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知识》第二章 第三节 经济法律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招生)财会类 查漏补缺背诵手册(默写版+背诵版)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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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编写说明:本手册专为内蒙古自治区对口财会类招生考生打造,聚焦备考阶段 “查漏补缺” 核心需求。内容紧扣考纲,精选高频考点与易错点,将复杂知识点拆解为易记内容,适配碎片化背诵场景,确保考点针对性与实用性,助力考生快速补齐知识短板。
本套内容是《经济法基础知识》的考纲背诵内容的默写版。
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招生)财会类
《经济法基础知识》查漏补缺背诵手册
第二章 经济法律关系
第三节 经济法律行为
【本节必背清单】①经济法律行为的概念与三大特征〔学习目标定位:理解级——经济法律行为概念及有效条件〕 ②四种分类(单方与双方/无偿与有偿/诺成性与实践性/要式与非要式)③明示与默示两种表现形式 ④有效条件四点 ⑤无效经济行为与可撤销经济行为的情形及财产后果处理四种。有效条件与无效、可撤销的区分是辨析题失分高发区。
第一关 必背核心(简答题直接命题区)
1. ★经济法律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为 一定法律关系所实施的一种 ,是最广泛的法律事实。
2. ★经济法律行为的三大特征:主体从 出来的活动、主体有 的活动、必须是符合 的行为。
3. ★意思表示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 的 。
4. ★经济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主体必须 、意思表示必须 、内容必须合法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具备 (形式)。
5. ★无效经济行为的四种情形:违反 的行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采用 或乘人之危实施的行为、主体超越职权权限或不具有相应能力的行为、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6. ★可以撤销的经济行为有两大类: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 的、 的经济行为。
7. ★无效或被撤销的经济行为,从行为 起就没有 。
8. ★财产后果的四种处理方法: 、赔偿损失、 、收归国库。
9. ★明示形式分为 和 ;默示形式分为推定形式和沉默形式。
10. ★显失公平的经济行为:一方利用自己 或利用对方 ,致使双方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第二关 高频填空(选择题命题区)
11. 单方法律行为如 、民事案件的撤诉等;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如购销合同的订立、 的制定等。
12. 无偿的法律行为如经济管理机关对违法行为的 、依法纳税、 等;有偿的法律行为如购销合同、 等。
13. 诺成性法律行为指一方意思表示经对方 即产生法律效果,如一般的 。
14. 实践性法律行为除达成一致外,还需实际 才能成立,如运输和仓储合同、 等。
15. 要式法律行为如 、机动交通工具买卖等,必须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 才能成立。
16. 书面形式广义上分为 (签名盖章生效)和 (须公证、鉴定和登记)。
17. 口头形式只适用于 、内容简单、可以 的法律行为。
18. 推定形式:供应合同期满后供方仍然继续 、需方也接受,即可推定双方达成了 的协定。
19. 沉默形式只有在有 或 的情况下,才能看作是意思表示的一种方式。
20. 主体不合格的表现:超出登记机关批准的 和 的经济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第三关 易错陷阱(失分高发区)
21. ★易错:教材明确强调是“无效经济行为”, 称为“无效的经济法律行为”,因为经济法律行为本身就是 。
22. ★易错: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行为属于 行为;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行为属于 行为。
23. ★易错:可撤销的经济行为,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 予以 。
24. ★易错:重大误解的行为可以撤销,但只限于因 而为的法律行为,一般误解 变更或撤销。
25. ★易错:诺成性与实践性法律行为的区分标准,是除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还需 ;要式与非要式的区分标准,是是否必须履行 。
26. ★易错:要式法律行为带有 ,当事人 ,不遵守法定形式即为无效。
27. 易错:当事人有弄虚作假,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等构成的行为,违背了 的原则,这种行为 。
28. 易错:双方都有过错的无效行为,各自返还从对方取得的 ,使财产恢复到 。
29. 易错:对于违反国家严格限制规定的商品,双方串通私下买卖情节较轻的,由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按 其商品、物资。
30. 易错:双方的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对双方取得的非法收入予以 、缴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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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说明:本手册专为内蒙古自治区对口财会类招生考生打造,聚焦备考阶段 “查漏补缺” 核心需求。内容紧扣考纲,精选高频考点与易错点,将复杂知识点拆解为易记内容,适配碎片化背诵场景,确保考点针对性与实用性,助力考生快速补齐知识短板。
本套内容是《经济法基础知识》的考纲背诵内容的背诵版。
