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7 农业经济合同(讲义)-四川省(对口招生)农林牧渔类《农业经营与管理》考纲讲练测

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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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说明:本专辑为四川省(对口招生)农林牧渔类《农业经营与管理考纲讲练测》,严格依据四川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大纲(专业课)农林牧渔类考试范围及要求编写,精准对标考纲,兼顾考点覆盖与实战应用。每套讲练测提供讲义、课件、练习三大配套教学文件,贯穿九大核心环节:考点解读、思维导图、知识梳理、背诵环节、常考题、高考真题、课堂练习、课堂小结及课后测验,形成“讲-练-测-评”闭环式教学与复习逻辑,助力考生夯实基础、突破重难点。 四川省农林牧渔类 《农业经营与管理考纲讲练测》 专题7 农业经济合同(讲义) 【考点解读】 1.掌握合同的概念及特点。 2.掌握农业经济合同的内容,了解农业经济合同的形式。 3.掌握订立农业经济合同应遵循的原则、程序及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时间。 4.掌握合同履行的概念、原则、规则及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5.掌握合同的保全措施和担保形式。 6.掌握农业经济合同的违约责任、变更与转让,了解农业经济合同的终止。 【思维导图】 【知识梳理】 一、农业经济合同的概念与内容 (一)合同的含义 传统意义的合同又称契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合同是指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债权合同、物权合同、身份合同等。 狭义的合同仅指债权合同,即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合同编规定。”从这一规定来看,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旨在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我国《民法典》所指的合同是债权合同。 (二)合同的特点 合同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1)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人,无论实力强弱、级别高低、条件好坏,也无论所有制形式或行政上有无隶属关系,其法律地位都是独立的、平等的,彼此间不存在服从与被服从、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能够引起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产生、变更或者终止的法律行为,它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合同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合法的,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4)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互相协商,达成一致的结果,如果只有一方做出意思表示,或者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不成立。 (5)合同以明确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以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内容。 (三)农业经济合同的含义与种类 农业经济合同是指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之间,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 农业经济合同主要有农业承包合同、农业技术承包合同、农业生产承包合同、农产品购销合同、农业技术开发合同、农业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合同、农业技术咨询和服务合同、农产品仓储合同等。 农业经济合同是非典型性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规定,“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四)农业经济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达成协议的表现形式。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农业经济合同也同样具有这三种形式。 (1)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有据可查,发生纠纷时便于举证和分清责任;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2)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对话方式不用文字为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包括当面交谈、电话交谈和录音对话等,简便易行,尤其是对即时清结的合同最为适合,但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和分清责任,对于一些数额较大的重要合同不宜采用。 (3)其他形式。其他形式可以分为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如商店安装自动售货机,顾客将符合规定的货币投入机器内,买卖合同即成立。 (五)农业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 农业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农业经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到每一个合同法律关系中,就是合同当事人确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各项条款。合同的条款包括主要条款和一般条款;合同主要条款是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条款,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与承担责任的基本依据,是合同的核心部分。 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该条款是判断合同当事人是谁、当事人是否合格的依据;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任何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 (3)数量,数量是指合同标的的数量和计量单位,是决定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大小的依据; (4)质量,质量是指合同标的的内在结构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指标,质量条款的约定要符合国家标准化管理的规定; (5)价款或者酬金,价款是根据合同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款项,酬金是指根据合同取得劳务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货币;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地点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与接受履行的场所,也是确定运费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受的依据,有时还是确定标的物所有权是否转移、合同纠纷诉讼管辖的依据;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1.广义的合同与狭义的合同所包含的范围不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广义的合同仅指债权合同 B.狭义的合同仅指债权合同 C.我国《民法典》所指的合同是物权合同 D.合同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B 【解析】传统意义的合同又称契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是指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债权合同、物权合同、身份合同等;狭义的合同仅指债权合同,即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我国《民法典》所指的合同是债权合同。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是单方行为。 2.“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无论实力强弱、级别高低,其法律地位都是独立、平等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这体现的合同特点是( ) A.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B.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C.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D.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答案】B 【解析】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人,无论实力强弱、级别高低、条件好坏,也无论所有制形式或行政上有无隶属关系,其法律地位都是独立的、平等的,彼此间不存在服从与被服从、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3.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下列不属于书面形式的是( ) A.合同书 B.电子邮件 C.电话交谈 D.传真 【答案】C 【解析】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电话交谈属于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对话方式不用文字为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 二、农业经济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农业经济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订立农业经济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只有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当事人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2)自愿、互利、协商一致。自愿是指农业经济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都应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3)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 (4)保护自然资源,维持生态平衡。 (5)农业承包合同必须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章程,遵守全体成员(或村民)大会的有关决定。 (二)订立农业经济合同的程序 合同的订立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依法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农业经济合同订立的程序与一般合同相同,即当事人之间通过相互协商,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具体过程,通常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没有法律约束力。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也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①要约被拒绝;②要约被依法撤销;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2.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合同关系的成立阶段。