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讲 主题一 票据概述(练习)-《经济法基础》(高教版-校企合作精品教材)上好课(原卷版+解析版)
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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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经济法基础》高教版
9.1票据概述
1、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1. 下列各项中,属于狭义的票据的是( )
A. 股票
B. 国库券
C. 汇票
D. 发票
2. 票据权利与票据本身密不可分,票据权利的产生、行使、转让和消灭都离不开票据。这体现了票据是( )
A. 文义证券
B. 完全有价证券
C. 无因证券
D. 流通证券
3. 在票据法律关系中,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称为( )
A. 付款人
B. 收款人
C. 出票人
D. 承兑人
4. 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非基本当事人的是( )
A. 出票人
B. 付款人
C. 收款人
D. 保证人
5. 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是( )
A. 付款请求权
B. 追索权
C. 损害赔偿权
D. 代位权
6. 根据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自票据到期日起( )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A. 1
B. 2
C. 3
D. 6
7. 票据上必须记载的事项,如“汇票”、“本票”、“支票”字样,若无记载则票据无效,这类事项属于( )
A. 相对记载事项
B. 非法定记载事项
C. 绝对记载事项
D. 任意记载事项
8. 如果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该票据的效力是( )
A. 票据无效
B. 视为见票即付
C. 视为定日付款
D. 视为出票后定期付款
9. 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暂停支付的一种方法,称为( )
A. 普通诉讼
B. 公示催告
C. 挂失止付
D. 法律保全
10. 承兑汇票时,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此时该付款人成为了汇票的( )
A. 出票人
B. 主债务人
C. 保证人
D. 背书人
11. 票据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 )处签章。
A. 票据和粘单的粘接
B. 票据背面
C. 粘单正面
D. 票据正面
12. 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 )
A. 承担保证责任
B. 承担连带责任
C. 不承担保证责任
D. 承担赔偿责任
13. 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持票人可以在票据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这种情况属于( )
A. 到期追索
B. 期前追索
C. 再追索
D. 任意追索
14.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金额不包括( )
A. 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B. 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
C. 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D. 持票人的精神损失费
15.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这种抗辩称为( )
A. 对人抗辩
B. 对物抗辩
C. 绝对抗辩
D. 拒绝付款抗辩
2、 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 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特征的有( )
A. 完全有价证券
B. 文义证券
C. 无因证券
D. 流通证券
2. 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有( )
A. 出票人
B. 付款人
C. 收款人
D. 保证人
3. 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包括( )
A. 挂失止付
B. 公示催告
C. 普通诉讼
D. 强制扣划
4. 根据规定,票据上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 )
A. 表明“汇票”或“本票”或“支票”的字样
B.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C. 确定的金额
D. 出票日期
5. 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行为的有( )
A. 出票
B. 背书
C. 承兑
D. 保证
6.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金额包括( )
A. 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B. 汇票金额的利息
C. 取得有关拒绝证明的费用
D. 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7. 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主要有( )
A. 出票取得
B. 转让取得
C. 税收取得
D. 继承取得
8. 出票行为对当事人的效力包括( )
A. 对出票人:承担保证该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B. 对付款人:产生付款义务,成为主债务人
C. 对收款人:取得票据权利
D. 对付款人:承担绝对付款责任
9. 背书的形式包括( )
A. 转让背书
B. 授权背书
C. 质押背书
D. 保证背书
10. 办理保证手续时,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粘单上记载的事项包括( )
A. 表明“保证”的字样
B. 保证人名称和住所
C. 被保证人的名称
D. 保证日期及保证人签章
3、 判断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 挂失止付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 )
2. 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
3. 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
4. 票据的无因性是指票据权利仅以票据符合法定条件而成立,持票人不必证明取得票据的原因。( )
5. 被保证人不能清偿票据债务时,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
6. 见票即付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
7.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
8. 相对记载事项如果未记载,并不影响票据本身的效力,但会导致票据绝对无效。( )
9.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持票人可以进行期前追索。( )
10. 持票人对其前手(不包括出票人)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
四、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每小题20分,共20分)
案例背景:
A公司向B公司购买原材料,于2023年5月1日签发了一张以A公司为出票人,金额为100万元的商业汇票,收款人为B公司,付款人为C银行,出票日期为2023年5月1日,到期日为2023年11月1日。B公司收到汇票后,于5月10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并在背书时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D公司收到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了E公司。E公司于到期日向C银行提示付款,但C银行以A公司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E公司要求D公司承担票据责任,D公司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E公司可以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权?为什么?
E公司行使追索权时,可以请求清偿的金额包括哪些?
E公司对A公司的追索权时效为多长时间?对B公司的追索权时效为多长时间?
