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练习- 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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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练习 一、单选题 1.老张去世时未立遗嘱,其配偶健在,育有一子一女,老张的父母均已先于老张去世。老张生前尚欠他人借款20万元,另有存款和房产等遗产。关于老张遗产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必须一律均等 ②只要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法定继承人就完全无权继承遗产 ③继承人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陈某和妻子吴某婚内购置房产一套,其子女陈大、陈二、陈三均已成家。后陈某去世,全家人订立书面家庭继承协议。协议明确:由陈三出资换取陈大和陈二对该房屋的继承份额,待母亲百年后,整套房屋所有权归陈三所有,其余兄弟姐妹不得主张任何房产权利。协议订立时,全体家庭成员在场,并且均按手印确认协议内容。以下分析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①由于家庭成员未在协议中签字,该家庭继承协议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②多年后房产大幅增值,陈大、陈二心生反悔,申请撤销协议,法院不予支持 ③根据协议,继承人陈某的全部遗产均由陈三继承 ④陈某去世后,吴某拥有该房产62.5%的份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尚某与何某于2026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尚某买了一套商品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何某用20万婚前存款购买股票获利3万元,尚某母亲指定赠予儿媳何某价值1万元的黄金手镯。其中属于共同财产的是(   ) ①商品房 ②20万存款 ③获利3万元 ④价值1万元的黄金手镯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4.张某与周某以代书遗嘱约定,夫妻名下房产、责任田均由次子张某乙继承。二人先后去世后,长子张某甲起诉,主张遗嘱并非父母真实意思表示,请求确认遗嘱无效。经查,该代书遗嘱有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遗嘱上有张某、周某签字捺印,是二人真实意思;张某乙户口迁入县城,不再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代书遗嘱有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符合法定形式要件 ②农村家庭承包的责任田,农户成员可通过遗嘱自由继承 ③张某乙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 ④遗嘱部分无效,则遗嘱全部内容会自动丧失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周某丧偶后独自居住,育有一子小周。周某担心年老无人照料,便与邻居吴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吴某承担周某生养死葬义务,周某全部遗产在其去世后归吴某。之后周某又手写一份自书遗嘱,写明全部遗产由儿子小周继承。后吴某履行了协议的约定,但小周、吴某因遗产归属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自书遗嘱无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是无效的 B.应尊重遗嘱人的意愿,遗产由儿子小周继承 C.根据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遗产由吴某取得 D.若协议人周某存在债务,吴某无需偿还债务 6.2010年李某与张某再婚。李某有一子小李,离婚后随其生母生活,未与张某共同生活;张某有一女小张,随张某进入再婚家庭,与李某长期共同生活、受李某抚养。婚后二人共同购置一套价值120万元的房产。2026年,李某病故,未立遗嘱,李某父母早已去世,李某留有个人债务3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李某遗产仅为60万元 ②张某对该套房产既享有所有权又享有继承权 ③张某作为继承人可获得李某遗产中的15万元 ④李某遗产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其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独居老人王某无配偶、子女,2021年与邻居赵某订立书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赵某负责生养死葬,王某离世后住宅归赵某。2023年王某又亲笔手写自书遗嘱,将18万元存款赠予侄子钱某。2026年王某去世,赵某全面履行扶养丧葬义务。钱某主张:自书遗嘱效力更高,存款归自己,房屋应由王某兄弟姐妹法定继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自书遗嘱,涉案住宅依法归赵某所有 ②案涉存款未在扶养协议中约定,应依据自书遗嘱由钱某取得 ③王某兄弟姐妹属于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案涉房屋与存款 ④钱某诉求合法有据,遗赠扶养协议不能对抗后续自书遗嘱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佟某、徐某已离婚,12岁的女儿佟小某抚养权归佟某,唐某系佟某雇佣的住家保姆。某日,佟小某以“上网课”为由,向唐某借用手机,其真实目的是获取“免费赠送小卡”。佟小某下载不明软件,致使唐某十余万资金被电信诈骗分子转走。唐某将佟小某的父母佟某、徐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损失。在该案例中(   ) A.唐某系好意施惠出借手机,不应提出赔偿要求 B.佟某、徐某对唐某财产损失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C.佟某、徐某需要共同对唐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D.损失由电信诈骗引起,电信局要承担民事责任 9.共同在外地打工的大壮与小美准备登记结婚,他俩的下列行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有(   ) ①大壮爸爸为大壮买套婚房,小美高兴地对大壮说,我们终于有了共同的房产了 ②小美母亲先去世,外祖母去世时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大壮对小美说,你不能继承你外祖母的遗产 ③大壮准备带小美回老家进行结婚登记,小美说,老家太远了,我们不一定要回老家登记 ④小美与大壮商量说,如果我们结婚后,你一定要对我好,家里的钱归我管,孩子要跟我姓。