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12 民事权利义务与家庭婚姻(6年汇编)(福建专用)2021-2026年高考政治真题分类汇编

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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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信息** 聚焦民事权利义务与家庭婚姻,汇编福建近6年高考真题及模拟题,以社会热点(如商标注册、高空抛物)和生活案例(如婚后财产、未成年人监护)为情境,考查法律应用与责任边界。 **题型特征** |题型|题量/分值|知识覆盖|命题特色| |----|-----------|----------|----------| |选择题|21道|民事权利(商标权、隐私权)、家庭婚姻(共同财产、监护责任)|真题与模拟结合,情境贴近现实(如AI绘图著作权纠纷)| |非选择题|12道|侵权责任、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分析综合法律与伦理(如屋顶漏水维修责任认定),体现高考命题趋势|

内容正文:

专题12 民事权利义务与家庭婚姻 6年真题1年模拟 考点1 民事权利义务 1.【答案】D 2.【答案】C 考点2 家庭婚姻 1.【答案】C 2.【答案】D 1.【答案】D 2.【答案】C 3.【答案】D 4.【答案】C 5.【答案】D 6.【答案】A 7.【答案】B 8.【答案】D 9.【答案】B 10.【答案】C 11.【答案】D 12.【答案】C 13.【答案】C 14.【答案】B 15.【答案】D 16.【答案】D 17.【答案】C 18.【答案】C 19.【答案】D 20.【答案】C 21.【答案】D 22.【答案】①当事人有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吕小某与何某经营的轮滑培训机构存在培训服务合同关系,何某作为该机构教练,本就应该负有为学员提供教学内容的合同义务。 ②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或证据是诉讼的灵魂)。何某未能举证其对争议编排的视频与教学内容存在明显区别,所以何某关于吕小某侵害其著作权的反诉没有法律依据。 ③法律保障公民的名誉权。何某在缺乏事实根据的前提下,公开发布指责吕小某抄袭等不实内容,侵害了吕小某的名誉权,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④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引导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经营,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3.【答案】①提议1有法律依据。物业公司对共用部位的维护负有持续履行合同义务,以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②提议2有法律依据。新增费用是由于施工方的过错导致,应要求施工方补救或补偿,无权要求业主大会(无过错)动用公共维修基金承担。 ③提议3无法律依据。维修合同系物业与施工队签订,业主大会非合同签订主体。 ④提议4无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属于自治组织,只能居间调解,无权做出裁决。 24.【答案】①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有可能构成侵权。 ②被诉侵权作品未体现涉案权利作品作者姓名,构成对作者署名权的侵犯。 ③被诉侵权作品所呈现的娱乐性基调,实质性改变了涉案权利作品原本要表达的思想、感情,构成对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害。 ④涉案公司将原作中鲁迅手持香烟改为奶茶杯,虽仅是局部修改,但显然违背作者的本意,构成对作品修改权的侵犯。⑤鸥某与杨某为涉案权利作品的著作权人,L公司未经其许可,通过商业联名及宣传活动,复制、发行带有被诉侵权作品的物料,并在互联网上发布包含被诉侵权作品的宣传文章,构成对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⑥鉴于被诉侵权作品与涉案权利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并未形成新的作品,故不构成对改编权的侵犯。⑦权利行使有边界,L公司以商业营利为目的,其公益之名并不构成规避侵权的合理理由。 25.【答案】①符合。法律依据: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侵犯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公司3年未为张某缴纳社保,张某有权主张经济补偿。 ②不符合。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得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城镇居民转让。王某是城镇居民,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受让资格,即便双方自愿签订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③不符合。法律依据:商家销售商品时的宣传承诺,视为要约,“假一赔十”约定合法有效。商家以假充真构成违约,退款仅为返还义务,不免除违约责任,应承担10倍赔偿责任。 ④不符合。法律依据: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作品的,可能构成侵权。陈某未经许可截取他人漫画片段制作短视频牟利,不属于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陈某的行为侵犯了原创作者的著作权。⑤符合。法律依据: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罗某未履行告知义务,且岳某在知道撤销事由后1年内起诉,符合撤销婚姻的法定条件。 26.【答案】①甲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林某作为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醉酒并不能免除其法律责任。林某因主观过错(故意)高空抛物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②乙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承担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民事责任。林某的行为既触犯了刑法,又侵害了电动车主的财产权,车主有权依法要求林某进行民事赔偿。 ③丙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高空抛物能确定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以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 ④丁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林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当在判决生效前依法提起上诉,而不是申请再审(或再审属于审判监督程序,其适用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27.【答案】①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教师的劝阻、约束行为属于依规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合法职务行为(或“无违法行为”);唐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身权利受损,依法认定不存在损害事实。