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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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测试卷选择性必修2第5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解析版) (考查范围:选择性必修2第5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独居老人老刘有一子刘某,但刘某常年在外,未尽赡养义务。邻居王某多年来悉心照料老刘生活。老刘与王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指定王某为自己的监护人。后老刘立下自书遗嘱,载明其去世后名下房产归王某所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意定监护协议生效后,王某可直接获得老刘的房产 ②将意定监护与遗嘱相结合,有利于激励王某履行监护职责 ③自书遗嘱合法有效,王某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获得老刘财产 ④通过遗嘱处分财产,体现了法律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意定监护只是确定人身、财产事务的监护管理人,不能直接取得老人房产,房产要按遗嘱处置,排除。 ②:把意定监护和遗嘱财产安排结合,能保障监护人权益,有利于激励王某认真履行监护照料义务,符合题意。 ③:王某与老刘之间是意定监护+遗嘱的组合,不属于“遗赠扶养协议”,排除。 ④:老人通过自书遗嘱自主处分个人合法财产,体现法律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符合题意。 2.河南省某市独居老人赵某,膝下无子女。为解决养老问题,在社区工作人员见证下,赵某与其侄子钱某签订《养老继承协议》,约定钱某负责赵某的日常生活照料、医疗陪护及身后事办理,赵某名下房产在其去世后由钱某继承。协议签订后,钱某将赵某接到家中共同生活,悉心照料直至老人离世。关于钱某依据协议获得赵某房产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钱某是赵某的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②钱某对赵某履行了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的义务 ③该协议在性质上为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 ④钱某获得遗产是因其履行了约定的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根据我国《民法典》,侄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钱某并非赵某的法定继承人,错误。 ②:意定监护是成年人提前约定自己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的监护安排,本题协议约定的是生养死葬和死后遗产继承,属于遗赠扶养协议,不属于意定监护协议,错误。 ③:赵某与钱某签订的协议,约定钱某承担赵某的生养死葬义务,赵某去世后房产归钱某所有,完全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的定义,且在社区见证下签订,合法有效,正确。 ④: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合同,扶养人履行约定的扶养义务是获得遗赠财产的前提,钱某已按协议履行了对赵某的照料义务,因此有权依协议获得房产,正确。 3.老周丧偶,育有一子周明、一女周婷。其子周明早年去世,丧偶儿媳刘某多年承担对老周的主要赡养义务。老周订立内容合法、形式完备的自书遗嘱:自有房产由女儿周婷遗嘱继承;个人存款30万元遗赠给远房姑姑赵某。老周无遗赠扶养协议,未订立其他遗嘱,离世后家庭成员因遗产分配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远房姑姑属于法定继承人,30万元适用遗嘱继承 B.刘某对老周尽主要赡养义务,依法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遗赠违背家庭伦理,遗嘱全部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分割 D.法定继承效力优先,存款应由周婷与刘某平均分配 【答案】B 【详解】B: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正确。 A:远房姑姑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接受遗产属于遗赠,并非遗嘱继承,错误。 C:遗嘱意思表示真实、形式合法,遗赠合法有效,不违背公序良俗,错误。 D:处置遗产法律适用顺序:遗赠扶养协议>遗嘱/遗赠>法定继承,遗赠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错误。 4.老人杨甲与张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张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杨甲去世后其房产归张丙所有。后杨甲自书遗嘱将所有遗产赠予长期照顾自己的邻居陈乙。杨甲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和50万元,其儿子杨丁(唯一法定继承人)主张继承全部遗产。依据民法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乙应获得所有遗产              ②杨丁不能获得遗产 ③张丙可获得房产              ④法院应支持杨丁的主张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杨甲的自书遗嘱将所有遗产赠予邻居陈乙。但遗嘱的效力低于遗赠扶养协议。由于遗赠扶养协议已覆盖房产部分,遗嘱中关于房产的内容无效。对于协议未涉及的50万元现金,遗嘱有效,①排除。③: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该协议对房产部分具有优先效力,张丙有杈获得房产,③正确。②④:根据《民法典》,法定继承仅在无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时才适用。本案中,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已覆盖全部遗产(房产归张丙,50万元归陈乙),因此杨丁不能获得任何遗产,法院不应支持杨丁的主张,②正确,④排除。故本题选C。 5.戴某早年丧夫,与第二任丈夫蔡某离婚后身患重病卧床,其子庞小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不愿承担母亲的医疗及照料责任。无奈之下,戴某与蔡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蔡某负责照料其生活、支付医药费并办理后事,戴某身故后房产归蔡某所有。蔡某依约履行全部义务直至戴某去世,后续办理房产过户时,庞小某拒不配合,蔡某遂向法院起诉。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蔡某履行协议义务,有权取得案涉房屋产权 ③庞小某未尽赡养义务,因此丧失继承权 ④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绝对保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本案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正确。②:蔡某按照协议完整履行了生养死葬、支付医疗费、照料老人的全部义务,依据遗赠扶养协议,有权取得案涉房屋产权,正确。③:此案中,庞小某是因遗赠协议优先而失去了房产继承权,未尽赡养义务不会必然丧失继承权,错误。④:继承权利受法律保护,但不能对抗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且未尽赡养义务会被不分、少分遗产,并非“绝对保护”,错误。 6.杨大爷育有一子一女,子女长期定居国外,无暇归国照料老人。杨大爷在社区见证下,与侄子小杨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小杨承担杨大爷生养死葬全部义务,老人离世后个人财产归侄子小杨所有。协议签订后,小杨一直悉心照料杨大爷日常生活。