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为严肃教学工作纪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教研室,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减少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教学事故,根据《昭通云天化中学靖安学校教师教学管理制度(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定义
教学事故是指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与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或相关部门,由于在教学、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等各个环节出现过错和失误,导致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受到影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二、教学事故的分类和级别
昭通云天化中学靖安学校教学事故根据教学与管理的不同环节分为四类:A.课堂教学类(含实践教学);B.考试与成绩管理类;C.教学管理类;D.教学保障类。
根据对正常教学产生的影响及后果不同,分为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对正常教学秩序影响轻微的,视为教学差错;严重影响或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的,视为教学事故,并根据其性质和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分为三个级别:重大级:重大教学事故;严重级:较大教学事故;一般级:一般教学事故。
各类各级别教学事故事实见《昭通云天化中学靖安学校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一览表》。
三、教学事故的认定
(一)教学事故责任人、发现人或知情人对已发生的教学事故向教务处和相关部门报告或举报后,教务处和相关部门应及时告知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由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负责联教研室、督促教学事故责任人如实填写《昭通云天化中学靖安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表》。
(二)事故认定处理表中应明确列出责任人(一人或多人),不得以部门集体代替。领导对本部门教学事故故意隐瞒者,教学检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教学事故拖延不报者,应列为责任人。
(三)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应迅速调查取证,查实情况后,按一次一表的方式填写事故认定处理表,并附事故责任人的相关证明材料。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须依据本规定对事故级别和责任人提出初步认定意见,在接到《昭通云天化中学靖安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表》5个工作日内,把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逐级上报。
(四)一般级教学事故(一般教学事故)由教务处核定,严重级教学事故(较大教学事故)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核定,重大级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由校长核定,必要时报校务办公会认定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教学事故的处理
(一)教学差错的处理
凡认定为教学差错的,由责任人所在部门在本部门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且加强教育、督促、检查。
(二)重大、严重、一般级教学事故的处理
事故一经认定,通报全校,并按事故级别给予以下处分:
1.重大级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通报批评,同时扣发事故当月基本工资500元。同一人员一学期内造成两次重大级教学事故的,应调离相关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2.严重级教学事故(较大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通报批评,同时扣发事故当月基本工资200元。同一人员一学期内造成两次严重级教学事故,等同于一次重大级教学事故处理。
3.一般级教学事故(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通报批评,同时扣发事故当月基本工资100元。同一人员一学期内造成两次一般级教学事故的,等同于一次严重级教学事故处理。
4. 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领导应负连带责任,同时扣发事故当月岗位津贴的20%(重大、严重、一般级教学事故相同)。
5.事故责任人事故当月课时津贴高于本学年度全校教师平均月课时津贴的,扣发金额原则上以本学年度全校教师平均月课时津贴为上限。
(三)凡重大级教学事故,责任人当年履职考核只能定为“不称职”;严重级、一般级教学事故责任人当年履职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得推荐参加当年优秀教师或先进个人评选。
(四)凡履职期间受到严重级及其以上教学事故处理的责任人,第一次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实施“一票否决制”。
(五)教学事故的处分决定归入事故责任人的业务档案,作为学校对教职工考核、评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五、教学事故的申诉与仲裁
昭通云天化中学靖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受理有关人员的申诉,对已认定和处理但有异议的教学事故进行仲裁,常设机构在教务处。
六、调停课及打卡
(一) 擅自调课,指未经批准,任课教师自行改变原有授课时间,学生及时得到了通知。(注:调课原则上必须提前1至3天,临时调课处于紧急情况允许调停课但需教务或主管校长同意的情况下且不影响正常教学;原则上因私调课不能超过4次(8个课时,超过4次课时将对所调课课酬折半发放。)
