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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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届高考政治学科一轮复习训练卷选择性必修2第10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原卷版) (考查范围: 选择性必修2第10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陈某创作的古风短视频在某平台人气较高,某科技公司未经陈某许可,利用AI技术对其短视频进行换脸处理,将处理后的视频上架自家某小程序供用户使用,并通过收取会员费、投放广告等方式获取商业收益。陈某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法院审理查明,换脸视频与原视频场景、镜头、造型动作高度重合,仅面部不同,构成实质性相似。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原视频凝聚了陈某的创造性智力劳动,是具有独创性的视听作品 ②科技公司上架的视频因经过AI技术处理,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③科技公司通过AI换脸对原视频进行了重新创作,属于对原作品的合理使用 ④科技公司对原视频擅自换脸并上架,侵害了陈某的改编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AI技术广泛应用的同时,利用其“移花接木”伪造信息误导公众的情况频现。某商家为牟取利益,未经许可利用AI技术合成知名公众人物的影像、克隆其声音在某平台开展直播带货,所售产品与“无差评、功效佳”的宣传严重不符,引发消费者信任危机及公众人物形象争议。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商家合成影像带货宣传,侵犯公众人物肖像权与名誉权 ②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应对消费者损失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③消费者可同时主张商家承担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④消费者维权需举证平台存在主观故意的侵权行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5年6月,梁某使用一款AI平台查询高校报考信息。结果,AI生成了该高校主校区的不准确信息。梁某指出错误后,AI回复“如果生成内容有误,我将赔偿您10万元,您可到法院起诉。”梁某遂起诉AI研发公司,要求赔偿9999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AI自动作出的赔偿承诺并非公司真实意思表示 ②AI回复内容可作为梁某向法院起诉的重要物证 ③若涉嫌侵权责任,该案应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若不服一审判决,梁某可以在15日内提出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张某创作了一幅自画像,授权某杂志社发表。该杂志社在刊登时,未经张某同意,将画中人物头像进行AI换脸处理,并配文“当代少年的奇幻想象”。事后,张某发现该作品被大量转载,部分网友留言嘲讽其“哗众取宠”。杂志社在收到张某抗议后,虽然删除了文章,但拒绝公开道歉,张某遂将杂志社告上法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是(   ) ①杂志社经张某授权发表,获得该油画的著作人身权 ②杂志社未经张某同意,对画中人物进行换脸,侵犯了张某的改编权 ③张某在发现侵权后仅要求停止使用,若后续再提起经济赔偿,法院应予受理 ④若张某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5.博主李某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视频,指控A公司销售的“智能护眼灯”存在严重频闪危害视力,并附上多张模糊测试照片,引发网友跟风退货,致使A公司声誉受损、销量骤降。A公司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指控缺乏科学依据,且拒绝提供原始测试数据。A公司在诉讼中依法申请了证据保全,并提交了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及完整的销售记录。最终,法院认定李某构成名誉侵权,判决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公民行使诉讼权利必须以事实为根据,李某因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②严格遵循诉讼程序是结果公正的前提,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保障了关键证据的客观性与真实性 ③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防线,法院直接依据网络舆情判定侵权成立,体现了司法对民意的快速响应 ④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院在审理中应秉持公平原则,优先考量企业的信誉以稳定市场秩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余某入职A公司任店长,某日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A公司未安排人员接替,因疲惫闭眼小憩3分钟被辞退。余某认为公司与自己解除劳动关系违法。对上述案件分析正确的是( ) A公司关于工作管理失职的规定:未遵守本职岗位工作职责,遇事躲避、不作为或履职不到位;未按照公司制度、流程执行,或执行不到位⋯⋯ ①休息权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余某短暂休息,未违反A公司规定 ②A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因为余某没有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③余某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④若A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余某需提供未影响工作的证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某个人独资企业未经博主林某同意,利用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采集其公开短视频中的人脸数据与声音,生成了与短视频内容无关、与林某形象高度相似的数字人,用于商业直播,但未标注“AI生成”字样。林某发现后,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使用、删除复刻数据并赔偿损失。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直播间运营者使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标识,持续向消费者提示该人物图像、视频由人工智能等技术生成。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企业作为营利法人,其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B.该企业侵犯林某肖像权和声音权益,应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C.未标注“AI生成”字样,虽未侵犯林某著作权,但属违法行为 D.企业提供自身不存在过错的证据,属于举证责任倒置 8.成年消费者小李在某款游戏中累计充值523次,金额达11万余元,此后以未能解锁广告中所宣传的游戏场景、内容、玩法为由,认为游戏公司夸大宣传、诱导充值,请求平台退还全部充值款。对此,法院判决驳回小李的全部诉讼请求。由此,可推断出( ) ①若广告内容存在非真实游戏场景画面,则应认定该合同不成立 ②小李提供的证据难以证明其因广告陷入错误认识进行游戏充值 ③虚拟游戏充值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小李无法主张退款 ④小李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双方合同合法有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赵某带孩子在小区玩耍时,一只从天而降的乌龟砸中孩子头部,小孩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调查,坠落的乌龟系小区业主张某饲养。