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环境保护政策、措施与国家安全 讲义 2026-2027学年高二地理湘教版选择性必修三

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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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讲义聚焦环境保护政策措施与国家安全核心内容,系统梳理从宪法条款到国际公约的法律法规体系,衔接三大环境管理政策与八项制度,结合AQI指数、河长制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类型,最终阐明环境保护对国家生态安全的保障意义。 该资料以层次表格呈现法律政策体系,融入芬兰案例分析与AQI、生态功能区等图表,助力学生通过综合思维整合知识,以区域认知理解生态功能区分布,强化人地协调观。课中案例图表增强教学直观性,课后知识框架表帮助学生系统回顾,有效查漏补缺。

内容正文:

湘教版选择性必修三 · 第三章第四节 · 环境保护政策、措施与国家安全 第四节 环境保护政策、措施与国家安全讲义 一、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是为了确保国家生态环境安全而制定的行为规则,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范、标准等。其作用在于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处理国民经济各部门、各社会团体和个人之间有关环境问题的相互关系。 (一)宪法中的环境保护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中的环境保护条款,确立了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是环境立法的基础和依据。 核心条款: 1. 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1. 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二)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层次结构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由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法律规范组成,层次结构如下(由高到低): 法律层级 制定/通过机关 示例 宪法中的环境保护条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九条、第二十六条 环境保护基本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单行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 《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国务院 《自然保护区条例》 部门规章 生态环境部及有关部委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 地方性法规 省、市人大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颁布的环境规章 环境保护标准 生态环境部等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三)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规,确立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基本方针,也是制定其他环境保护法规的依据。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环境保护法》的重大突破: 1. 将“保障公众健康”作为基本目的,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根本目的。 1. 首次明确环境保护法的五项基本原则: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 1. 突出了多元主体和环境共治,强调了环保与科技的融合。 1. 首次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国际环境保护公约 我国在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同时,积极务实地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到目前为止,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近60项。 公约类型 主要公约/协定 气候变化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 臭氧层保护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 固体废物处理 《巴塞尔公约》《伦敦公约》 生态环境保护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湿地公约》《南极条约议定书》 【案例分析】芬兰的环境保护与治理 芬兰地处北欧,冬季严寒漫长,夏季温和短暂。森林资源丰富,石油、煤炭资源贫乏且多依赖进口。20世纪60年代后环境污染问题逐渐凸显。 1. 1983年设立环境部,先后颁布《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法》《水域保护法》《垃圾处理法》等。 1. 森林覆盖率高,湖泊密布,森林、湖泊保护获得各方面重视。 1. 破坏环境、非法排污的企业和个人会受到环保部门的严厉制裁。 1. 如今被誉为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最好的国家之一,成为世界一流的清洁技术应用和输出国。 图:芬兰湖泊与森林——环境保护典范 二、环境保护的政策体系 (一)三大环境管理政策 1983年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明确了我国环境保护的三大政策,1989年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进一步确立了这三项政策。 政策名称 基本内涵 主要措施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预先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环境污染和破坏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将环保纳入国民经济计划 谁污染,谁治理 国际通用的“污染者付费”原则的体现 征收超标排污费、限期治理制度、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 强化环境管理 强化政府和企业的环境治理责任 环境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建立健全监测网络 (二)八项环境管理制度 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开发建设活动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 1. “三同时”制度——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 排污收费制度——对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征收排污费。 1.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保目标纳入政府政绩考核。 1.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对城市环境质量进行量化评价。 1. 排污申报登记与许可证制度——规范排污行为。 1. 限期治理制度——对严重污染单位限期治理。 1. 污染集中控制——建设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污染物。 (三)“强化环境管理”政策详解 强化政府和企业的环境治理责任,控制和减少因管理不善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三大责任主体: 1. 政府——制定政策法规,监督管理,考核问责。 1. 企业——落实环保要求,治理污染,公开环境信息。 1. 公众——最大利益相关人,参与环境监督,践行绿色生活。 由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已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三、环境保护标准与环境质量 (一)环境保护标准概述 环境保护标准是为了执行各种专门的环境法而制定的技术规范,是衡量环境质量状况和控制污染物排放行为的法律尺度。 1. 按性质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1. 环境问题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点,我国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数量众多。 1. 示例:《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最新修订版GB 3095-2026已发布。 (二)AQI空气质量指数 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 AQI)属于环境保护标准,是用来定量描述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一个无量纲数值。 AQI范围 级别 颜色 健康影响 0~50 一级(优) 绿色 空气质量令人满意,基本无空气污染 51~100 二级(良) 黄色 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有较弱影响 101~150 三级(轻度污染) 橙色 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 151~200 四级(中度污染) 红色 进一步加剧易感人群症状,对健康人群心脏、呼吸系统有影响 201~300 五级(重度污染) 紫色 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症状显著加剧,健康人群普遍出现症状 >300 六级(严重污染) 褐红色 健康人群运动耐受力降低,有明显而强烈的症状 图:aqi空气质量指数分级对照 四、河长制——中国特色的流域治理制度 (一)河长制的建立 2016年12月,国家公布《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2017年全面推行湖长制,形成河湖长制。2024年起全面推行林长制。 (二)河长制的核心内容 组织形式:由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级分段担任本辖区内主要河湖流域的河湖长。 职责范围: 1. 水资源保护——保障河湖生态基流。 1. 水域岸线管理——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1. 水污染防治——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 1. 水环境治理——改善河湖水质。 1. 水生态修复——恢复河湖生态功能。 1. 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图:河长制六大任务 河长制的核心是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形成“一长负责、多部门协同”的管理格局,通过巡河、督察督办、考核问责等机制,将治理责任逐级传导至基层。 五、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与国家生态安全 (一)概念与意义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指承担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重要生态功能,关系全国或较大范围区域的生态安全,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区域。 1. 总面积约38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40.2%。 1. 功能定位: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 (二)四种类型 类型 主要分布区域 生态功能 水源涵养型 三江源、祁连山、大小兴安岭、长白山 涵养水源、补给河流湖泊 水土保持型 黄土高原、三峡库区、大别山、桂黔滇喀斯特 减少水土流失、保持土壤 防风固沙型 呼伦贝尔草原、科尔沁沙地、塔里木河流域 防止土地沙化、降低沙尘暴危害 生物多样性维护型 川滇森林区、武陵山区、秦巴山地、三江平原湿地 保护珍稀物种及其栖息地 图: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布示意图 按生态功能恢复和保育原则,实行更有针对性的产业准入和环境准入政策与标准,坚持“面上保护、点状开发”,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和开发范围,禁止成片蔓延式开发扩张。 六、环境保护与国家安全 (一)生态环境安全的内涵 生态环境安全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生态环境状态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不因生态环境问题对国家造成威胁或损害的状态。 (二)环境保护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 ①保障资源供给安全: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确保资源可持续利用。 ②防范环境风险:减少污染事故、生态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 ③维护生态屏障:重点生态功能区构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防止荒漠化、水土流失等。 ④提升国际形象: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履行国际公约,展现大国担当。 ⑤促进社会和谐: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减少环境纠纷。 (三)我国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贡献 1. 签署近60项国际环境保护公约,涵盖气候变化、臭氧层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领域。 1. 提出“双碳”目标——力争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 1. 推动《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达成。 1. 倡导“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维护发展中国家环境权益。 1. 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发起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七、本章知识框架总结 知识模块 核心内容 关键词 法律法规体系 宪法→基本法→单行法→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标准 层次结构、法律效力 政策体系 三大政策 + 八项制度 预防为主、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管理 环境标准 强制性/推荐性标准、AQI分级 GB 3095、环境质量 管理制度 河长制、林长制、公众参与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生态功能区 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 限制开发、生态屏障 国际合作 近60项国际公约 双碳目标、大国担当 第 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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