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单元测试-2026-2027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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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单元练习
一、单选题
1.2025年3月起,网络主播柴某某在抖音、快手等平台发布视频,捏造胖东来玉石产品“质劣价高”“利润百倍”等虚假信息,并攻击创始人于东来,借机引流带货。2025年4月25日,胖东来及于东来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中( )
A.原告必须在侵权结果发生地起诉
B.涉案视频资料属于物证
C.柴某某侵犯胖东来及于东来的名誉权,构成商业诋毁
D.被告应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双倍赔偿原告损失
2.“网约房”是依托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接受预订,按日、小时为结算单位,向不特定人群提供短时住宿服务的经营性场所。小张将自己所有的闲置住宅以“网约房”形式短租给他人,却被邻居诉至法院。关于此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张的行为,超出不动产合理使用边界,侵害了邻居相邻权益
②权利人对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权,小张的行为合法
③若当事人同意,法院可做庭前调解,既节约诉讼成本又修复邻里关系
④双方纠纷适用行政复议,且复议决定书与法院判决书有同等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林某夫妇育有四名子女。早年长子与次子分户时私下约定:父亲林某由次子赡养、母亲钟某由长子赡养。2000年,林某去世。如今,钟某年近百岁,生活无法自理,除每月领取300余元老年补贴外,无其他收入来源,日常主要由长子林某壹照料,三子林某叁定期支付赡养费,女儿林某肆时常探望照料。次子林某贰长期不承担钟某的赡养费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家庭内部的分户协议合法有效,次子林某贰不必承担钟某赡养费用
②钟某有固定的老年补贴收入,四名子女可以不承担赡养扶助的义务
③钟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次子林某贰给付相应的赡养费用
④林某壹、林某叁、林某肆履行赡养义务,有权向林某贰追偿部分赡养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某日,邓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上路,且一手撑伞、一手控车,与正常靠右骑自行车的15岁刘某迎面相撞,造成刘某受伤、两车受损,更给刘某留下心理阴影,影响其日常学习与生活。经交警勘查认定,邓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邓某的违规驾驶行为侵害了刘某的人格权和财产权
②若邓某不服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③刘某的监护人可代为主张医疗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害赔偿
④邓某因承担了全部民事责任,故可免除刑事处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徐某去世后,其妻子与两子因遗产分配问题争执不下,诉至法院。徐某生前立有两份遗嘱,2022年1月12日的手写遗嘱记载其财产全部由其长子徐某甲继承;同年5月15日订立的打印遗嘱,内容为徐某的财产全部由次子徐某乙继承,遗嘱共一页,徐某与协助打印的刘某、见证人李某和杨某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据此可知,本案中( )
①打印遗嘱的法律效力低于手写遗嘱,财产应由徐某甲继承
②两份遗嘱均有效,徐某妻子与两子均有权继承徐某的遗产
③立有数份遗嘱情况下,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④徐某乙还应向法院提供证明两位见证人与自己无利害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近日,某市法院就一起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LV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十日后,某市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商标行政纠纷案,原告为路易威登马利蒂(简称“LV”),被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这两起案件都涉及“LV”这一驰名商标因而引起人们的关注,对此从法理的角度理解正确的是( )
①外国企业滥用诉讼的权利,使用法律武器打压我国本土品牌
②前一诉讼是民事诉讼,后一诉讼是行政诉讼,两者性质不同
③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若不服一审判决,应在15日内提起上诉
④驰名商标依法享有强于普通商标的保护待遇,可获得全类保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广东高院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市民麦某为执业律师,某商业科技公司未经麦某许可,从公开裁判文书网、法律服务平台抓取麦某执业信息,通过算法生成个人职业画像,制作收费、胜诉率标签用于平台商业引流。麦某起诉该公司侵犯自身权益,法院判决公司停止使用相关信息并赔偿损失。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个人信息公开不等于可以随意商用,处理公开个人信息需取得自然人同意
②该公司行为侵害麦某的隐私权,应当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③麦某提起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规则
④麦某作为执业律师参与本案诉讼,依法享有辩护人的各项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胡某早年丧偶,其子小胡在外地工作。为安度晚年并保障自身权益,胡某与共同居住的外甥王某协商,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后小胡对该协议的有效性提出异议。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该协议因王某与胡某有财产利害关系而无效
②该协议的签订不能免除小胡的法定赡养义务
③胡某签订该协议时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④小胡对该协议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康某某将轿车停在人行道旁的临时停车位上,不料人行道树木树枝折断坠落,砸中车辆致其严重损坏。康某某修车花费12818元,因与树木管理人某园林管理单位就赔偿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本案例中( )
①康某某向法院出具的车辆维修费发票属于物证
②康某某需要就其主张的赔偿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③树木管理人对树枝折断需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树木管理人需对自身已尽到管理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小李于2025年1月1日入职M公司从事外卖配送工作,双方于2025年1月30日签订配送协议,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M公司对外卖配送员配备统一的服装并记录考勤,按月支付报酬。后小李在工作中不慎受伤,双方在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赔偿金额等方面产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双方基于意思自治签订了配送协议,存在劳务合同关系
②双方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且无需支付调解费用