事故发生后,赵某将张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一审宣判后,张某不服。经上一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案中(   ) A.业主张某无论有无过错都应承担责任 B.物业需证明管理与损害没有因果关系 C.医院的诊断记录属于证据中鉴定意见 D.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 10.2026年4月,范某在卢某的桔园北侧水稻田采用无人植保飞机进行除草剂喷洒作业。由于飞行高度、风向等原因,发生药液漂移,虽未对土壤水质产生明显影响,但造成卢某农作物受损。卢某起诉时提交了专业机构对本次事故情况及损失做出的鉴定意见和农业农村局调查人的询问笔录等证据。在本案中(   ) ①范某是故意还是过失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 ②卢某提交的该鉴定意见和调查人的询问笔录均属于书证 ③卢某在诉讼中应证明农作物损失和范某喷药漂移的因果关系 ④天有不测风云,风向变化属于不可抗力,应当减轻或免除范某的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11.小李购买了甲公司生产的一款价值不菲的高档充电宝。使用数月后,小李在户外行走时,口袋里的充电宝突然自燃起火,导致其左腿三级烧伤。小李出院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并递交了购物发票、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和他人拍摄的照片等证据。本案中(   ) ①小李能够获得律师的法律援助服务       ②该视频记录了燃烧过程,属于物证 ③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以进行调解       ④甲公司对此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某自媒体发布不实文章,捏造嫣然医院存在财务不规范、违规使用捐赠资金等虚假信息,引发公众误解。嫣然医院认为自身名誉权受到严重侵害,收集了相关文章截图、公证书、捐赠审计报告等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被告不提交答辩状,则此案无法审理 ②嫣然医院要准备证据并写起诉状 ③嫣然医院如不服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上诉 ④若对二审生效判决不服,嫣然医院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202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针对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不敢诉、不能诉、不会诉”群体,明确检察院可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取证、协调法律援助等支持,并明确案件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文书规范、协作机制,解决长期“有法难依”问题。《指导意见》的出台旨在(   ) ①填补诉讼能力鸿沟,实现司法实质公平     ②确保审判权独立行使,维护司法公信力 ③回应民生痛点,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④推进规范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2025年9月,张某在某村32户果农处收购猕猴桃,承诺销售完就付款,市场价共计19万元。张某因市场变化逾期未付款,崔某等32户果农遂于2026年5月将张某诉至人民法院。在准备起诉的过程中,他们了解到诉讼活动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步骤,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高效和有序。请根据一般的诉讼活动程序,将下列诉讼步骤按先后顺序进行排列,以指导崔某等果农接下来的行动。(   ) ①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如张某给果农们写的欠条 ②围绕诉讼请求或诉讼主张,就案件争议问题进行辩论 ③开庭审理,展开法庭调查,调查张某收购、欠款等案件事实 ④交换起诉状副本和答辩状副本,以便了解对方的观点 ⑤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当庭或择期宣告判决结果 A.①→③→②→④→⑤ B.①→③→④→②→⑤ C.①→④→②→③→⑤ D.①→④→③→②→⑤ 15.某化工企业,长期将未达标处理的工业废水通过暗管排入附近河流,造成流域水污染。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当地环保组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了其委托专业机构出具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最终法院判定该企业承担污染修复费用并公开赔礼道歉。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排放的工业废水 B.向法院提交的评估报告属于鉴定意见的范畴 C.若该企业否认侵权责任则必须证明其排放的废水符合标准 D.因涉及相关专业知识,该企业可委托辩护人帮其进行诉讼 16.大学毕业生小丽通过招聘平台向上海某公司投递“法务专员/助理”岗位简历。公司浏览简历3分钟后即回复“未通过筛选”。小丽主动询问原因,公司答复:“我们想招一位男同志。”小丽继续追问理由,公司再无回应。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丽无需经过仲裁,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B.此案属劳动争议,小丽主张权利的时效期间为1年 C.小丽需证明公司主观恶意,否则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D.公司以性别为由拒绝小丽,侵害了小丽的自主择业权 2、 非选择题(共52分。) 17.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根据我国法律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相关规定,在诉讼中,如果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提供充分证据,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法律后果。 案件一  被告人朱某、宁某未经著作权人、注册商标权利人同意,生产、销售假冒泡泡玛特公司“温度”系列、“夜之城”系列玩具产品,经营额达100余万元。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提起公诉,要求追究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案件二  原告某公司因不服被告某区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以及被告某区政府对区人社局的决定作出维持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区人社局的认定工伤决定和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 案件三  某日,业主卢某在开窗过程中,窗户忽然脱落,其下意识试图抓住脱落的窗户,奈何窗户太重,只能看着窗户砸向张某的车辆,张某将卢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维修车辆的费用。 阅读材料,参考示例,分析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及理由,完成下表。(12分) 案例 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 理由 案例一 本案中,被告人朱某、宁某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本案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公诉案件由作为国家机关的人民检察院承担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保障控辩双方公平对抗;这也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保障人权。 