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知识》第二章 第四节 经济代理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招生)财会类 查漏补缺背诵手册(默写版+背诵版)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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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编写说明:本手册专为内蒙古自治区对口财会类招生考生打造,聚焦备考阶段 “查漏补缺” 核心需求。内容紧扣考纲,精选高频考点与易错点,将复杂知识点拆解为易记内容,适配碎片化背诵场景,确保考点针对性与实用性,助力考生快速补齐知识短板。
本套内容是《经济法基础知识》的考纲背诵内容的背诵版。
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招生)财会类
《经济法基础知识》查漏补缺背诵手册
第二章 经济法律关系
第四节 经济代理行为
【本节必背清单】①代理的概念〔学习目标定位:掌握级——滥用代理权与无效代理的表现及后果;理解级——经济代理概念;了解级——代理权产生与终止〕(代理权限内+被代理人名义+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②代理的五个特征 ③代理权产生的两种方式(委托代理/法定代理)④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的终止情形 ⑤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与连带责任。表见代理有效、追认期1个月、授权不明连带责任是选择题与辨析题高频考点。
第一关 必背核心(简答题直接命题区)
1. ★经济代理行为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经济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和享有。
2. ★一项经济代理行为的当事人有三方:代理人、被代理人和第三人。
3. ★代理权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权力。
4. ★代理的五个特征: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在代理权限内是代理人独立的意思表示、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权利和义务、代理权依法取得。
5. ★代理权产生的两种方式: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6.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由被代理人委托,并依法律规定授权而产生的代理;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代理人姓名、代理事项、代理期限和授权范围。
7. ★法定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如未成年人的父母为未成年人的代理人。
8. ★无权代理的三种情形: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
9. ★表见代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10. ★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共同向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关 高频填空(选择题命题区)
11.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12.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13. 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请求赔偿,但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14. 委托代理终止情形之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15. 委托代理终止情形之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16. 委托代理终止情形还包括: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作为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
17. 法定代理终止情形: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8. 委托代理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两种。
19. 代理人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20.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作出的意思表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其造成的损害由代理人自己承担责任。
第三关 易错陷阱(失分高发区)
21. ★易错: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2. ★易错:代理行为必须是能够产生、变更或消灭一定经济法律关系的行为,代人誊写文稿、代人进行具体的劳动等不属于代理的范围。
23. ★易错: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办事不是代理,而是他自己的行为,如委托商行以自己的名义出售受托商品,由委托商行承担法律后果。
24. ★易错:代理不是简单的对第三人传话,而是在授权范围内对第三人作出的独立意思表示;超越代理权限的意思表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任何效力。
25. ★易错: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不需要被代理人的授予,而是直接由法律根据一定社会关系的存在而确定。
26. ★易错: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不享有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
27. 易错:委托代理是社会活动中最常用的代理方式,法定代理是委托代理的对称。
28. 易错:代理制度不仅有利于公民实现其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法人开展和扩大经营活动。
29. 易错:无权代理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30. 易错:表见代理中代理行为有效,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相对人须举证自己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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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说明:本手册专为内蒙古自治区对口财会类招生考生打造,聚焦备考阶段 “查漏补缺” 核心需求。内容紧扣考纲,精选高频考点与易错点,将复杂知识点拆解为易记内容,适配碎片化背诵场景,确保考点针对性与实用性,助力考生快速补齐知识短板。
本套内容是《经济法基础知识》的考纲背诵内容的默写版。
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招生)财会类
《经济法基础知识》查漏补缺背诵手册
第二章 经济法律关系
第四节 经济代理行为
【本节必背清单】①代理的概念〔学习目标定位:掌握级——滥用代理权与无效代理的表现及后果;理解级——经济代理概念;了解级——代理权产生与终止〕(代理权限内+被代理人名义+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②代理的五个特征 ③代理权产生的两种方式(委托代理/法定代理)④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的终止情形 ⑤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与连带责任。表见代理有效、追认期1个月、授权不明连带责任是选择题与辨析题高频考点。
第一关 必背核心(简答题直接命题区)
1. ★经济代理行为是指代理人在 ,以 实施的经济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 承担和享有。
2. ★一项经济代理行为的当事人有三方: 、 和第三人。
3. ★代理权是指代理人以 实施 的权力。
4. ★代理的五个特征:具有 的行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在代理权限内是代理人 、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权利和义务、代理权依法取得。
5. ★代理权产生的两种方式: 和 。
6.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由被代理人 ,并依法律规定授权而产生的代理;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代理人姓名、代理事项、 和授权范围。
7. ★法定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 而产生的代理,如未成年人的 为未成年人的代理人。
8. ★无权代理的三种情形:行为人 、 或者 仍然实施代理行为。
9. ★表见代理:相对人 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
10. ★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由 和 共同向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关 高频填空(选择题命题区)
11.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
12.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 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 的方式作出。
13. 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 或请求赔偿,但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 的利益。
14. 委托代理终止情形之一: 或者 。
15. 委托代理终止情形之二:被代理人 或者代理人 。
16. 委托代理终止情形还包括:代理人 、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 、作为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17. 法定代理终止情形: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 。
18. 委托代理有 形式和 形式两种。
19. 代理人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行为违法 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承担 。
20.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作出的意思表示,对被代理人 ,其造成的损害由 承担责任。
第三关 易错陷阱(失分高发区)
21. ★易错: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 的民事法律行为, 。
22. ★易错:代理行为必须是能够产生、变更或消灭一定经济法律关系的行为,代人 、代人进行具体的 等不属于代理的范围。
23. ★易错:代理人以 为他人办事不是代理,而是他自己的行为,如委托商行以自己的名义出售受托商品,由 承担法律后果。
24. ★易错:代理不是简单的对第三人传话,而是在授权范围内对第三人作出的 ;超越代理权限的意思表示,对被代理人 。
25. ★易错: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不需要被代理人的授予,而是直接由 根据 的存在而确定。
26. ★易错: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 承担责任,不享有善意相对人的 。
27. 易错:委托代理是社会活动中 的代理方式,法定代理是委托代理的 。
28. 易错:代理制度不仅有利于公民实现其 ,而且有利于法人开展和扩大 。
29. 易错:无权代理未经被代理人 的,对被代理人 。
30. 易错:表见代理中代理行为有效,其法律后果由 承受,相对人须举证自己 行为人有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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