2026年3月,杨大爷突发疾病,意识出现障碍,小杨全程打理老人财产、照料起居,直至杨大爷去世安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赠扶养协议应在老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充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②由于子女常年定居国外、未贴身照料老人,因此无权继承老人遗产 ③杨大爷子女对老人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④小杨与杨大爷虽存在亲属利害关系,但依法可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①: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遗赠扶养协议的核心目的是保障老年人的养老权益,因此需要在老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符合法律规定和立法目的,正确。②:杨大爷子女仅因定居国外无暇照料,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仍然享有法定继承权,只是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若协议处分了全部遗产,子女不会实际取得遗产,并非无权继承,错误。③:本题中杨大爷与小杨的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小杨已按协议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协议合法有效,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并非协议无效,错误。④: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小杨不属于杨大爷的法定继承人,即使存在亲属关系,也可依法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正确。 7.李某夫妻在弟弟因病去世后,主动跨省寻找到其失联23年的侄女,并将其弟留下的两套房产及存款全部归还,其行为对“信义”二字做了诠释。此间,李某弟弟的前妻在女儿10岁时也意外离世,女儿一直由姨母抚养长大。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某可直接继承弟弟留下的两套房产以及存款 ②侄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③姨母尽了抚养义务,可以获得相应房产和存款 ④李某用行动弘扬了传统美德,维护了公序良俗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法定继承中,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等)不继承。李某作为逝者的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逝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侄女),所以李某不能直接继承遗产,排除。 ②:侄女是逝者的女儿,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正确。 ③:姨母不是法定继承人,虽尽了抚养义务可依法适当分得部分遗产,但房产和存款的法定继承权仍归属于侄女,姨母不能直接获得相应房产和存款,排除。 ④:李某主动寻回侄女、归还遗产的行为,弘扬了重信守义的中华传统美德,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正确。 8.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主动选择机构养老。以下是一份养老协议部分内容摘录: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养老机构) 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有权根据入住老人状况自行灵活调整、变更服务内容。…… (二)乙方(入住老年人) 入住老人如在自己行走或活动时发生跌倒骨折、身体损伤等事故,养老机构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应急帮助和救助,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三)乙方(入住老年人监护人) 承担入住老人全部费用支付义务,预交费用后方能将老人全权委托本机构照护,若因个人原因解除合同,不退任何预付费用。…… 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养老机构拟定免除自身过错责任的格式条款,该份养老协议无效 ②全权委托机构照护并不意味着成年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转移 ③协议内容反映了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 ④签订养老协议需要警惕“霸王条款”,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养老机构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但该无效条款不影响协议其他合法部分的效力,并非整份养老协议全部无效,排除。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因将老人委托机构照护而转移或免除,正确。③:材料仅为普通养老服务协议,未提及成年意定监护相关约定,与意定监护制度无关,排除。④:协议中免责不退费、机构随意变更服务等属于不公平霸王条款,签约时需警惕,依法维权,正确。 9.刘先生(65岁)与好友张先生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若刘先生日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张先生担任其监护人。两年后刘先生因中风失能,张先生开始履行监护职责。刘先生的儿子小刘认为张先生并非亲属,无权担任监护人。关于该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签订后,张先生负责刘先生的生养死葬     ②意定监护协议待刘先生失能之时才能够生效 ③张先生并非刘先生亲属,该意定监护协议无效     ④采取书面的形式能够固定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意定监护协议仅约定张先生在刘先生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担任监护人,其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并不必然包含“生养死葬”的全部义务,该表述超出了意定监护的法定范畴,排除。②:意定监护协议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自被监护人(刘先生)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生效,此时张先生才开始履行监护职责,正确。③:意定监护制度允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事先协商确定监护人,张先生并非亲属不影响协议效力,排除。④:意定监护协议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其目的就是固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避免日后产生争议,正确。 10.2026年,初中生小明(14周岁)沉迷网络游戏,成绩大幅下滑。其父老张认为“读书无用”,擅自为小明办理退学,并安排其到自家经营的餐馆打工。其母王某坚决反对,认为应保障小明的受教育权,双方协商未果。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张履行对小明的抚养义务和教育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张擅自为小明退学,侵犯了小明的受教育权,应承担法律责任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仅限于提供生活保障,不包括教育 ③若家庭经济困难,父母可以优先安排子女务工,暂缓接受义务教育 ④父母对子女教育方式存在分歧时,可以协商解决或请求法院裁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受教育权是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老张擅自为小明办理退学,剥夺了小明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侵犯了小明的受教育权,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正确。