大壮同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小承和小德恋爱多年,两人按照习俗订婚后摆酒成婚,始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两人一起开店经营,后期感情破裂闹分手,小承提出分割共同经营所得,小德却说二人不算夫妻,不存在共同财产分割一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我国法律中,完成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②完成订婚仪式,就等同于建立起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 ③订立婚约后,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 ④未进行结婚登记,双方不享有夫妻身份对应的人身、财产法定权利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无子女独居老人周老伯头脑清醒时,在公证处书面约定:若日后丧失辨识能力,由常年帮扶自己的邻居林某代为签字就医、管理存款、处理日常财产事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采取书面的形式能够固定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②该协议须由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才能生效 ③邻居林某履行监护职责时,应最大程度尊重周老伯的真实意愿 ④邻居林某在周老伯死亡后可以依法获得周老伯的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丁某是沙某的独子,与袁某婚后育有儿子丁某甲。后丁某因病去世,其自书遗嘱载明婚前个人房产由儿子继承,但未对婚后存款30万元作出安排。早年丧偶的沙某多次联系袁某想见孙子,均被拒绝,诉至法院请求定期探望孩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袁某能以该房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依法享有抵押权 ②沙某探望孩子符合我国传统家庭伦理观念,应予以支持 ③若丁某甲已成年,沙某可以与其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 ④袁某、丁某甲、沙某三人可以分别法定继承十万元存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何某与罗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何某以个人名义向陈某借款800万元用于企业投资经营,罗某未签字。经查,何某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留学、购房、购车等大额开支,罗某个人收入不足以承担。离婚后,双方就债务承担产生争议。下列正确的是(    ) ①何某经营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享有 ②800万元用于共同经营、收益共享,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即使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陈某不知该约定,也只能向何某主张债权 ④陈某对案涉房产、车辆享有抵押权与优先受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将孩子的红包、压岁钱等存入银行账户,并约定银行卡由李某保管。后来王某发现,妻子李某擅自支取几乎全部资金。李某辩称支取的资金用于孩子的教育、培训。王某以监护人身份要求李某返还所支取的资金。王某的要求是基于(   ) ①账户资金属于未成年子女,李某无权对该笔资金进行处分 ②红包、压岁钱属无偿赠与行为,李某无权撤销并收回资金 ③李某履行监护职责时,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孩子的财产利益 ④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与成年一样,平等受到法律的保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丁某(15岁)骑电动自行车前往辅导班,行至路口时与正在散步的张某(62岁)发生碰撞,导致张某头部轻微损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丁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康复后就医疗费用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丁某侵害张某的健康权,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②本案诉讼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碰撞行为 ③张某头部损伤是其身体权受到丁某侵犯的表现 ④丁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2023年何某与冯某结婚,婚后共同购置一套住房,登记在何某名下。2025年初,双方因家庭矛盾分居,冯某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何某与冯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炒股私下向赵某借款200万元,且未还款。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冯某有责任偿还部分债务 ②离婚冷静期为30天,30天后法院可判决其离婚 ③即使该房屋登记在何某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如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材料题 1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赖女士与王先生于2020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夫妻关系逐渐冷淡。为缓和关系,2021年8月,王先生将婚前父母赠与自己的婚房中50%份额赠与赖女士,双方签订协议并办理相关登记,但此举并未挽回两人濒临破裂的关系。2023年4月,夫妻二人开始分居。一段时间后,赖女士起诉离婚,主张王先生一方生理原因导致无法实现生育意愿,要求按房产市场价格的50%分割房产。王先生同意离婚,但辩称房产系其婚前个人财产,赖女士无任何贡献,加名仅为维系婚姻而非无偿赠与,请求法院判令房产归其个人所有,无需支付补偿款。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如果你是本案法官,将会作出怎样的判决并阐明理由。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 假如你是法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张某与王某结婚,婚前双方未对财产归属作出书面约定。婚后张某经营汽修店,所得收入均交由自己保管,用于店铺周转及家庭日常开支。2022年儿子出生,王某要求共同管理店铺收入,张某以“店铺是婚前筹备”为由拒绝。2023年,王某祖父去世,公证遗嘱指定学区房及存款“仅归王某一人所有”。2025年张某意外身亡,未立遗嘱。王某与张某母亲唐某发生争议: ①唐某:王某从其祖父处继承的房产和存款属夫妻共同财产,张某作为配偶享有份额,自己有权继承相应份额; ②王某:张某的汽修店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分割该部分财产,且唐某无权分割其自己从祖父处继承的房产和存款。 结合材料,请结合材料并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评析唐某和王某的主张。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练习》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D D B B C B A C D B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答案 B C A D B D 1.D 【详解】①: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存在特殊情形时可以不均等,“必须一律均等”的表述错误。 ②: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并非法定继承人完全无权继承,表述错误。 ③: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时,仅需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责任,超过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限制,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④: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是继承权公平原则的体现,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2.D 【详解】①:法律认可按手印的效力,按手印和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份书面协议全体家庭成员按手印确认,协议具备法律约束力,排除。 ②:该家庭继承协议是全体家庭成员自愿达成,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单纯因为房价增值反悔,法院不会支持撤销,正确。 ③:案涉房产是陈某与吴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协议约定的是由陈三出资换取陈大和陈二对该房屋的继承份额,母亲吴某仍然保有自己的份额,也享有陈某遗产的继承份额,只是协议约定吴某百年后其所有的房产份额也归陈三,因此,并非继承人陈某的全部遗产均由陈三继承,排除。 ④: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吴某先分得1/2。 陈某的遗产为房屋的1/2,由吴某、陈大、陈二、陈三四人平分,吴某再分得房屋1/2的1/4。吴某合计份额:1/2+1/8=5/8=62.5%,正确。 3.B 【详解】①:该商品房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若无特殊约定,婚后购置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符合题意。 ②:20万存款是何某婚前取得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排除。 ③:3万元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除另有约定外,婚后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符合题意。 ④:黄金手镯是尚某母亲指定赠与何某一人的财产,属于何某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排除。 4.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本题中该代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正确。 ②:农村责任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农户个人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自由继承,错误。 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需要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张某乙户口已迁入县城,不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因此不能继承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确。 ④:遗嘱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有效部分的效力,并非全部内容自动丧失法律效力,错误。 5.C 【详解】A: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即可生效,无需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错误。 B: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不能优先适用自书遗嘱分配遗产,错误。 C:吴某已经按约定履行遗赠扶养协议的义务,协议效力优先,遗产应按协议约定归吴某取得,正确。 D: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吴某需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周某的债务,错误。 6.B 【详解】①:该房产是李某与张某婚后共同购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总价值120万,因此首先要析出属于张某的60万份额,剩余60万才是李某的遗产,正确。 ②:张某只对房产自己的一半享有所有权;继承权仅针对李某留下的60万遗产。不能表述为对整套房产同时享有所有权和继承权,排除。 ③:李某未立遗嘱,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张某、有抚养关系的继女小张、亲生儿子小李,共3人。李某遗产为60万,三名继承人均分的话,张某可从李某遗产中获得20万,并非15万,排除。 ④:根据民法典,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正确。 7.A 【详解】①: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自书遗嘱,赵某已经全面履行生养死葬义务,涉案住宅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归赵某,正确。 ②:18万存款没有写入遗赠扶养协议,不受该协议约束,这部分按照王某的自书遗嘱,遗赠给侄子钱某,正确。 ③:本案中,遗赠扶养协议、自书遗嘱都有效,遗产已经作出处分,不发生法定继承,王某兄弟姐妹不能继承房屋和存款,排除。 ④:钱某观点错误,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后续自书遗嘱,可以对抗自书遗嘱,排除。 8.C 【详解】A:好意施惠只是借用行为,不等于受害人丧失索赔权利,唐某财产受损有权索赔,排除。 B: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监护人承担的是无过错侵权责任,不是过错侵权责任,排除。 C:父母离婚,抚养权归一方,监护权仍然归父母双方。12岁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由父母(监护人)共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正确。 D:电信诈骗是犯罪分子行为,电信局对此损害没有过错,不承担民事赔偿,排除。 9.D 【详解】①:大壮爸爸为大壮买婚房,属于婚前对大壮个人的赠与,这套房子是大壮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房产,排除。 ②:外祖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小美是外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因为小美的妈妈已经去世,小美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代位继承,排除。 ③④:结婚登记,可以到男女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是必须回男方老家登记,可以去女方户籍地。因此不一定非要回老家登记,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家庭财产管理方式,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双方协商约定孩子跟母姓,法律允许,正确。 