D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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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高教版
9.1票据概述
1、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1. 下列各项中,属于狭义的票据的是( )
A. 股票
B. 国库券
C. 汇票
D. 发票
【答案】C
【解析】狭义的票据是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特指汇票、本票和支票。股票、国库券和发票属于广义的票据或凭证。
2. 票据权利与票据本身密不可分,票据权利的产生、行使、转让和消灭都离不开票据。这体现了票据是( )
A. 文义证券
B. 完全有价证券
C. 无因证券
D. 流通证券
【答案】B
【解析】完全有价证券的特征是权利与证券完全化,权券融为一体,不可分离,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这正是题干描述的情形。
3. 在票据法律关系中,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称为( )
A. 付款人
B. 收款人
C. 出票人
D. 承兑人
【答案】C
【解析】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付款人是受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人;收款人是票据正面记载的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金额的人。
4. 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非基本当事人的是( )
A. 出票人
B. 付款人
C. 收款人
D. 保证人
【答案】D
【解析】基本当事人是指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非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
5. 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是( )
A. 付款请求权
B. 追索权
C. 损害赔偿权
D. 代位权
【答案】A
【解析】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是第一次请求权;追索权是在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后,向其他票据债务人行使的权利。
6. 根据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自票据到期日起( )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A. 1
B. 2
C. 3
D. 6
【答案】B
【解析】票据权利时效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7. 票据上必须记载的事项,如“汇票”、“本票”、“支票”字样,若无记载则票据无效,这类事项属于( )
A. 相对记载事项
B. 非法定记载事项
C. 绝对记载事项
D. 任意记载事项
【答案】C
【解析】绝对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明文规定必须记载的,如无记载,票据即为无效的事项。包括票据种类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等。
8. 如果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该票据的效力是( )
A. 票据无效
B. 视为见票即付
C. 视为定日付款
D. 视为出票后定期付款
【答案】B
【解析】付款日期属于相对记载事项,未记载时并不影响票据本身的效力,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来补充确定。根据规定,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
9. 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暂停支付的一种方法,称为( )
A. 普通诉讼
B. 公示催告
C. 挂失止付
D. 法律保全
【答案】C
【解析】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票据丧失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暂停支付的一种方法。公示催告是向法院申请;普通诉讼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10. 承兑汇票时,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此时该付款人成为了汇票的( )
A. 出票人
B. 主债务人
C. 保证人
D. 背书人
【答案】B
【解析】承兑是汇票特有的制度,付款人承兑后,作为汇票承兑人,便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11. 票据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 )处签章。
A. 票据和粘单的粘接
B. 票据背面
C. 粘单正面
D. 票据正面
【答案】A
【解析】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以保证票据的连续性和真实性。
12. 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 )
A. 承担保证责任
B. 承担连带责任
C. 不承担保证责任
D. 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背书人的禁止背书是背书行为的一项任意记载事项,如果背书人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3. 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持票人可以在票据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这种情况属于( )
A. 到期追索
B. 期前追索
C. 再追索
D. 任意追索
【答案】B
【解析】追索分为到期追索和期前追索。期前追索是指票据到期日前发生法定情形(如被拒绝承兑、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时行使的追索。
14.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金额不包括( )
A. 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B. 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
C. 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D. 持票人的精神损失费
【答案】D
【解析】追索金额包括: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精神损失费不在法定追索范围内。
15.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这种抗辩称为( )
A. 对人抗辩
B. 对物抗辩
C. 绝对抗辩
D. 拒绝付款抗辩
【答案】A
【解析】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这属于对人抗辩(或称相对抗辩)。
2、 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 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特征的有( )
A. 完全有价证券
B. 文义证券
C. 无因证券
D. 流通证券
【答案】ABCD
【解析】票据的四大特征包括:完全有价证券(权券一体)、文义证券(一切权利义务严格依据票据记载的文义而定)、无因证券(票据权利仅以符合法定条件成立,不必证明取得票据的原因)、流通证券(可通过背书交付直接转让)。
2. 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有( )
A. 出票人
B. 付款人
C. 收款人
D. 保证人
【答案】ABC
【解析】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保证人属于票据作成并交付后加入的非基本当事人。
3. 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包括( )
A. 挂失止付
B. 公示催告
C. 普通诉讼
D. 强制扣划
【答案】ABC
【解析】票据丧失后,有三种补救措施: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强制扣划属于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不属于个人或单位的补救措施。
4. 根据规定,票据上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 )
A. 表明“汇票”或“本票”或“支票”的字样
B.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C. 确定的金额
D. 出票日期
【答案】ABCD
【解析】票据法规定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七个方面:票据种类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任一项,票据无效。
5. 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行为的有( )
A. 出票
B. 背书
C. 承兑
D. 保证
【答案】ABCD
【解析】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
6.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金额包括( )
A. 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B. 汇票金额的利息
C. 取得有关拒绝证明的费用
D. 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答案】ABCD