承诺应当具备的要件是: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做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三)农业经济合同的生效 农业经济合同的生效,即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1.合同生效的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应依法成立,订立合同的形式、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2.合同生效或失效的时间: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3)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熟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熟时失效; (4)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4.下列不属于订立农业经济合同应遵循的原则的是( ) A.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B.自愿、互利、协商一致 C.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 D.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唯一目标 【答案】D 【解析】订立农业经济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自愿、互利、协商一致;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保护自然资源,维持生态平衡;农业承包合同必须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章程,遵守全体成员(或村民)大会的有关决定。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唯一目标,违背了自愿、互利、协商一致和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原则。 5.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法律后果不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要约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B.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确定 C.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D.要约邀请一经承诺合同即成立 【答案】B 【解析】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内容应当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没有法律约束力。 6.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 )时生效。 A.合同成立 B.期限届至 C.当事人签字盖章 D.条件成熟 【答案】B 【解析】合同生效或失效的时间:(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3)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熟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熟时失效;(4)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三、农业经济合同的履行、担保和违约责任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 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所应承担义务的行为。合同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和依据,凡依法成立的合同都是有效合同,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对无效合同则无须履行。当事人完成了自己应尽的全部义务,称为全部履行;当事人完成了自己应尽义务的一部分,称为部分履行。 合同履行的原则有: (1)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环保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二)合同履行的规则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酬金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三)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对抗对方履行要求或者否认对方主张的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四)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 合同履行中的保全措施是指为了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债权人的债权利益,法律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保全措施包括行使代位权和行使撤销权。 1.代位权。代位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五)农业经济合同的担保 担保是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切实履行,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以债务人的其他特定财产、第三人信用或者特定财产保证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担保具有预防性和从属性,它以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主要功能是补充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农业经济合同具体的担保方式有以下五种: (1)保证,是指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属于人保;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属于物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留置是一种法定担保形式,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5)定金,是指当事人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和保障合同的履行,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六)农业经济合同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和一定的任意性。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二:一是有违约行为,二是无免责事由。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和约定免责事由(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和社会异常事件。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 7.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应当在( )履行。 A.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 B.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C.合同签订地 D.当事人协商确定的第三地 【答案】B 【解析】合同履行的规则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8.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这属于(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撤销权 【答案】B 【解析】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形;不安抗辩权是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对方出现法定情形时中止履行的权利。 9.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 A.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B.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C.解除合同 D.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 【答案】B 【解析】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是保全措施中的撤销权。代位权则适用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情形。 四、农业经济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一)农业经济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指合同主体和内容的变更,前者指合同债权或债务的转让,即由新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替代原债权人或债务人,而合同内容并无变化;后者指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变化。狭义的合同变更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合同的变更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二是合同内容发生局部变化;三是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遵守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二)农业经济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主体的变更,也就是当事人将其合同权利或者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包括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移和合同权利义务的同时转让。 1.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权利转让亦称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享有的合同权利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合同义务的转移。合同义务的转移亦称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3.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三)农业经济合同的终止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亦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终止合同是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最终的、全部的完结。债权债务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债务相互抵销包括约定抵销和法定抵销两种情况;提存是指合同履行期已届满,债务人将无法清偿的标的物提交转存机关。 10.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 ) A.推定为未变更 B.推定为已变更 C.由人民法院裁定 D.由变更提出方决定 【答案】A 【解析】合同的变更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二是合同内容发生局部变化;三是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遵守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11.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 )不发生效力。 A.债权人 B.受让人 C.债务人 D.