10.B 【详解】①: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只有完成结婚登记,才确立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正确。 ②:订婚只是民间习俗,不产生确立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不等于建立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错误。 ③:订立婚约不产生夫妻身份,双方不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错误。 ④:未办理结婚登记就没有确立夫妻关系,双方不享有夫妻身份对应的人身、财产法定权利义务,正确。 11.B 【详解】①:书面形式能够留存证据,固定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正确。 ②:成年人意定监护协议法律未强制要求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公证形式即可生效,排除。 ③: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限度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正确。 ④:仅约定监护事务,未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林某无权直接继承周老伯财产,排除。 12.C 【详解】①:该房产是丁某婚前个人财产,遗嘱明确由丁某甲继承,所有权归丁某甲,袁某并非所有权人,无权将该房产抵押;且抵押权是债权人(银行)享有的权利,不是袁某享有,排除。 ②:丁某去世后,丧偶的沙某探望孙子符合我国尊老爱亲的传统家庭伦理,应当予以支持,正确。 ③:若丁某甲已成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沙某是其祖母,双方可以签订该协议,正确。 ④:30万元是丁某与袁某的婚后共同财产,继承前需要先析产;其中15万元归袁某个人所有,剩余15万元才是丁某的遗产,由袁某、丁某甲、沙某三个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每人仅继承5万元,并非每人分10万元,错误。 13.A 【详解】①:何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享有,正确。 ②: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用于共同经营、家庭生活,属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何某借款用于企业经营,经营收益用于家庭大额开支,因此800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正确。 ③:约定财产制不能对抗不知情的债权人,陈某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排除。 ④:抵押权需要双方签订抵押合同、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才会设立,题干并未说明房产及车辆抵押给陈某,陈某不享有抵押权和优先受偿权,排除。 14.D 【详解】①:监护人有权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处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因此“李某无权对该笔资金进行处分”的表述绝对化,排除。 ②:红包压岁钱已经完成赠与,所有权归未成年子女,王某要求返还的是子女的财产,和“李某无权撤销赠与”无关,排除。 ③:法律规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时,有义务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利益,除为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擅自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这是王某主张权利的依据之一,正确。 ④:我国法律平等保护所有公民的合法财产,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和成年人财产一样,平等受到法律保护,这是王某主张权利的法律基础,正确。 15.B 【详解】①:丁某碰撞致张某头部损伤,侵害了张某的健康权,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该表述符合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定,正确。 ②:本案属于人身侵权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而非碰撞行为(碰撞行为是侵权的事实行为,不是客体),排除。 ③:身体权侧重保护自然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性,健康权侧重保护身体生理机能的正常运转;张某头部损伤致健康受损,侵犯的是健康权而非身体权,排除。 ④:丁某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正确。 16.D 【详解】①:该债务是何某私下炒股所负,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冯某无需偿还,排除。 ②: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无离婚冷静期规定,概念混淆,排除。 ③:婚后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④:依据《民法典》,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正确。 17. 判决:判决两人离婚。 理由: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本案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判决:法院判决房屋归王先生所有,按房产市场价格的50%向赖女士支付补偿款。 理由:①夫妻可书面约定婚前财产归属,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王先生自愿将婚前房产50%份额赠与赖女士且完成变更登记,约定合法有效,应按约定份额分割。(答出:“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亦可。)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双方已完成不动产变更登记,房屋由王先生婚前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详解】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离婚条件、夫妻财产关系相关法律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说明。 判决:判决两人离婚。 有效信息:夫妻感情变淡、分居,赖女士起诉离婚,王先生同意离婚→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均同意离婚应当准予离婚。本案中,二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双方均同意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判决:法院判决房屋归王先生所有,按房产市场价格的50%向赖女士支付补偿款。 有效信息①:王先生签订协议,自愿将婚前房产50%份额赠与赖女士,完成不动产变更登记→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归属;不动产物权变动经登记发生效力,书面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双方书面赠与协议合法有效,完成登记,该房产部分份额转化为双方共有财产。 