③小李若要解决与M公司的争议,应先通过劳动仲裁方式解决
④M公司对小李存在劳动管理行为,双方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摄影爱好者王某在商业街进行街拍,近距离拍摄到路人吴某清晰的正面人像照片,未征得吴某同意,便将照片配上文案发布在短视频平台用于日常分享。吴某下载保存相关页面截图,前往公证处对网页内容做证据固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只是个人日常分享、没有商业营利,依据法律规定绝对不会构成肖像侵权
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许可,擅自公开他人肖像,超出合理使用范围构成侵权
③为诉讼公证留存影像资料,是当事人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合法方式
④街拍属于公民法定自由权利,公共场所内任何人都无权制止他人对自己进行拍摄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A平台未经B文化传媒公司许可,擅自转载其原创视频作品并投放广告牟利,B文化传媒公司将该平台诉至法庭。立案后,承办法官组织调解,厘清侵权责任,秉持以和为贵理念引导双方协商赔偿,最终双方签收调解书。本案中( )
①法院调解书一经签收即产生法律强制执行力
②调解协议达成后,原告不得再以同一理由提起上诉
③调解达成和解,意味着被告所负侵权责任就此免除
④本案中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是首次发表后50年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樊某与赵某驾驶车辆时发生碰撞,经交警处理,双方协商损失自负,并达成撤案协议。5天后,樊某因味觉丧失到医院住院治疗。樊某认为其味觉丧失系交通事故引发的伤害导致,遂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协议并主张赵某应赔偿其损失共计24950元。本案中( )
①交警须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②原协议因不符樊某真实意思表示发生实质性变更
③双方应遵守诚信原则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④樊某撤案时理应预见到伤情可能存在变化和损失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甲公司以制作发行视频微短剧为主,在其自主开发的应用软件上提供自制精品微短剧供海外用户付费观看。后来,该公司发现这些投放在海外市场的微短剧被某平台稍加修改名称和影视海报后上架到该平台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上,并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吸引用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案涉微短剧的著作权属于法人,保护期直到甲公司破产注销
B.该平台侵犯了甲公司对案涉微短剧的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C.若该平台实际上并未盈利,则其无需支付甲公司经济赔偿
D.即使市场监管部门已从严处罚该平台,甲公司仍可提起民事诉讼
15.69岁阮大爷终身未婚无子女,阮大爷弟弟以家庭事务繁忙为由拒绝照顾。阮大爷与邻居刘某在村委会协调下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及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刘某负责老人的生养死葬,同时老人将自己的全部财产赠与刘某。刘某履行义务至阮大爷去世,后阮大爷弟弟提出反对,由此产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若无法达成共识,阮大爷弟弟与刘某可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②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刘某有权依据协议获得遗产
③只有当阮大爷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刘某才能履行其监护职责
④阮大爷弟弟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可继承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钟老太育有谢先生、谢二姐、谢三妹一儿两女。钟老太病重失语期间,谢先生取走其40余万元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后钟老太去世,未留遗嘱,谢先生称该款项为母亲生前赠与,谢二姐、谢三妹则认为谢先生是擅自处置遗产,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该款项为遗产,由三兄妹各继承三分之一。对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钟老太未立遗嘱和遗赠协议,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②谢先生知悉存折密码,说明钟老太有赠与的意思表示
③谢先生的理由未得到法院支持,应是其提供的证据不足
④谢先生侵犯了谢二姐和谢三妹财产所有权,于理不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材料题
1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6年,我国持续深化网络环境治理,严厉打击网络暴力、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侵权行为。
高中生郑某因在社交平台分享校园生活,与网友魏某发生口角。怀恨在心的魏某,通过非法技术手段获取郑某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家人信息等,将其散布至多个网络群组,并搭配侮辱性言论煽动他人谩骂。大量信息快速传播,导致郑某遭到频繁骚扰,正常学习和生活被严重扰乱,精神承受巨大压力。在父母陪同下,郑某收集完整聊天记录、转发截图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魏某立即删除侵权内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法院经审理认定,魏某行为已构成民事侵权,依法判决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魏某行为构成侵权的理由,指出魏某侵犯了郑某哪些权利,并写出本案中相关证据的具体类型。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2019年12月,U房屋租赁公司与200家业主签订公寓托管12年合同,合同明确了:该公司收取每位业主6万元运营管理费,该公司每月支付每个业主2000元租金,以后每两年租金上涨10%。2025年9月,该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拒绝支付所欠业主的租金和拒绝退还剩余的运营管理费。业主与U房屋租赁公司协商未果,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审理,判决该公司向业主支付所欠租金和退还剩余的运营管理费。
(1)运用“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相关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
(2)假如U房屋租赁公司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业主又该如何维权?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原告向法院起诉称,其与被告A公司签订长期代销合同,约定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A公司为原告代销猪肉,原告每日向被告配送猪肉,并按照猪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定期向被告结付佣金。合同签订后,原告接到被告的业务人员陆某电话,要求其今后将货送到被告下属的Y购物中心,原告照此办理。代销期限结束后,原告经结算认为被告欠付货款10万余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该款项。针对原告起诉,被告否认曾收到过原告配送的猪肉,并称不存在所谓的下属Y购物中心,陆某也不是其工作人员。