第三人 【答案】C 【解析】合同权利转让亦称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享有的合同权利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其中转让权利的债权人称为让与人,接受权利的第三人称为受让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1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亦称合同的消灭,下列不属于债权债务终止法定情形的是( ) A.债务已经履行 B.债务相互抵销 C.债权人免除债务 D.债权人下落不明 【答案】D 【解析】债权债务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债权人下落不明是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之一,它引起提存而非直接终止债权债务。 【背诵环节】 1.什么是合同?合同有哪些特点? 【答案】传统意义的合同又称契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是指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的合同仅指债权合同,即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我国《民法典》所指的合同是债权合同。合同的特点主要有:(1)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2)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4)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5)合同以明确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以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内容。 【口诀】广义三合同:债权、物权、身份;狭义只债权。特点五条:受保护、地位平等、民事法律行为、意思一致、明确权利义务。 2.什么是农业经济合同?它有哪些形式和内容? 【答案】农业经济合同是指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之间,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农业经济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三种。其主要内容(主要条款)有: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口诀】形式三种:书面、口头、其他。内容八项:名称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酬金、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 3.订立农业经济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其程序是什么? 【答案】订立农业经济合同应遵循的原则有: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自愿、互利、协商一致;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保护自然资源,维持生态平衡;农业承包合同必须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章程,遵守全体成员(或村民)大会的有关决定。订立程序与一般合同相同,通常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口诀】原则五条:守法、自愿互利协商一致、兼顾三者利益、护资源保生态、承包合同合章程。程序两阶段:要约、承诺。 4.合同履行应遵循哪些原则和规则? 【答案】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所应承担义务的行为。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和环保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等六项规定分别处理。 【口诀】原则三条:全面履行、诚信、环保。规则六项:质量、价款、地点、期限、方式、费用。 5.合同履行中有哪些抗辩权、保全措施和担保形式? 【答案】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三种: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有行使代位权和行使撤销权两种。农业经济合同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其中保证属于人保、抵押属于物保,留置是法定担保形式,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口诀】抗辩权三种:同时、先履行、不安。保全两种:代位权、撤销权。担保五种: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6.什么是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各是什么? 【答案】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一是有违约行为、二是无免责事由,基本形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三种。合同的变更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移和合同权利义务的同时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亦称合同的消灭,法定情形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 【口诀】违约责任两要件:有违约行为、无免责事由;三形式:继续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变更推定为未变更;转让三种;终止五情形。 【常考题】 1.(单项选择题)下列关于合同形式的表述,错误的是( ) A.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 B.以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C.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对即时清结的合同最为适合 D.口头形式发生纠纷时便于举证和分清责任 【答案】D 【解析】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对即时清结的合同最为适合,但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和分清责任。 2.(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农业经济合同的是( ) A.农业承包合同 B.劳动合同 C.保险合同 D.房屋租赁合同 【答案】A 【解析】农业经济合同是指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之间,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主要有农业承包合同、农业技术承包合同、农业生产承包合同、农产品购销合同、农业技术开发合同等。劳动合同、保险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不属于农业经济合同。 3.(单项选择题)合同的条款包括主要条款和一般条款。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一般条款是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条款 B.主要条款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与承担责任的基本依据 C.解决争议的方法不属于合同的主要条款 D.质量条款不必符合国家标准化管理的规定 【答案】B 【解析】合同的条款包括主要条款和一般条款;合同主要条款是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条款,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与承担责任的基本依据,是合同的核心部分。解决争议的方法属于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质量条款的约定要符合国家标准化管理的规定,注明采用的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企业标准。 4.(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邀请的是( ) A.寄送的价目表 B.内容具体确定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C.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意思表示 D.要约人向特定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答案】A 【解析】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没有法律约束力,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要约则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内容应当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5.(单项选择题)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下列不属于合同生效条件的是( ) 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意思表示真实 C.合同应依法成立,订立合同的形式、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D.合同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答案】D 【解析】一般而言,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应依法成立,订立合同的形式、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公证并非合同生效的普遍条件。 6.(单项选择题)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对抗对方履行要求或者否认对方主张的权利称为( ) A.代位权 B.撤销权 C.抗辩权 D.解除权 【答案】C 【解析】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对抗对方履行要求或者否认对方主张的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代位权和撤销权属于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 7.(多项选择题)关于违约责任,下列叙述正确的有( ) A.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 B.违约责任是违约的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承担的责任 C.违约责任具有惩罚性和强制性 D.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 【答案】ABD 【解析】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一种民事责任;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决定了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即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和一定的任意性,而不是惩罚性和强制性。 8.(判断题)承诺既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 ) 【答案】× 【解析】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才不生效,即承诺可以撤回;但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即生效、合同即成立,不存在撤销承诺的问题。要约既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 【高考真题/模拟】 1.(单项选择题)________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与接受履行的场所,也是确定运费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受的依据,有时还是确定标的物所有权是否转移、合同纠纷诉讼管辖的依据。( ) A.履行方式 B.履行地点 C.履行期限 D.