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仅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生活保障),还包括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和保护。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排除。③: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未成年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无论家庭经济状况如何,父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迫使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务工,该选项说法违背法律规定,排除。④:在家庭生活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方式产生分歧时,应当本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妥善解决;若协商未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介入裁决,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正确。 11.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规定,老年人的成年子女以及其他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养义务。对该法条规定的其他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赡养费、扶养费的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无须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③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年老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④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抚养的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而非无须继续履行,错误。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法定赡养义务,属于其他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员,符合题意。③: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年老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具有法定扶养义务,属于其他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员,符合题意。④: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负有的是扶养义务,且该义务针对的是未成年群体,不属于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养义务范畴,错误。 12.某小区地下车库内,9岁男童小明用打火机点燃承重柱旁堆放的废旧泡沫等可燃物,引发火灾,烧毁胡某的电动自行车、三轮电动车及摩托车等财物。经消防认定,火灾过火面积约9.4平方米。胡某将小明及其监护人、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小明监护人赔付胡某16519.3元,物业公司赔付7079.7元。本案中( ) ①小明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不承担民事责任 ②小明监护人未尽到相应的监护职责,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物业未尽到相关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小明的行为与胡某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我国法律规定,不满8周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小明9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错误。②: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判决也佐证了这一点,正确。③:物业因未尽到小区车库的安全管理义务,自身存在过错才承担责任,属于过错侵权责任,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错误。④:小明点燃可燃物引发火灾,直接导致胡某的财物被烧毁,其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正确。 13.对婚姻幸福和美满家庭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成年甲的父母因病丧失对子女的监护能力,其他近亲属都应当承担甲的监护责任 ②王某与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乙负责其生养死葬,王某去世后乙可继承其遗产 ③丙在妻子去世后对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岳母遗产 ④丁父亲与丁女友母亲是表兄妹,据亲等计算法丁与其女友不属于禁止结婚情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未成年人父母丧失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并非所有近亲属都应当承担监护责任,错误。 ②: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享有的是受遗赠权,并非法定继承权,遗赠不属于继承的范畴,错误。 ③: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依据民法典规定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符合题意。 ④:我国民法典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丁与女友属于四代旁系血亲,不属于禁止结婚情形,符合题意。 14.中央网信办于2026年4月13日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对网络直播打赏作出规定:不得向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向八周岁至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须征得监护人同意;向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须征得监护人同意或核验其收入证明材料。对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应进行核验,确系未成年人打赏的,应立即处置。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无论何种情形,其打赏行为均无需监护人同意 ②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平台应当返还 ③平台对疑似未成年人打赏仅进行形式审查即可,不承担实质核验与退款责任 ④八周岁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打赏,监护人有权请求平台返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通知明确要求,向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须征得监护人同意或核验其收入证明材料,并非无论何种情形都无需监护人同意,排除。 ②: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打赏这类民事行为,其打赏行为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平台违规提供服务的,应当依规返还打赏款项,正确。 ③:通知要求平台对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人账号打赏必须开展核验,查实后要立即处置,平台负有实质核验和处置退款责任,并非只做形式审查、不担责任,排除。 ④:八周岁至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同意擅自进行直播打赏,超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范畴,监护人有权依法请求平台返还相关打赏费用,正确。 15.2026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这是最高法第一次专门针对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工作制发的司法文件,以下为其部分内容: ◆应当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利益、安全利益、情感利益、财产利益和发展利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对其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立案阶段聚焦未成年人如何参与诉讼,厘清法定代理人缺失、推诿代理等特殊情形的处理路径,保障诉讼程序顺利推进。 据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②司法机关积极维护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③父母有权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④平等允许合理的差别,对未成年人应给予特殊保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材料核心是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未体现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排除。 ②:最高法发布工作指引,明确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对未成年人各项利益的保护、监护人失职的处置、诉讼参与的保障等内容,体现司法机关积极维护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确。 ③:材料强调的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时的惩戒措施,并未涉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惩戒权,不符合题意。 ④:我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允许合理差别,专门出台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的司法文件,是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的体现,正确。 16.老赵早年与妻子王某离婚,独生女小赵由前妻王某抚养。老赵离异后突发脑溢血成为植物人,其弟弟赵二一直与老赵同住并悉心照顾,直至老赵去世,历时12年。关于老赵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赵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 ②赵二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应当继承全部遗产 ③小赵未能尽到赡养义务,应当丧失继承权 ④赵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以分得适当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小赵是老赵的独生女,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符合题意。 ②:赵二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才能继承遗产,小赵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所以赵二不能继承全部遗产,排除。③:小赵由前妻抚养,未能照顾老赵并不等同于未尽赡养义务,且题干未体现小赵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排除。④:根据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赵二悉心照顾老赵12年,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因此可以分得适当遗产,符合题意。 2、 非选择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党中央高度重视新时代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多次作出重要部署,要求把心理健康教育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材料一  湖南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立足本省学生心理健康现实需求与治理短板,经过广泛调研、多方论证、人大审议,出台《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并于2025年7月施行。条例系统规范心理预警、家校联动、医教协同、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明晰各方权责与法律责任,明确要求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设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并保障正常开放。为确保法规落地见效,湖南省委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省政府细化配套实施方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与专项检查,推动条例从制度条文转化为治理实效。 材料二  《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是全国首部省级学生心理健康专项地方性法规,为学生心理健康保护提供了明确法治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司法厅联合设立学生心理健康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咨询场景与群众诉求如下: 结合材料与《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如果你是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将如何为上述咨询者答疑解惑?(16分) 【答案】①家长拒绝带学生就医,可能面临监护失职的法律风险。父母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当孩子面临严重自伤风险时,家长拒绝就医属于不履行监护职责,若导致严重后果,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在发现学生有严重安全隐患时,有权也有义务进行干预。(6分) ②该说法不合理。根据《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程、配备专职心理教师属于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力,而非可有可无的“软任务”。