本案中三位教师的行为不构成侵权。②权利行使的界限: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③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引导师生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共同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 28.【答案】 ①劳动者应当依法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王某在离职时将商业秘密给B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停止侵权行为。 ②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B公司明知或应知王某的违法行为,仍获取并使用相关商业秘密,该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损害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应停止侵权行为。 ③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王某和B公司应连带赔偿A公司损失。 ④该判决有利于维护A公司的商业利益,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诚信经营和市场竞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9.【答案】甲观点:错误。使用个人信息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的原则。A公司使用平台合法收集的用户数据,依法提供分析服务,未涉及泄露个人信息,原则上是法律允许的商业行为。 乙观点:错误。电商公司未进行专利申请,科技公司突破加密、未经授权爬取数据的行为侵犯了电商公司的商业秘密而非专利权。 丙观点:正确。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公平竞争、依法诚信经营。科技公司未经授权获取他人数据成果牟利,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丁观点:错误。科技公司违法获取他人核心数据,存在过错,侵害了电商公司合法权益,看似对消费者短期利好,但长远来看损害市场健康发展和消费者整体福利,应承担侵权责任。 30.【答案】 ①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用户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构成违约,平台有权依据协议采取封禁账号等合理措施;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平台排除、限制了用户主要权利,违背了公平原则,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②不符合法律规定。平台与用户之间成立服务合同关系,合同变更需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平台的约定,属于单方强加义务,排除用户协商权,该格式条款无效。 ③不符合法律规定。用户对自己发布的内容享有著作权。除非有合法的用户授权或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情形,平台随意使用用户作品,则侵犯用户的修改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著作权权利。 ④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可以约定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争议解决方式。若选择仲裁,应当以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为前提,且仲裁和诉讼只能二选一。 31.【答案】①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乙科技公司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请求依法判令本案的诉讼等维权费用由被告承担。②事实和理由:甲文创公司是“泡泡玛特”“Molly”等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乙科技公司虽未直接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甲文创公司注册商标,但其未经甲文创公司许可,将甲文创公司商标设置为关键词并在搜索结果中予以展示的行为,易导致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构成商标侵权。乙科技公司在搜索引擎中将甲文创公司的注册商标设置为关键词进行引流,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属于不正当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答案】诉讼请求: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要求甲公司立即停止侵害马某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②判令甲公司就侵权行为向马某赔礼道歉。③赔偿马某因维权产生的合理开支,并删除已非法收集的马某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 事实与理由:①未保障马某充分知情、自主同意,通过“自动勾选隐私政策”“无撤回同意途径”等方式,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五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之规定。②以“用户拒绝同意隐私政策则自动退出、不提供服务”为由,强迫马某接受不合理隐私条款,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六条“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之规定。③超必要范围收集马某手机号码,构成“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侵害马某个人信息权益与自主选择权。 33.【答案】(1)对赵磊主张的分析: ①主张赔偿医疗费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芳作为饲养人未拴牵引绳遛狗,违反动物安全管理义务,其宠物狗致琪琪损伤,应承担医疗费。 ②要求“注射疫苗、遛狗拴绳、清理排泄物”符合法律规定。相邻关系中不动产权利人需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原则。王芳饲养宠物不得妨害邻里权益,注射疫苗、遛狗拴绳、清理排泄物是其应尽义务,赵磊的主张符合相邻权保护要求,也符合公共区域管理规范。 (2)对王芳辩称的分析 ①“琪琪自身存在过错”的辩称不符合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琪琪在儿童游乐区域玩耍是未成年人正常活动,无故意刺激宠物狗的行为,不构成“故意”,王芳不得以“玩滑梯惊吓狗”主张过错。 ②“赵磊未尽监护责任”的辩称不符合法律规定。琪琪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小区单元楼门口玩耍属安全区域活动,玩耍行为无明显危险,也无故意刺激宠物狗的行为。赵磊作为监护人,已尽到一般监护义务,无需承担责任。 