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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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测试卷选择性必修2第8课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解析版) (考查范围:选择性必修2第8课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甲食品公司主打“味香源”牌食醋,该品牌在当地拥有较高知名度。乙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全面模仿“味香源”食醋的包装、字体、配色,仅将品牌名改为“味香原”,致使不少消费者误购。乙公司的行为( ) ①未遵守市场规则,侵犯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 ②直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违背诚实守信的原则 ③属于混淆行为,通过仿冒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 ④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仿冒包装、标识不涉及窃取技术、经营信息,未侵犯商业秘密,错误。②:本案核心是经营者之间的不正当竞争,不直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错误。③:乙公司仿冒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包装,使用近似商标,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混淆行为,正确。④:通过仿冒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是不正当竞争,正确。 2.侯某是某生物晶片的经营者,其向群众散发的产品宣传页显示,该产品对糖尿病有治疗效果。2026年3月7日,毕某购买了一块该生物晶片,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佩戴,后停止服用治疗糖尿病的药品。2026年4月,毕某感到身体不适,经医院检查,其血糖升至14点,遂住院治疗。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毕某未尽到注意义务,应承担全部责任 ②毕某作为消费者,其知情权受到损害 ③侯某涉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④侯某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的方式扰乱市场秩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毕某系信赖侯某的产品宣传才停用治疗药物,不存在未尽注意义务的过错,不应承担全部责任,错误。②: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悉所购商品真实功效等真实情况的知情权,侯某的虚假宣传导致毕某无法知晓产品真实情况,其知情权受损,正确。③: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不得对商品功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侯某虚构产品治疗糖尿病的功效,属于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正确。④:材料未涉及侯某通过虚构交易、刷单炒信等组织虚假交易的行为,排除。 3.《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于2026年2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明确界定,网红达人的直播带货行为原则上构成商业广告。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网红达人对产品的宣传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②有利于强化监管,避免行业的无序竞争 ③有利于进一步保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④网红达人作为营利法人需缴纳相应税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网红达人的直播带货被界定为商业广告,若其宣传存在虚假、误导等情形,需依法承担广告相关法律责任,正确。②:该办法主要规范直播带货的广告行为,无法直接避免行业无序竞争,此表述夸大了办法的作用,排除。③:将直播带货纳入商业广告监管,能规范宣传行为、约束虚假宣传,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正确。④:网红达人多为自然人,并非“营利法人”,且题干未涉及纳税相关内容,排除。 4.顾客苏某在A超市购买了一箱“生榨椰子汁”,饮用后感觉口感不佳,怀疑其并非像外包装上所描述的那样,以新鲜椰子为原料,并采用生榨工艺而制成,要求超市退一赔三。为此,双方争执不下。在该起事件中(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①超市侵犯了顾客苏某的安全消费权 ②顾客苏某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③超市若构成欺诈,则需要退一赔三 ④超市通过混淆行为使消费者发生误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A超市没有侵犯顾客苏某的安全消费权,①错误。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该起事件中顾客苏某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②正确。③:饮用后感觉口感不佳,怀疑其并非像外包装上所描述的那样,以新鲜椰子为原料,并采用生榨工艺而制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内容,A超市若构成欺诈,则需要退一赔三,③正确。④:《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混淆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A超市没有实施混淆行为,④排除。 5.杨某自2013年起在某美疗馆接受美容美体服务,共支付预付服务费1016124.6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2020年底,该美疗馆更名为某健康管理公司,要求杨某再交纳5000元服务费才能继续享受服务。杨某不接受该处理方案,要求退还剩余款项547794元,该公司表示杨某预付款仅剩一万余元,双方协商未果。杨某遂起诉请求该公司退还剩余款项。本案中 ①随着公司名称的变更,公司可以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②合同存在霸王条款,违背了物权法定和平等保护的原则 ③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双方都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④杨某进行大额消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遇纠纷有据可查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原合同效力,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为之,①错误。