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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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信息** 聚焦社会争议解决全流程,以案例为载体系统整合侵权责任认定、证据规则与纠纷解决途径,强化法治观念与理性维权能力。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方法提炼|知识逻辑| |----|-----------|----------|----------| |民事侵权责任|单选1-3、16,材料17-18|过错/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区分,因果关系举证(环境侵权倒置)|从侵权构成要件(行为、结果、因果、过错)到责任类型,形成“认定-举证-担责”逻辑链| |纠纷解决途径|单选6、11-12|调解/仲裁/诉讼适用场景,仲裁协议效力与一裁终局|按争议性质(民事/行政)、解决阶段(诉前/诉中)构建多元化解路径| |证据与诉讼|单选4-5、7-10、13-15,材料19|电子证据效力,“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当事人资格审查|以证据为核心,串联诉讼程序(立案-举证-审理-判决)与主体权利义务

内容正文: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单元练习 一、单选题 1.潘某醉酒与他人产生冲突,互相推搡。旁边的戈某担心潘某有过激行为,便上前抱住潘某,两人双双摔倒在地,致潘某右腿骨折,治疗后康复出院。事后,潘某要求戈某赔偿损失,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潘某遂将戈某告上法院。该案中(   ) ①潘某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损害 ②戈某与潘某的纠纷属于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③戈某的行为与潘某的骨折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④若潘某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可以予以登记立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谭女士在小区散步被坠落的椰树叶片砸致十级伤残,遂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追究物业公司侵权责任,物业公司主张树叶坠落属于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 ②谭女士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承担证明责任 ③物业公司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法院会支持谭女士提出的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王某是莲藕种植大户,其承包的荷塘与同村杨某的水稻田相邻。2024年8月,王某荷塘内种植的莲叶枯黄、莲藕减产,后发现系因杨某用无人机给自家水稻播撒农药时,误撒到其所种植的荷塘所致,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杨某赔偿莲藕减产损失。杨某辩称莲藕埋于淤泥,叶面受损不影响地下藕果收成。在本案中(   ) ①王某对损害事实及发生原因难以举证时,法院可现场勘验固定证据 ②莲藕减产损失客观存在,且与杨某播撒农药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 ③杨某侵害王某的相邻权,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杨某并非故意将农药播撒到王某荷塘,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村民李某某不服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征地补偿决定,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经审查驳回其行政复议申请,李某某不服,遂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各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有序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庭审过程流畅、审理规范严谨。下列看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某有上诉权,其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 ②人民法院最终将通过判决保障李某某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③庭审中区人民政府需要举证证明征地补偿决定的合法性 ④李某某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或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李某超车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蒋某后逃逸,蒋某丈夫吕某见状追上去拦停。吕某仅拉住李某电动自行车车把,不料造成李某摔倒骨折。交警认定李某酒后骑车撞人逃逸负全责。因拦停时双方在监控盲区,交警无法认定李某骨折是否由交通事故所致,未现场处理。后李某起诉吕某,要求赔偿医疗费等,一审法院予以驳回。本案中(   ) ①吕某拦停李某的行为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②原告人李某若不服判决,可聘请辩护人维权 ③因生命权受到侵害,李某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④李某应提供证据证明其骨折是由吕某的行为所致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某市人民法院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和保险协会等社会组织,共同搭建“道交纠纷一体化”线上处理平台,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在线咨询、责任认定、申请理赔与纠纷调解,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关于这一治理实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积极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B.多元力量深度融合,创新矛盾化解渠道,提升纠纷解决效率 C.诉讼外调解能使人民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时获得有效法律援助 D.人民法院健全阳光司法机制,杜绝暗箱操作,维护人民权益 7.甲、乙系朋友关系,乙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甲借款。甲先后通过微信向乙转账4万元。后来,甲通过微信向乙催讨,并要求乙出具借条:“乙,你如果钱还不上,要尽快给我出具借条。”乙回复:“你放心,我不会赖账,只是款项暂时还没收回来,我肯定会想办法妥善处理这笔欠款。”后乙未及时偿还借款,甲遂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电子证据,法院会予以认可 ②乙应当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出席法庭进行应诉 ③证据是诉讼的灵魂,甲没有借条等关键证据将败诉 ④法院可依据借贷事实,判令乙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欠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廖某与郭某两家相邻,廖某所建围墙、卫生间均合规合法。