【解析】追索金额包括: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7. 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主要有( )
A. 出票取得
B. 转让取得
C. 税收取得
D. 继承取得
【答案】ABCD
【解析】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主要有三种:出票取得(创设票据权利的票据行为);转让取得(背书或交付);以及通过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等方式依法取得。
8. 出票行为对当事人的效力包括( )
A. 对出票人:承担保证该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B. 对付款人:产生付款义务,成为主债务人
C. 对收款人:取得票据权利
D. 对付款人:承担绝对付款责任
【答案】AC
【解析】出票行为对出票人产生担保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对付款人只是基于出票人的付款委托而使其具有承兑人的地位,只有在其对汇票进行承兑后,付款人才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承担绝对的付款责任;对收款人取得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9. 背书的形式包括( )
A. 转让背书
B. 授权背书
C. 质押背书
D. 保证背书
【答案】ABC
【解析】背书包括转让背书和授权背书两种。授权背书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保证背书是保证行为,并非背书的一种形式。
10. 办理保证手续时,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粘单上记载的事项包括( )
A. 表明“保证”的字样
B. 保证人名称和住所
C. 被保证人的名称
D. 保证日期及保证人签章
【答案】ABCD
【解析】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粘单上记载的事项包括: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名称和住所;被保证人的名称;保证日期;保证人签章。其中,“保证”字样和保证人签章为绝对记载事项。
3、 判断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 挂失止付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 )
【答案】×
【解析】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而只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最终要通过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诉讼来补救票据权利。
2. 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
【答案】×
【解析】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背书仍然有效。
3. 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
【答案】√
【解析】票据法严格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这是为了保护票据的文义性和安全性。
4. 票据的无因性是指票据权利仅以票据符合法定条件而成立,持票人不必证明取得票据的原因。( )
【答案】√
【解析】这正是无因证券的核心特征,即票据关系与原因关系相分离,票据的效力独立于基础交易关系而存在。
5. 被保证人不能清偿票据债务时,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
【答案】√
【解析】保证成立后,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6. 见票即付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
【答案】×
【解析】见票即付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个月是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到期日起10日内)。
7.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
【答案】√
【解析】这是关于票据抗辩限制的规定,即“切断抗辩”,意在保护善意持票人的权益,促进票据的流通。但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8. 相对记载事项如果未记载,并不影响票据本身的效力,但会导致票据绝对无效。( )
【答案】×
【解析】相对记载事项如果未记载,并不影响票据本身的效力,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来补充确定。如果未记载会导致票据绝对无效的,属于绝对记载事项。
9.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持票人可以进行期前追索。( )
【答案】√
【解析】期前追索发生的情形包括:汇票被拒绝承兑;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10. 持票人对其前手(不包括出票人)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
【答案】√
【解析】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对其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这是票据追索时效中最短的一个期限。
四、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每小题20分,共20分)
案例背景:
A公司向B公司购买原材料,于2023年5月1日签发了一张以A公司为出票人,金额为100万元的商业汇票,收款人为B公司,付款人为C银行,出票日期为2023年5月1日,到期日为2023年11月1日。B公司收到汇票后,于5月10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并在背书时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D公司收到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了E公司。E公司于到期日向C银行提示付款,但C银行以A公司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E公司要求D公司承担票据责任,D公司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E公司可以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权?为什么?
E公司行使追索权时,可以请求清偿的金额包括哪些?
E公司对A公司的追索权时效为多长时间?对B公司的追索权时效为多长时间?
D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
1. E公司可以向A公司、D公司行使追索权。
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后不获付款或到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并在实施行使或保全票据上权利的行为后,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本案中,付款人C银行拒绝付款,E公司作为合法的最后持票人,可以依法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但B公司在背书给D公司时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依照《票据法》规定,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B公司)对后手的被背书人(E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故E公司不能向B公司行使追索权。E公司可以行使追索权的对象为出票人A公司和直接前手D公司。
2. E公司行使追索权时,可以请求清偿的金额包括: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100万元);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追索金额由三部分构成:本金、法定利息及相关费用(如拒绝证明的工本费等)。这三项费用均受法律保护。
3. E公司对A公司的追索权时效为2年;对D公司的追索权时效为6个月。
根据票据权利时效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本案中,A公司为出票人,因此时效为2年(至2025年11月1日)。持票人对前手(不包括出票人)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因此,E公司对前手D公司的追索权时效为自2023年11月1日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4. D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不合法。
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是B公司(B公司背书给D公司时记载),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B公司)对后手的被背书人(E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但D公司背书转让给E公司时并未记载“不得转让”,作为E公司的直接前手,D公司应当对E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因此,D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不合法,E公司可以向D公司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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