评分说明: (1)对赵磊主张的分析: ①主张赔偿医疗费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或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也可得分)王芳作为饲养人未拴牵引绳遛狗,违反动物安全管理义务,其宠物狗致琪琪损伤,应承担医疗费(结合案例分析,重点答出没有履行好安全管理义务)。 ②要求“注射疫苗、遛狗拴绳、清理排泄物”符合法律规定。 相邻关系中不动产权利人需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原则。 王芳饲养宠物不得妨害邻里权益,注射疫苗、遛狗拴绳、清理排泄物是其应尽义务,赵磊的主张符合相邻权保护要求,也符合公共区域管理规范(结合案例分析,或答: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2)对王芳辩称的分析 ①“琪琪自身存在过错”的辩称不成立。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琪琪在儿童游乐区域玩耍是未成年人正常活动,无故意刺激宠物狗的行为,不构成“故意”,王芳不得以“玩滑梯惊吓狗”主张过错。 ②“赵磊未尽监护责任”的辩称不成立。 琪琪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小区单元楼门口玩耍属安全区域活动,玩耍行为无明显危险,也无故意刺激宠物狗的行为。 赵磊作为监护人,已尽到一般监护义务,无需承担责任。 试卷第1页,共3页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12 民事权利义务与家庭婚姻 6年真题1年模拟 考点分类 考情示例 命题规律 考点01 民事权利义务 2024福建(1题)、2023福建(1题) · 情境涉及知名诗句商标注册、见义勇为等社会热点。 · 重点考查知识产权保护、紧急救助与民事责任承担。 · 趋向联系现实案例,考查权利行使边界和法律责任认定。 考点02 家庭婚姻 2025福建(1题)、2024福建(1题) · 情境聚焦婚后购房借款、未成年人劳动等家庭生活。 · 重点考查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未成年人责任及监护责任。 · 趋向综合民法与家庭伦理,突出责任边界和法治意识。 考点1 民事权利义务 1.(2024·福建·高考真题)“半城烟火半城仙”出自明代杨慎《泉州》一诗,是描绘泉州的代表性诗句,在市民中广为流传。A公司将“半城烟火半城仙”申请为注册商标,并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在经营中使用该诗句的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经审理,法院驳回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A公司行为违反了经营者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要求 ②B公司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但侵害A公司商标专用权 ③法院判决贯彻了《民法典》的诚信、公平和公序良俗原则 ④法院判决体现了对A公司权利滥用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①:本案属于商标权纠纷,且A公司为原告,并没有探讨A公司的经营行为,①排除。    ②:“半城烟火半城仙”出自明代杨慎《泉州》一诗,是描绘泉州的代表性诗句,在市民中广为流传,因此属于公共文化资源,具有非独占性和非排他性,应属于群体共有,以方便公众自由使用和传播。故B公司的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更没有侵害A公司商标专用权,②排除。 ③④:A公司理应知悉“半城烟火半城仙”作为泉州城市形象的代名词所具有的广泛社会影响力,仍申请注册,意图将公共文化资源据为己有并以此牟利,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属于恶意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法院驳回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这一判决体现了对A公司权利滥用行为的否定性评价,贯彻了《民法典》的诚信、公平和公序良俗原则,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2023·福建·高考真题)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①: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①排除。 ②③: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②③符合题意。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排除。 故本题选C。 考点2 家庭婚姻 1.(2025·福建·高考真题)甲和乙结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甲乙名下。甲以经营需要为由向丙借款90万元,但该款项被甲用于赌博。为规避债务,甲乙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全部债务由甲清偿。领取离婚证后,甲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乙名下。因债权无法获得清偿,丙请求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获得了法院判决支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于银行的贷款应以甲个人财产来清偿 ②对于丙的90万元债权,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③离婚协议书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损害了丙的合法权益 ④法院判决否定了甲乙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①:房屋为甲乙婚后共同贷款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非以甲个人财产清偿,①排除。 ②:甲借款用于赌博,该债务系个人债务,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②正确。 ③: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债务由甲清偿,导致甲名下财产减少(房屋转移),损害了债权人丙的合法权益(丙的债权无法实现)。法院判决支持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正是基于该约定损害了丙的债权,③正确。 ④:法院判决仅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并未否定离婚协议的整体法律效力或离婚事实。甲乙协议离婚本身仍有效,④排除。 故本题选C。 2.(2024·福建·高考真题)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 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①: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张乙虽已16周岁,但其只是为父亲帮忙送快递,并非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说法错误。 ②:本案中,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从理性第三人的视角看,陈某拆开快递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背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因此陈某不承担侵权责任,②说法错误。 ③:张乙送错快递的行为违背了其应有的注意义务,对曹某的“损害结果”具有过错。