案例二 本案中,作为被告的区人社局及区政府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① 案例三 ② ③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1月10日,上海某网约车乘客沈某因打翻奶茶导致车内污染,事后,司机吴某为清洗车辆花费974元,并主张因存在异味需停运4天进行专业清洁,要求沈某赔偿误工费1592元(按日收入398计算)。由于双方对于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司机吴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赔偿车辆清洗费974元、误工费1592元、精神损失费500元,共计3066元。 在审理过程中吴某提交了自己每日的收入流水记录作为日平均工资的证据,并提交了车辆维修记录,显示车辆于1月13日至1月16日处于维修养护状态。被告沈某对车辆需停运4天表示质疑,认为奶茶污渍的清理无需如此长时间,且提出车辆本身一直处于可运营状态,因此只同意赔偿停运一天的损失。最终,法院判决沈某赔偿1372元(含清洗费974元、误工费398元),驳回其他诉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12分)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3月15日,甲化工公司(位于某河流上游)违法向河流排放高浓度废水,导致下游乙水产养殖场鱼类大量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经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废水超标排放系鱼类死亡直接原因。乙养殖场要求甲化工公司赔偿,甲化工公司以“已缴纳排污费、属合法排放”为由拒绝;同时,甲化工公司主张部分鱼类死亡系突发洪水(不可抗力)导致,拒绝全额赔偿。双方协商未果,乙养殖场拟向法院起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乙养殖场可主张哪些赔偿?本案举证责任如何分配?(12分)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情】 2025年10月,6岁的小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某小区儿童游乐场玩耍时,被一只未拴绳的大型犬扑倒咬伤,造成右臂多处撕裂伤。该犬的主人系小区业主赵某,赵某当时正在附近与邻居聊天,未对犬只采取任何约束措施。小华的母亲孙女士闻讯赶来,将小华送医,花费医疗费1.8万元。孙女士要求赵某赔偿全部医疗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万元。赵某辩称:①小华自己挑逗犬只才被咬,监护人没看好孩子,应自负主要责任;②犬只是从自家院子跑出来的,不是赵某故意放出的;③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逐一分析赵某的三点辩解是否成立。(9分) (2)如果赵某拒绝赔偿,孙女士可以通过哪些法律途径维护小华的合法权益?请列出两种并简要说明。(7分)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7届高考政治学科一轮复习训练卷选择性必修2第10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解析版) (考查范围: 选择性必修2第10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陈某创作的古风短视频在某平台人气较高,某科技公司未经陈某许可,利用AI技术对其短视频进行换脸处理,将处理后的视频上架自家某小程序供用户使用,并通过收取会员费、投放广告等方式获取商业收益。陈某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法院审理查明,换脸视频与原视频场景、镜头、造型动作高度重合,仅面部不同,构成实质性相似。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原视频凝聚了陈某的创造性智力劳动,是具有独创性的视听作品 ②科技公司上架的视频因经过AI技术处理,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③科技公司通过AI换脸对原视频进行了重新创作,属于对原作品的合理使用 ④科技公司对原视频擅自换脸并上架,侵害了陈某的改编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陈某独立创作古风短视频,在镜头、场景、造型、剪辑上融入个性化选择与设计,凝聚创造性智力劳动,具备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视听作品,受法律保护,正确。 ②:证据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核心在于是否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与是否经过AI技术处理没有绝对冲突。本案中法院正是通过比对AI换脸视频与原视频,认定二者构成实质性相似,该换脸视频是证明侵权事实的关键证据,能够作为定案依据,错误。 ③:作品的合理使用限于个人学习、评论、新闻报道、教学科研等法定非商业情形,且不得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该科技公司将换脸视频用于商业盈利,且仅替换人脸、未形成新的独创性表达,不属于重新创作,也不构成合理使用,错误。 ④:该公司未经陈某许可,通过AI换脸修改原视频的表达内容,侵害了陈某的改编权;同时将侵权视频上传至小程序,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该作品,侵害了陈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正确。 2.AI技术广泛应用的同时,利用其“移花接木”伪造信息误导公众的情况频现。某商家为牟取利益,未经许可利用AI技术合成知名公众人物的影像、克隆其声音在某平台开展直播带货,所售产品与“无差评、功效佳”的宣传严重不符,引发消费者信任危机及公众人物形象争议。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商家合成影像带货宣传,侵犯公众人物肖像权与名誉权 ②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应对消费者损失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③消费者可同时主张商家承担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④消费者维权需举证平台存在主观故意的侵权行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商家未经许可利用AI合成公众人物影像用于商业宣传,侵犯了肖像权;同时,所售产品与宣传严重不符,引发公众人物形象争议,降低了公众人物的社会评价,侵犯了名誉权,正确。 ②:根据法律规定,平台未尽到审核义务,导致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正确。   ③:根据法律规定,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消费者只能选择其一主张,不能同时主张,错误。 ④:平台承担补充责任的情形下,消费者无需举证平台的主观故意,只需证明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即可,错误。 3.2025年6月,梁某使用一款AI平台查询高校报考信息。结果,AI生成了该高校主校区的不准确信息。梁某指出错误后,AI回复“如果生成内容有误,我将赔偿您10万元,您可到法院起诉。”梁某遂起诉AI研发公司,要求赔偿9999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AI自动作出的赔偿承诺并非公司真实意思表示 ②AI回复内容可作为梁某向法院起诉的重要物证 ③若涉嫌侵权责任,该案应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若不服一审判决,梁某可以在15日内提出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人工智能并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不能独立作出意思表示,其单方承诺不能直接认定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正确。 ②:法律上的“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理属性等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或痕迹。AI回复内容(文字记录)本身不能算“物证”,而是“电子数据”或“书证”(视载体而定),错误。 ③:题目中的AI服务的核心是“提供服务”,而非“销售产品”,属于服务合同责任,适用《民法典》合同编、侵权责任编中“过错责任”规则,不是法律明确列举的无过错责任情形(如产品责任、环境污染、高危作业等),错误。 ④:民事诉讼上诉期一审判决是15天,若不服一审判决,梁某可以在15日内提出上诉,正确。 4.张某创作了一幅自画像,授权某杂志社发表。该杂志社在刊登时,未经张某同意,将画中人物头像进行AI换脸处理,并配文“当代少年的奇幻想象”。事后,张某发现该作品被大量转载,部分网友留言嘲讽其“哗众取宠”。杂志社在收到张某抗议后,虽然删除了文章,但拒绝公开道歉,张某遂将杂志社告上法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是(   ) ①杂志社经张某授权发表,获得该油画的著作人身权 ②杂志社未经张某同意,对画中人物进行换脸,侵犯了张某的改编权 ③张某在发现侵权后仅要求停止使用,若后续再提起经济赔偿,法院应予受理 ④若张某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答案】B 【详解】①: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受法律保护,即使杂志社经张某授权发表,仍未获得该油画的著作人身权,错误。 ②:改编权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改变原作品、创作出新作品”的权利,杂志社未经张某同意擅自对画作AI换脸修改原作品,侵犯了张某的改编权,正确。 ③:张某在发现侵权后仅要求停止使用,若后续再提起经济赔偿,属于符合法律规定的独立诉讼请求,法院应予受理,正确。 ④:若张某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而不是10日,错误。 5.博主李某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视频,指控A公司销售的“智能护眼灯”存在严重频闪危害视力,并附上多张模糊测试照片,引发网友跟风退货,致使A公司声誉受损、销量骤降。A公司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指控缺乏科学依据,且拒绝提供原始测试数据。A公司在诉讼中依法申请了证据保全,并提交了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及完整的销售记录。最终,法院认定李某构成名誉侵权,判决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公民行使诉讼权利必须以事实为根据,李某因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②严格遵循诉讼程序是结果公正的前提,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保障了关键证据的客观性与真实性 ③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防线,法院直接依据网络舆情判定侵权成立,体现了司法对民意的快速响应 ④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院在审理中应秉持公平原则,优先考量企业的信誉以稳定市场秩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公民行使诉讼权利、提出主张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李某指控A公司产品有问题,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拒绝提供原始测试数据),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不支持其主张,符合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正确。②:A公司依法申请证据保全,法院按法定程序固定证据,保障了证据的客观真实,这是程序公正,也是实现结果公正的前提,正确。③:法院不能依据网络舆情判案,必须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本案正是因为李某无证据、A公司有权威合格报告,才认定侵权,与网络舆情无关,排除。④:法院审理应秉持公平原则,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不能“优先考量企业信誉”,司法中立、平等保护当事人看到权利是基本原则,排除。 6.余某入职A公司任店长,某日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A公司未安排人员接替,因疲惫闭眼小憩3分钟被辞退。余某认为公司与自己解除劳动关系违法。对上述案件分析正确的是( ) A公司关于工作管理失职的规定:未遵守本职岗位工作职责,遇事躲避、不作为或履职不到位;未按照公司制度、流程执行,或执行不到位⋯⋯ ①休息权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余某短暂休息,未违反A公司规定 ②A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因为余某没有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③余某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④若A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余某需提供未影响工作的证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休息权是劳动者的法定基本权利,余某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因疲惫短暂小憩3分钟,不 属于A公司规定的“工作失职、遇事躲避、履职不到位”的情形,并未违反公司规定,正确。②:余某的短暂休息行为,并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A公司的辞退理由不成立,属于违法解除,排除。③: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余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有权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正确。④: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而非劳动者提供“未影响工作的证据”,排除。 7.某个人独资企业未经博主林某同意,利用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采集其公开短视频中的人脸数据与声音,生成了与短视频内容无关、与林某形象高度相似的数字人,用于商业直播,但未标注“AI生成”字样。林某发现后,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使用、删除复刻数据并赔偿损失。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直播间运营者使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标识,持续向消费者提示该人物图像、视频由人工智能等技术生成。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企业作为营利法人,其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B.该企业侵犯林某肖像权和声音权益,应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C.未标注“AI生成”字样,虽未侵犯林某著作权,但属违法行为 D.企业提供自身不存在过错的证据,属于举证责任倒置 【答案】C 【解析】A: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备营利法人资格,其经营所得由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错误。