学校若未按规定执行,即构成违法,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分) ③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心理筛查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老师公开该信息侵犯了你的隐私权。你可以要求学校和老师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若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5分) 【详解】本题为法律应用类主观题,需要将生活情境(如家长拒医、学校缺位、隐私泄露)转化为法律概念(如监护职责、法定义务、隐私权),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断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归属。 有效信息①:学生有“严重自伤风险”,家长“建议就医遭拒”,并称“学校无权干涉”→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监护人职责和学校保护责任的规定。监护人的首要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学校对在校学生负有法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本案中,家长拒绝就医的行为,实质上是未履行法定的监护职责,存在失职的法律风险。而学校在发现学生存在严重人身安全威胁时,不仅有权利,更有法定义务进行干预,因此家长的“无权干涉”说法不成立。 有效信息②:学校“从未开设心理健康课程、未配备专职心理教师”,并称这是“‘软任务’无法律约束”→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地方性法规的强制力。材料一明确指出《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已明确要求学校必须开设课程、配备教师。本案中,学校的说法是错误的。开设心理课程和配备专职教师已由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属于学校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而非“软任务”。学校若不执行,即构成违法。 有效信息③:心理老师“不小心公开”了学生的“心理筛查信息”→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关于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心理筛查信息属于敏感的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本案中,老师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学生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侵权方(老师及学校)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借给王某3万元,王某出具借条,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利率与还款日期。借款到期后,王某未按期还款,随后王某不幸去世。王某借款时已离婚,年迈母亲健在,留有独子小王。小王继承了王某的房屋、存款等全部遗产。王某的母亲明确放弃继承。李某多次向小王催讨欠款,小王以“父亲的债务与我无关”为由拒绝偿还。李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小王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人民法院对王某的遗产价值进行估算后判决:小王向李某偿还3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支持李某诉讼请求的理由,并说明该判决的社会意义。(10分) 【答案】理由:①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王某向李某借款并出具借条,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属于有效合同。王某未按约还款,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还款、支付相应利息的违约责任。(5分)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小王作为王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了王某的房屋、存款等遗产,王某的母亲放弃继承。因此,小王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王某生前的合法债务,故人民法院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5分) 社会意义: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明确了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的法律规则,能够有效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纠纷,既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又厘清了继承人的责任边界;有利于引领诚信守法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解析】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需要运用合同效力、违约责任及继承人的清偿责任等知识,结合案例信息进行分析说明。关键词①:李某借给王某3万元,王某出具借条,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利率与还款日期。王某未按期还款→可调用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效力及违约责任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李某与王某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王某未按期还款构成违约,理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关键词②:小王继承了王某的房屋、存款等全部遗产,王某的母亲放弃继承。小王以“父亲的债务与我无关”为由拒绝偿还→可调用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继承与债务清偿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本案中,小王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了全部遗产,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故法院支持李某诉求。 19.田某(女,80岁)将其居住的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欲购买新房。经人介绍,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着手出售其名下房屋,但遭到田某反对。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6分) (2)如果你是西城法院法官,应该如何看待邓某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8分) 【答案】(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律义务,李某应尊重母亲,照顾其特殊需要,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排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4分)据此,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2分) (2)因李某违约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且双方均有意愿解除合同,法院可以判令解除合同。