②:合同存在“霸王条款”,但与物权法定和平等保护原则无关,违背了公平原则,②不选。③: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杨某主张退款、公司主张预付款余额均需举证,③正确。④:大额消费签订书面合同可明确权利义务,减少纠纷举证风险,④正确。 6.2024年8月23日,谢某在App上购买某视讯公司会员服务时勾选了已阅读服务协议选项,服务协议中有同意自动续费的内容。2025年8月10日,该视讯公司在平台内向谢某发送自动续费的提示,但未设置信息自动弹窗提醒;后又向谢某手机发送自动续费的短信提示,但发送失败且未再补充提醒。2025年8月20日,谢某账户被自动扣费,谢某要求退费遭拒,遂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视讯公司已尽到合理提醒与告知义务,自动扣费行为合法有效 ②视讯公司未尽到充分、明确、便捷的提醒义务,构成履行瑕疵 ③谢某事先同意自动续费,视为自愿放弃知情权,无权主张退费 ④服务协议中的同意自动续费属于格式条款,可能导致条款无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②:经营者在采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合同时,应当采取合理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视讯公司的提醒义务履行不到位,构成履行瑕疵,正确。 ④:自动续费条款属于经营者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若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消费者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消费者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甚至可能导致条款无效,正确。 ①:视讯公司的自动续费提示既未设置弹窗,短信发送失败后也未补充提醒,没有尽到合理提醒告知义务,自动扣费行为不合法,错误。 ③:谢某勾选同意协议不代表放弃知情权,视讯公司未履行提醒义务损害了谢某的合法权益,谢某有权主张退费,错误。 7.张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品牌运动鞋,收货后发现鞋子为假冒伪劣产品,多次与商家协商退款无果。对此,张某合理的维权路径是(   ) ①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与商家自主协商和解 ④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A.①→③→②→④ B.③→①→④→② C.③→④→①→② D.①→④→③→② 【答案】B 【详解】③:这是最便捷、成本最低的首选方式,题干中张某已尝试但无果,因此是维权的起始环节,排第一位。 ①:协商不成时,可请求消协调解,借助第三方组织介入处理纠纷,排第二位。 ④:若调解仍未解决,可向行政部门举报商家的假冒伪劣行为,由监管部门进行查处,排第三位。 ②:这是最终的司法救济途径,当其他方式均无效时,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排第四位。 8.“幽灵外卖”,本质是指没有真实经营场所、伪造资质证照、甚至通过“转单”模式进行虚假经营的店铺。这类商家通常依附平台流量,通过低价策略迅速获客,但其食品安全无法保障。2026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对多家电商平台放任“幽灵外卖”行为开出35.97亿元巨额罚单,同步追责平台法人,责令整改并暂停部分类目新增店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平台放任“幽灵外卖”行为,应与相关商家承担连带责任 ②市场监管部门重拳执法,是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的司法实践 ③商家应遵守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规则,不得实施混淆行为 ④若消费者安全消费权利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维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履行资质审核等法定义务,放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需与相关商家承担连带责任,正确。 ②:市场监管总局属于行政机关,其作出处罚的行为属于行政执法,司法实践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该表述混淆了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的主体,错误。 ③: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幽灵外卖”的行为是伪造资质、虚假经营,不属于混淆行为,排除。 ④: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正确。 9.近日,消费者陈先生购买某品牌“手打挂面”后,因未吃出手工面口感质疑产品宣传。该品牌回应称,“手打”仅为注册商标,与手工工艺无关。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有损自身信誉,也违反了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以采取先仲裁后诉讼的方式维权 ③若消费者对产品口感进行如实评论,则不构成对商家名誉权的侵犯 ④这体现了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加强商标注册审核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商家将“手打”注册为商标,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产品是手工工艺制作,这种引人误解的宣传属于不实宣传,既违反民法诚实信用原则,也会损害自身商业信誉,正确。 ②:消费者维权,可以选择商事仲裁,需要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为前提,也可以直接选择诉讼的方式,排除。 ③:消费者对产品口感如实评价,属于正当行使消费者监督权,不存在诽谤等侵权行为,不构成对商家名誉权的侵犯,正确。 ④:商家为了获利故意误导消费者,体现的是市场调节的自发性(为逐利违法违规),而非盲目性(盲目性指经营者因信息不完备盲目跟风),排除。 10.2026年“3.15晚会”曝光某企业通过虚构专家资质、编造疗效,将普通食品宣传为能治疗疾病的保健产品,向老年人高价推销,大量消费者上当受骗。该案中(   ) ①企业虚构专家资质,属于实施“搭便车”行为,欺骗消费者 ②企业行为体现市场经济自发性,严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③企业行为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诚实守信原则,必然承担违约责任 ④企业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搭便车”是指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行为,该企业虚构资质、编造疗效属于虚假宣传,不属于“搭便车”行为,排除。 ②:市场经济的自发性是指市场主体为了追求自身不正当利益,不惜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行为,该企业为了牟利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体现了市场经济的自发性,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正确。 ③: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该企业的虚假宣传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而非违约责任,排除。 ④:该企业编造疗效、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商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正确。 11.五一假期,小王和朋友外出聚餐。被“双人同行”即可优惠的自助烤肉所吸引,在付款后得到小票一张(下文为部分摘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本店用餐时间为100分钟,超时需要支付额外餐费 请少量多次拿取,浪费超过100g需要支付罚款50元 ①店铺宣传的“双人同行”即可优惠属于要约,与其他餐馆标有价格的菜单类型相同 ②小票上的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为保证公平经营者需要及时提醒消费者阅读 ③若在进店消费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或直接提起仲裁 ④格式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营者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A.②④ B.②③ C.①③ D.①④ 【答案】A 【详解】①:店铺“双人同行优惠”属于商业广告、要约邀请,不是要约;明码标价的菜单才属于要约,二者类型不同,排除。 ②:小票上的用餐时长、浪费罚款等条款是商家预先拟定、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经营者需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正确。 ③:仲裁需要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不能直接提起仲裁,消费者可向监管部门举报,或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维权,排除。 ④:根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格式条款需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经营者需提示消费者注意重要条款,保障其知情权,正确。 12.大学生小张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当归蛋铺,与房东签订5年期租赁合同,月租金0.8万元。当归蛋铺正式营业后,月入数万。1年后,房东反悔,强行收回房子开店。小张将房东诉至法院,法院组织调解。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当归蛋铺不需向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B.房屋租赁合同只有采用书面形式才能有效 C.租赁房屋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房屋 D.此案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答案】A 【详解】A:为避免重复征税,国家取消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对这些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大学生小张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当归蛋铺,当归蛋铺不需向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A正确。 B: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与合同形式无关,房屋租赁合同并不是只有采用书面形式才能有效,B错误。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租赁合同中的客体是“房屋的租赁行为”,而非房屋本身,C错误。 D: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案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要当事人签收(判决书一经作出即具法律效力,调解书需双方自愿接受),D错误。故本题选A。 13.在一些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白菜价”的商品总能吸引很多消费者来“捡漏”。然而,商家以低价购、看似超值的交易背后,却可能隐藏着商品尺寸的秘密。一些不法商家利用尺寸游戏、模糊宣传等手段进行误导,不少网友收到“小人国用品”后直呼上当。低价网购里隐藏的消费陷阱层出不穷,让消费者防不胜防。对此,网友评价各不相同,其中合理的有(   ) A.甲:商家虚假宣传,干扰消费者选择,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B.乙:消费者受低价诱导陷入消费陷阱,自己应该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 C.丙:若商家行为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D.丁:如商家没有全面履行合同,会导致合同无效,消费者不应为此付费 【答案】C 【详解】A:商家虚假宣传,该行为侵犯知情权非自主选择权,A不选。 B:商家欺诈是消费陷阱主因,消费者不应担主责,应该是商家承担主要的责任,B不选。 C:根据法律规定,商家欺诈,消费者可依消法主张退一赔三,C入选。 D:商家未全面履约不会导致合同无效,而是应该承担违约责任,D不选。 故本题选C。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经营者应当坚持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②经营者提供商品存在欺诈行为是承担三倍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 ③确定赔偿金额可以将法律条文作为大前提、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推理完成 ④若商家能证明瑕疵商品是因供货商隐瞒导致,则消费者无权主张三倍赔偿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所以经营者应当坚持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①正确。 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可知,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才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进行三倍赔偿,即经营者提供商品存在欺诈行为是承担三倍赔偿责任的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因为不是只有这一种情况可能涉及赔偿等,还有其他情形也可能导致经营者对消费者承担责任),②错误。 ③:在法律推理中,确定赔偿金额可以运用三段论推理,将法律条文(如该条关于三倍赔偿的规定)作为大前提,案件事实(即经营者是否有欺诈行为等具体事实)作为小前提,通过推理得出是否应赔偿及赔偿金额等结论,③正确。 ④:只要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无论原因是否是供货商隐瞒,消费者都有权主张三倍赔偿(除非有其他法定免责情形,但供货商隐瞒一般不属于法定免责情形),因为消费者是与经营者形成交易关系,经营者有义务保障商品和服务无欺诈等问题,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5.于某某系胖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胖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柴某某借助温某某实名注册的账号“柴某怼”,在多个网络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涉及胖某公司产品质量、企业商誉以及于某某个人名誉的视频,进行抹黑诋毁,并借机为其关联企业引流带货。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柴某某对于某某的抹黑诋毁行为侵害了其最基础的权利 ②温某某出借其社交媒体账号却未履行监督义务构成侵权 ③若关联企业对柴某某发布的虚假信息持放任态度,则构成共同侵权 ④柴某某利用胖某公司建立的商业信誉“搭便车”,构成不正当竞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柴某某诋毁于某某名誉,侵害的是名誉权,并非最基础权利,不选。②:温某某出借实名账号,未尽监督义务、未阻止侵权,存在过错,符合《民法典》网络侵权责任规定,构成侵权,正确。③:关联企业享受流量红利,对虚假诋毁信息持放任态度、有过错,与柴某某行为直接结合造成同一损害,构成共同侵权,正确。④:柴某某通过抹黑胖某公司商誉、引流带货,属于商业诋毁行为,而不是“搭便车”行为,不选。 16.李某大学期间申请多项专利,毕业后响应国家号召,回乡创立个人独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李某与王某结婚后,该企业继续经营,所得收益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后因扩大生产需要,在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李某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20万元。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 ②婚后夫妻经营该企业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李某的专利技术只要保密得当就一直受法律保护 ④李某以个人名义所借款项构成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经营该企业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④: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李某以个人名义所借款项用于共同生产经营,构成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正确。①:为避免重复征税,国家取消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这些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该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错误。③: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其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得到保护。李某的专利技术并不是一直受法律保护,错误。 2、 非选择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H旅行社推出“海岛轻奢度假游”,宣称行程包含往返直飞机票、入住海边五星度假酒店、出海潜水及无人岛探秘等核心项目,旅行社宣传该线路为“限量专属定制团”。王某一家三口交纳3万元的费用后,双方签订了旅游服务合同。但实际上,王某一家在旅游途中,并未完全享受合同中的核心项目,飞机进行了长时间的中转、出海潜水因天气原因取消、也没有赴无人岛探秘,所到之处基本上是无门票的景点,旅游体验大打折扣,王某与旅行社协商退款,旅行社以“合同已履行完毕”为由拒绝。 王某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旅行社赔偿自己三倍的旅行费用。法院审理查明:H旅行社并不具备所谓“限量专属定制团”的相关资质与合作资源,明知部分核心项目无法保障却未告知王某,擅自变更行程也未与王某协商,存在明显隐瞒真相行为。最终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H旅行社的行为进行评析,再给王某另提两条维权途径的建议。(16分) 【答案】(1)①H旅行社违背诚信原则,虚假宣传,构成消费欺诈。旅行社虚构“限量专属定制团”,隐瞒无法提供约定服务的真实情况,故意告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违背民事活动诚信原则。(3分) ②H旅行社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双方订立的旅游合同合法有效,旅行社擅自更改交通、住宿与游玩项目,未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应承担退还团费等违约责任。(3分) ③H旅行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惩罚性赔偿。旅行社行为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服务存在欺诈的,消费者可主张三倍赔偿,法院判决于法有据。(3分) ④H旅行社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违背公序良俗。旅行社不诚信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既损害合同当事人利益,也破坏旅游市场正常秩序,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3分) (2)①王某还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2分)②王某也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2分) 【解析】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作答时需注意将法律依据和案件事实相结合。 