B:该企业未经林某同意,使用其人脸与声音生成数字人用于商业直播,确实侵犯了林某的肖像权与声音权益,但“恢复原状”是针对财产权益被侵害的责任承担方式,用于将被侵害的财产恢复至原有状态,不适用于人身权益侵权,错误。C: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的独创性表达,该企业生成的数字人与林某原短视频内容无关,并非对原短视频作品的复制、改编等,没有侵犯林某对原短视频享有的著作权,但使用AI生成的人物从事直播电商活动,必须标注“AI生成”,该企业未履行标识义务,违反了监管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正确。D:举证责任倒置是法律规定的特殊举证规则,本案属于普通侵权,适用“谁主张谁举证”,企业自行举证无过错不属于举证责任倒置,错误。 8.成年消费者小李在某款游戏中累计充值523次,金额达11万余元,此后以未能解锁广告中所宣传的游戏场景、内容、玩法为由,认为游戏公司夸大宣传、诱导充值,请求平台退还全部充值款。对此,法院判决驳回小李的全部诉讼请求。由此,可推断出( ) ①若广告内容存在非真实游戏场景画面,则应认定该合同不成立 ②小李提供的证据难以证明其因广告陷入错误认识进行游戏充值 ③虚拟游戏充值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小李无法主张退款 ④小李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双方合同合法有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广告内容虚假可能构成欺诈,但不必然导致合同不成立;合同成立取决于要约与承诺,与广告是否真实无关系,排除。②:法院驳回诉讼请求,通常意味着原告未能完成举证责任,即小李无法证明其因广告陷入错误认识而充值,正确。③:虚拟游戏充值属于网络消费,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并非不适用,排除。④:小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充值行为系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形成的网络服务合同合法有效,正确。 9.赵某带孩子在小区玩耍时,一只从天而降的乌龟砸中孩子头部,小孩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调查,坠落的乌龟系小区业主张某饲养。事故发生后,赵某将张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一审宣判后,张某不服。经上一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案中(   ) A.业主张某无论有无过错都应承担责任 B.物业需证明管理与损害没有因果关系 C.医院的诊断记录属于证据中鉴定意见 D.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 【答案】A 【解析】A正确:饲养动物致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乌龟系张某饲养,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无论张某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证明损害系赵某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本题不涉及)。B错误:物业公司应举证自己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非证明“管理与损害没有因果关系”;且侵权主体明确为张某,物业责任的举证内容并非此项。C错误:医院的诊断记录属于书证,而非“鉴定意见”(鉴定意见由鉴定人出具的专业意见)。D错误:本案系上一级人民法院调解(诉讼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出具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 10.2026年4月,范某在卢某的桔园北侧水稻田采用无人植保飞机进行除草剂喷洒作业。由于飞行高度、风向等原因,发生药液漂移,虽未对土壤水质产生明显影响,但造成卢某农作物受损。卢某起诉时提交了专业机构对本次事故情况及损失做出的鉴定意见和农业农村局调查人的询问笔录等证据。在本案中(   ) ①范某是故意还是过失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 ②卢某提交的该鉴定意见和调查人的询问笔录均属于书证 ③卢某在诉讼中应证明农作物损失和范某喷药漂移的因果关系 ④天有不测风云,风向变化属于不可抗力,应当减轻或免除范某的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正确:范某喷洒除草剂造成农作物受损,无论其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其行为存在过错(操作不当)并造成损害,均须承担侵权责任,过错形态不影响责任成立。②错误:鉴定意见属于独立的证据类型,询问笔录属于书证或证人证言,并非二者均为书证。③正确:本案适用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卢某需证明范某喷洒行为与农作物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④错误:风向变化不属于不可抗力,范某作业时应预见并采取防范措施,不能以此为由减轻或免除责任。 11.小李购买了甲公司生产的一款价值不菲的高档充电宝。使用数月后,小李在户外行走时,口袋里的充电宝突然自燃起火,导致其左腿三级烧伤。小李出院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并递交了购物发票、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和他人拍摄的照片等证据。本案中(   ) ①小李能够获得律师的法律援助服务       ②该视频记录了燃烧过程,属于物证 ③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以进行调解       ④甲公司对此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错误:法律援助适用于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需符合法定条件,并非所有人均可获得,小李购买高档充电宝且未提及经济困难,不符合援助条件。②错误:监控视频记录了燃烧过程,属于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而非物证(物证是实物痕迹等有形物)。③正确: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可以进行诉讼调解。④正确: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生产者不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12.某自媒体发布不实文章,捏造嫣然医院存在财务不规范、违规使用捐赠资金等虚假信息,引发公众误解。嫣然医院认为自身名誉权受到严重侵害,收集了相关文章截图、公证书、捐赠审计报告等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被告不提交答辩状,则此案无法审理 ②嫣然医院要准备证据并写起诉状 ③嫣然医院如不服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上诉 ④若对二审生效判决不服,嫣然医院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错误: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②正确:嫣然医院作为原告,提起诉讼须准备证据并提交起诉状,符合民事诉讼起诉条件③错误: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10日仅针对裁定),故表述错误。④正确:若对二审生效判决不服,当事人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原判决执行。 13.202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针对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不敢诉、不能诉、不会诉”群体,明确检察院可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取证、协调法律援助等支持,并明确案件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文书规范、协作机制,解决长期“有法难依”问题。