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单元测试 -2026-2027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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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信息**
本单元卷聚焦“民事权利与义务”,以AI换脸、直播隐私等社会热点为情境,适配高中思想政治单元复习,强化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
**题型特征**
|题型|题量/分值|知识覆盖|命题特色|
|----|-----------|----------|----------|
|单选题|16题|著作权(题1)、肖像权(题3)、合同订立(题6)等|以直播、AI换脸等时代情境考查基础概念|
|材料题|4题|隐私权(题17)、合同履行(题18)、校园欺凌(题19)等|综合案例分析,强化权利义务统一与责任担当|
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单元练习
一、单选题
1.画家张某2021年创作一幅原创山水画并公开发布。2024年,某装饰公司未经张某许可,将该画作印制在装饰挂画产品上售卖,未支付使用费。2025年10月张某得知此事后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的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
B.某装饰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
C.张某自知道侵权之日起三年内可主张民事权利
D.某装饰公司行为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2.赵某与钱某系邻居,因楼道堆放杂物发生口角,赵某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多条消息,捏造钱某“盗窃公共财物”“勾结物业谋取私利”等不实内容,导致钱某受到小区业主指责,精神压力巨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侵犯了钱某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赵某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③钱某可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进行行政处罚
④赵某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全民直播浪潮下,直播被商家视为高性价比的引流获客渠道。杨某发现自己和家人到某餐厅用餐的场景被该餐厅在某平台直播,遂与餐厅交涉。餐厅表示,直播仅用于展示店内环境和客流量,并不是为了窥探顾客隐私,也没有对顾客造成实质性损害。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商家直播容易侵犯消费者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应坚决禁止
②商家直播并没有对消费者造成实质性损害,不构成侵权
③餐厅方应事先告知杨某及家人直播事宜并征得对方同意
④杨某有权要求餐厅删除与自己有关的直播内容并赔礼道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某知名古风博主的原创视频被一软件公司擅自上传互联网,供用户进行“AI换脸”使用。博主要求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AI换脸属于技术创新且是对视频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据此可断定( )
①博主对原创视频享有著作权,公司擅自上传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公司将视频擅自用于商业运营,不属于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
③AI换脸本身属于技术创新,故公司行为不构成侵权且无需担责
④该博主只能在肖像权与著作权侵权中任选其中一项进行主张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针对通过职务查询、技术窃取等方式非法倒卖公民医疗、出行、学历等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法院依法判令侵权人删除非法信息、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切实维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与个人信息权益
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收集、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③未实施电信诈骗的信息倒卖行为不构成民事侵权
④民事主体开展民事活动必须恪守合法、诚信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进入盛夏,各类防暑药品需求量增加。甲药店在企业微信上联系乙供应商并提出:“需要指定品牌的藿香正气水、十滴水、人丹、风油精各10箱,总价4万元,3天内送货上门。”乙供应商当天回复同意,随后甲药店向乙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1万元当作订金。乙供应商立即组织发货,由于暴雨引发洪水,药品于第五日送达。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药店所发消息属于要约,乙供应商回复属于承诺
②双方签订的是口头合同,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
③乙供应商未按时交货属于违约,应当双倍返还订金
④洪水属于不可抗力,可以免除乙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乙超市向果农老陈订购800斤杨梅,支付定金1.5万元,约定一周后送货上门。老陈按计划完成备货,但送货途中自家车辆发生自燃,货物被毁无法按期交付。乙超市要求老陈承担违约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案不属于不可抗力造成违约,不可免除违约责任
②老陈未能按期交货构成违约,但属于法定免责情形
③遭遇不可抗力可免除相应的合同义务
④老陈违约,应当向乙超市双倍返还定金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17周岁的高中生赵某,独自前往数码门店花费2800元购置一台平板学习机,当场付款约定三日后送货上门。后门店库房突发员工操作失误引发火灾,预定平板被烧毁无法按期交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赵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大额购物行为未经监护人追认一律无效