关键词①:旅行社宣传该线路为“限量专属定制团”;并未完全享受合同中的核心项目→运用合同履行原则和违约责任知识,从H旅行社虚假宣传,违背诚信原则角度阐述构成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关键词②:并未完全享受合同中的核心项目;出海潜水因天气原因取消、也没有赴无人岛探秘,所到之处基本上是无门票的景点,旅游体验大打折扣→运用消费者的权利角度阐述旅行社行为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关键词③:明知部分核心项目无法保障却未告知王某,擅自变更行程也未与王某协商,存在明显隐瞒真相行为→运用不正当竞争知识,从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角度阐述既损害合同当事人利益,也破坏旅游市场正常秩序,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④:再给王某另提两条维权途径的建议→运用消费者维权途径知识作答。 18.【案情事实】 某市启动湿地周边乡村景观提升工程并发布招标公告,明确了此项目规模、投标要求及合同核心条款的初步框架。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甲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在投标书中自称“业内最佳单位”,但无法提供佐证材料,且对外散布竞争对手乙公司“部分建材为三无产品”的不实消息,遂作出取消其投标资格、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甲企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并将企业注销。 乙公司凭借完备资质中标并进场施工。其后,农业农村局在施工区域十余米处发现濒危水生蕨类新物种(尚未列入保护名录),工程作业产生的扬尘、淤泥对其生存环境造成威胁。农业农村局约谈乙公司责令其停工,乙公司以项目已备案、停工损失大为由拒不配合,该局随即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禁止令。法院快速核查研判,当天发出禁止令,同步展开多方调解。最后,乙公司同意优化工程设计方案(避开生态敏感区),并承担新物种生态保护费用,法院联合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该物种生存危机解除后,法院及时解除了禁止令。 【释法析理】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①该市发布的招标公告是否具有合同的法律约束力?(4分) ②在投标过程中,甲企业有哪些不正当竞争行为?(4分) ③甲企业注销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向谁追责?(4分) 【实践价值】 (2)在该新物种保护案中,上述司法举措是如何平衡多方权益诉求的?(4分) 【答案】(1)①不具有,该市发布的招标公告是希望相关主体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是要约邀请,无合同约束力。(4分) ②企业应当公平竞争,甲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商业诋毁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4分) ③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企业注销后,相关监管部门应向普通合伙人追责。(4分) (2)保护优先,维护生物多样性与公共生态利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监管职权,推动生态治理依法开展;兼顾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主体发展诉求。(4分) 【解析】(1)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从要约邀请、不正当竞争、合伙企业角度加以分析说明。有效信息①:该市发布乡村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明确项目规模、投标要求及合同核心条款初步框架→可从要约邀请角度分析说明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具有合同约束力。有效信息②:甲企业在投标书中自称“业内最佳单位”却无佐证,还散布乙公司建材为“三无产品”的不实消息→可从不正当竞争角度分析说明甲企业虚假宣传、商业诋毁,构成不正当竞争。有效信息③:甲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并将企业注销→可从合伙企业角度分析说明普通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仍需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从生态保护原则、依法行政原则、利益平衡原则角度加以分析说明。有效信息①:法院发出诉前行为禁止令,督促企业优化方案并承担生态保护费用,解除物种生存危机→可从生态保护原则角度分析说明坚持保护优先,维护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利益。有效信息②:法院支持农业农村局监管诉求,依法作出行为禁止令,监督企业落实整改→可从依法行政原则角度分析说明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进生态治理法治化。有效信息③:法院通过调解促成企业优化设计而非直接停工,兼顾其项目推进与经济利益→可从利益平衡原则角度分析说明兼顾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市场主体发展需求。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3月15日,甲化工公司(位于某河流上游)违法向河流排放高浓度废水,导致下游乙水产养殖场鱼类大量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经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废水超标排放系鱼类死亡直接原因。乙养殖场要求甲化工公司赔偿,甲化工公司以“已缴纳排污费、属合法排放”为由拒绝;同时,甲化工公司主张部分鱼类死亡系突发洪水(不可抗力)导致,拒绝全额赔偿。双方协商未果,乙养殖场拟向法院起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甲化工公司拒绝赔偿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7分) (2)乙养殖场可主张哪些赔偿?(4分) 【答案】(1)甲化工公司的理由均不成立。(1分) 理由:①缴纳排污费是企业法定义务,不能替代违法排污的侵权赔偿责任,合法排污需符合排放标准,超标排污即违法;(3分)②甲化工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洪水与鱼类死亡存在因果关系,不可抗力抗辩缺乏事实依据,不能免责。(3分) (2) 赔偿主张:乙养殖场可主张鱼类死亡的直接财产损失、河道清理费用、停产停业的合理利润损失等。(4分) (3) 【解析】(1)甲化工公司的拒绝赔偿理由均不成立。“已缴纳排污费”不能免责:缴纳排污费是企业履行环保行政义务的体现,但不能替代侵权赔偿责任。企业排放必须符合法定排放标准,本案中“超标排放”已构成环境违法,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洪水是不可抗力”抗辩不成立:不可抗力须同时满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且与损害有直接因果关系。本案中,生态环境部门已认定“废水超标排放系鱼类死亡直接原因”,洪水若存在也并非损害的必然介入因素,且甲化工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洪水与鱼类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不能免责。