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教案-2026-2027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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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教案聚焦侵权责任核心知识点,以歌曲《有“典”不一样》导入,引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承接总议题“民事权利、义务、责任的关系”,作为议题二“透视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的学习支架,梳理侵权责任内容及承担方式。 特色在于采用大单元议题式教学,通过模拟法庭(江歌案)、案例分析(老虎伤人等)、法制宣传微视频活动,培养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结合真实案例区分过错责任等类型,提升学生法律运用能力,为教师提供丰富教学资源与实践活动设计。

内容正文: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教学设计 一 、课标要求: 明确侵权责任内容, 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二 、学习目标 1.通过模拟法庭, 感受司法公正, 通过案例分析, 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同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通过案例分析 、法制宣传活动, 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 、 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3.通过法官判案 、责任认定,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 能够分析具体案例中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突破重难点三种侵权责任的区分, 树立责任观念。 4.通过“法制宣传我来拍 ”,关注身边的侵权纠纷, 参与普法活动, 承担社会责任。 三 、教材分析 本课选自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这本书包括四个单元, 其中第一单元中的人格权 、财产权 、侵权责任 、权利界限等内容, 与第二单元的身份权等内容共同构筑起了我国的民事权利体系, 所以从“ 民事权利体系 ”这一大概念着手思考, 整合一二单元知识设置总议题“如何理解民事权利 、 民事义务 、 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 ”,下设两个分议题, 议题一“透视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 ”,对应第一单元的一二课和第二单元的五六课, 议题二“透视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对应第一单元的三四课 。在总议题下设计九个核心考点, 包括民事法律关系 、 民法基本原则 、人格权等 。本课属于议题二, 是对议题一的直接补充, 对应第八个核心考点侵权责任。 四 、学情分析 高二学生已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与生活阅历, 但对法律术语的学习存在困难 。学生们的自我意识增强, 思维活动已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渴望课堂参与 。我在设计中贯彻学生主体原则, 提升学生理解并运用法律术语分析问题的能力。 五 、教法与学法 教法: 大单元教学法 、议题式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 、体验式教学法 学法: 合作探究法 、 自主探究法 六 、教学过程 (一) 导入环节 播放歌曲《有“典 ”不一样》,歌词中有一句“侵权责任编告诉我们责任和风险 ”,那侵权责任编告诉我们哪些责任, 我们一起进入《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的学习, 一起走进民法典之侵权责任编 。一二单元围绕总议题“如何理解民事权利 、 民事义务 、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 ”展开, 我们继续进行议题二“透视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的探讨。 (二) 新授环节 【环节一 江歌案件我来判】 江歌案件至今已经跨越七个年头但热度不减, 它是一个法律案件, 也是一个道德事件 。我们进入环节一江歌案件我来判。 活动任务一: 江歌生命权纠纷案模拟法庭。 请审判人员 、原告及诉讼代理人 、被告及诉讼代理人入庭。 活动任务二: 小组合作探究 焦点一: 事发前刘鑫是否阻止了江歌报警。原告方认为, 被告阻止江歌报警, 错失了警方提前对陈世峰采取强制措施, 并限制陈世峰作案的可能。被告方表示, 江歌和刘鑫在案发前最终没有报警, 是商议后的结果, 并非刘鑫阻止江歌。 焦点二: 刘鑫是否预知危险却并未告知江歌。原告方认为, 被告对陈世峰暴力伤害他人的危险性是明知的, 但是没有提醒江歌注意安全。被告的主观过错是导致江歌陷入险情的基本前提。被告方认为从现有证据看, 不能证明陈世峰在凶杀案发生前有杀人倾向。 焦点三: 刘鑫是否反锁房门, 阻断了江歌的逃生出路。原告方认为: 当天凌晨,江歌与刘鑫一同从地铁站返回公寓, 发现事先等待的陈世峰后, 走在前面的刘鑫用钥匙打开门进入室内, 紧随其后的江歌则被刘鑫反锁在门外, 导致江歌唯一的逃生通道被阻断, 是陈世峰能够杀害江歌的主要原因。被告方表示, 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实事发时刘鑫反锁了房门。 焦点四: 江歌受伤后, 刘鑫是否积极施救。