《指导意见》的出台旨在(   ) ①填补诉讼能力鸿沟,实现司法实质公平     ②确保审判权独立行使,维护司法公信力 ③回应民生痛点,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④推进规范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题干明确针对 “不敢诉、不能诉、不会诉” 的弱势群体提供诉讼支持,帮他们补上诉讼能力的短板,避免 “法律面前形式平等但实质不平等” 的问题,直接指向司法实质公平,正确。 ③: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维权难,是典型的民生痛点。通过提供诉讼支持,帮他们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解决维权难题,能直接提升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获得感,正确。 ②:确保审判权独立行使,不是《指导意见》出台的目的,排除。 ④:《指导意见》的出台旨在完善中国特色司法制度,提高司法机关办案质效,不涉及规范文明执法问题,排除。 14.2025年9月,张某在某村32户果农处收购猕猴桃,承诺销售完就付款,市场价共计19万元。张某因市场变化逾期未付款,崔某等32户果农遂于2026年5月将张某诉至人民法院。在准备起诉的过程中,他们了解到诉讼活动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步骤,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高效和有序。请根据一般的诉讼活动程序,将下列诉讼步骤按先后顺序进行排列,以指导崔某等果农接下来的行动。(   ) ①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如张某给果农们写的欠条 ②围绕诉讼请求或诉讼主张,就案件争议问题进行辩论 ③开庭审理,展开法庭调查,调查张某收购、欠款等案件事实 ④交换起诉状副本和答辩状副本,以便了解对方的观点 ⑤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当庭或择期宣告判决结果 A.①→③→②→④→⑤ B.①→③→④→②→⑤ C.①→④→②→③→⑤ D.①→④→③→②→⑤ 【答案】D 【详解】①:崔某等果农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张某给果农们写的欠条,以支持自己的主张,①排在首位。 ④: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张某,张某需要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再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果农,这样双方就能了解对方的观点,为后续的诉讼活动做准备,④排在第二位。 ③:在开庭审理阶段,首先会进行法庭调查,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张某收购、欠款等相关事实,通过双方举证、质证等环节来查明真相,③排在第三位。 ②:法庭调查结束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双方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辩论,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②排在第四位。 ⑤: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等程序后,人民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进行判决,并当庭或择期宣告判决结果,⑤排在最后。 故本题选D。 15.某化工企业,长期将未达标处理的工业废水通过暗管排入附近河流,造成流域水污染。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当地环保组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了其委托专业机构出具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最终法院判定该企业承担污染修复费用并公开赔礼道歉。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排放的工业废水 B.向法院提交的评估报告属于鉴定意见的范畴 C.若该企业否认侵权责任则必须证明其排放的废水符合标准 D.因涉及相关专业知识,该企业可委托辩护人帮其进行诉讼 【答案】B 【详解】A: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案属于环境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生态环境权益,排放的工业废水只是侵权行为的标的物,并非民事法律关系客体,错误。 B:诉讼证据中的鉴定意见,是专业鉴定机构对案件专门性问题出具的专业性结论,本案中专业机构出具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属于鉴定意见范畴,正确。 C: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企业废水达标排放,只要造成了生态损害,仍需承担侵权责任;同时环境污染侵权举证责任倒置,企业需要举证的是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存在法定免责事由,而非证明废水达标,错误。 D:在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因涉及相关专业知识,该企业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其进行诉讼,而不是辩护人,错误。 16.大学毕业生小丽通过招聘平台向上海某公司投递“法务专员/助理”岗位简历。公司浏览简历3分钟后即回复“未通过筛选”。小丽主动询问原因,公司答复:“我们想招一位男同志。”小丽继续追问理由,公司再无回应。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丽无需经过仲裁,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B.此案属劳动争议,小丽主张权利的时效期间为1年 C.小丽需证明公司主观恶意,否则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D.公司以性别为由拒绝小丽,侵害了小丽的自主择业权 【答案】A 【详解】A:小丽与公司未建立劳动关系,案件属于平等就业权纠纷(民事侵权),而非劳动争议。根据《就业促进法》及司法实践,此类纠纷无需经过劳动仲裁,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说法正确。 B:此案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需基于劳动关系产生),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说法错误。 C:就业歧视案件中,小丽只需证明公司以性别为由拒绝(如公司明确表述“想招男同志”),公司需举证拒绝理由合法(如岗位属国家规定不适合女性的特殊岗位),无需小丽证明公司主观恶意,说法错误。D:公司以性别为由拒绝小丽,侵害的是平等就业权(不因性别受歧视的权利),而非自主择业权(劳动者选择职业的自由),说法错误。 2、 非选择题(共52分。) 17.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根据我国法律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相关规定,在诉讼中,如果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提供充分证据,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法律后果。 案件一  被告人朱某、宁某未经著作权人、注册商标权利人同意,生产、销售假冒泡泡玛特公司“温度”系列、“夜之城”系列玩具产品,经营额达100余万元。