(2)乙养殖场可主张的赔偿范围:直接财产损失:120万元鱼类的市场价值;应急处置费用:清理污染水域、打捞死鱼等合理费用;停业期间的利润损失:因养殖中断导致的合理预期收益损失(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法理依据:环境侵权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污染者无论有无过错均须赔偿,且举证责任倒置——甲化工公司需证明其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20.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约谈和行政指导携程、去哪儿网、抖音、快手等十二家平台企业,集中通报开展平台“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以 来发现的第一批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此次通报的问题主要聚焦在:部分平台未经商 家同意,通过修改商家后台设置 擅自为商家报名促销活动;通过技术手段监控价格,要求商家按照全网最低价销售;部分平台利用优势地位,制定不合理规则,对商家进行 罚款、限流等处罚;通过虚假宣传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北京市监管部门约谈并责令平台企业整改“内卷式”竞争问题的意义。(9分) 【答案】①平台滥用技术优势和规则制定权,擅自干预商家经营,随意处罚,既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又侵犯商家的合法财产权和自主经营的权利;(3分)②监管部门整改有利于规范平台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中小经营者权益,激发市场活力。(3分)③平台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监管打击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督促平台守法诚信,承担社会责任。(3分) 【详解】本题为意义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权益、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部分平台未经商家同意,通过修改商家后台设置擅自为商家报名促销活动”“部分平台利用优势地位,制定不合理规则,对商家进行罚款、限流等处罚”→可从公平竞争与经营自主权角度分析:平台滥用技术优势和规则制定权,擅自干预商家经营,随意处罚,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侵犯了商家的合法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监管部门责令整改,有利于规范平台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中小经营者权益,激发市场活力。 有效信息②:“通过虚假宣传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北京市多部门依法约谈、行政指导并提出整改要求→可从消费者权益角度分析:平台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监管部门的打击行动,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督促平台守法诚信经营,承担社会责任。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测试卷选择性必修2第8课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原卷版) (考查范围:选择性必修2第8课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甲食品公司主打“味香源”牌食醋,该品牌在当地拥有较高知名度。乙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全面模仿“味香源”食醋的包装、字体、配色,仅将品牌名改为“味香原”,致使不少消费者误购。乙公司的行为( ) ①未遵守市场规则,侵犯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 ②直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违背诚实守信的原则 ③属于混淆行为,通过仿冒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 ④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侯某是某生物晶片的经营者,其向群众散发的产品宣传页显示,该产品对糖尿病有治疗效果。2026年3月7日,毕某购买了一块该生物晶片,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佩戴,后停止服用治疗糖尿病的药品。2026年4月,毕某感到身体不适,经医院检查,其血糖升至14点,遂住院治疗。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毕某未尽到注意义务,应承担全部责任 ②毕某作为消费者,其知情权受到损害 ③侯某涉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④侯某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的方式扰乱市场秩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于2026年2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明确界定,网红达人的直播带货行为原则上构成商业广告。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网红达人对产品的宣传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②有利于强化监管,避免行业的无序竞争 ③有利于进一步保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④网红达人作为营利法人需缴纳相应税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顾客苏某在A超市购买了一箱“生榨椰子汁”,饮用后感觉口感不佳,怀疑其并非像外包装上所描述的那样,以新鲜椰子为原料,并采用生榨工艺而制成,要求超市退一赔三。为此,双方争执不下。在该起事件中(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①超市侵犯了顾客苏某的安全消费权 ②顾客苏某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③超市若构成欺诈,则需要退一赔三 ④超市通过混淆行为使消费者发生误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杨某自2013年起在某美疗馆接受美容美体服务,共支付预付服务费1016124.6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2020年底,该美疗馆更名为某健康管理公司,要求杨某再交纳5000元服务费才能继续享受服务。杨某不接受该处理方案,要求退还剩余款项547794元,该公司表示杨某预付款仅剩一万余元,双方协商未果。杨某遂起诉请求该公司退还剩余款项。