因张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③符合题意。 ④:民法典规定,没有损害结果发生,即没有损害事实的,不会构成侵权行为。本案中,曹某的隐私权在表面上被侵犯了,但是陈某发现误拆快递后已送还曹某,并未存在损害事实。因此,在法律上,曹某的隐私权没有被侵害,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2026·福建建恒一教育集团·二模)刘某甲与刘某乙是同族堂兄弟,因竹林地界等问题产生矛盾,关系持续恶化。2025年7月,刘某甲为发泄不满,在两人同村的微信群内发布刘某乙的身份证照片,并配文“骗老人家的钱”,该群成员100余人。后刘某甲组建了一个37人的微信群,群内都是两人同族的亲属朋友,再次发布上述不实言论,刘某乙因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刘某甲发表对刘某乙的不实言论,侵犯其身份权 ②刘某甲的行为降低了刘某乙的社会评价,侵犯其名誉权 ③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刘某甲,客体是侵权行为 ④刘某甲应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①②:身份权通常指与特定身份相关的权利(如亲权、配偶权)。刘某甲在两个微信群中发布“刘某乙骗老人家的钱”等不实言论,降低了刘某乙的社会评价,侵犯了刘某乙的名誉权,名誉权属于人格权,不是身份权,①排除,②正确。 ③: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刘某甲和刘某乙,客体是刘某的名誉,而不是侵权行为本身,③排除。 ④:侵犯名誉权的责任承担方式包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刘某乙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可判决刘某甲承担此类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2026·福建福州·质量检测)王某与林某离异,双方约定10岁的儿子由母亲林某抚养。后因林某再婚等原因不让孩子上学,王某觉得前妻不让孩子上学的做法不妥,沟通无果后,便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驳回王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向林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林某让孩子继续上学,并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以下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父母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护职责 ②若林某继续不让孩子上学,王某可以申请再审 ③若王某不想选择起诉,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④法院作出不变更抚养权的裁判坚持了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且必须履行监护职责。林某作为母亲,不让孩子上学违反了教育义务,法院向其发出家庭教育令正是基于此,正确。 ②:再审是对已生效裁判的纠错程序,需满足法定条件(如原裁判确有错误、当事人有新证据等)。林某若继续不让孩子上学,王某可通过申请强制执行家庭教育令或另行起诉等方式维权,而非直接申请再审,错误。 ③: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抚养权纠纷属于身份关系纠纷,不适用仲裁,错误。 ④:我国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纠纷,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驳回变更抚养权请求,体现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正确。 3.(2026·福建漳州适应性练习)M农业公司向15周岁的蒋某宣称投资他们的花卉产业能够盈利,蒋某信其言,与该公司签订入股合同,并分两次将6万元转给该公司用于投资。蒋某父母知道后不同意,请求法院确认该入股合同无效,并返还所交股金6万元。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应该尊重子女的选择,不应提出反对意见 ②蒋某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有效 ③蒋某的投资行为需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 ④若合同生效,则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蒋某和M农业公司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①:15周岁的蒋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额投资行为与年龄阶段不符,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反对意见,排除。 ②:蒋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大额入股合同并非当然有效,需法定代理人追认,排除。 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出其年龄、智力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正确。 ④:若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生效,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蒋某和M农业公司,正确。 4.(2026·福建·模拟考试)于某某系胖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胖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柴某某借助温某某实名注册的账号“柴某怼”,在多个网络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涉及胖某公司产品质量、企业商誉以及于某某个人名誉的视频,进行抹黑诋毁,并借机为其关联企业引流带货。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柴某某对于某某的抹黑诋毁行为侵害了其最基础的权利 ②温某某出借其社交媒体账号却未履行监督义务构成侵权 ③若关联企业对柴某某发布的虚假信息持放任态度,则构成共同侵权 ④柴某某利用胖某公司建立的商业信誉“搭便车”,构成不正当竞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柴某某诋毁于某某名誉,侵害的是名誉权,并非最基础权利,不选。 ②:温某某出借实名账号,未尽监督义务、未阻止侵权,存在过错,符合《民法典》网络侵权责任规定,构成侵权,正确。 ③:关联企业享受流量红利,对虚假诋毁信息持放任态度、有过错,与柴某某行为直接结合造成同一损害,构成共同侵权,正确。 ④:柴某某通过抹黑胖某公司商誉、引流带货,属于商业诋毁行为,而不是“搭便车”行为,不选。 5.(2026·福建福州·质量检测)潘某在兰某经营的网店购买美睫套装,签收试用大部分商品后,超过七日才以未注明睫毛特性,不适合自己为由要求退货退款,遭拒后又以“质量问题”向平台投诉。平台据此扣除兰某店铺300元用于售后补偿潘某。双方沟通中,潘某还通过微信向兰某发送侮辱性文字与表情。