(2分)李某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邓某依法有权收受定金。(2分)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2分)因此,在依法收受定金后,邓某无权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2分) 【解析】(1)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分析对象是东城法院的判决,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来分析作答。有效信息: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可运用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的知识,从赡养义务的角度分析作答。 (2)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分析对象是邓某的诉讼请求,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合同的角度来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①: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可运用违约责任的知识,从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但李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角度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②: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可运用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从定金和违约金不得同时适用的角度分析作答。 20.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主动选择机构养老。李大爷走访了多家养老服务机构,有些困惑打算向律师咨询。 困惑 ●协议约定“全权委托照护”,是否意味着子女赡养义务的完全转移? ●协议约定:“老人如在自己行走或活动时发生跌倒骨折、身体损伤等事故,养老机构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应急帮助和救助,但不负法律责任。”这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如果你是律师,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解答李大爷的困惑。(12分) 【答案】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协议约定“全权委托照护”,仅意味着生活照料责任的部分委托,而非赡养义务的完全转移,子女仍需履行精神慰藉等法定义务。(6分) ②协议约定因老人自身行为所致损伤不负法律责任,属加重对方责任、免除己方责任的条款,违背公平、诚信原则,属无效条款。(6分) 【知识点】解析民法基本原则、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详解】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协议约定“全权委托照护”→从赡养义务的角度,分析说明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可通过协议完全转移。本案例中,“全权委托照护”仅意味着生活照料责任的部分委托给养老机构,而非赡养义务的完全转移,子女仍需履行经济供养、精神慰藉等法定义务。 有效信息②:协议约定“老人如在自己行走或活动时发生跌倒骨折、身体损伤等事故,养老机构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应急帮助和救助,但不负法律责任”→从合同条款效力的角度,分析说明该条款属于养老机构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其内容不合理地免除了己方安全保障责任、排除了老人依法获赔的主要权利,违背了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依据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本案例中,养老机构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和法律责任。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测试卷选择性必修2第5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原卷版) (考查范围:选择性必修2第5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独居老人老刘有一子刘某,但刘某常年在外,未尽赡养义务。邻居王某多年来悉心照料老刘生活。老刘与王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指定王某为自己的监护人。后老刘立下自书遗嘱,载明其去世后名下房产归王某所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意定监护协议生效后,王某可直接获得老刘的房产 ②将意定监护与遗嘱相结合,有利于激励王某履行监护职责 ③自书遗嘱合法有效,王某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获得老刘财产 ④通过遗嘱处分财产,体现了法律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河南省某市独居老人赵某,膝下无子女。为解决养老问题,在社区工作人员见证下,赵某与其侄子钱某签订《养老继承协议》,约定钱某负责赵某的日常生活照料、医疗陪护及身后事办理,赵某名下房产在其去世后由钱某继承。协议签订后,钱某将赵某接到家中共同生活,悉心照料直至老人离世。关于钱某依据协议获得赵某房产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钱某是赵某的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②钱某对赵某履行了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的义务 ③该协议在性质上为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 ④钱某获得遗产是因其履行了约定的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老周丧偶,育有一子周明、一女周婷。其子周明早年去世,丧偶儿媳刘某多年承担对老周的主要赡养义务。老周订立内容合法、形式完备的自书遗嘱:自有房产由女儿周婷遗嘱继承;个人存款30万元遗赠给远房姑姑赵某。老周无遗赠扶养协议,未订立其他遗嘱,离世后家庭成员因遗产分配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远房姑姑属于法定继承人,30万元适用遗嘱继承 B.刘某对老周尽主要赡养义务,依法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遗赠违背家庭伦理,遗嘱全部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分割 D.法定继承效力优先,存款应由周婷与刘某平均分配 4.老人杨甲与张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张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杨甲去世后其房产归张丙所有。后杨甲自书遗嘱将所有遗产赠予长期照顾自己的邻居陈乙。杨甲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和50万元,其儿子杨丁(唯一法定继承人)主张继承全部遗产。依据民法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乙应获得所有遗产              ②杨丁不能获得遗产 ③张丙可获得房产              ④法院应支持杨丁的主张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戴某早年丧夫,与第二任丈夫蔡某离婚后身患重病卧床,其子庞小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不愿承担母亲的医疗及照料责任。