根据上述事实,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举证原则及相关规定,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Y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法院应当如何判决?请分析理由。
(2)一审判决后,败诉方是否有上诉的权利?请说明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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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单元练习》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C
B
D
B
D
C
A
C
D
C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答案
C
B
D
D
C
A
1.C
【详解】A: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因此,原告可以选择在侵权结果发生地起诉,但不是“必须”,原告也有权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选项表述过于绝对,排除。
B: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涉案视频资料属于电子数据。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如作案工具、受损的物品等)。视频资料不属于物证,排除。
C:1.侵犯名誉权:柴某某捏造“质劣价高”“利润百倍”等虚假信息,并攻击创始人于东来,属于以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2.构成商业诋毁:柴某某作为网络主播(带货同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了胖东来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借机引流带货,这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商业诋毁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正确。
D:民事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但在赔偿方面,一般民事侵权适用“填平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双倍赔偿”属于惩罚性赔偿,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欺诈消费者的“退一赔三”,或《食品安全法》中的“退一赔十”)。本案属于名誉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纠纷,通常不支持双倍赔偿,因此D项中“双倍赔偿原告损失”的说法错误,排除。
2.B
【详解】①:根据相邻关系处理原则,不动产权利人行使权利不能损害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小张将私有住宅改为经营性网约房,频繁外来人员流动会侵扰邻居正常生活,超出了不动产合理使用边界,侵害了邻居的相邻权益,正确。
②:所有权人对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但权利行使不得超出法律边界,不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小张擅自将居住用房改为经营性网约房的行为没有尽到相邻关系中的注意义务,并非完全合法,排除。
③:民事诉讼中,在当事人自愿同意的前提下,法院可以开展庭前调解,既能够减少诉讼时间、成本,也有利于缓和邻里矛盾、修复邻里关系,正确。
④:行政复议适用于公民、法人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不服的争议,本案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纠纷,不适用行政复议,且行政复议决定书与法院判决书效力并不等同,排除。
3.D
【详解】①: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义务,不得通过子女之间的私下约定来免除,该分户协议中免除次子对母亲赡养义务的内容无效,次子仍需承担对钟某的赡养责任,排除。
②:赡养义务的履行不以父母有收入为前提,钟某仅每月有300余元的微薄补贴,不足以支撑其生活自理的开支需求,四名子女都必须依法承担赡养扶助义务,排除。
③:赡养权利人在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未尽义务的子女给付对应赡养费用,正确。
④:多名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均等的法定责任,林某壹、林某叁、林某肆履行了赡养义务,有权向未承担相应责任的次子追偿其应当负担的部分赡养费,正确。
4.B
【详解】①:邓某违规驾驶直接造成刘某人身受伤、车辆受损,侵犯了刘某的健康权(属于人格权范畴)和车辆相关的财产权,正确。
②: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属于行政类认定,不属于可仲裁的平等主体间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范畴,仲裁机关不会受理该类申请,错误。
③:刘某是15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可以代为主张人身损害对应的医疗费、护理费,本次事故给刘某造成严重心理阴影,也符合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正确。
④:民事责任的承担和刑事处罚不能相互替代,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要看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不能因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就直接免除刑事处罚,错误。
5.D
【详解】①:民法典规定遗嘱效力不以形式区分,内容抵触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并非打印遗嘱效力低于手写遗嘱,排除。
②:有遗嘱时优先遗嘱继承,徐某立有数份遗嘱,应以最后的有效遗嘱为准,不是徐某妻子与两子都可继承,排除。
③: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正确。
④:打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徐某乙应做出相应证明,正确。
6.C
【详解】①:材料中LV是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身合法商标权益,不存在滥用诉讼权打压本土品牌的情况,该表述不符合法理和材料事实,错误。
②:前一起是平等民事主体间因商标侵权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后一起是原告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行政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二者诉讼性质不同,正确。
③: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餐饮公司若不服一审判决,应在15日内上诉,正确。
④:驰名商标实行的是“跨类保护”而非无边界的“全类保护”,错误。
7.A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即便信息是自然人自行公开的个人信息,信息处理者也不能随意进行商业使用,处理行为如果侵害该自然人重大利益的,仍需要取得自然人同意,本案中公司擅自抓取麦某公开执业信息用于商业引流,属于违规处理公开个人信息的行为,正确。
②:本案中公司抓取的是麦某已经公开的执业信息,并未涉及麦某的私密隐私信息,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同时隐私权侵权责任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过错推定,错误。
③:本案属于普通的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麦某提起民事诉讼,适用该规则,正确。