本案中 ①随着公司名称的变更,公司可以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②合同存在霸王条款,违背了物权法定和平等保护的原则 ③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双方都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④杨某进行大额消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遇纠纷有据可查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2024年8月23日,谢某在App上购买某视讯公司会员服务时勾选了已阅读服务协议选项,服务协议中有同意自动续费的内容。2025年8月10日,该视讯公司在平台内向谢某发送自动续费的提示,但未设置信息自动弹窗提醒;后又向谢某手机发送自动续费的短信提示,但发送失败且未再补充提醒。2025年8月20日,谢某账户被自动扣费,谢某要求退费遭拒,遂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视讯公司已尽到合理提醒与告知义务,自动扣费行为合法有效 ②视讯公司未尽到充分、明确、便捷的提醒义务,构成履行瑕疵 ③谢某事先同意自动续费,视为自愿放弃知情权,无权主张退费 ④服务协议中的同意自动续费属于格式条款,可能导致条款无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张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品牌运动鞋,收货后发现鞋子为假冒伪劣产品,多次与商家协商退款无果。对此,张某合理的维权路径是(   ) ①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与商家自主协商和解 ④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A.①→③→②→④ B.③→①→④→② C.③→④→①→② D.①→④→③→② 8.“幽灵外卖”,本质是指没有真实经营场所、伪造资质证照、甚至通过“转单”模式进行虚假经营的店铺。这类商家通常依附平台流量,通过低价策略迅速获客,但其食品安全无法保障。2026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对多家电商平台放任“幽灵外卖”行为开出35.97亿元巨额罚单,同步追责平台法人,责令整改并暂停部分类目新增店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平台放任“幽灵外卖”行为,应与相关商家承担连带责任 ②市场监管部门重拳执法,是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的司法实践 ③商家应遵守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规则,不得实施混淆行为 ④若消费者安全消费权利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维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近日,消费者陈先生购买某品牌“手打挂面”后,因未吃出手工面口感质疑产品宣传。该品牌回应称,“手打”仅为注册商标,与手工工艺无关。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有损自身信誉,也违反了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以采取先仲裁后诉讼的方式维权 ③若消费者对产品口感进行如实评论,则不构成对商家名誉权的侵犯 ④这体现了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加强商标注册审核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2026年“3.15晚会”曝光某企业通过虚构专家资质、编造疗效,将普通食品宣传为能治疗疾病的保健产品,向老年人高价推销,大量消费者上当受骗。该案中(   ) ①企业虚构专家资质,属于实施“搭便车”行为,欺骗消费者 ②企业行为体现市场经济自发性,严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③企业行为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诚实守信原则,必然承担违约责任 ④企业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11.五一假期,小王和朋友外出聚餐。被“双人同行”即可优惠的自助烤肉所吸引,在付款后得到小票一张(下文为部分摘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本店用餐时间为100分钟,超时需要支付额外餐费 请少量多次拿取,浪费超过100g需要支付罚款50元 ①店铺宣传的“双人同行”即可优惠属于要约,与其他餐馆标有价格的菜单类型相同 ②小票上的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为保证公平经营者需要及时提醒消费者阅读 ③若在进店消费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或直接提起仲裁 ④格式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营者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A.②④ B.②③ C.①③ D.①④ 12.大学生小张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当归蛋铺,与房东签订5年期租赁合同,月租金0.8万元。当归蛋铺正式营业后,月入数万。1年后,房东反悔,强行收回房子开店。小张将房东诉至法院,法院组织调解。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当归蛋铺不需向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B.房屋租赁合同只有采用书面形式才能有效 C.租赁房屋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房屋 D.此案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在一些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白菜价”的商品总能吸引很多消费者来“捡漏”。然而,商家以低价购、看似超值的交易背后,却可能隐藏着商品尺寸的秘密。一些不法商家利用尺寸游戏、模糊宣传等手段进行误导,不少网友收到“小人国用品”后直呼上当。低价网购里隐藏的消费陷阱层出不穷,让消费者防不胜防。对此,网友评价各不相同,其中合理的有(   ) A.甲:商家虚假宣传,干扰消费者选择,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B.乙:消费者受低价诱导陷入消费陷阱,自己应该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 C.丙:若商家行为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D.