无奈之下,戴某与蔡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蔡某负责照料其生活、支付医药费并办理后事,戴某身故后房产归蔡某所有。蔡某依约履行全部义务直至戴某去世,后续办理房产过户时,庞小某拒不配合,蔡某遂向法院起诉。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蔡某履行协议义务,有权取得案涉房屋产权 ③庞小某未尽赡养义务,因此丧失继承权 ④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绝对保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杨大爷育有一子一女,子女长期定居国外,无暇归国照料老人。杨大爷在社区见证下,与侄子小杨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小杨承担杨大爷生养死葬全部义务,老人离世后个人财产归侄子小杨所有。协议签订后,小杨一直悉心照料杨大爷日常生活。2026年3月,杨大爷突发疾病,意识出现障碍,小杨全程打理老人财产、照料起居,直至杨大爷去世安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赠扶养协议应在老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充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②由于子女常年定居国外、未贴身照料老人,因此无权继承老人遗产 ③杨大爷子女对老人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④小杨与杨大爷虽存在亲属利害关系,但依法可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李某夫妻在弟弟因病去世后,主动跨省寻找到其失联23年的侄女,并将其弟留下的两套房产及存款全部归还,其行为对“信义”二字做了诠释。此间,李某弟弟的前妻在女儿10岁时也意外离世,女儿一直由姨母抚养长大。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某可直接继承弟弟留下的两套房产以及存款 ②侄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③姨母尽了抚养义务,可以获得相应房产和存款 ④李某用行动弘扬了传统美德,维护了公序良俗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主动选择机构养老。以下是一份养老协议部分内容摘录: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养老机构) 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有权根据入住老人状况自行灵活调整、变更服务内容。…… (二)乙方(入住老年人) 入住老人如在自己行走或活动时发生跌倒骨折、身体损伤等事故,养老机构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应急帮助和救助,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三)乙方(入住老年人监护人) 承担入住老人全部费用支付义务,预交费用后方能将老人全权委托本机构照护,若因个人原因解除合同,不退任何预付费用。…… 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养老机构拟定免除自身过错责任的格式条款,该份养老协议无效 ②全权委托机构照护并不意味着成年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转移 ③协议内容反映了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 ④签订养老协议需要警惕“霸王条款”,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刘先生(65岁)与好友张先生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若刘先生日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张先生担任其监护人。两年后刘先生因中风失能,张先生开始履行监护职责。刘先生的儿子小刘认为张先生并非亲属,无权担任监护人。关于该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签订后,张先生负责刘先生的生养死葬     ②意定监护协议待刘先生失能之时才能够生效 ③张先生并非刘先生亲属,该意定监护协议无效     ④采取书面的形式能够固定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2026年,初中生小明(14周岁)沉迷网络游戏,成绩大幅下滑。其父老张认为“读书无用”,擅自为小明办理退学,并安排其到自家经营的餐馆打工。其母王某坚决反对,认为应保障小明的受教育权,双方协商未果。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张履行对小明的抚养义务和教育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张擅自为小明退学,侵犯了小明的受教育权,应承担法律责任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仅限于提供生活保障,不包括教育 ③若家庭经济困难,父母可以优先安排子女务工,暂缓接受义务教育 ④父母对子女教育方式存在分歧时,可以协商解决或请求法院裁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规定,老年人的成年子女以及其他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养义务。对该法条规定的其他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赡养费、扶养费的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无须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③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年老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④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抚养的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某小区地下车库内,9岁男童小明用打火机点燃承重柱旁堆放的废旧泡沫等可燃物,引发火灾,烧毁胡某的电动自行车、三轮电动车及摩托车等财物。经消防认定,火灾过火面积约9.4平方米。胡某将小明及其监护人、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小明监护人赔付胡某16519.3元,物业公司赔付7079.7元。本案中( ) ①小明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不承担民事责任 ②小明监护人未尽到相应的监护职责,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物业未尽到相关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小明的行为与胡某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对婚姻幸福和美满家庭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成年甲的父母因病丧失对子女的监护能力,其他近亲属都应当承担甲的监护责任 ②王某与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乙负责其生养死葬,王某去世后乙可继承其遗产 ③丙在妻子去世后对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岳母遗产 ④丁父亲与丁女友母亲是表兄妹,据亲等计算法丁与其女友不属于禁止结婚情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中央网信办于2026年4月13日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对网络直播打赏作出规定:不得向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向八周岁至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须征得监护人同意;向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须征得监护人同意或核验其收入证明材料。