B.该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为交易的平板电脑
C.门店库房突发火灾属于不可抗力,商家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D.若赵某能够自主支配生活费、具备对应消费认知,该交易行为合法有效
9.2026年5月24日,潘某向果农孙某发送信息:“按以往价格,再买100斤黄樱桃、100斤红樱桃。”随后支付订金100元。孙某当日回复信息:“只有200斤黄樱桃,如需购买,请明天回复。”5月26日,潘某告知孙某:“200斤黄樱桃我全都要了。”孙某回复:“樱桃已售罄。”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孙某5月24日的回复内容为新要约
②潘某5月26日的告知内容属于承诺
③合同未成立,潘某无权主张违约责任
④樱桃已售罄,孙某应当双倍返还订金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某化妆品公司在自家网络销售平台开展A款面膜秒杀活动,活动规则写明“每个账号限拍两盒,多拍无效”。赵某于当日用同一个账号购买了20盒,并在线支付了价款1000元。次日,赵某询问客服何时发货,客服回复“我们会尽快给您安排发货”。几日后,公司向赵某发了两盒A款面膜产品,并退款900元。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赵某超出活动规则拍下的18盒A款面膜属于新的要约
②赵某与化妆品公司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公司的给付行为
③化妆品公司发布的秒杀活动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④赵某付款成功表明承诺到达化妆品公司,意味着双方合同生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某猫咖在门店入口醒目标注“免责声明”:“进店撸猫,风险自负,被猫抓伤、咬伤,本店概不负责,消费者进店消费即视为同意该条款”。小云到该猫咖消费,正常互动中被店内猫咪抓伤手臂,就医接种疫苗共花费820元,商家却以“已明示免责、顾客自愿接受”为由拒绝赔偿,双方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猫咖与小云的消费合同免责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效力
②小云可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猫咖承担违约责任,不能主张侵权责任
③猫咖作为经营性公共场所,其经营者、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④免责条款有效,商家已提前明示,消费者自愿接受即产生约束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王某与李某因停车位发生纠纷。李某在500人的小区业主微信群中,擅自发布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并配文称:“王某仗势欺人,人品极差,大家千万别跟他打交道!”此后,王某频繁接到陌生骚扰电话,导致精神抑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②李某在微信群发表的言论,属于行使言论自由
③王某因此导致精神抑郁,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④李某的行为既侵犯王某的姓名权,也侵犯其身份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某地农户推出“偷甘蔗”收费体验活动,游客付入场费后可夜间“偷”甘蔗,成功带走按9.9元/根付款,若被工作人员抓到则需表演才艺或加价购买。活动火爆,但也出现游客追逐受伤、逃单、儿童模仿“偷窃”等现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活动以“偷”字营销,违背公序良俗,双方约定自始无效
B.加价购买的约定加重游客责任,违反公平原则,应视为无效
C.游客未付款带走甘蔗,侵犯经营者财产权,应负法律责任
D.经营者未尽安保义务致游客受伤,须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14.2026年2月,林女士向舞蹈机构交6500元办理全年课程卡并签订该机构预先制定的协议,协议写明“个人弃课不退费”。三个月后林女士因工作需要被派往外地无法上课,要求按剩余课时退费被拒,故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个人弃课不退费”是无效格式条款,限制了消费者权利
②林女士由于被派往外地工作无法上课,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③林女士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
④舞蹈机构已备好师资与教室,完全履行了合同,不用退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2025年,甲公司原创出一款动漫角色形象并发表。未经甲公司同意,李某截取该形象图片,在AI平台“投喂”生成两款模型,并将其公开发布在个人账号中售卖。王某购买、使用该模型生成了与甲公司动漫形象实质性相似的图片,并将其少量复制用于学校课堂教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侵犯了甲公司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若甲公司未对该动漫形象进行版权登记,则李某不构成侵权
③2075年后,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甲公司动漫角色形象
④王某将生成图片用于学校课堂教学,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十三岁的于某未经父母同意,擅自与某电竞俱乐部签订了一年的《职业训练合同》,并支付了8000元。于某父母得知后,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费用,遭拒后将电竞俱乐部诉至法院,法院支持了其诉讼请求。其法律依据是( )
①13岁的于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于某父母未对该合同进行事后追认
③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签订了有效合同