(二)擅自停课,指未经批准,任课教师擅自通知学生不上课,没有安排补课。
(三)旷课:任课教师在该上课的时间不到岗,造成学生空等。
(四)打卡情况:上课或下课不打卡者,扣除当日考勤内课酬的一节课酬;(如:8:50-12:00,四节课忘打卡则扣除两节课酬)
(五)准点打上课或下课卡,视为迟到或早退。(如:8:50上课,8:50打卡属于准点打卡)
(六)按照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制度,离开后不关闭投影仪、关闭电脑的电源、升起投影幕布、教室电灯,查到扣罚第一次50元/次,第二次200元/次。
七、其他说明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教学管理,实施对象包括各教研室、部等教学和管理人员,各教学管理部门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违反有关规定,但尚未构成教学事故的行为责任人,应进行批评教育并全校通报。
(二)本办法未列举的教学事故事实,参考本办法认定。
(三)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1.昭通云天化中学靖安学校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一览表
2.昭通云天化中学靖安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表
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一览表
A.课堂教学类(含实践教学)
代码
事 故 事 实
级别
A1
在教学活动中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民族分裂的言论及封建迷信等,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的影响。
重大
A2
1、拖延执行上级职能部门布置和下达的教学任务、工作安排。
2、消极执行上级职能部门布置和下达的教学任务、工作安排,使工作受到影响。
3、不执行上级职能部门布置和下达的各种教学任务和工作安排,严重影响教学。
一般
严重
重大
A3
1、确定排课后,由于个人原因超过2次以上要求重新调整排课表中的上课时间。
2、未经学校及教务处审批,私自将课程转与其他教师。
3、未经学校及教务处审批,自行取消课程。
一般
严重
重大
A4
开学三周内,任课教师未制定出本学期教学进度表或填写不认真、不完整、不负责任以旧代新;教学部门、教研室负责人不认真审核或未签名。
一般
A5
强行向学生推销教材或辅导教材等,并与课程成绩挂钩,学生反映强烈。
重大
A6
未经批准,教师擅自删减或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达1/4或以上。
严重/重大
A7
教师不按教学大纲和计划进行教学,不认真备课,上课时无教案、讲稿,致使教学出现明显失误,或教学内容严重偏离教学目标要求。
一般/严重
A8
未经教务处批准,教学部门或教师擅自停课、缺课。
重大
A9
未经教务处批准,教学部门或教师擅自调课。
一般/严重
A10
非因不可抗原因,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3-10分钟;
(2)11-20分钟;
(3)21分钟及以上。
一般
严重
重大
A11
学生投诉:
1、所带课程有个别学生投诉任课教师,经学校核实属教师授课问题。
2、所带课程学生超过三分之一学生投诉任课教师,经学校核实属教师授课问题。
3、所带课程学生超过二分之一学生投诉任课教师,经学校核实属教师授课问题。
一般
严重
重大
A12
对学生进行体罚或使用侮辱性言语,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
严重/重大
A13
煽动学生不稳定情绪,暗示或鼓励学生闹事、罢课,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重大
A14
整个学期,未布置学生作业或不批改学生作业。
一般/严重
A15
请假获准的教师,未按时补足请假课时数。
严重
A16
未按要求指导学生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导致学生毕业设计(或论文)出现失误。
一般/严重
A17
未按学校或专业要求完成实验课程、教学实习、专业考察等实践教学的准备工作。
一般
A18
实践环节指导教师未按时到实习场所对学生进行指导,造成不良影响。
严重/重大
A19
上课时不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接听手机,影响教学秩序。
教师穿背心或拖鞋上课,严重影响教师形象。
拒绝教学检查或教务处安排的其他人员听课者。
一般
A20
遗失教学班学生作业5份及以上。
一般
A21
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共财产损失:
(1)3,000元以内;
(2)3,001-5,000元;
(3)5,001元及以上。
一般
严重
重大
A22
其它经主管副校长、校长、校务办公会核定的教学事故。
一般/严重/重大
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一览表
B.考试与成绩管理类
代码
事 故 事 实
级别
B1
考试命题内容和份量不符合教学大纲基本要求。
一般
B2
命题教师不按时上交试卷,造成不能及时印制,影响考试。
一般/严重
B3
相关人员考前泄露试题(包括在教学、印制、交接、保管过程中泄密):
(1)工作失误泄密;
(2)故意泄密。
严重
重大
B4
试题内容错误:
(1)占试卷总分的10%以内;
(2)占试卷总分的11%—19%;
(3)占试卷总分的20%及其以上或严重出错造成考试无法正常进行。
一般
严重
重大
B5
试卷准备出错致使考试推迟或无法进行。
严重/重大
B6
在职教职工不接受监考任务。
严重
B7
监考教师不履行监考职责:
(1)在监考过程中,接听电话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2)在监考过程中发现违纪或作弊不制止或不向总监考报告;
(3)放任学生作弊,或以其它方式暗示、鼓励学生作弊。
一般
严重
重大
B8
非因不可抗原因,监考教师擅自请人代监考或缺席。
严重∕重大
B9
考试开始后,监考教师迟到、早退、擅自离开监考岗位:
(1)5分钟及以内;
(2)6-10分钟;
(3)11分钟及以上。
一般
严重
重大
B10
监考教师错收、错装试卷。
一般
B11
遗失学生有效试卷:
(1)任课教师提交考试成绩后遗失学生有效试卷;
(2)任课教师尚未提交考试成绩遗失学生有效试卷,或监考教师遗失学生有效试卷。
一般
严重
B12
成绩评定中随意提高或者压低学生考试成绩:
(1)1-4份;
(2)5-9份;
(3)10份及以上。
一般
严重
重大
B13
因工作失误,任课教师错报或漏报考试成绩。