本案中(     ) ①若涉案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交易平台未经合理审查就擅自扣款,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③潘某行使民事权利超出正当界限,但未侵害商家名誉权 ④潘某用微信向兰某发送侮辱性信息,侵害兰某人格尊严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销售者才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本题材料未提及商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害,不满足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排除。 ②:交易平台未尽合理审查义务擅自扣款,属于一般过错责任情形,过错推定责任需法律明确规定适用情形,该行为不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排除。 ③:潘某超七日无理由退货期限、试用大部分商品后恶意投诉,属于滥用民事权利,其仅在微信私下发送侮辱内容,未向社会公开贬损商家名誉,未侵害名誉权,正确。 ④:人格尊严是自然人享有的人身权利,潘某发送侮辱性文字和表情的行为,侵害了兰某的人格尊严,正确。 6.(2026·福建泉州·一模)黄某在某平台开通城市电子公交卡时,选择了“先享后付”的服务,服务开通页面以显著方式提示信息收集相关条款,点击“同意协议并开通”按钮后,平台为其关联开通了合作信用机构的信用账户,并收集了黄某的姓名、手机号、身份证信息及相关信用评估数据。后黄某认为该收集行为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信用机构收集黄某的信息符合合同订立履行的需求 B. 电子公交卡绑定信用服务侵犯了黄某的自主选择权 C. 黄某应先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向法院起诉 D. 黄某有权要求机构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A. 信用机构收集黄某的姓名、手机号、身份证信息及相关信用评估数据,是为了完成“先享后付”服务的合同订立与履行,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的最小必要原则,该收集行为合法,正确。 B. 平台以显著方式提示了相关条款,黄某是主动点击“同意协议并开通”,平台未强迫绑定信用服务,未侵犯自主选择权,错误。 C. 本案属于个人信息侵权纠纷,不属于劳动仲裁等法定前置仲裁情形,黄某可直接起诉,无需先仲裁,错误。 D. 该收集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不构成侵权,黄某无权要求承担停止侵害等民事责任,错误。 7.(2026·福建泉州·一模)2025年5月王某向田某借款15万元,王某以名下车辆作为质押物签订《汽车质押借款协议书》,但未交付车辆。2025年8月王某提前偿还田某借款9万元,王某与配偶陈某共同出具余下6万元的借条,未约定利息。后二人未按期偿还,田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主张对质押车辆优先受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在借条上签字,应与王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汽车质押借款协议书》因车辆未交付而自始无效 ③质押协议合法有效,田某有权对车辆享有用益物权 ④田某有权依据新借条主张6万元借款的逾期利息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①:陈某作为王某配偶,共同出具借条,属于共同借款意思表示,应当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正确。 ②: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自签订时即成立生效;未交付车辆仅导致质权未设立,而非质押协议无效,排除。 ③:首先车辆未交付,质权未有效设立;其次质权属于担保物权,不是用益物权,排除。 ④:自然人之间借款未约定借期内利息,视为不支付借期利息。但借款人逾期不还款的,出借人有权依法主张逾期利息,正确。 8.(2026·福建龙岩适应性练习)李某系某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个人会员,其注册时已同意该交易平台的《隐私政策》,该政策包含“平台有权依交易方请求提供对方联络方式以促成交易”的条款。交易完成后,买方为协商开具发票,向平台申请获取了李某的姓名和手机号码。李某接到买方电话后,认为平台未经其同意擅自披露其个人信息,构成侵权,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平台向交易企业提供李某信息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 B. 李某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时,需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C. 平台的《隐私政策》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为格式条款,对李某不产生效力 D. 平台向交易方提供必要联络信息,符合处理个人信息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答案】D 【解析】D. 平台行为符合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且仅向直接交易方披露,平台行为未超出合理限度,‌不构成侵权‌,正确。 A. 隐私权保护的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而姓名和手机号码在交易场景中属于‌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联络信息‌,因此‌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错误‌。 B.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的,‌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某无需自证平台有过错,而是由平台来证明自身无过错,错误‌。 C. 本案中,条款内容明确告知为促成交易可提供联络方式,且该披露行为直接服务于合同履行目的,‌未免除平台主要责任或排除用户主要权利‌,因此‌合法有效‌,对李某具有约束力,错误‌。 9.(2026·福建南平·二模)陈某与林某于2010年结婚,婚后陈某从父亲处继承一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2025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与子女(14周岁)抚养权等方面产生争议。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应充分尊重子女的意愿 ②陈某婚后继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汽车属于个人财产 ③若双方就财产分割无法协商一致,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婚姻登记机关如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应当场发给离婚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①: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离婚时处理已满8周岁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法院必须充分尊重子女本人的真实意愿。题中子女已满14周岁,符合该法定要求,正确。 ②:婚内继承所得财产,只有被继承人明确指定只归夫妻一方的,才属于个人财产;仅登记在一方名下,无专属赠与约定的,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错误。 ③:离婚双方若就财产分割、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符合法定纠纷解决途径,正确。 ④:“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诉讼离婚的法院判决依据;协议离婚中,婚姻登记机关仅审查双方自愿、子女与财产问题已妥善协商,不判定感情是否破裂,也不能直接发证,错误。 10.(2026·福建南平·二模)廖甲、廖乙两兄弟因在老宅宅基地上建房产生纠纷。廖乙认为廖甲的房屋影响其房屋通风、采光及风水,兄弟间为此争执不下,廖甲遂向村委会求助。村委会及时介入,在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联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共同调解。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因廖乙未产生任何财产损失,故廖甲无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②相邻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方便生活的原则理性解决纠纷 ③诉讼外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同样对当事人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廖甲对采光享有用益物权,但行使权利应照顾相邻方的利益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①:相邻关系侵权不以产生财产损失为要件,即使无直接财产损失,若廖甲的房屋影响廖乙的通风、采光等相邻权益,也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排除。 ②:相邻关系中,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方便生活的原则理性解决纠纷,符合《民法典》对相邻关系的规定,正确。 ③:诉讼外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性质,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正确。 ④:廖甲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的是所有权,采光权是基于所有权的相邻关系权利,并非用益物权,排除。 11.(2026·福建三明·质量检测)孤寡老人高某曾与甲订立意定监护协议并立遗嘱赠与其财产,两年后双方依法解除监护关系、撤销遗嘱。随后高某与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两名无利害关系的社区工作人员见证),约定乙承担高某生养死葬,高某将全部个人财产遗赠给乙。协议签订后不久高某去世,甲起诉主张乙未尽扶养义务、协议无效。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属于合同纠纷,既可申请仲裁,也可在诉讼中经调解解决 ②若甲能证明其对高某扶养较多,仍有权主张分得适当的遗产份额 ③乙若未能完全履行生养死葬义务,则当然丧失请求取得遗赠财产的权利 ④协议在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愿且内容合法的前提下,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①:我国仲裁法明确规定,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的受案范围,本案核心是遗赠效力的继承相关纠纷,不能申请仲裁,错误。 ②: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有权分得适当的遗产。若甲能证明其对高某扶养较多,仍可主张分得适当遗产份额,正确。 ③:《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但如果只是未完全履行,并非当然丧失权利,法院会根据履行情况酌情处理,错误。 ④: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正确。 12.(2026·福建厦门·测试)王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室内墙面粉刷合同》。验收时,王某发现电视机屏幕有裂痕,认为是装修公司施工不当所致,要求赔偿。装修公司对此予以否认。后王某在多个互联网平台发文称“装修公司故意损坏客户电视机”“大家务必避开无良商家××”。装修公司以王某恶意贬损其商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由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 王某的网络评价行为属于合同纠纷的法定救济方式,受法律保护 B. 关于电视机屏幕损坏的责任确定,应先推定装修公司承担过错责任 C. 若王某行使民事权利时超越正当的界限,则侵犯装修公司的名誉权 D. 装修公司的经济损失与网络评价存在必然因果,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A. 合同纠纷的法定救济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王某网络发帖辱骂、恶意抹黑曝光不属于合法救济途径,随意诋毁商家不受法律保护,错误。 B. 本案属于一般侵权责任纠纷,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谁主张、谁举证,不是直接推定商家过错,错误。 C. 消费者有权对商品或服务进行批评、监督,但不得捏造事实、侮辱诽谤、使用贬损性语言,若证实王某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恶意贬损商家商誉,就构成侵犯名誉权,正确。 D. 题干没有明确证实装修公司的经济损失与网络评价存在必然因果,“必然因果”表述绝对,不符合题意。 13.(2026·福建福州·质量检测)体现汉藏民族友好情谊的《步辇图》,其数字化作品已取得国际标准书号,并通过“数字艺术馆”平台以数字出版形式发行。对下列行为判断正确的是(       ) A. “公司购买后用于企业网站供访客下载”不构成侵权 B. “未经授权将作品制成壁画挂在自家客厅”构成侵权 C. “教师在课上投影该作品供学生鉴赏”属于作品合理使用 D. “购买后将该作品改编为视频上传至网络”属于合法使用 【答案】C 【解析】A. 购买后仅享有作品的使用权,用于企业网站供访客下载属于商业性公开传播,侵犯了著作权,超出合理使用范围,构成侵权,错误。 B. 未经授权制成壁画挂在自家客厅,属于个人欣赏,非公开使用,不构成侵权,错误。 C.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为学校课堂教学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著作权人授权也无需支付报酬,不构成侵权,正确。 D. 购买作品仅获得使用权,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属于著作权人,未经授权改编并上传网络,构成侵权,不属于合法使用,错误。 14.(2026·福建建恒一教育集团·二模)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某电视台在新闻报道中未经小明同意引用了其获奖的诗歌作品 ②小明叔叔因追索劳动报酬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 ③小明爸爸工厂生产的矿泉水使用与注册商标“娃哈哈”相似的商标,构成虚假宣传 ④小明哥哥为制止街头抢劫误伤路人,被路人起诉,可申请法律援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新闻报道中不可避免地引用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支付报酬,但需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这属于合理使用范围,不构成侵权。