④:在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本案属于民事诉讼,麦某即便身份是律师,也不享有辩护人的权利,错误。
8.C
【详解】①:意定监护的监护人选任并不禁止存在财产利害关系,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不会仅因王某和胡某存在财产利害关系就无效,错误。
②:子女对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不会因为父母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就被免除,正确。
③:意定监护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事先为自己选定失能后的监护人的制度,因此胡某签订协议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正确。
④: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的受案范围,小胡不能就该意定监护协议的异议申请仲裁,错误。
9.D
【详解】①:康某某向法院出具的车辆维修费发票属于书证,而不是物证,错误。
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康某某需要就其主张的赔偿费用承担举证责任,正确。
③: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树木管理人对树枝折断需要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而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错误。
④: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树木管理人需对自身已尽到管理义务承担举证责任,正确。
10.C
【详解】①:虽然双方签订了配送协议,但M公司统一配备服装、记录考勤、按月支付报酬,对小李存在劳动管理行为,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非单纯的劳务合同关系,排除。
②:劳动争议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正确。
③:劳动争议解决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可以先协商或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再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但并非解决争议的“第一步”,排除。
④:M公司对小李存在劳动管理行为(统一服装、考勤、按月支付报酬),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正确。
11.C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肖像侵权不以“以营利为目的”为构成要件,即使无商业营利,未经许可擅自制作并公开他人肖像,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仍构成肖像侵权。“绝对不会”表述过于绝对,错误,
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在合理使用范围内(如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新闻报道等不可避免地使用)不构成侵权,但超出合理使用范围则构成侵权。本案中王某近距离拍摄路人清晰正面人像并发布于短视频平台,已超出合理使用范畴,构成肖像侵权,正确。
③:吴某下载保存页面截图并前往公证处对网页内容进行证据固定,属于依法收集证据的合法方式。公证是法定的证据保全手段,经过公证的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是当事人运用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途径,正确。
④:公民在公共场所享有拍摄自由,但该自由不得侵害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在公共场所近距离拍摄他人清晰正面人像并公开使用,可能侵害他人肖像权,被拍摄者有权予以制止。“任何人都无权制止”的表述错误,混淆了自由与权利边界,错误。
12.B
【详解】①: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正确。
②:调解协议只是当事人双方的合意,不等于法院调解书,未签收调解书当事人可以反悔;上诉针对一审判决、裁定,只有调解书签收生效后才不能上诉,错误。
③:调解达成和解是双方就赔偿等民事责任达成一致,被告仍需承担侵权责任,只是责任的承担方式(如赔偿金额)通过协商确定,责任并未免除,错误。
④:B文化传媒公司属于法人,依据著作权法,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创作的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正确。
13.D
【详解】①:本案是樊某和赵某之间的民事侵权纠纷,并非针对交警的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不需要交警提供行政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排除。
②:案涉双方协商达成的撤案协议,是当时双方完全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协议不会发生实质性变更,排除。
③:民事活动要遵循诚信原则,双方自愿达成的合法有效协议对彼此都有约束力,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正确。
④: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樊某在撤案时,负有谨慎注意义务,理应预见到伤情后续变化、潜在损失风险,事后才发现的伤害并不当然推翻原先的和解协议,正确。
14.D
【详解】A:我国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并非至法人破产注销,排除。
B:改编权,是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修改权是著作权人自行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该平台擅自修改微短剧的名称、海报,还擅自将作品上架供用户观看,侵犯了甲公司的修改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而不是改编权,排除,错误。
C:知识产权侵权赔偿不以侵权方实际盈利为前提,即便未盈利,甲公司也可主张法定赔偿等,侵权方仍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排除。
D: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属于行政责任,侵权方的行政责任不抵消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甲公司有权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追责,正确。
15.C
【详解】①: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这类涉及人身关系的纠纷不属于仲裁受案范围,本案是遗产继承相关纠纷,不能选择仲裁,排除。
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刘某已经按协议完成生养死葬义务,有权依照协议取得遗产,正确。
③:根据意定监护制度,只有本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人才履行监护职责,正确。
④:虽然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但是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时,不再适用法定继承,弟弟不能继承遗产,排除。
16.A
【详解】①:《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本案钟老太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因此遗产由法定继承人(一儿两女)依法继承,正确。