对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应进行核验,确系未成年人打赏的,应立即处置。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无论何种情形,其打赏行为均无需监护人同意 ②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平台应当返还 ③平台对疑似未成年人打赏仅进行形式审查即可,不承担实质核验与退款责任 ④八周岁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打赏,监护人有权请求平台返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2026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这是最高法第一次专门针对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工作制发的司法文件,以下为其部分内容: ◆应当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利益、安全利益、情感利益、财产利益和发展利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对其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立案阶段聚焦未成年人如何参与诉讼,厘清法定代理人缺失、推诿代理等特殊情形的处理路径,保障诉讼程序顺利推进。 据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②司法机关积极维护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③父母有权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④平等允许合理的差别,对未成年人应给予特殊保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老赵早年与妻子王某离婚,独生女小赵由前妻王某抚养。老赵离异后突发脑溢血成为植物人,其弟弟赵二一直与老赵同住并悉心照顾,直至老赵去世,历时12年。关于老赵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赵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 ②赵二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应当继承全部遗产 ③小赵未能尽到赡养义务,应当丧失继承权 ④赵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以分得适当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 非选择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党中央高度重视新时代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多次作出重要部署,要求把心理健康教育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材料一  湖南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立足本省学生心理健康现实需求与治理短板,经过广泛调研、多方论证、人大审议,出台《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并于2025年7月施行。条例系统规范心理预警、家校联动、医教协同、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明晰各方权责与法律责任,明确要求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设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并保障正常开放。为确保法规落地见效,湖南省委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省政府细化配套实施方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与专项检查,推动条例从制度条文转化为治理实效。 材料二  《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是全国首部省级学生心理健康专项地方性法规,为学生心理健康保护提供了明确法治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司法厅联合设立学生心理健康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咨询场景与群众诉求如下: 结合材料与《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如果你是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将如何为上述咨询者答疑解惑?(16分)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借给王某3万元,王某出具借条,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利率与还款日期。借款到期后,王某未按期还款,随后王某不幸去世。王某借款时已离婚,年迈母亲健在,留有独子小王。小王继承了王某的房屋、存款等全部遗产。王某的母亲明确放弃继承。李某多次向小王催讨欠款,小王以“父亲的债务与我无关”为由拒绝偿还。李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小王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人民法院对王某的遗产价值进行估算后判决:小王向李某偿还3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支持李某诉讼请求的理由,并说明该判决的社会意义。(10分) 19.田某(女,80岁)将其居住的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欲购买新房。经人介绍,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着手出售其名下房屋,但遭到田某反对。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6分) (2)如果你是西城法院法官,应该如何看待邓某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8分) 20.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主动选择机构养老。李大爷走访了多家养老服务机构,有些困惑打算向律师咨询。 困惑 ●协议约定“全权委托照护”,是否意味着子女赡养义务的完全转移? ●协议约定:“老人如在自己行走或活动时发生跌倒骨折、身体损伤等事故,养老机构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应急帮助和救助,但不负法律责任。”这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如果你是律师,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解答李大爷的困惑。(12分)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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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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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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