①正确。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追索劳动报酬等小额争议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但仅对用人单位具有终局效力;劳动者如不服,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根据本信息,无法判断是否为终局裁决,②错误。 ③:使用与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易导致消费者混淆,主要构成商标侵权(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而非直接认定为虚假宣传。虚假宣传通常指对商品性能、质量等作虚假或误导性商业宣传(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③错误。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二条,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小明哥哥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被起诉后可申请法律援助。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5.(2026·福建泉州·二模)甲公司深耕智能家居领域多年,注册的商标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乙公司为快速抢占市场,生产与甲公司核心产品外观近似的产品,并使用与甲公司商标高度相似的标识,还在网络平台发布“甲公司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不实言论,导致甲公司订单锐减。甲公司收集产品对比、网络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后提起诉讼。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人格权及知识产权 ②网络平台对乙公司侵权言论须承担主要责任 ③乙公司假冒商标与商业诋毁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甲公司收集的网络聊天记录截图属于电子数据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①:乙公司使用与甲公司高度相似的标识,若足以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侵犯了甲公司知识产权;但“人格权”通常指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名誉、隐私等权利,‌法人(如公司)虽享有一定的名誉权、名称权等人格权益‌,但此处乙公司的行为更准确归类为‌商业诋毁‌,属于不正当竞争范畴,而非一般意义上的人格权侵权。①排除。 ②:平台责任一般适用“通知-移除”规则,如果平台在知道侵权内容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才承担连带责任。题干未提平台知情或放任,网络平台并不是侵权言论的主要责任主体,主要责任应由乙公司承担,②错误。 ③:乙公司使用与甲公司高度相似的标识,且甲公司商标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该行为属于假冒商标的混淆行为;乙公司发布“甲公司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不实言论,故意损害甲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二者均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③正确。 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及《刑事诉讼法》相关解释,电子数据包括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微博、博客、电子签名等以数字化形式存储、传输的信息,聊天记录截图属于电子数据的一种表现形式‌,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6.(2026·福建福州)张某因所在小区游乐设施较少,在征得小区物业公司同意后,自费购置一套儿童滑梯(含脚垫)放置在小区公共区域供儿童免费玩耍。该区域的卫生管理等工作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某天柳某途经此处踩到湿滑的脚垫而滑倒摔伤,造成伤残。后柳某将张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因果关系,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②张某的行为丰富了小区业主生活,增进了邻里友谊,符合传统美德 ③物业公司未及时有效清理、未设置警示标志,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柳某作为成年公民未能及时查明路况,对损害的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①:张某征得物业同意后自费放置游乐设施供小区免费使用,且该区域卫生管理明确由物业公司负责,张某对本次事故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错误。 ②:张某自费添置公共游乐设施方便邻里,该行为本身确实丰富了小区生活,符合公序良俗与传统美德,正确。 ③:物业公司是因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清理湿滑脚垫、未设警示)才需要担责,属于过错侵权责任,而非无过错侵权责任,错误。 ④:柳某作为成年人,自身负有观察路况、注意安全的义务,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正确。 17.(2026·福建莆田·质量检测)张三与李四系夫妻,张三婚前向村集体申请了一处宅基地。婚后,夫妻二人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张三私下向王五借款用于房屋装修。夫妻二人商议进城务工,将房屋出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宅基地由张三申请,故房屋属张三个人财产,需登记以取得所有权 B. 李四对于借款行为并不知情,故借款属于张三个人债务,李四无需偿还 C. 宅基地的权益对应物的使用价值,张三与李四无权处分该地块 D. 若张三、李四将房屋出租,所获取的财产性收益属于再分配 【答案】C 【解析】A. 房屋是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建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张三个人财产;且农村合法建造的宅基地房屋,自建造完成时即取得所有权,登记不是所有权取得的生效要件,错误。 B. 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装修,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即使李四不知情,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需要偿还,错误。 C. 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只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用益物权),该权利核心是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对应物的使用价值;张三夫妻不享有宅基地所有权,因此无权处分该地块,正确。 D. 