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财产权
民事权利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物 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人身权
上节课学习的内容
本节课学习的内容
导入新课
第二课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学习目标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要求
例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政治认同:保护财产权,激发经济活力。
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意识,依法保障财产权。
公共参与:自觉学民法用民法,不侵犯他人物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含义及地位、保护财产权意义及相关法律规定
2.物权的含义、分类、原则
3.所有权的含义、分类、保护原则、取得方式、共有关系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含义、分类)
1.他物的的含义、构成2.用益物权的含义、分类
3.担保物权的含义、构成
自主预习提示
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探究分享
【探究与分享】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提示:无主的野兔,因其所有权不确定,于是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从法律上对各种财产权利进行确认,这就是定分止争——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 财产制度
2.财产权
(1)意义:①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③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 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①含义: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
②重要性: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国家保护财产权的法律规定: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①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③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3)含义: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4)种类:
财产权
他物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用益物权
所有权
担保物权
2.财产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物”的分类:动产和不动产。
3.物 权
不动产
动产
指不能移动或虽可移动,但移动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如存折、书籍、沙发、床、汽车、股票、有价债券等)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2)物权的含义: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3.物 权
(3)物权基本原则:
①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4)物权主要类型:物权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动产 不动产
教材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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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物品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P15探究与分享】
巩固练习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4、所有权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权能 含义 举例
占有 实际管领或控制 小李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使用 运用以发挥其价值 小李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取得经济效益 小李出租此房屋收取租金
处分 处置 小李将此房屋出售、赠与等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2)类型: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所有权
(主体不同)
文物、森林、河流、矿藏、城市的土地国有铁路、公路、电力电信设施等
农村土地、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教科文卫体设施等
房屋、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等
国家所有
集体所有
私人所有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4、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①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注意: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例如,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4、所有权
王某
丁某
刘某
先出售(已付钱)
先行入住
过户登记
后出售
【探究活动】
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某,使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名下。刘某与丁某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思考:谁能取得该房的所有权,为什么付了钱不一定能取得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所以刘某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相反,虽然支付了部分房价,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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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②动产: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对于动产,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提醒】: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买家)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制度,而只能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
【知识拓展】怎样理解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的条件:(补充)
1.出让人无权处分; (非所有权人)
2.受让人在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 (不知情)
3.受让人支付了合理的价格; (不是无偿的,不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4.对动产或不动产已经完成交付或登记。(完成交付或登记)
注意:盗窃的赃物、遗失物、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物;法律禁止和限制流通的动产(毒品、麻醉品)等,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例:甲出差托付乙保管其电动车,在甲出差期间,乙把电动车卖给了丙,而丙事前并不知道乙没有处置权,而且以合理的价格构成交易。该案例中丙就属于善意取得。
不能再卖给第三人,第三人获得也无效。一般是归国家所有。通常在遗失后一定期限内无人认领。耕地时发现的物品,家具中房檐上藏的,河上海上的漂流物,没有主人的动物,禁止流通的动产包括毒品、非法武器、爆炸物、珍稀动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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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③本案中,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探究与分享】
小陈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陈不同意。
思考:小陈能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探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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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5、共有财产
(1)含义: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2)形式:
①以家庭为例,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共同共有)
②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按份共有)
家庭共有财产
比如桌子,沙发等家具
夫妻共有财产
比如夫妻共同买的房子
合伙人共有财产
比如合伙人共同出资开的饭馆
【知识梳理】财产权和物权的关系
财产权
(P5)相关链接
物权
最基本
的财产权
所有权
他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物权
法定
平等
保护
……
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要求: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那么,物权中的他物权是什么呢?
原则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
(1)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2)类型: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
(3)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①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2. 用益物权
(使用价值)
②类型
物的使用价值
对应
他物权——用益物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
①地位: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②法律保护: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③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三权分置” 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归农民所有;经营权可以流转
他物权——用益物权
(2)宅基地使用权
①地位: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②主要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③保护期限: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九条
民 法 知 识 速 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注: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①商品房及其老家三间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老家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两亩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他物权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
探究与分享
他物权——用益物权
(3)建设用地使用权
①含义: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②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
3. 担保物权(交换价值)
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抵押权、质权等。
①含义:
②类型
物的交换价值
对应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名词点击
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房子按揭贷款)
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典当获取资金)
注意:债权人——抵押权、质权
债务人——抵押、质押
经典案例
甲、乙(均为某村村民)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0万元,乙交付甲一件做工精美的黄金饰品作担保,3年后乙归还本金和利息,甲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3年后,乙想给女儿置办嫁妆,想将饰品要回,甲拒绝,声称已经赠给姐姐,乙故以侵犯饰品所有权的名义将其告上法庭。
关于此案,法院应该作何种判决?
甲、乙借款合同是质押合同,质押物为乙交付给甲的饰品,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合同成立。
乙没有按期还款,甲作为债权人有权将饰品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不能占为己有。
所以法院应该判决乙尽快还清10万元债务,甲将饰品退还,或者甲可通过质押物品的处理优先受偿后,要求乙尽快清偿余下的债务金额。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区分:抵押权和质权
(1)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普通的动产。
(2)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
(3)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质押则多直接变卖,但必须与质押人协商处理,如质押人不同意,不能自行变卖,可以向法院起诉。(4)主要区别在于担保物是否移交债权人占有,财产不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抵押,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质押。
【拓展】留置权: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如:不交清修理费不让拿走手机)
村民刘某以所购商品房和承包的5亩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经营性贷款20万元,用于扩大蔬菜种植规模。贷款到期后,刘某因市场波动未能按期还款。银行遂主张对该土地经营权行使抵押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对其商品房享有所有权,对承包地享有用益物权
②房屋和土地经营权之所以能作抵押,因为它们具有使用价值
③若银行实现抵押权,刘某将同时丧失土地承包权
④银行有权通过变卖该商品房或流转土地经营权方式优先受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巩固练习
B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质押权
房子所有权
汽车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
所有权
他物权
巩固练习
所有权
财产权
财产制度
规范
财产关系
含义
分类
基本原则
含义
分类
保护原则
所有权的取得
共有财产
1.含义
2.用益物权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宅基地使用权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
①抵押
②质押
3.担保物权
他物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债权
......
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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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训练】贾某和郝某系多年好友。因工作调整,郝某将一套价值110万元的房产卖给贾某,贾某向郝某支付预付款50万元。为付清余款,贾某用购自郝某的房产作抵押向徐某借款20万元,剩余款项计划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后因贷款申请未获银行批准,郝某与贾某协商暂不办理过户手续。半年后,贾某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徐某的借款。徐某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将该房产拍卖或变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上述案例涉及哪些物权?徐某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1)上述案例涉及所有权、担保物权(抵押权)。
(2)法院不支持徐某主张。理由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本案中,贾某未与郝某办理过户手续,即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该套房产所有权仍归郝某,贾某无权将其抵押,贾某和徐某之间的房屋抵押约定无效,故法院不会支持徐某“将该房产拍卖或变卖”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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