②:在法律上,赠与合同需要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书面、口头或明确的行为)。钟老太当时已经病重失语,无法表达自身意愿;仅知道存折密码,不能直接推定存在赠与的意思,错误。
③: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谢先生主张40余万元是母亲生前赠与,应当拿出证据证明赠与事实,但是他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所以其主张法院不予采信,正确。
④: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开始。钟老太还在世时,该存款所有权属于钟老太本人,谢二姐、谢三妹此时还没有取得这笔钱的所有权。 谢先生是在母亲生前取款,此时妹妹尚未取得财产所有权,因此不属于侵犯“财产所有权”;其行为侵害的是其他继承人的遗产共有权,错误。
17.
要点一:理论1: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理论2: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要点二:本案中魏某侵犯了郑某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名誉权。
要点三:郑某留存的聊天记录、转发截图属于电子数据类民事诉讼证据。
【详解】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民事侵权、人身权、证据相关法律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魏某故意获取、散布他人信息,发布侮辱言论,造成严重损害→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事侵权构成要件: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本案中,魏某主观存在报复的过错,实施网络违法行为,造成郑某身心受损,行为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构成民事侵权。
有效信息②:非法获取并公布郑某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散布侮辱言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名誉权,不受非法侵害。本案中,泄露私人信息侵犯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侮辱诽谤言论侵犯名誉权。
有效信息③:郑某收集聊天记录、网页截图提交法院→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事诉讼证据中电子数据的定义。本案中,聊天记录、网页截图属于电子数据。
18.(1)
①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原则。法院根据业主提供的公寓托管合同等证据,依法查明U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拒绝支付所欠租金并拒绝退还剩余运营管理费的案件事实,为公正判决奠定了事实基础。
②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法院通过法定诉讼程序,在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对案件作出公正裁判。
③法院判令U公司支付所欠租金并退还剩余运营管理费,依法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使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彰显了司法公正,实现了公平正义。
(2)
①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若U房屋租赁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业主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U公司履行支付租金和退还运营管理费的义务,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详解】(1)本题是原因分析类主观题,可运用“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法院依据托管合同等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事诉讼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本案中,法院依托证据查清租赁公司违约事实,为公正裁判奠定基础。
有效信息②:业主与租赁公司协商无果后起诉至法院→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本案中,法院经过法定诉讼程序,分清是非责任,正确适用法律作出裁判。
有效信息③:判决租赁公司支付租金、退还管理费→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司法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本案中,判决让违约方承担法律后果,维护业主权益,彰显司法公正。
(2)本题是措施类主观题,可运用“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U公司不履行生效法院判决→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拒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本案中,业主可向一审法院或同级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有效信息②: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可处置被执行人财产→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本案中,依靠国家强制力迫使租赁公司履行义务,保障业主权益。
19.(1)依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诉讼中,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Y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则法院应当判决认定上述两项事实不存在,从而判决原告败诉。
(2)有上诉的权利。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诉讼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详解】【小题1】本题为案例分析类主观题,考查主张权利靠举证相关知识,作答时,审清设问要求,依据教材知识,结合材料提示答题的关键信息,直接作出回答即可。组织答案时首先阐述民事诉讼法的举证原则及相关规定的内容,然后再依据设问限定的条件判决原告败诉。
有效信息:原告起诉称陆某是被告A公司业务人员,自己按要求向被告下属Y购物中心配送猪肉;被告否认陆某是其员工、否认Y购物中心属于自身;原告不能举证证明Y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陆某是被告工作人员→可从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析说明,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提出债权主张的原告负有举证义务,无法提供有效证据佐证关键事实,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法院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原告败诉。
【小题2】本题为案例分析类主观题,考查诉讼权利相关知识,认真阅读设问要求,依据法律关于上诉权的规定回答即可。可从所学知识分析说明,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有申请上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只要不服一审作出的判决,都能够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本案败诉方具备法定上诉权利。
答案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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