④订立合同过程结束后不能解除合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材料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于202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权益。
某小区为加强安防管理,在公共区域安装了智能摄像头,并在物业公告中注明“监控仅用于安全管理”。业主林女士发现,物业未经其同意,将监控视频中涉及自己日常出行的部分片段(如进出单元门、遛狗路线等)剪辑后,作为“文明养犬宣传案例”发布在小区公众号上,视频中虽对林女士面部进行了马赛克处理,但通过衣着、宠物特征等仍可清晰识别身份。林女士认为物业侵犯了其个人信息权益,要求删除视频并赔礼道歉,物业辩称:“视频已打码,且属于公共区域监控,不构成侵权。”沟通无果,林女士欲通过诉讼维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物业的行为侵犯了林女士的哪些民事权利。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碳排放配额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手段,也是落实我国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方式。甲公司发布碳排放配额采购招标公告,乙公司提交了内容确定具体且加盖印章的报价文件(含履约承诺:若未履行合同义务,自愿补足甲公司另行采购配额产生的差价)。甲公司经比选确定乙公司中标并送达中标通知书,双方约定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交割。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甲公司只得高价向第三方采购配额。甲公司就产生的差价损失诉至法院请求赔偿,乙公司则以合同无效为由拒绝赔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法院应支持谁的主张,并说明理由。
19.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彭某、王某、赵某、刘某均系某所初中八年级同班学生。从2021年9月开始,王某、赵某、刘某三人在校园、教室多次对彭某实施谩骂、殴打、抢夺零食等行为。2021年11月的一天下午,彭某、王某、赵某、刘某四人在课堂上违纪被老师罚站在楼道,期间,王某推搡彭某,老师听到声音后外出查看,王某立即停止其行为,老师口头批评几人后继续返回教室上课时,王某等人又多次推搡殴打彭某,赵某应王某要求拉住彭某阻止其离开。
之后,彭某出现厌学情绪,其家人发现彭某精神状态不佳,遂带彭某前往人民医院就诊,确诊为严重抑郁症,治疗费共计花费29699.25元。2022年4月,彭某家长认为王某、赵某和刘某的行为已构成校园欺凌,遂把王某、赵某、刘某及他们的监护人、学校告上法院,要求追究相关主体的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彭某家长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案件中的被告应承担哪些侵权责任?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某砂石厂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和噪音,周边居民王某、杨某的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二人经医院检查确诊患有肺部疾病,认为该疾病与砂石厂的粉尘污染存在直接关联,遂将砂石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庭审中,砂石厂辩称:本厂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生产过程中的粉尘和噪音排放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属于“达标排放”,因此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是否支持砂石厂的抗辩,并说明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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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单元练习》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C
C
D
A
B
B
B
D
A
A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答案
B
B
C
A
B
A
1.C
【详解】A: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人身权,保护期不受限制,并非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错误。
B:装饰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张某画作的行为侵犯的是张某的著作权,未涉及使用张某肖像,未侵犯肖像权,错误。
C:我国普通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因此张某自知道侵权之日起三年内可主张民事权利,正确。
D:装饰公司的行为未造成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也未侵害其荣誉相关权益,未侵犯名誉权和荣誉权,错误。
2.C
【详解】①:荣誉权是公民、法人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赵某捏造不实信息未侵犯钱某的荣誉权,错误。
②:赵某捏造不实信息诋毁钱某,侵害了钱某的名誉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侵权责任,正确。
③:根据治安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违法情形,钱某有权请求公安机关对赵某作出行政处罚,正确。
④:赵某的行为属于一般民事侵权(同时符合行政违法特征),并未达到刑法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的犯罪程度,不属于犯罪行为,错误。
3.D
【详解】①:商家直播若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且未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合法开展,“坚决禁止”的表述过于绝对,排除。
②:商家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公开消费者用餐画面,属于未经许可制作、公开、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即使未造成实质性损害,也已经侵犯肖像权,构成侵权,排除。
