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知识》第五章 第四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招生)财会类 查漏补缺背诵手册(默写版+背诵版)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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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说明:本手册专为内蒙古自治区对口财会类招生考生打造,聚焦备考阶段 “查漏补缺” 核心需求。内容紧扣考纲,精选高频考点与易错点,将复杂知识点拆解为易记内容,适配碎片化背诵场景,确保考点针对性与实用性,助力考生快速补齐知识短板。 本套内容是《经济法基础知识》的考纲背诵内容的背诵版。 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招生)财会类 《经济法基础知识》查漏补缺背诵手册 第五章 内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四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本节必背清单】〔学习目标定位:掌握级——本章重点〕①普通合伙企业概念与特征(无限连带)②特殊普通合伙(故意或重大过失)③有限合伙(2~50人、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④设立四条件与出资方式(劳务出资)⑤合伙财产构成与转让限制(对外一致同意/对内通知/优先受让)。私营独资与合伙企业的特征区别是本章重点对比考点。 第一关 必背核心(简答题直接命题区) 1.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2.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3.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4. ★合伙协议是合伙人建立合伙关系、确定各自权利义务的前提,也是合伙企业进行经营活动的依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5. ★合伙企业内部关系即合伙关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6. ★无限连带责任的两层含义: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以出资以外的其他财产清偿;债权人可就不足部分向任何一个合伙人要求全部偿还。 7.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设立的合伙企业。 8.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9.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10. ★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11. ★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12. ★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有2个以上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合伙人之间订立书面合伙协议、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及必要条件。 第二关 高频填空(选择题命题区) 13. 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合伙人。 14. 国家公务员、警官、法官、检察官等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15. 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的修订,须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同意。 16. 合伙协议必要记载事项包括: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 17.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18. 普通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的字样。 19. 合伙企业财产由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构成。 20.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非有合伙人退伙等法定事由,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财产具有共有财产的性质。 21.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2.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三关 易错陷阱(失分高发区) 23. ★易错: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4. ★易错: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的债务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5. ★易错: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债务以及其他债务,仍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6. ★易错: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27. ★易错: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债务的,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还应按合伙协议约定对企业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8. ★易错: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行为无效或作为退伙处理。 29. ★易错:《合伙企业法》于1997年2月23日通过,2006年8月27日修订,修订后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30. ★易错: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作为合伙人,但企业本身无法人资格)。 —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编写说明:本手册专为内蒙古自治区对口财会类招生考生打造,聚焦备考阶段 “查漏补缺” 核心需求。内容紧扣考纲,精选高频考点与易错点,将复杂知识点拆解为易记内容,适配碎片化背诵场景,确保考点针对性与实用性,助力考生快速补齐知识短板。 本套内容是《经济法基础知识》的考纲背诵内容的默写版。 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招生)财会类 《经济法基础知识》查漏补缺背诵手册 第五章 内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四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本节必背清单】〔学习目标定位:掌握级——本章重点〕①普通合伙企业概念与特征(无限连带)②特殊普通合伙(故意或重大过失)③有限合伙(2~50人、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④设立四条件与出资方式(劳务出资)⑤合伙财产构成与转让限制(对外一致同意/对内通知/优先受让)。私营独资与合伙企业的特征区别是本章重点对比考点。 第一关 必背核心(简答题直接命题区) 1.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和   。 2. ★        以及       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3.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名称中应当标明“   ”字样。 4. ★合伙协议是合伙人建立合伙关系、确定各自权利义务的前提,也是合伙企业   的依据;经全体合伙人   后生效。 5. ★合伙企业内部关系即合伙关系:共同出资、   、共享收益、   。 6. ★无限连带责任的两层含义: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以出资以外的   清偿;债权人可就不足部分向    要求全部偿还。 7.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          的   设立的合伙企业。 8.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    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   承担有限责任。 9.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   、办理   。 10. ★有限合伙企业由     合伙人设立,至少应当有一个   ,名称中应当标明“   ”字样。 11. ★有限合伙人    ,不得对外    。 12. ★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有2个以上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合伙人之间订立   、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     。 第二关 高频填空(选择题命题区) 13. 合伙人应当为具有    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为合伙人。 14.    、警官、法官、检察官等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   。 15. 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   订立;合伙协议的修订,须经全体合伙人   。 16. 合伙协议必要记载事项包括: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    、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 17.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   ,也可以用   出资。 18. 普通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   ”或者“   ”的字样。 19. 合伙企业财产由合伙人的   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   构成。 20.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非有合伙人退伙等法定事由,合伙人不得请求   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财产具有   的性质。 21. 合伙人向合伙人   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   。 22.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在   下,其他合伙人有   的权利。 第三关 易错陷阱(失分高发区) 23. ★易错: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除合伙协议   外,应当经     。 24. ★易错: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的债务也承担   。 25. ★易错: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债务以及   ,仍由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6. ★易错:有限合伙企业由   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     。 27. ★易错: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债务的,以合伙企业财产   后,该合伙人还应按合伙协议约定对企业损失承担   。 28. ★易错: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   ,否则行为无效或作为   处理。 29. ★易错:《合伙企业法》于1997年2月23日通过,     修订,修订后自     起施行。 30. ★易错:合伙企业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作为   ,但企业本身   )。 —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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