相积而后川江之上之怨日深。 第12题   (1)其衅与其办法,材料三可分两层看。其一在衅:所说英商之轮于川江浪沉中国木船说明,事之起在于外轮之肇事;所说淹毙多人说明,其祸又及于性命,故其事非小故而不可不问。其二在办法:所说地方军民乃扣留其轮说明,其所采者为扣船以待理论,而非以兵相加;所说与之理论要求赔偿与道歉说明,其所求者为赔其损与谢其罪,凡所行者皆属交涉之常而非过当之举。合而观之,衅起于外轮浪沉木船而中方扣船理论,便是其事与其办法。   (2)其做法与其后果,材料四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做法:所说英方不惟不允说明,其于中方之要求一概拒绝;所说反调兵舰数艘溯江而上说明,其所为不止于拒而且进之以兵,凡兵舰之来者非一艘而是数艘;所说列于城下而发炮轰击说明,其炮之所向为县城而非军垒,故其目标在城与其民。其二在后果:所说城中街市与民居多被焚毁说明,其毁及于民居与市廛;所说军民死伤以千计说明,其伤及于兵与民之众,故其数之巨可见其惨。合而观之,调舰炮城而焚毁街市、死伤以千计,便是英方的做法与其后果。   (3)其衅非起于中国,宜分三端论。其一在事之先:材料三所说英轮浪沉木船淹毙多人在前,则事之首发在于外轮而非在于中国,凡因之而起者皆为应之而非启之,此其一。其二在法之当:材料三所说扣留其轮而与之理论,则说明中方所行者为其时交涉中习见之法,凡扣物以待偿者非可谓之启衅,此其二。其三在势之加:材料四所说不惟不允反调舰炮城,则说明英方之所为已超出交涉之范围,凡以兵炮加于人之城与其民者,其事之扩大不在被炮之一方,此其三。合而观之,事起于外轮、法止于扣船、兵加于英舰,故衅非起于中国。 第13题   (1)其范围与方式,材料五可分两层看。其一在范围:所说川中各地先起抗议说明,其始在本省;所说重庆成都诸城皆集会游行而通电声讨说明,本省之内又有诸城并举;所说沿江各省与京沪之间亦相继响应说明,其事已由一省而及于全国,凡远近之地皆与其事。其二在方式:所说集会游行而通电声讨说明,其法在聚众与通电,凡其意之所在欲使远近皆闻;所说或罢课罢工以援或募款以恤死伤之家说明,其法又有罢与募两端,凡学界与工界皆有所行。合而观之,由一省而及全国、由集会通电而及罢课募款,便是其范围与其方式。   (2)其三项要求,材料六可分三层看。其一在人:所说惩其凶而恤其死说明,一在罚其肇事之人,二在抚其死伤之家,凡死者与伤者皆当有所归。其二在物:所说赔其损而谢其罪说明,一在偿其财物之毁,二在使其认其过,凡城与其民之损皆在所求之内。其三在法:所说根本之图则在于废其约而复其权说明,一在去其致祸之源即条约,二在还其所失之权,凡航权之属皆当复归。合而观之,惩凶恤死、赔偿谢罪、废约复权,便是当时民众所提的三项要求。   (3)其关系,宜分两层说。就其为反帝运动之实例说:材料五所说各地响应与罢课罢工,则说明万县一事已由一地之祸而成为全国性的抗争,凡所用之方式与其所呼之口号皆与其时的反帝运动同一轨辙,此其一。就其为反帝运动之推进说:材料六所说根本之图在于废约复权,则说明其事之所争不止于一案,凡条约之当废与航权之当复皆为反帝之根本要求,故惨案之起使此要求益为具体而有力,此其二。合而观之,万县惨案既为当时反帝运动中的一个实例,又以其血的事实推进了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呼声。 解题方法归纳 · 万县惨案发生于1926年9月,因英舰炮轰四川万县县城而致军民死伤以千计,又称九五惨案。 · 衅端起于英商之轮在川江浪沉中国木船、淹毙多人,地方军民扣留其轮而与之理论。 · 英方不允赔偿,反调兵舰溯江而上炮轰万县县城,焚毁街市,故其事之惨为当时长江上游所罕见。 · 万县当长江上游之要,为川东门户与商货集散之地,故外轮外舰常川往来于此。 · 事出之后各地集会通电以争,其所争不止于惩凶恤死,更在于废除不平等条约、收回航权。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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