③:餐厅直播属于营利性的商业活动,使用消费者的肖像应当遵循民法典关于肖像权保护的规定,事先告知消费者并征得同意,正确。
④:餐厅擅自直播的行为侵犯了杨某及家人的肖像权,杨某作为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餐厅删除相关内容、赔礼道歉,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正确。
4.A
【详解】①:博主对原创视频享有著作权,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视频上传至互联网,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侵犯了博主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正确。
②:公司将视频用于商业运营的“AI换脸”服务,不属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等合理使用情形,损害了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故不构成合理使用,正确。
③:技术创新本身不能成为侵权免责事由,若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且不符合法定例外,仍构成侵权,需承担相应责任,排除。
④:若同一行为同时侵犯著作权和肖像权,权利人可一并主张各项权利,并非只能任选其一,排除。
5.B
【详解】①:法院判决侵权人删除信息、道歉赔偿,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正确。
②:符合法定情形、取得合法授权的前提下,可依规收集处理他人个人信息,该表述过于绝对,排除。
③:非法倒卖个人信息,即便无电信诈骗,也侵害个人信息权益,构成民事侵权,说法错误,排除。
④:非法倒卖信息违背法律与诚信底线,说明民事活动需遵守合法、诚信原则,正确。
6.B
【详解】①:甲药店的消息明确约定了药品品种、数量、总价、交货要求,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乙供应商回复同意,属于对要约的承诺,正确。
②:双方通过企业微信订立合同,电子形式可以有形展现合同内容,属于法律规定的书面合同,并非口头合同,错误。
③:本题明确是“订金”而非具有担保效力的“定金”,订金不适用“双倍返还”的定金罚则;且乙逾期交货是不可抗力导致,可免除违约责任,错误。
④:暴雨引发洪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可以免除乙供应商的违约责任,正确。
7.B
【详解】①:本案中送货途中车辆突发自燃不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意外,不可免除违约责任,正确。
②:老陈客观上无法按期交付,确实构成违约,自燃不属于不可抗力法定免责情形,错误。
③:因不可抗力违约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但不等于免除合同义务,错误。
④:老陈因送货途中车辆突发自燃构成违约,应当向乙超市双倍返还定金,正确。
8.D
【详解】A:17周岁的高中生赵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并非大额购物行为未经追认就一律无效。如果该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是有效的,排除。
B:买卖合同属于债权法律关系,其客体是买卖双方的给付行为(商家交付平板、赵某支付货款的行为),排除。
C: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题火灾由门店员工操作失误引发,属于商家可防控的内部经营风险,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免除商家违约责任,排除。
D:若赵某能够自主支配生活费、具备对应消费认知,说明该交易符合其年龄智力状况,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该交易行为合法,正确。
9.A
【详解】①:孙某的回复对潘某原要约的标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属于新要约,正确。
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孙某要求潘某5月25日前回复,潘某5月26日的告知超出了要约确定的期限,不属于承诺,排除。
③:潘某的告知超出承诺期限,不产生承诺效力,双方未达成一致意思表示,合同未成立,潘某无权主张违约责任,正确。
④:订金不具有担保效力,且合同未成立不存在违约情形,孙某无需双倍返还订金,排除。
10.A
【详解】①: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且内容需具体确定。赵某超出活动规则“限拍两盒”的部分,对原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因此这18盒构成新的要约,正确。
②:在买卖合同这一债权关系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即公司的给付行为,正确。
③:该公司在平台发布的秒杀活动标明了商品、价格、限购数量,内容具体确定,应视为要约,而非要约邀请,排除。
④:针对赵某超出活动规则下单的部分,商家并未作出承诺,且后续仅发货两盒并退余款的行为说明双方仅就两盒面膜达成合意,因此不能认定全额付款即意味着合同全部生效,排除。
11.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若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或免除自身法定责任,该条款无效。猫咖的免责声明“被猫抓伤、咬伤,本店概不负责”,实质是免除自身对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保障责任,属于无效条款。但免责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正确。
②:小云与猫咖之间存在消费合同关系,猫咖未履行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同时,猫咖作为动物饲养人,对其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小云可同时主张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并非“不能主张侵权责任”,排除。
③:猫咖属于面向社会开放的经营性公共场所,其经营者、管理者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妥善管控店内宠物、防范抓伤咬伤等安全风险,正确。
④:法定无效的人身损害免责格式条款,即便商家提前醒目公示、消费者进店消费,也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商家不能以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排除。