郭某主观认为该构筑物妨碍自家通行、通风采光,未协商、未寻求行政或司法渠道解决,擅自拆除廖某的围墙与卫生间。廖某起诉郭某要求其赔偿财产损失。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廖某有权提起民事诉讼,可以主张郭某赔偿其相应的经济损失 ②若廖某提起诉讼,郭某负有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 ③郭某如果认为自身相邻权益受妨害,应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 ④郭某和廖某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酷爱运动的小王在一家线上体育用品专卖店,看到商家发布的“正品保障、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在客服的极力推荐下,小王选购了一副品牌羽毛球拍(下图为线上聊天内容截图)。球拍正常使用不久便松动折断,致使小王受伤。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邀请,通常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该专卖店的出售行为存在虚假宣传,案涉合同存在效力瑕疵 ③小王与专卖店线上订立的电子合同为书面形式,可作为书证 ④小王应具备维权意识,可就该买卖纠纷单方面申请商事仲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小周(11周岁)擅自使用父亲周先生的短视频账号,充值8800元打赏主播。周先生发现后要求平台退款遭拒,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周先生提起诉讼时,应该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审理 ②小周的打赏行为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平台应当直接全额退款 ③平台若无法证明自身已经尽到充分提示义务,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④周先生作为监护人,疏于管理账号与支付权限,自身也存在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新疆奇台县打造“金麦穗”特色人民调解品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当地曾发生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僵持多年,社区人民调解员介入调解。经过释法明理、耐心劝说,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顺利化解纠纷,免去了漫长的诉讼流程。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调解由人民调解员主持,属于诉讼调解范畴 ②双方签订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直接强制执行效力 ③人民调解就地化解矛盾,有效降低群众的维权成本 ④人民调解是解决社会矛盾、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某装修公司与业主在合同中约定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装修完工后,业主刘某以质量问题拒付尾款。关于此案,正确的是(   ) ①双方存在有效仲裁协议,应提交仲裁,法院无管辖权 ②婚姻、收养、监护、继承纠纷的仲裁与商事仲裁的程序相同 ③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④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①④ 13.赵某与妻子陈某婚后育有一女小赵,婚后二人共同购置一套房产,赵某另有婚前个人存款20万元。晚年生活中,陈某悉心照料赵某,其表弟钱某也长期照看赵某。2026年赵某意外离世,依其自书遗嘱,20万元存款归钱某,房产个人份额由小赵继承,三方就此产生遗产分配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夫妻之间相互负有扶养义务,陈某可据此优先分得赵某遗产 ②赵某给钱某20万元存款属于遗赠,钱某可依法获得该笔遗产 ③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小赵可依遗嘱继承部分房产 ④当事人因遗产分配产生纠纷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某托育公司、跆拳道馆推出清北研学营,与李某凤母女签订研学合同。母女缴费参营后,对方擅自替换清北、故宫等四项核心研学点位。母女方起诉要求退款、三倍赔偿,组织方以名校限流、场馆难约为由主张免责。经查,涉案期间清北未发布禁入通知。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凤母女缴纳费用时,该旅游研学合同即告成立 ②经营者擅自更换核心研学点位,未全面履约构成违约 ③研学场馆预约紧张、校园限流属于不可抗力,被告可免责 ④若双方签收法院调解书后,一般不得就同一纠纷向法院起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沈某在火锅店就餐时因地面积水滑倒受伤,协商赔偿未果后起诉店方。店方未提交答辩状。一审判决店方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店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该案判决已生效。本案中(   ) ①沈某向法院起诉后,诉讼即告开始     ②店方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 ③开庭准备阶段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     ④二审判决生效后,店方不得再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大风天气,居民张某放置于自家阳台外侧的花盆被风吹落,砸伤楼下路过的行人郑某。郑某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张某主张天灾属于意外,拒绝赔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适用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原则 ②张某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即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③无论张某有无过错,都必须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大风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需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材料题 1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某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以下简称某自规局)委托某航空飞行服务有限公司实施飞防作业,并发布飞防通告,原告某家庭农场的养殖池塘位于飞防通告涉及的范围内。在飞防作业当日下午,原告池塘内鲈鱼出现吃食异常现象,此后发生渐进性大批量死亡,原告遂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养殖人员证言、村干部证明、农业农村部关于慎行飞机喷洒农药的回复、某县农业农村局的情况说明等证据,完成了初步举证。