原告方认为, 江歌倒地后刘鑫并未开门查看情况, 也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 导致江歌延误了最佳的抢救时机。被告方表示, 刘鑫没有开门是报警时警方明确表示的。 (1) 法庭辩论为何围绕“刘鑫是否阻止江歌报警 、是否预知危险却未告知江歌 ”等焦点问题展开? (2) 原告方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200 万余元, 被告方答辩称刘鑫无过错, 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你是法官, 你会怎么判决, 为什么? 学生分享: 焦点问题指向的是刘鑫是否有过错, 过错行为与江歌生命权侵害的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 教师总结: 过错行为 、 因果关系 、损害结果, 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 是判定刘鑫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 学生分享: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承担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刘鑫的过错体现在没有如实告诉江歌和陈世峰之间的实情和陈世峰的暴力风险, 在面临危险时未求自保反锁房门至江歌性命于不顾, 间接造成了江歌生命权受侵害的结果。 学生分享: 损害结果还体现在对江歌母亲对精神损害, 江歌母亲失去独女本就受到严重打击, 刘鑫未妥善处理与江歌母亲关系, 发表一系列刺激言论, 加重了她的精 神损害, 也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 学生分享: 从道德的层面, 刘鑫的行为不诚信, 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 违背了知恩图报的中华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也应该谴责。 教师总结:在法律层面,刘鑫与江歌之间形成了以友情和信赖为基础的救助关系,但在救助关系中, 刘鑫未尽到注意义务 、救助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 存在主观过错 。她的过错行为导致江歌生命权受到侵犯, 江歌母亲受到严重精神损害, 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体现了权利、义务、责任的统一。在道德层面,违背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违背传统美德, 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也应该予以谴责 。我们判决的背后体现了法律与道德的统一, 情理法的统一。 播放江歌案一审判决结果 。教师总结: 审判结果一褒一贬, 在这一褒一贬中, 在刘鑫和江歌的价值冲突中, 引领扶危济困、诚信友善等价值导向, 重申审判中的情理法, 让我们坚信有法律为善良撑腰。 明法理落重点: 明确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并追问学生“ 网络造谣侵害他人名誉 权, 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有停止侵害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严重者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呈现案例“江歌母亲诉林某侮辱、诽谤案,二审维持原判 ”材料, 引导学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做负责任的表达者 。 明确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 侵权责任的第一种类型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 。追问“为什么规定过错责任和因果关系 ”,得出结论过错责任和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界限。 过渡: 从轰动全国的江歌案, 走向社会生活中的侵权案例, 我们进入环节二责任认定我来辨 。课前请同学们搜集了生活中的侵权案例, 我从中选择了三个大家最感兴趣的, 请大家围绕案例, 小组合作探究下面的问题, 三分钟讨论时间。 【环节二: 责任认定我来辨】 案例一: 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案 2016 年 7 月 23 日, 在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 两名自 驾游女游客在猛兽区私自下车后, 被老虎袭击, 造成 1 死 1 伤, 园方第一时间展开营救。 入园前工作人员反复强调注意事项, 签订入园协议书, 园内设备完备。2016 年 11 月, 赵某将八达岭动物园起诉到延庆区人民法院, 提出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 154万余元。 案例二: 槐荫区一宠物狗未栓绳致人受伤 2020 年3 月,王某在某小区单元门 口被张某、张某某饲养的未拴绳的宠物狗撞倒受伤。 当晚, 张某陪同王某到医院就诊, 并由张某垫付医药费, 期间王某在张某陪同下, 又多次去医院检查治疗。 最后, 双方因后续赔偿事宜协商未成, 王某将张某、 张某某起诉至槐荫区法院。 案例三: 净水器漏水至全屋被泡并下渗楼下 2020 年 10 月, 某小区物业公司与深圳市某科技公司联合举办交物业费免费赠送净水器活动,李某夫妇在缴费后获赠一台净水器,安装后,夫妇并未在该房居住。2021年 7 月, 楼下住户反映李某夫妇房屋有漏水情况。 两人这才发现是净水器滤芯破裂导致漏水, 水已经将全屋墙体、 家具等浸泡, 楼下业主的天花板及墙面也遭了殃。 深圳市某科技公司就净水器漏水造成损失的事实予以确认。赔偿方面双方协商未果, 诉至法院。 