一般/严重
B14
教学管理部门丢失学生成绩报告单:
(1)一个班以内;
(2)一个班以上。
严重
重大
B15
成绩登记:
(1)考试结束后超过规定时间一周内不在学生成绩教研室统中录入学生成绩。
(2)由于工作疏忽,造成(5人以下)学生成绩和学分错登、漏登或登记失实。
(3)由于工作疏忽,造成学生成绩和学分情况错登、漏登或登记严重失实,且造成严重后果。
(4)考试结束后无特殊原因,超过规定时间两周以上在成绩教研室统中录入学生成绩;考试成绩报出后而擅自更改学生成绩。
轻微
一般
严重
重大
B16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或教学秘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送成绩。
一般
B17
指导教师对学生设计(或论文)成绩评定出现较大偏差。
一般/严重
B18
其它经主管副校长、校长、校务办公会核定的教学事故。
一般/严重/重大
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一览表
C.教学管理类
代码
事 故 事 实
级别
C1
未经教学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更改人才培养方案(或教学执行计划)。
重大
C2
全校性活动的教学调度通知内容不当造成执行混乱,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严重/重大
C3
因管理人员工作失误及排课、排考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
(1)接报后15分钟内未予解决;
(2)致使课程或考试改期。
严重
重大
C4
因工作失职,致使教学管理基本数据、教学档案等丢失,造成重大损失。
严重/重大
C5
因排课或调课失误,造成无教师到课致使学生空等或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一般/严重
C6
因工作失误,错报或漏报学生考勤或处理不及时,影响学籍管理的有关工作。
一般
C7
审查不认真,漏发或错发学生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1)漏发;
(2)错发。
严重
重大
C8
出具与事实违背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
(1)过失;
(2)故意。
严重
重大
C9
教学部门安排专业实习、考察等实践教学活动未按要求提前报教务处、未通知相关教师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一般
C10
因教材订购工作失误,错订、漏订导致缺供教材,按教材种类计:
(1)开学二周仍缺供10%以内;
(2)开学第二周仍缺供11%—19%;
(3)开学第二周仍缺供20%以上。
一般
严重
重大
C11
因工作失误,错误发放教材:
(1)1-5种;
(2)6种及以上;
一般
严重
C12
按计划应编写完成的自编教材(教程、讲义、实验指导书等),在开课前未完成编制工作,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一般/严重
C13
因工作失误,一学期造成霉烂、缺损、遗失教材价值:
(1)3,000元以内;
(2)3,001-5,000元;
(3)5,001元以上。
一般
严重
重大
C14
其它经主管副校长、校长、校务办公会核定的教学事故。
一般/严重/重大
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一览表
D.教学保障类
代码
事 故 事 实
级别
D1
非因不可抗原因,教室、实验室设备损坏:
(1)5日内不报修或报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处理,致使损害加重或对正常教学造成较大影响;
(2)10日内不报修或报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处理,致使损害加重或对正常教学造成严重影响。
严重
重大
D2
未按教学计划备齐实验用品,致使该实验课未完成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达1/4或以上。
严重/重大
D3
教学或管理相关人员离开多媒体教室或实验室后,未关好水、电、门、窗等,造成财产损失:
(1)3,000元以内;
(2)3,001-5,000元;
(3)5,001元以上。
一般
严重
重大
D4
休息时间或节假日内,因工作失职,致使教学设备、办公设备被盗造成财产损失:
(1)3,000元以内;
(2)3,001-5,000元;
(3)5,001元以上。
一般
严重
重大
D5
非因不可抗原因造成交通车迟到,致使教师上课迟到:
(1)3-10分钟;
(2)11-20分钟;
(3)21分钟及以上。
一般
严重
重大
D6
因校内管理人员工作失误造成停电、停水、中断上课,实验等。
严重
D7
未经教务处同意,占用教学场所,影响正常教学。
严重
D8
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打开教室、实验室、教学场馆的门,延误教学:
(1)5分钟及以内;
(2)6分钟以上。
一般
严重
D9
上课时间内,因后勤保障部门管理失误造成电铃、广播、施工、割草等音源干扰正常教学秩序。上课时间内,非教学安排而擅自组织或同意学生在教学楼内唱歌、娱乐、播放音乐等,干扰正常教学。
一般
D10
教室、实验室及教学场馆课前未做必要的准备和维护,影响教学。
一般
D11
其它经主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核定的教学事故。
一般/严重/重大
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表
事故责任人
所在部门
事故发生时间
所属学年、学期
事故类别
类别代码
事故事实
及相关说明
事故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事故责任人
所在部门
处理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教务处处长(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教学
副校长意见
副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校长意见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校长办公会
意见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注: 本表一式一份,请用A4纸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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