被告某自规局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飞防行为与鲈鱼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也未举证证明存在法定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主张的环境污染责任成立,被告应当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判决某自规局赔偿原告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26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 云南某冶金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重金属废水。该企业与专业环保乙公司签订废水处理协议,约定由乙公司全权负责废水净化处理、达标检测,合格后再由冶金加工企业排入河道。然而乙公司违规操作、处理不当,大量重金属严重超标的未达标废水被排入河道,致使沿岸农户的高原蔬菜、特色花卉种植基地大面积枯萎受损,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受损农户向该冶金企业提出赔偿要求。 该冶金企业辩称:“农户需自行举证证明作物损毁是我方排放废水导致,且我方已委托专业公司处理废水,过错不在我方,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冶金企业的说法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十多年前,相大妈认识了一个常年在家门口做五金生意的男子,街坊邻居都喊他“小李”,相处久了,大家也都熟络起来了。有一天,“小李”向相大妈借钱。看在多年邻居的情分上,相大妈借给小李4万元。“小李”顺手写了一张借条,签上了名字:李某某。没过多久,“小李”突然不见了,电话也不接。打听后得知,“小李”户籍上的名字,根本不是“李某某”,而是“孙某某”。相大妈急了,将“小李”诉至人民法院。一审法院认为,相大妈提供的证据无法证实借条上的签名人“李某某”和户籍上的“孙某某”是同一人,驳回了相大妈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该起民事案件给我们的警示。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单元练习》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C C A B B B B A A D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答案 D D C D D A 1.C 【详解】①:本案潘某是右腿骨折,健康权受到侵害,生命权没有受到损害,错误。 ②:本案是因人身伤害引发损害赔偿,属于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正确。 ③:戈某上前抱住潘某,二人摔倒,造成潘某骨折,戈某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正确。 ④: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而不是可以予以登记立案,排除。 2.C 【详解】①:本案属于林木坠落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而非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排除。 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谭女士作为原告主张侵权损害赔偿,需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损害与案涉椰树叶坠落的因果关系承担基本证明责任,正确。 ③:过错推定责任意味着法律先推定侵权方有过错,若物业公司不能举证证明自己尽到了椰树维护管理职责、自身没有过错,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④: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仅适用于正在持续进行的侵权行为,本案中椰树叶坠落是已完成的单次致害事件,不存在持续侵害状态,因此法院不会支持停止侵害的诉讼请求,排除。 3.A 【详解】①: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当事人举证存在困难时,法院可通过现场勘验的方式固定相关物证,本案中荷塘受损状态、农药影响痕迹等都适合法院现场勘验核实,正确。 ②:题干明确说明王某莲藕减产的直接诱因是杨某误撒农药到荷塘,莲叶受损直接影响莲藕正常生长,减产损失和杨某的行为存在客观因果关系,正确。 ③: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人正常利用不动产的最低限度协调。杨某主动实施的农药误撒侵权行为属于相邻权的调整范畴,但侵权责任认定在此类一般侵权中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并非无过错也要担责,不适用环境侵权无过错责任,排除。 ④: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过错、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杨某虽无故意,但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排除。 4.B 【详解】①:本题属于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李某某作为行政诉讼的原告依法享有该项上诉权,正确。 ②:人民法院的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若区政府的征地补偿决定合法合规,李某某的诉求无法得到支持,法院不会无条件保障其权益,错误。 ③: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需要举证证明自身作出的行政行为(本题中即征地补偿决定)合法,因此区人民政府负有举证义务,正确。 ④:仲裁仅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且行政争议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人民调解也无法处理这类行政机关与公民间的行政争议,错误。 5.B 【详解】①:吕某作为被撞者的丈夫,追上去拦停肇事逃逸的李某,是合理的维权行为,符合公序良俗,正确。 ②:本案是民事诉讼,李某作为原告,应委托诉讼代理人,而不是辩护人,错误。 ③:李某只是骨折,属于健康权受到侵害,不是生命权,排除。 ④: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李某要求吕某赔偿,需要举证证明骨折与吕某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正确。 6.B 【详解】A:材料强调的是多部门联动将纠纷化解在“诉前”,侧重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并未体现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履行“审判职能”,排除。 B:人民法院联合公安、司法及社会组织搭建线上平台,体现了多元力量深度融合,创新了矛盾化解渠道,有效提升了纠纷解决效率,正确。 C:材料中法院联合多部门提供的是纠纷的“调解”,旨在化解矛盾,法律援助特指司法行政部门指派律师、法律服务人员为困难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材料没有体现,排除。 D:材料强调的是纠纷化解机制的创新与诉前调解,并未体现“阳光司法机制”的公开透明,且“杜绝暗箱操作”的表述过于绝对,排除。 7.B 【详解】①:微信聊天记录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本案中聊天记录能够佐证甲乙之间的借贷关系,法院会予以认可,正确。 ②: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而非必须履行的义务,乙可以自行应诉,并非“应当”委托代理人,错误。 ③:借条不是证明借贷关系的唯一关键证据,本案中甲的转账记录、乙承认欠款的微信聊天记录已经可以证明借贷事实,甲不会因此败诉,错误。 ④:法院审理确认真实合法的借贷关系后,有权判令乙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欠款,正确。 8.A 【详解】①:廖某的构筑物是合法财产,郭某擅自拆除侵害了廖某的财产权,廖某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郭某赔偿经济损失,正确。 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廖某主张郭某侵权,应当由廖某承担举证责任,并非由郭某证明自己不侵权,错误。 ③:即使郭某认为自身相邻权益受损,也应当通过协商、行政、司法等合法途径维权,不能非法侵害他人合法财产,正确。 ④: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只有经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才具备强制执行力,错误。 9.A 【详解】①:宣传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非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全场5-7折”为概括性宣传,未明确特定商品的具体价格、数量等,不符合要约构成要件,属于要约邀请,通常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符合题意。 ②:球拍正常使用不久便松动折断,致使小王受伤,该专卖店出售球拍与其宣传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会导致涉案的买卖合同效力存在瑕疵,②符合题意。 ③: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小王与专卖店线上订立的电子合同为书面形式,但电子合同以电子介质为载体,证据的类型属于电子数据,排除。 ④:小王应具备维权意识,而维权的途径可就该买卖合同纠纷申请商事仲裁,但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不可单方面申请,排除。 10.D 【详解】①: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委托诉讼代理人,并非应该聘请律师,普通公民可自行参与诉讼,错误。 ②:11周岁的小周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大额网络打赏明显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该行为属于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而非无效民事行为;“直接全额退款”表述绝对化,错误。 ③:平台负有法定的打赏提示义务,若不能举证证明自身已履职,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正确。 ④:周先生作为监护人,未妥善保管账号与支付权限,致使未成年人擅自进行大额打赏,自身存在监护疏漏,正确。 11.D 【详解】①:诉讼调解是由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本题是人民调解员主持的人民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不属于诉讼调解范畴,错误。 ②:人民调解协议本身不具有直接强制执行效力,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错误。 ③④:材料中人民调解就地化解纠纷,免去了当事人漫长的诉讼流程,有效降低了群众的维权成本,是解决社会矛盾、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正确。 12.D 【详解】①:双方合同中约定了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存在有效仲裁协议,根据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管辖的原则,应提交仲裁,法院无管辖权,正确。 ②:婚姻、收养、监护、继承纠纷属于不能仲裁的纠纷,不适用商事仲裁程序,错误。 ③: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作出后即生效,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向法院起诉,错误。 ④: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正确。 13.C 【详解】①:夫妻间相互扶养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法定义务,不代表可以优先分得遗产。陈某作为配偶本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尽主要照料义务可在法定继承中酌情多分,错误。 ②:表弟钱某不属于赵某法定继承人范围,赵某通过自书遗嘱将个人20万婚前存款留给钱某,属于遗赠,正确。 ③:《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先分出一半归陈某,剩余赵某个人份额属于遗产,小赵可依合法自书遗嘱继承该部分房产份额,正确。 ④:根据《仲裁法》,继承纠纷不能申请仲裁,错误。 14.D 【详解】①:本题中双方已经签订书面研学合同,合同在双方签字确认时即成立,缴费是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不是合同成立的时间节点,错误。 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身义务,经营者擅自替换合同约定的核心研学点位,未按约定履行合同,构成违约,正确。 ③:本题已查明涉案期间清北未发布禁入通知,预约紧张属于组织者应当提前预判的商业风险,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免责,错误。 ④:法院出具的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一般不得就同一纠纷再次起诉,正确。 15.D 【详解】①:起诉并不意味着诉讼即告开始,法院受理后诉讼才正式开始,错误。 ②: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店方作为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正确。 ③:确定开庭审理日期是在受理案件后就会进行安排,不是在开庭准备阶段才确定,错误。 ④: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就是终审判决,二审判决生效后,店方不得再上诉,正确。 16.A 【详解】①:花盆搁置阳台外侧坠落致人损害,属于建筑物搁置物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原则,正确。 ②:过错推定责任的规则是,若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即可免于承担责任,该表述符合规则,正确。 ③:本案不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规则,不能无论有无过错都必须担责,排除。 ④:大风不属于不能预见的不可抗力,房主对外侧花盆未尽安全管理义务存在过错,不能直接免责,排除。 17. ①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或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或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或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针对其主张提交了书证、证人证言等有效诉讼证据。 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某自规局未能举证证实其飞防行为与鲈鱼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也未举证存在法定免责或减责情形,故应当承担环境污染侵权责任。 ③人民法院判决遵循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引导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的法治意识。 【详解】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民事权利与义务、诉讼证据相关法律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原告提交养殖人员证言、村干部证明等多项证据完成初步举证→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事诉讼中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本案中,原告提交书证、证人证言,完成己方初步举证。 有效信息②:环境污染侵权,被告无法证明飞防行为和鲈鱼死亡无因果关系,无免责、减责依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环境污染侵权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行为人对行为与损害不存在因果关系、存在法定免责减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被告自规局举证不能,需要承担环境污染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③:法院依据证据与法律作出赔偿判决→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本案中,法院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作出裁判,化解环境侵权纠纷。 18.该冶金企业说法不成立。 ①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是由农户全部举证,法律规定由污染者就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②冶金企业是废水产生主体,对废水处理负有监督管理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不能免除自身的环境侵权法律责任。 ③企业产生重金属废水,最终废水超标排入河道造成农户经济损失,损害结果与废水排放存在因果关系,企业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④乙公司违规操作,冶金企业赔偿农户损失之后,可以依据双方协议,向乙公司追偿。 【详解】本题设问实质为辨析类,需结合材料中的环境侵权案例,围绕辩题,调用侵权责任、合同、举证责任等相关法律知识作出判断并分析理由。 辩题:“农户需自行举证证明作物损毁是我方排放废水导致,且我方已委托专业公司处理废水,过错不在我方,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理由:论据①:大量重金属严重超标的未达标废水被排入河道,致使沿岸农户的高原蔬菜、特色花卉种植基地大面积枯萎受损,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从侵权责任的角度,说明冶金企业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论据②:该冶金企业辩称:“农户需自行举证证明作物损毁是我方排放废水导致”→可从举证责任的角度,说明环境污染侵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污染者应就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论据③:该企业与专业环保乙公司签订废水处理协议,约定由乙公司全权负责废水净化处理、达标检测,合格后再由冶金加工企业排入河道。然而乙公司违规操作、处理不当,大量重金属严重超标的未达标废水被排入河道,致使沿岸农户的高原蔬菜、特色花卉种植基地大面积枯萎受损,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受损农户向该冶金企业提出赔偿要求→可联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说明企业产生重金属废水,最终废水超标排入河道造成农户经济损失,损害结果与废水排放存在因果关系,企业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论据④:该企业与专业环保乙公司签订废水处理协议,约定由乙公司全权负责废水净化处理、达标检测,合格后再由冶金加工企业排入河道。然而乙公司违规操作、处理不当→可从合同约束力的角度,说明冶金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乙公司追偿。 结论:该冶金企业的说法不成立。 19.①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相大妈因证据不足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这启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留存完整、有效的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而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②树立合同意识。在订立借条等合同时,避免使用昵称、简称。身份信息应与其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避免身份混淆引发纠纷。 ③要提高自身风险防范意识,不能仅凭熟人、邻里关系就放松警惕,忽视法律规范。 ④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做好事前准备、补齐证据短板、明确责任主体,做到理性、合法、有效维权,提升维权成功率。(考生如从其他角度作答,言之有理均可得分) 【详解】本题为启示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诉讼证据、合同订立、民事权利维护等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案例中相大妈败诉的原因,从公民参与民事活动、依法维权的角度展开分析。 有效信息①:一审法院以相大妈无法证明借条签名人与被告是同一人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可从举证责任角度分析: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这警示我们从事民事活动时要增强证据意识,留存完整有效的证据,避免因证据缺失承担败诉风险。 有效信息②:借条上的签名“李某某”并非借款人的户籍登记姓名“孙某某”,导致被告身份无法确认→可从合同规范角度分析:借条属于借款合同的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要明确对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确保姓名、身份信息与法定身份证件一致,不使用昵称、别名或简称,避免因主体身份混淆引发合同纠纷。 有效信息③:相大妈因多年邻里熟络关系就放松警惕,未核实借款人真实身份就出借款项→可从风险防范角度分析:民事活动中要增强法治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不能仅凭人情关系忽视交易中的法律风险,要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从源头减少民事纠纷的发生。 有效信息④:相大妈起诉因证据、主体信息问题败诉→可从依法维权角度分析: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要提前做好诉讼准备,明确适格的责任主体,收集对应合法有效的证据,做到理性、规范维权,提升维权的实际效果。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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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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