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提起公诉,要求追究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案件二  原告某公司因不服被告某区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以及被告某区政府对区人社局的决定作出维持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区人社局的认定工伤决定和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 案件三  某日,业主卢某在开窗过程中,窗户忽然脱落,其下意识试图抓住脱落的窗户,奈何窗户太重,只能看着窗户砸向张某的车辆,张某将卢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维修车辆的费用。 阅读材料,参考示例,分析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及理由,完成下表。(12分) 案例 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 理由 案例一 本案中,被告人朱某、宁某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本案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公诉案件由作为国家机关的人民检察院承担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保障控辩双方公平对抗;这也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保障人权。 案例二 本案中,作为被告的区人社局及区政府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① 案例三 ② ③ 【答案】 案例 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 理由 案例二 ①本案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旨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权责统一的原则。(4分) 案例三 ②本案中,原告张某需举证证明车辆受损的事实、损害程度及损害与窗户脱落的关联;被告卢某需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或存在法定免责事由。(4分) ③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中的侵权责任纠纷,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张某作为原告需对其主张的侵权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同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卢某需对自身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4分) 【解析】本题要求分析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及理由。可从侵权责任、举证责任的角度分析说明。有效信息①:原告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区人社局的认定工伤决定和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可从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角度,说明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有效信息②:业主卢某在开窗过程中,窗户脱落,其没有抓住窗户,掉落的窗户砸向张某的车辆,张某将卢某诉至法院并要求赔偿费用→可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过错推定、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的角度,说明原告张某需举证证明车辆受损的事实、损害程度及损害与窗户脱落的关联;被告卢某需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或存在法定免责事由;张某作为原告需对其主张的侵权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卢某需对自身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1月10日,上海某网约车乘客沈某因打翻奶茶导致车内污染,事后,司机吴某为清洗车辆花费974元,并主张因存在异味需停运4天进行专业清洁,要求沈某赔偿误工费1592元(按日收入398计算)。由于双方对于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司机吴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赔偿车辆清洗费974元、误工费1592元、精神损失费500元,共计3066元。 在审理过程中吴某提交了自己每日的收入流水记录作为日平均工资的证据,并提交了车辆维修记录,显示车辆于1月13日至1月16日处于维修养护状态。被告沈某对车辆需停运4天表示质疑,认为奶茶污渍的清理无需如此长时间,且提出车辆本身一直处于可运营状态,因此只同意赔偿停运一天的损失。最终,法院判决沈某赔偿1372元(含清洗费974元、误工费398元),驳回其他诉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12分) 【答案】①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被告在搭乘原告车辆的过程中将奶茶洒到原告车内,存在一定的过错,给原告造成了财产损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应当赔偿车辆清洗费974元。(4分) ②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证据要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本案虽然司机提供证据表明自己维修时间4天,但该记录未详细说明维修与奶茶污渍之间的必然关联,对于泼洒奶茶维修4天,显然也超出了合理性与必要性。因此法院最终按照1天的误工时间进行计算。(4分) ③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对于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失费500元,原告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本案发生对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因此法院对其精神损失费的主张不予支持。(4分) 【分析】背景素材:网约车乘客造成车内污染引发的纠纷 考点考查:权利保障于法有据、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依据类主观题,需调用权利保障于法有据、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上海某网约车乘客沈某因打翻奶茶导致车内污染,事后司机吴某为清洗车辆花费974元,并主张因存在异味需停运4天进行专业清洁,要求沈某赔偿误工费1592元→从侵权责任认定的角度分析:联系过错责任,分析被告存在一定的过错,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关键词②:司机吴某为清洗车辆花费974元,并主张因存在异味需停运4天进行专业清洁,吴某提交了自己工资的证据,并提交了车辆维修记录→从证据的角度分析:联系法院判决的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分析泼洒奶茶维修4天,超出了合理性与必要性,因此按照1天的误工时间进行计算。 关键词③:司机吴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精神损失费500元,吴某提交了自己每日的收入流水记录作为日平均工资的证据,并提交了车辆维修记录→从举证原则的角度分析:联系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分析原告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本案发生对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因此法院对其精神损失费的主张不予支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3月15日,甲化工公司(位于某河流上游)违法向河流排放高浓度废水,导致下游乙水产养殖场鱼类大量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经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废水超标排放系鱼类死亡直接原因。