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课标要求:
(1)了解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2)了解关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实行。
张居正一条鞭法
名词解释
税:从禾,兑(duì)声,有送达的意思。本义指征收的农产品。
赋:从贝,从武。“贝”指钱财,“武”指“用兵”、“国防”、“军事”。 “贝”与“武”联合起来表示“与用兵有关的钱财”。
赋税:赋税指田赋及各种捐税的总称,依照法律或习俗征收的款项,尤指付给政府的费用。它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法定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
材料1:赋出于田,自上税下;贡出于土,从下献上。”
——《玉海·食货·贡赋》
材料2:赋供车马、甲兵、士徒之役,充实府库赐予之用;税给郊社、宗庙、百神之祀,百官禄食,庶事之费。
——《汉书·食货志》
特点: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赋
人头税(人丁)
田 赋(田亩)
户 税(资产)
杂 税
役(人丁)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赋
役
制
度
赋税
徭役
田赋(租):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
丁 税: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
户税(调):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
其它杂税
兵役
力役
杂役
赋役制度:统治者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以土地和人口为依据,向人民征收一定数量的田赋、人头税,征发徭役而形成的基本制度。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一、赋役与王朝更迭: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一)先秦时期
思考:结合第一单元,分析为什么战国时期要征收赋税?
中国古代:封建制度(经济上,封建土地私有制的推行、政治上,官僚制的确立)→ 赋税制度(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适应了封建社会的发展需要)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二)秦汉时期
分类 秦朝 汉朝
田赋
口赋
(人头税)
杂税
徭役
税率极高
(“收泰半之赋”)
与民休息,税率降低
(高祖:十五税一、景帝:三十税一)
极重
(“二十倍于古”)
人头税分口赋、算赋,
商人和奴婢的算赋钱加倍。
更卒:本郡/本县 力役 一月
正卒:郡国/京城 兵役 两年
戍卒:边塞屯戍 兵役 一年
财产税:车船税、算缗钱、税民资……
思考:汉朝的哪些赋税政策体现“重农抑商”?
商人和奴婢的算赋钱加倍,征收财产税,等等。
——整理自《汉书•食货志》
探究:汉初“轻徭薄赋”
任务1:研读表格,判断汉初真的实现了“轻徭薄赋”吗?
任务2:请结合表格数据与所学知识,解释汉初的“轻徭薄赋”。
①背景:……(纲要上)
②内容:虽然人头税依然很重,但是田赋大大减轻。
③影响:……(纲要上);并未改变封建王朝的剥削本质。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三)隋唐时期
1.隋朝:租调制
(1)基础
①经济基础:均田制;
②历史基础:孝文帝改革推行租调制
(2)内容
①租:田赋,按丁额缴纳定量的谷物
②调:户调,按丁额缴纳定量的绢或布
③役:男丁负担一定的徭役
任务1:结合所学,概述隋朝推行租调制的基础。
任务2:结合史料,解释“租”、“调”的含义。
2.唐前期:租庸调制
任务3:结合史料,解释“庸”的含义,并结合所学概述其意义。
(1)“庸”:绢或布(代役)
(2)“以庸代役”的意义
3.唐中后期:两税法
(1)时间
(2)含义、特点
(3)意义
田赋为何是丁额?
缴纳一定的娟或布来替代徭役
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政府赋税收入也有保障。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四)宋朝
赋:两税法,但附加税繁杂多变
役:代役金(类似唐朝的庸),
还经常再派发各种徭役。
1.宋承唐制:两税法
思考1:宋朝的两税法在实施过程中是否谨遵立税制度?
2.王安石变法:募役法
思考2:王安石推行募役法的目的是什么?
百姓:缴纳免役钱、助役钱 → 官府:募人代役
两税法的制度特点是名目简化,只征收两税,其他的赋税、杂徭悉省。
宋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征收代役金(类似唐朝的庸),还经常再派发各种徭役。
减轻农民负担,保证农业生产和国家财政收入,解决财政危机。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五)元朝
1.沿袭唐制,南北有别
北方:租庸调制—丁税、地税
南方:两税法——夏税、秋粮
思考:为何南方续行两税法、北方回用租庸调制?
可以结合元朝的经济格局展开分析。南北方的经济发展程度孰优孰劣?