活动任务三: 小组合作探究 结合课本 P34 思考, 在上述案例中, 谁应承担责任, 承担什么责任, 为什么承担责任。 学生分享: 案例一, 游客应自行承担责任, 依照法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 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例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材料中动物园方反复强调注意事项, 签订入园协议书, 园内设备完备 。尽到了管理职责, 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学生分享: 案例二, 宠物狗的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赔偿损失 。狗未拴绳致人受伤, 侵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属于饲养的动物致人损伤的责任, 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规定。 学生分享: 案例三中, 净水器生产厂家应承担侵权责任, 因为是净水器滤芯破裂导致漏水, 导致李某夫妇家以及邻居财产权受到侵犯 。根据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规定,属于生产者产品责任。 学生分享: 案例三中, 李某夫妇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2020 年安装后,2021 年7月才发现漏水情况, 他们也有过错, 导致损害结果的扩大。 教师总结: 案例一属于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根据过错推定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 法院判决这一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于赵某,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二属于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根据无过错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槐荫区法院判定张某 、张某某依法应当对王某损失承担责任, 判决二人赔偿王某医疗费等各种费用十余万元 。案例三属于生产者产品责任, 根据无过错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 法院判决被告应当就其生产的净水器对本次事故发生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过错责任的相关规定, 李某夫妇对该房屋的管理存在疏忽导致损害扩大, 也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损失 80%的责任, 李某夫妇承担 20%的责任, 被告赔偿李某夫妇各项经济损失共计 66160 元。 明法理 落重点: 明确过错推定侵权责任的含义 、特定情形, 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含义 、特定情形 。追问“为什么在特定情形中规定过错推定 、无过错责任原则 ”,得出结论为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 体现了社会公正 。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 合理预防损害, 促进社会和谐。 过渡: 我们从轰动全国的江歌案到社会生活中的侵权案例, 在校园生活中, 也存 在着各种各样的侵权纠纷 。接下来, 我们进入环节三。 【环节三 法制宣传我来拍】 活动任务四: 请结合自身生活, 拍摄校园法制宣传微视频, 你会设计几个微镜头, 并说明设计意图。 学生分享: 整个微视频的总基调, 我想设计成由暗到明, 由小到大, 从校园到法治中国建设 。我会拍摄校园暴力镜头, 受害人受到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侵害 。第二个拍摄名誉权侵害的镜头, 校园中的谣言诽谤现象 。第三个镜头财产权受侵害的镜头, 我同学饭卡被盗被偷刷 。然后我会设计法警来做讲座, 老师帮助同学, 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增强, 最后过渡到我国的法制中国建设成就。 教师点评:在有限时间内,微视频仿佛已经呈现在屏幕上, 由近及远, 由暗到明,关注到了我们校园生活中常常出现的侵权纠纷 。感受到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 感受到了大家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学生分享: 我也想到了校园暴力镜头, 我还想设计肖像权被侵害的镜头, 比如老师们的肖像权被侵害, 还有偷东西的行为, 财产权受侵犯的镜头 。希望大家的校园生活充满光明, 更加丰富。 学生分享: 我想补充专利权被侵害的镜头, 有同学在设计小漫画, 这体现了他的著作权, 我想通过微视频增强大家的维权意识 。影片最后我想摆上班级同学的合照,体现和谐的校园氛围。 教师点评: 同学们关注到了校园中的侵权片段, 通过拍摄视频想增强大家的维权意识, 期待大家的视频落地。 课堂小结: 回看本节课的侵权案例, 告诉我们要做负责任的朋友 、负责任的表达者 、负责任的游客 、负责任的宠物主人 、负责任的生产者 、负责任的学生, 将责任观念 、法治意识深植于心中 。正如习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 、 自觉遵守者 、坚定捍卫者。 七 、作业设计:【普法小使者】 请根据自己的设计意图, 拍摄 、录制校园法制宣传微视频。 八 、板书设计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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