乙养殖场要求甲化工公司赔偿,甲化工公司以“已缴纳排污费、属合法排放”为由拒绝;同时,甲化工公司主张部分鱼类死亡系突发洪水(不可抗力)导致,拒绝全额赔偿。双方协商未果,乙养殖场拟向法院起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乙养殖场可主张哪些赔偿?本案举证责任如何分配?(12分) 【答案】(1)赔偿主张:乙养殖场可主张鱼类死亡的直接财产损失、河道清理费用、停产停业的合理利润损失等。(6分) (2) 举证责任分配:①乙养殖场需举证证明存在损害事实、甲化工公司有超标排污行为、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关联性;②环境污染侵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甲化工公司需举证证明损害是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或第三人过错导致,否则承担侵权责任。(6分) 【解析】(1)乙养殖场可主张的赔偿:① 直接财产损失:120万元鱼类的市场价值;② 应急处置费用:如河道清理费、死鱼无害化处理费等;③ 停业期间合理利润损失:因养殖中断导致的预期收益减少(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2)举证责任分配:① 乙养殖场(原告):需举证证明存在损害事实(鱼类死亡及损失金额)、甲化工公司有超标排污行为、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初步关联性。② 甲化工公司(被告):环境侵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甲公司需证明其排污行为与鱼类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如损害系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或第三方过错所致),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情】 2025年10月,6岁的小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某小区儿童游乐场玩耍时,被一只未拴绳的大型犬扑倒咬伤,造成右臂多处撕裂伤。该犬的主人系小区业主赵某,赵某当时正在附近与邻居聊天,未对犬只采取任何约束措施。小华的母亲孙女士闻讯赶来,将小华送医,花费医疗费1.8万元。孙女士要求赵某赔偿全部医疗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万元。赵某辩称:①小华自己挑逗犬只才被咬,监护人没看好孩子,应自负主要责任;②犬只是从自家院子跑出来的,不是赵某故意放出的;③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逐一分析赵某的三点辩解是否成立。(9分) (2)如果赵某拒绝赔偿,孙女士可以通过哪些法律途径维护小华的合法权益?请列出两种并简要说明。(7分) 【答案】(1)①第一点辩解不成立:赵某作为动物饲养人,未拴绳且未采取安全措施,违反了《民法典》关于动物致害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小华有挑逗行为,赵某也不能免除责任,但可减轻。本案无证据证明小华挑逗,故赵某应承担全部责任。(3分) ②第二点辩解不成立:无论犬只是否故意放出,赵某作为饲养人均负有管理义务,犬只从自家院子跑出仍属管理过失,不能免责。(3分) ③第三点辩解不成立:小华年仅6岁,被大型犬咬伤造成严重身体伤害和精神痛苦,依法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3分) (2)①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纠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赵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3分) ②向公安机关报案:赵某饲养大型犬未拴绳导致伤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调解民事赔偿。(4分) (或回答:申请社区调解、申请法律援助等,合理即可) 【详解】(1)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法理依据和事实依据的角度分析赵某的三点辩解是否成立。 有效信息①:6岁的小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某小区儿童游乐场玩耍→可调用法理依据是:《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仅在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时,饲养人才可以减轻或不承担责任”。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小华主动挑逗犬只,可见不存在被侵权人故意、重大过失的情形。故“小华挑逗犬只、监护人失职,应自负主要责任”这一辩解不成立。 有效信息②:被一只未拴绳的大型犬扑倒咬伤;赵某当时正在附近与邻居聊天,未对犬只采取任何约束措施→可调用法理依据是:《民法典》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本案中,犬只未拴绳且赵某未对犬只采取任何约束措施,导致犬只从自家院子跑出、在外游荡伤人,本质是赵某日常管理疏漏,属于未尽到管理义务。无论主观上是否故意将犬只放出,都不能成为免责理由,该辩解无效。 有效信息③:被一只未拴绳的大型犬扑倒咬伤,造成右臂多处撕裂伤;送医花费医疗费1.8万元→可调用法理依据是:《民法典》明确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中,6岁儿童被大型犬扑倒咬伤,造成右臂多处撕裂伤,人身损害程度较重。未成年人遭受此类伤害,极易产生心理恐惧、精神创伤,已构成严重精神损害。孙女士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符合法律规定,赵某辩解不成立。 (2)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维权途径的相关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6岁的小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某小区儿童游乐场玩耍时,被未拴绳的大型犬扑倒咬伤,造成右臂多处撕裂伤;业主赵某未对犬只采取任何约束措施→可依据《民法典》第1245条:动物致人损害,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1246条:未拴绳、未采取安全措施致害,必须担责;《民法典》第1179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民法典》第1183条:严重精神损害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故孙女士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纠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赵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有效信息②:6岁的小华(被未拴绳的大型犬扑倒咬伤,造成右臂多处撕裂伤;业主赵某未对犬只采取任何约束措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9条: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伤人,可处警告、罚款、拘留;各地《养犬管理条例》:城区禁止大型犬不拴绳,属违规行为。故孙女士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赵某饲养大型犬未拴绳导致伤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调解民事赔偿。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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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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