2.科差
按户之上下征收丝和银两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六)明朝
1.明初:夏税、秋粮,米麦实物
3.明朝后期:张居正变法:一条鞭法
2.正统年间:“金花银”
(1)特点★:赋役合并、一概折银
任务1:根据示意图,解释“一条鞭法”的命名缘由。
鞭子的特点是由两股绳子拧成的。因此需要解读出这个命名中蕴含的“二合一”的意思。如赋役摊派合一:合并摊派,均由丁田共同承担;赋役征收合一:统一征收,一概折银。
任务2:结合所学,分析“一条鞭法”出台的背景。
明朝后期土地兼并、农民起义等危机;商品经济发展;
白银货币化;“金花银”的基础。
(2)原因★:
①明朝中后期土地兼并、农民起义等危机;
②商品经济发展;
③白银货币化;
④“金花银”的基础。
(3)影响★:
①赋役合并:简化名目手续,遏制贪污腐败;
②丁田共担(役):减轻农民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③纳银代役: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束缚松弛,徭役制度日渐消亡。
④赋役征银: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转变,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推动白银货币化。
赋 役
丁、田
银
(赋)
选必一:货币、赋税
纲要:明朝统治危机、工商业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七)清朝
1.康熙:“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2.雍正:“摊丁入亩”
任务2:结合所学,分析清朝赋税制度变革的原因。★
①人口快速增长,超过土地增长速度,使农民负担过重,从而导致土地兼并严重,影响税收。
②商品经济发展,要求削弱封建人身依附关系。
任务3:结合图示和所学,分析“摊丁入亩”的意义。★
①废除了人头税,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束缚进一步减弱;
②赋税更趋公平,相对减轻农民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③缓和社会危机,有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
④客观上促进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任务1:结合所学,分析清朝赋税制度的变化趋势。
赋 役
丁、田
银
(赋)
/
清朝康熙“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摊丁入亩”,
赋税征收的标准进一步从人丁转向田亩。
赋税制度
清:鼎盛与危机、工商业
朝代 制度 特点 发展趋势 P94思考点
秦 田赋、人头税、徭役 赋役繁重
汉 田赋、人头税、财产税、徭役 田赋减轻,但人头税重
南北朝 租调制 与均田制配合
唐 初期 租庸调制 纳庸代役
晚期 两税法 财产税为主;量出为入;简化名目,扩大对象;
宋 两税法
募役法 官府募人代役
明 一条鞭法 赋役合并,一概折银
清 摊丁入亩 废除人头税
1.征收标准:
2.赋役形式:
3.征收种类:
4.征收时间:
人丁为主财产为主
(以两税法为标志)
实物为主货币为主
(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繁杂简单
(以两税法、一条鞭法为标志)
不定时定时
(以两税法为标志)
小结: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
5.人身控制:
强弱
(以“庸”标志)
(1)可以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城乡居民共同富裕。(2)能够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业效益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4)能够增加农民的收入,拉动经济持续增长。
(5)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
……
二、中国关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中美英签订新约
二、关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起源与演变
(一)关税
按类别分:国境关税、国内关税
1931年
西周
国境关税
国内关税
思考1:为什么古代世界还存在国内关税?
可以结合古代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思考,如西周的分封制、中古西欧的庄园制度等。
思考2:为什么世界各国在近代废除了国内关税?
①近代国家的形成(统一、主权);
②国际贸易的发展(新航路开辟、工业革命)。
开始取消
二、关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起源与演变
(一)关税
鸦片战争
西周
国境关税
新中国成立
国民革命
关税自主
关税自主权
逐步沦丧
收回关税自主权的斗争
关税自主
《海关进出口税则》
新的《进出口关税条例》
1985《海关进出口税则》
1987《海关法》
改革开放
?
法制化程度不断加强
顺应国家独立和经济发展的要求
新中国第一部独立的专门的海关税法,
统一全国关税制度。
二、关税自主权与国运兴衰:中国关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西周出现
1840
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
1927
国民政府
宣告关税自主,公布国定
《进口税暂行条例》
1928
国民政府发表“改订新约”中美签订《中美关税条约》
到1930
中日签订《中日关税协定》
取得进展,但仍不能完全自主地制定税率
1937
废除国内税
统一国境边税
1949
真正收回
关税自主权
颁布了一系列关税条例
收回关税自主权
国内关税
与国境关税并立
协定关税;片面最惠国待遇;海关大权被外国人把持
二、关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起源与演变
(二)个人所得税
北洋政府制定所得税条例,但没有实施(起步)
国民政府公布
所得税暂行条例(开始征收)
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征收
通过《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确立
1914年
1936年
1980年
改革开放前
中国赋役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
的赋役制度
关税
秦汉时期:田租、人头税、徭役
隋唐时期
宋元时期
明清时期
隋:租调役
唐:前期:租庸调制;后期:两税法
宋:两税法+附加税
元: 北方:丁税、地税;
南方:夏税、秋粮
科差
明:金花银、一条鞭法
清:摊丁入亩
本课小结
个人所得税制度
正式确立:1980年
开始征收:1936年
22
赫 德
协定关税
1842年《南京条约》第10款规定:英商“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
1844年《望厦条约》和《黄埔条约》进一步分别规定“中国日后欲将税例更变,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和“应与佛兰西会同议允后,方可酌改”。由于片面最惠国条款的普遍推行,中国不取得每个国家的同意,就不能修改任何税则。
历史纵横
探究:分析1842年来清政府关税收入和比重上升的原因。
总结:评价赫德对中国关税的影响。
赫 德
协定关税
1842年《南京条约》第10款规定:英商“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
1844年《望厦条约》和《黄埔条约》进一步分别规定“中国日后欲将税例更变,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和“应与佛兰西会同议允后,方可酌改”。由于片面最惠国条款的普遍推行,中国不取得每个国家的同意,就不能修改任何税则。
历史纵横
探究:分析1842年来清政府关税收入和比重上升的原因。
总结:评价赫德对中国关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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