履行原则 【答案】B 【解析】履行地点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与接受履行的场所,也是确定运费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受的依据,有时还是确定标的物所有权是否转移、合同纠纷诉讼管辖的依据。履行期限是指合同当事人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也是确定当事人的履行是否构成违约的标准之一;履行方式是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具体方法。 2.(单项选择题)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当事人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这被称为( )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答案】B 【解析】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对抗对方履行要求或者否认对方主张的权利。由于合同当事人双方无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所以属于同时履行抗辩权。 3.(单项选择题)受要约人对履行期限做出改变后,该要约( ) A.失效 B.撤销 C.为新要约 D.撤回 【答案】C 【解析】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履行期限属于实质性变更的内容,故受要约人对履行期限做出改变后,该要约为新要约。 4.(单项选择题)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不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抵销,这属于( ) A.约定抵销 B.法定抵销 C.约定解除 D.法定解除 【答案】A 【解析】债务相互抵销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约定抵销,即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二是法定抵销,即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5.(多项选择题)合同履行中的保全措施有( ) A.行使代位权 B.行使解除权 C.行使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答案】AD 【解析】合同履行中的保全措施是指为了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债权人的债权利益,法律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保全措施包括行使代位权和行使撤销权。解除权属于合同解除的权利,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对抗对方履行要求的权利,均不属于保全措施。 6.(多项选择题)下列属于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的有( ) A.保证 B.继续履行 C.定金责任 D.违约金 【答案】BCD 【解析】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定金制裁、继续履行、违约责任的免除等,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三种基本形式,以及违约金、定金责任等其他形式。保证是合同的担保方式,不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7.(多项选择题)约定损害赔偿具有( ) A.预定性 B.惩罚性 C.从属性 D.附条件性 【答案】ACD 【解析】约定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或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它具有预定性(缔约时确定)、从属性(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附条件性(以损失的发生为条件)。惩罚性是违约金的特点,不是约定损害赔偿的特点。 8.(判断题)代位权的行使没有范围限制。( ) 【答案】× 【解析】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超过这一范围的,代位权人无权行使。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课堂练习】 1.(单项选择题)我国《民法典》所指的合同是( ) A.债权合同 B.物权合同 C.身份合同 D.行政合同 【答案】A 【解析】传统意义的合同又称契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包括债权合同、物权合同、身份合同等;狭义的合同仅指债权合同,即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从《民法典》的规定来看,我国《民法典》所指的合同是债权合同。 2.(单项选择题)当事人双方的意思必须相同,合同才能成立。如果只有一方做出意思表示,或者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 ) A.成立 B.不成立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答案】B 【解析】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互相协商,达成一致的结果,即合同是合意的结果。所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必须相同,如果只有一方做出意思表示,或者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不成立。 3.(单项选择题)农业经济合同是( ) A.典型性合同 B.非典型性合同 C.单务合同 D.无偿合同 【答案】B 【解析】农业经济合同是非典型性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规定,“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4.(单项选择题)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 ) A.不具有法律效力 B.具有与签字或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C.需要补签书面合同方有效 D.经公证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答案】B 【解析】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有据可查,发生纠纷时便于举证和分清责任。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5.(单项选择题)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要求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首先按照( )履行。 A.推荐性国家标准 B.强制性国家标准 C.行业标准 D.通常标准 【答案】B 【解析】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6.(单项选择题)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 ) A.通知债权人 B.经债权人同意 C.经人民法院批准 D.向社会公告 【答案】B 【解析】合同义务的转移亦称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7.(多项选择题)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B.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确定 C.要约应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D.要约可以撤回 【答案】BCD 【解析】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内容应当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邀请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没有法律约束力。 8.(多项选择题)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是合同的五种担保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保证属于人保 B.抵押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 C.留置是法定担保形式,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D.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答案】ABCD 【解析】保证是指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属于人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属于物保;留置是一种法定担保形式,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9.(多项选择题)定金是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货币的担保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定金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时生效 B.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C.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D.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答案】BC 【解析】定金是指当事人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和保障合同的履行,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0.(判断题)我国《民法典》合同编中规定的合同是调整一切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 【答案】× 【解析】《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合同编规定。”可见合同编并不调整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 11.(判断题)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做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 【答案】√ 【解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做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12.(判断题)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免除全部责任。( ) 【答案】× 【解析】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课堂小结】 1.农业经济合同的概念与内容(合同的含义与五大特点,农业经济合同的含义与种类,三种形式,八项主要条款) 2.农业经济合同的订立(五项原则,要约与承诺的程序,合同生效的条件与时间) 3.履行、担保与违约责任(履行三条原则与六项规则,三种抗辩权,代位权与撤销权,五种担保方式,违约责任) 4.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变更推定为未变更,权利转让、义务转移与概括转移,终止的法定情形)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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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7 农业经济合同(讲义)-四川省(对口招生)农林牧渔类《农业经营与管理》考纲讲练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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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7 农业经济合同(讲义)-四川省(对口招生)农林牧渔类《农业经营与管理》考纲讲练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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