12.B
【详解】①: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隐私权保护,李某擅自公开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等私人信息,侵犯王某隐私权;李某捏造、诋毁王某人品的不实言论,导致王某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王某的名誉权,正确。
②:言论自由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使,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李某的行为已经侵权,不属于合法行使言论自由,错误。
③:法律规定,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王某因李某的侵权行为精神抑郁,有权提出该主张,正确。
④:姓名权侵权表现为干涉、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本案中李某没有该行为;身份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依一定行为或基于相互之间关系所发生的一种人身权利,本案也未侵犯王某基于特定身份享有的身份权,错误。
13.C
【详解】A:该活动以“偷”字营销,虽用词不当,但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基于娱乐体验的自愿约定,服务整体并未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不能据此认定整个合同自始无效,排除。
B:加价购买是游客违约后需承担的相应代价,属于双方事先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并非不公平地加重一方负担,并未违反公平原则,约定有效,排除。
C: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游客在未付款的情况下带走甘蔗,侵犯了经营者的合法财产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正确。
D: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过错侵权责任,而非无过错侵权责任,排除。
14.A
【详解】①:该条款是舞蹈机构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排除了消费者在合理情况下请求退费的主要权利,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正确。
②:单方解除合同需满足法定解除条件(如不可抗力、根本违约等),单纯因工作调动不属于法定单方解除事由,林女士不能直接单方解除合同,排除。
③:因工作调动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属于情势变更情形,根据《民法典》,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正确。
④:合同义务是提供对应课时服务,林女士未上的剩余课时对应的服务并未实际履行,机构不能以“备好资源”为由拒绝退还剩余费用,排除。
15.B
【详解】①:李某未经许可截取甲公司已发表的作品形象,并输入AI平台生成模型后公开发布售卖,该行为复制了作品原件并向公众提供,侵犯了甲公司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正确。
②:我国实行著作权自动取得制度,作品创作完成即享有著作权,版权登记仅为维权证据,不登记不免除侵权责任,排除。
③:甲公司为法人主体,作品2025年首次发表,财产权保护期至2075年12月31日,2075年后进入公有领域可免费使用,正确。
④:王某少量复制用于学校课堂教学,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而非“法定许可使用”,不选。
16.A
【详解】①: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的大额合同,必须经法定代理人(父母)追认后才发生效力,13岁的于某符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界定,这是本案判决的法律基础,正确。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超出自身能力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于某父母明确要求解除合同,未进行事后追认,合同不生效,法院支持退费诉求,正确。
③:于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签订大额付费合同,即便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也不属于有效合同,错误。
④:合同订立后,存在效力瑕疵、双方协商、法定情形等多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并非订立后不能解除,错误。
17.物业主要侵犯了林女士的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同时侵害了依托影像产生的肖像相关人格利益,林女士有权诉请判令删除视频、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详解】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民事权利的相关知识,结合物业的具体行为进行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物业将记录林女士进出单元门、遛狗路线等日常出行轨迹的监控片段剪辑发布至小区公众号用作宣传,且虽对面部打码仍可通过衣着、宠物特征识别本人→可从隐私权角度分析:自然人在公共区域的日常出行等活动属于私人生活范畴,受隐私权保护。物业超出监控仅用于安全管理的约定,擅自对外公开私人生活轨迹,侵扰了林女士的私人生活安宁,侵犯其隐私权。
有效信息②:视频可通过衣着、宠物特征清晰识别林女士身份,物业未经其同意超出安全管理的使用范围发布监控片段→可从个人信息权益角度分析:能够结合特征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影像信息属于个人信息,物业未经授权剪辑、公开披露林女士的个人信息,属于违规处理个人信息,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
有效信息③:监控影像可锁定林女士本人,物业私自将其用于公众号宣传→可从肖像权角度分析:肖像权保护可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视觉形象,不局限于清晰面部。物业未取得林女士许可,将具备身份可识别性的影像用于宣传用途,超出安防使用授权,侵犯其肖像权。
18.
