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练 破产债权申报 《经济法基础知识》(财经版第六版)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招生)一课一练(原卷版+解析版)
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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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编写说明:考虑到中职学生普遍基础知识相对薄弱的情况,我们依据支架式教学理念,精心编制了《经济法基础知识》(财经版第六版)一课一练。专辑中每1份练习,都与课堂所授知识点紧密相关,练习题内容围绕课堂所学知识点呈现。目的在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他们的学习自觉性,帮助学生掌握课程的基本概念及方法,为后续进一步提升奠定基础。
本卷为《经济法基础知识》(财经版第六版)一课一练的第47练,练习内容为破产债权申报。
《经济法基础知识》(财经版第六版)
第七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第三节 破产财产和破产费用
第47练 破产债权申报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小题)
1. 人民法院确定债权申报期限时,法定最短期限为( )。
A.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日
B.裁定之日起不少于15日
C.受理之日起不少于20日
D.公告之日起不得少于30日
【答案】D
【解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 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尚未到期,其处理方式是( )。
A.待原约定日期再申报
B.直接免除债务人责任
C.在受理时视为已经到期
D.由保证人承担全部债务
【答案】C
【解析】未到期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依法视为到期,可以参加债权申报;若属于附利息债权,则自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小题)
3. 在破产程序中,( )属于依法可以申报的债权。
A.附条件的债权
B.附期限的债权
C.诉讼尚未审结的债权
D.保证人代偿后形成的求偿权
E.受理后继续计算的利息债权
【答案】ABCD
【解析】附条件、附期限以及诉讼仲裁未决债权均可申报,保证人代偿后也可按求偿权申报。附利息债权从受理时停止计息,不能申报受理后的新增利息。
4. 关于债务人所欠职工权益的处理,正确的有( )。
A.必须由每名职工自行申报
B.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
C.有关清单应当依法公示
D.职工对记载异议只能接受结果
E.管理人不更正时职工可以起诉
【答案】BCE
【解析】职工工资、相关保险费用和补偿金不必由职工申报,应由管理人调查、列出清单并公示。职工可要求更正,管理人拒绝更正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判断题(本大题共2小题)
5. 债权人错过申报期限后,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答案】√
【解析】补充申报可以持续到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但此前已经完成的分配不再补分,审查确认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6.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答案】√
【解析】停止计息以破产申请受理为时间节点,可防止利息继续增长影响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
四、填空题(本大题共2小题)
7. 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____。
【答案】3个月
8.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____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据。
【答案】书面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1小题)
9. 简述管理人接收债权申报材料后的管理和确认程序。
【答案】
①管理人应将债权申报登记造册,对申报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②债权表和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③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④债务人、债权人均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
10. 呼伦贝尔市兴牧乳业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在受理公告中确定债权申报期限为40日。供应商持有一笔6个月后到期的附息债权;企业尚欠职工工资,职工没有自行申报;债权人林海错过期限,但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1)法院确定40日的申报期限是否符合规定。
(2)供应商的未到期附息债权应如何处理。
(3)职工工资和林海补充申报的债权应分别如何处理。
【答案】
(1)
符合。申报期限自受理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40日在不少于30日且不超过3个月的法定范围内。
(2)
该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可以依法申报;其利息自受理时起停止计算。
(3)
①职工工资不必由职工申报,应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公示。
②林海可以在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分,审查和确认费用由林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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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说明:考虑到中职学生普遍基础知识相对薄弱的情况,我们依据支架式教学理念,精心编制了《经济法基础知识》(财经版第六版)一课一练。专辑中每1份练习,都与课堂所授知识点紧密相关,练习题内容围绕课堂所学知识点呈现。目的在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他们的学习自觉性,帮助学生掌握课程的基本概念及方法,为后续进一步提升奠定基础。
本卷为《经济法基础知识》(财经版第六版)一课一练的第47练,练习内容为破产债权申报。
《经济法基础知识》(财经版第六版)
第七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第三节 破产财产和破产费用
第47练 破产债权申报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小题)
1. 人民法院确定债权申报期限时,法定最短期限为( )。
A.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日
B.裁定之日起不少于15日
C.受理之日起不少于20日
D.公告之日起不得少于30日
2. 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尚未到期,其处理方式是( )。
A.待原约定日期再申报
B.直接免除债务人责任
C.在受理时视为已经到期
D.由保证人承担全部债务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小题)
3. 在破产程序中,( )属于依法可以申报的债权。
A.附条件的债权
B.附期限的债权
C.诉讼尚未审结的债权
D.保证人代偿后形成的求偿权
E.受理后继续计算的利息债权
4. 关于债务人所欠职工权益的处理,正确的有( )。
A.必须由每名职工自行申报
B.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
C.有关清单应当依法公示
D.职工对记载异议只能接受结果
E.管理人不更正时职工可以起诉
三、判断题(本大题共2小题)
5. 债权人错过申报期限后,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6.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四、填空题(本大题共2小题)
7. 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____。
8.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____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据。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1小题)
9. 简述管理人接收债权申报材料后的管理和确认程序。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
10. 呼伦贝尔市兴牧乳业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在受理公告中确定债权申报期限为40日。供应商持有一笔6个月后到期的附息债权;企业尚欠职工工资,职工没有自行申报;债权人林海错过期限,但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1)法院确定40日的申报期限是否符合规定。
(2)供应商的未到期附息债权应如何处理。
(3)职工工资和林海补充申报的债权应分别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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