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招生)财会类
《经济法基础知识》查漏补缺背诵手册
第二章 经济法律关系
第三节 经济法律行为
【本节必背清单】①经济法律行为的概念与三大特征〔学习目标定位:理解级——经济法律行为概念及有效条件〕 ②四种分类(单方与双方/无偿与有偿/诺成性与实践性/要式与非要式)③明示与默示两种表现形式 ④有效条件四点 ⑤无效经济行为与可撤销经济行为的情形及财产后果处理四种。有效条件与无效、可撤销的区分是辨析题失分高发区。
第一关 必背核心(简答题直接命题区)
1. ★经济法律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为设立、变更或终止一定法律关系所实施的一种合法行为,是最广泛的法律事实。
2. ★经济法律行为的三大特征:主体从外部表现出来的活动、主体有自觉意识的活动、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
3. ★意思表示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内在意志的外部表现。
4. ★经济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主体必须合格、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内容必须合法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形式)。
5. ★无效经济行为的四种情形: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行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采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实施的行为、主体超越职权权限或不具有相应能力的行为、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6. ★可以撤销的经济行为有两大类: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显失公平的经济行为。
7. ★无效或被撤销的经济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8. ★财产后果的四种处理方法: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强制收购、收归国库。
9. ★明示形式分为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默示形式分为推定形式和沉默形式。
10. ★显失公平的经济行为:一方利用自己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第二关 高频填空(选择题命题区)
11. 单方法律行为如放弃债权、民事案件的撤诉等;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如购销合同的订立、公司章程的制定等。
12. 无偿的法律行为如经济管理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法纳税、赠与合同等;有偿的法律行为如购销合同、工程承包合同等。
13. 诺成性法律行为指一方意思表示经对方同意即产生法律效果,如一般的买卖合同。
14. 实践性法律行为除达成一致外,还需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如运输和仓储合同、赠与合同等。
15. 要式法律行为如城市房产买卖、机动交通工具买卖等,必须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登记才能成立。
16. 书面形式广义上分为一般书面形式(签名盖章生效)和特殊书面形式(须公证、鉴定和登记)。
17. 口头形式只适用于价款不多、内容简单、可以即时清结的法律行为。
18. 推定形式:供应合同期满后供方仍然继续供货、需方也接受,即可推定双方达成了延长合同期限的协定。
19. 沉默形式只有在有法律明文规定或习惯上已被大家承认的情况下,才能看作是意思表示的一种方式。
20. 主体不合格的表现:超出登记机关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的经济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第三关 易错陷阱(失分高发区)
21. ★易错:教材明确强调是“无效经济行为”,不能称为“无效的经济法律行为”,因为经济法律行为本身就是合法行为。
22. ★易错: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行为属于可撤销行为。
23. ★易错:可撤销的经济行为,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24. ★易错:重大误解的行为可以撤销,但只限于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法律行为,一般误解不能变更或撤销。
25. ★易错:诺成性与实践性法律行为的区分标准,是除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还需交付标的物;要式与非要式的区分标准,是是否必须履行法定程序或格式。
26. ★易错:要式法律行为带有强制性,当事人无权选择,不遵守法定形式即为无效。
27. 易错:当事人有弄虚作假,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等构成的行为,违背了意思表示真实的原则,这种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28. 易错:双方都有过错的无效行为,各自返还从对方取得的财产,使财产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29. 易错:对于违反国家严格限制规定的商品,双方串通私下买卖情节较轻的,由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按国家定价强制收购其商品、物资。
30. 易错:双方的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对双方取得的非法收入予以没收、缴归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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