法院应支持甲公司的主张。合同订立过程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合同成立。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发布招标公告为要约邀请,乙公司提交内容具体、加盖印章的报价合同构成要约,甲公司送达中标通知书即生效承诺,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且内容合法有效。乙公司既不履行合同义务,又违背差价补足的承诺,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原则,理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试题,设问要求回答法院应支持谁的主张,并说明理由,从合同订立、合同履行的原则、违约及违约责任等角度作答。
有效信息①:甲公司发布招标公告,乙公司提交内容具体、加盖印章的报价合同。甲公司经比选确定乙公司中标并送达中标通知书→可运用合同订立的知识,说明甲公司发布招标公告为要约邀请,乙公司提交内容具体、加盖印章的报价合同构成要约,甲公司送达中标通知书即生效承诺,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且内容合法有效,所以乙公司主张合同无效不成立。
有效信息②: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甲公司只得高价向第三方采购配额。甲公司就产生的差价损失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可运用合同履行的原则、违约及违约责任等知识,说明乙公司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又违背差价补足的承诺,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原则,理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综上,法院应当支持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19.①能得到法院支持。②《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人格权的,应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可能承担精神损失等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王某、赵某、刘某对彭某多次谩骂、殴打、抢夺零食,构成校园欺凌,侵害彭某身体权、健康权、人格尊严权,需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其监护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③《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王某、赵某、刘某在校园中对彭某多次实施谩骂、殴打、抢夺零食,学校在管理上存在漏洞,需承担侵权责任。
【详解】本题两小问,第一小问属于评析类主观题,评析的核心是明确观点,然后分析论证,第二小问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
观点:能得到法院支持。
论据①:彭某、王某、赵某、刘某均系某所初中八年级同班学生,三人在校园、教室多次对彭某实施谩骂、殴打、抢夺零食等行为→从侵权责任认定及责任承担的角度分析三人及监护人的责任:王某、赵某、刘某对彭某的行为,侵害了彭某身体权、健康权、人格尊严权,需承担侵权责任,其监护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论据②:王某推搡彭某,老师听到声音后外出查看,王某立即停止其行为,老师口头批评几人后继续返回教室上课时,王某等人又多次推搡殴打彭某,赵某应王某要求拉住彭某阻止其离开→从侵权责任认定及责任承担的角度分析学校的责任:王某、赵某、刘某在校园中对彭某多次实施谩骂、殴打、抢夺零食,学校在管理上存在漏洞,需承担侵权责任。
论据③:彭某出现厌学情绪,其家人发现彭某精神状态不佳,遂带彭某前往人民医院就诊,确诊为严重抑郁症→从侵权责任承担的角度分析:王某、赵某、刘某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其监护人应承担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结论:王某、赵某、刘某对彭某构成校园欺凌,侵害彭某身体权、健康权、人格尊严权,需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其监护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学校管理存在漏洞,需承担侵权责任。
20.①法院不支持砂石厂的抗辩。②根据《民法典》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侵权人不得以排污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③本案中砂石厂生产产生大量粉尘和噪音,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王某、杨某居住在砂石厂周边,日常生活受粉尘干扰,且确诊肺部疾病;砂石厂的粉尘排放行为与王某、杨某患肺部疾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便砂石厂的排污行为“达标”,也仅代表其符合行政监管要求,不能免除其民事侵权责任。④砂石厂以“达标排放”为由抗辩不承担侵权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砂石厂应立即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运用《法律与生活》中侵权与侵权责任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事实分析作答。
关键词①:某砂石厂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和噪音,周边居民王某、杨某的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可联系特殊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的知识,说明环境污染侵权是典型的无过错侵权,侵权人不得以排污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
关键词②:二人经医院检查确诊患有肺部疾病,认为该疾病与砂石厂的粉尘污染存在直接关联→可联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知识,说明砂石厂的粉尘排放行为与王某、杨某患肺部疾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便砂石厂的排污行为“达标”,不能免除其民事侵权责任。
关键词③:砂石厂辩称:本厂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生产过程中的粉尘和噪音排放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属于“达标排放”,因此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联系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说明砂石厂抗辩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应立即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答案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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