有效信息②:离婚分割共有房产,房屋归一方所有,向另一方支付对应份额补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遵循公平原则,可以实物归一方,由取得房屋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对应价值补偿。本案中,房产归王先生所有,王先生需要按照市场价格的50%补偿赖女士。 18.做法不当之处:小张借款到期后拒绝还款的做法不当;理由:小张与父亲的合同成立,且主体适格(合同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合同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承诺履行合同义务,小张借款到期后拒绝还款的行为构成违约(替换得分:违反了诚信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说法不当之处:①小张关于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不当;②小张关于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的说法不当。理由: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但是父母没有帮助扶持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②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不能以父亲要求小张还款为由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 【详解】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合同的效力、合同履行原则、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知识作答。 有效信息①:小张作为成年人向父亲借款并出具借条,到期后拒绝还款→可从合同效力与合同履行角度分析:小张和老张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借款合同有效。当事人应当遵循全面履行、诚信履行原则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小张到期拒绝还款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有效信息②:小张主张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可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角度分析:父母仅对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监护的法定义务,小张已经成年且具备独立谋生能力,父母没有帮扶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该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有效信息③:小张表示若要求还款就不照料老张的生活→可从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角度分析: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法定义务,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内容,赡养义务是强制性法定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小张以父亲索要欠款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说法违反法律规定。 19.①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遗嘱无效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张某意外身亡未留遗嘱,王某作为其配偶、唐某作为其母亲,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张某的遗产。②婚姻存续期间无财产约定的,经营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张某经营汽修店的收入,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经营收益,且无财产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部分财产需先析产,一半归王某所有,另一半作为张某的遗产,由王某和唐某依法继承,王某的该主张符合法律规定。③遗嘱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王某祖父的遗嘱明确注明学区房和存款仅归王某一人所有,该财产应认定为王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亦不属于张某的遗产。唐某主张分割该部分财产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王某的该主张合法有效。 【详解】本题为评析类试题,可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评析,结合材料信息提出论据并做出结论。   辩题:唐某:王某从其祖父处继承的房产和存款属夫妻共同财产,张某作为配偶享有份额,自己有权继承相应份额;王某:张某的汽修店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分割该部分财产,且唐某无权分割其自己从祖父处继承的房产和存款。 论据①:张某意外身亡,未立遗嘱。事后,王某与张某的母亲唐某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可运用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知识,说明张某意外身亡未留遗嘱,王某作为其配偶、唐某作为其母亲,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张某的遗产。 论据②:王某与张某婚前双方未对财产归属作出书面约定。婚后张某经营汽修店,所得收入均交由自己保管,用于店铺周转及家庭日常开支→可运用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等知识,说明张某经营汽修店的收入,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经营收益,且无财产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部分财产需先析产,一半归王某所有,另一半作为张某的遗产,由王某和唐某依法继承,王某的该主张符合法律规定。 论据③:王某的祖父去世,生前立下公证遗嘱,指定学区房及存款“仅归王某一人所有”→可运用遗嘱、个人财产等知识,说明该财产应认定为王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亦不属于张某的遗产。 结论:唐某主张分割该部分财产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王某的该主张合法有效。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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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练习- 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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