丁:如商家没有全面履行合同,会导致合同无效,消费者不应为此付费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经营者应当坚持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②经营者提供商品存在欺诈行为是承担三倍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 ③确定赔偿金额可以将法律条文作为大前提、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推理完成 ④若商家能证明瑕疵商品是因供货商隐瞒导致,则消费者无权主张三倍赔偿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5.于某某系胖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胖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柴某某借助温某某实名注册的账号“柴某怼”,在多个网络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涉及胖某公司产品质量、企业商誉以及于某某个人名誉的视频,进行抹黑诋毁,并借机为其关联企业引流带货。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柴某某对于某某的抹黑诋毁行为侵害了其最基础的权利 ②温某某出借其社交媒体账号却未履行监督义务构成侵权 ③若关联企业对柴某某发布的虚假信息持放任态度,则构成共同侵权 ④柴某某利用胖某公司建立的商业信誉“搭便车”,构成不正当竞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李某大学期间申请多项专利,毕业后响应国家号召,回乡创立个人独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李某与王某结婚后,该企业继续经营,所得收益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后因扩大生产需要,在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李某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20万元。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 ②婚后夫妻经营该企业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李某的专利技术只要保密得当就一直受法律保护 ④李某以个人名义所借款项构成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 非选择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H旅行社推出“海岛轻奢度假游”,宣称行程包含往返直飞机票、入住海边五星度假酒店、出海潜水及无人岛探秘等核心项目,旅行社宣传该线路为“限量专属定制团”。王某一家三口交纳3万元的费用后,双方签订了旅游服务合同。但实际上,王某一家在旅游途中,并未完全享受合同中的核心项目,飞机进行了长时间的中转、出海潜水因天气原因取消、也没有赴无人岛探秘,所到之处基本上是无门票的景点,旅游体验大打折扣,王某与旅行社协商退款,旅行社以“合同已履行完毕”为由拒绝。 王某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旅行社赔偿自己三倍的旅行费用。法院审理查明:H旅行社并不具备所谓“限量专属定制团”的相关资质与合作资源,明知部分核心项目无法保障却未告知王某,擅自变更行程也未与王某协商,存在明显隐瞒真相行为。最终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H旅行社的行为进行评析,再给王某另提两条维权途径的建议。(16分) 18.【案情事实】 某市启动湿地周边乡村景观提升工程并发布招标公告,明确了此项目规模、投标要求及合同核心条款的初步框架。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甲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在投标书中自称“业内最佳单位”,但无法提供佐证材料,且对外散布竞争对手乙公司“部分建材为三无产品”的不实消息,遂作出取消其投标资格、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甲企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并将企业注销。 乙公司凭借完备资质中标并进场施工。其后,农业农村局在施工区域十余米处发现濒危水生蕨类新物种(尚未列入保护名录),工程作业产生的扬尘、淤泥对其生存环境造成威胁。农业农村局约谈乙公司责令其停工,乙公司以项目已备案、停工损失大为由拒不配合,该局随即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禁止令。法院快速核查研判,当天发出禁止令,同步展开多方调解。最后,乙公司同意优化工程设计方案(避开生态敏感区),并承担新物种生态保护费用,法院联合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该物种生存危机解除后,法院及时解除了禁止令。 【释法析理】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①该市发布的招标公告是否具有合同的法律约束力?(4分) ②在投标过程中,甲企业有哪些不正当竞争行为?(4分) ③甲企业注销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向谁追责?(4分) 【实践价值】 (2)在该新物种保护案中,上述司法举措是如何平衡多方权益诉求的?(4分)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3月15日,甲化工公司(位于某河流上游)违法向河流排放高浓度废水,导致下游乙水产养殖场鱼类大量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经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废水超标排放系鱼类死亡直接原因。乙养殖场要求甲化工公司赔偿,甲化工公司以“已缴纳排污费、属合法排放”为由拒绝;同时,甲化工公司主张部分鱼类死亡系突发洪水(不可抗力)导致,拒绝全额赔偿。双方协商未果,乙养殖场拟向法院起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甲化工公司拒绝赔偿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7分) (2)乙养殖场可主张哪些赔偿?(4分) 20.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约谈和行政指导携程、去哪儿网、抖音、快手等十二家平台企业,集中通报开展平台“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以 来发现的第一批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此次通报的问题主要聚焦在:部分平台未经商 家同意,通过修改商家后台设置 擅自为商家报名促销活动;通过技术手段监控价格,要求商家按照全网最低价销售;部分平台利用优势地位,制定不合理规则,对商家进行 罚款、限流等处罚;通过虚假宣传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北京市监管部门约谈并责令平台企业整改“内卷式”竞争问题的意义。(9分)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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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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