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是按生产要素分配获得的收入,属于初次分配;再分配是国家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主导的分配,错误。 18.(2026·福建宁德·质量检测)唐某与肖某合伙经营奶茶店,合伙终止后,双方约定肖某应退还唐某的27万元合伙款转为借款,并签订《借款协议》,陈某(肖某配偶)未签字及事后追认。双方由此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涉案奶茶店工商注册个体经营者为陈某,陈某辩称对此不知情,但未提交有效证据。法院一审认定肖某夫妻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二审维持原判。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应完全由陈某承担举证责任 ②该案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③案中协议虽未经事后追认但仍对陈某有效 ④陈某不服一审裁定可在法定期限提起上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唐某主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陈某辩称自己对债务不知情,双方都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并非完全由陈某承担举证责任,错误。 ②:本案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关系的客体是债务人的还款行为,正确。 ③:涉案奶茶店的工商注册个体经营者为陈某,说明该奶茶店的经营收益用于肖某与陈某的家庭共同生活,案涉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共同债务,即使陈某未签字也未事后追认,该协议对陈某仍有效力,正确。 ④:一审法院作出的是还款责任的实体判决,不是针对程序问题的裁定,陈某不服的是一审判决,且针对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五日,针对裁定的上诉期限为十日,选项混淆了判决和裁定的适用情形,错误。 19.(2026·福建厦门·测试)张某通过AI绘图软件简单输入一段关于节气的文字描述,一键生成图片并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发表。后某公司在其自媒体平台中使用该图片,张某遂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对该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通过AI软件一键生成的图片缺少作者的独创性表达,与作者自主创作的图片具有本质区别,驳回了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司法判决的指引价值在于明确了(     ) ①自媒体平台应注意在引用他人作品时先审查其内容合法性 ②有著作权作品以作者的独创性表达和智力投入为必要条件 ③只有自然人创作的成果才能成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客体 ④在AI新技术的运用中要平衡好应用与知识产权保护的边界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①:本案争议核心是AI生成图片是否享有著作权,而非引用内容的合法性,不符合判决的指引方向,排除。 ②:法院驳回的核心理由是“缺少作者的独创性表达”,说明独创性是作品获得著作权保护的必要条件,正确。 ③:知识产权保护并不以“只有自然人创作”为限,该说法本身错误,排除。 ④:本案针对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问题作出清晰界定,明确了AI新技术应用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边界,有利于平衡技术应用与权利保护,正确。 20.(2026·福建莆田·二模)继子小赵曾经主要照顾过马阿姨,马阿姨遂与小赵签订无偿赠与合同,将自有房屋过户给小赵(合同未明确约定义务)。后来马阿姨(70多岁)重病卧床,小赵却怠于照料,甚至拒不归还其身份证、银行卡、医保卡等,直接影响马阿姨日常起居与就医。马阿姨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赠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赠与合同因未约定赡养义务,小赵无需承担任何义务 ②法院认定小赵应当承担照料义务,体现了民法“公序良俗”原则 ③小赵房屋过户后未尽到合理赡养义务,构成违约,马阿姨有权撤销赠与 ④若小赵将房屋转卖给他人且完成过户,马阿姨仍可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①:赠与合同虽未约定赡养义务,但小赵与马阿姨存在继亲属关系,且马阿姨的赠与基于小赵此前的照料行为,结合民法公序良俗原则,小赵对重病的马阿姨仍负有照料义务,并非“无需承担任何义务”,错误。 ②:公序良俗要求民事主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小赵在马阿姨重病时怠于照料、阻碍就医,违背了基本伦理道德,法院据此课以义务,符合公序良俗原则的要求,正确。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的,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小赵未尽合理照料义务,且扣押证件阻碍马阿姨就医,属于不履行扶养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的情形,构成违约(或法定可撤销事由),马阿姨有权撤销赠与,正确。 ④:若小赵将房屋转卖给善意第三人,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马阿姨无法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仅能向小赵主张损害赔偿,错误。 21.(2026·福建泉州·二模)58岁的林某无子女,与远房侄子陈某到当地公证处办理了成年意定监护的相关公证,约定由陈某负责照料生活及管理存款、房产等财产。林某突发脑梗后,其侄女林甲以“血缘更近”为由主张监护权,并要求陈某返还林某名下存款,双方争执不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陈某应承担赡养林某的义务 B. 陈某可自主处分林某存款以方便照料 C. 双方可经调解达成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协议 D. 近亲属及其他个人、组织都可担任成年意定监护人 【答案】D 【解析】 A:赡养义务主要基于直系血缘或法定关系(如子女对父母),陈某作为远房侄子,无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意定监护职责包括照料生活和管理财产,但不等同于赡养义务,A排除。 B:监护人管理财产时必须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处分财产(如存款)需用于被监护人的利益(如医疗、生活费用),且需合理、必要,不能“自主处分”即随意处置,B排除。 C: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方可申请强制执行。选项中“具有强制执行力”表述错误,C排除。 D:依据《民法典》,成年意定监护人的范围包括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林某与陈某办理意定监护符合法律规定,D正确。 故本题选D。 22.(2026·福建漳州适应性练习)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何某为某轮滑俱乐部经营者兼主教练,吕小某(12周岁)曾为该俱乐部学员。自2020年9月至2023年6月,吕小某在俱乐部接受何某的有偿教学培训。期间,何某通过微信向吕小某母亲发送自己编排的轮滑动作练习视频,并在学员交流微信群中持续发布该视频及吕小某的练习视频。 2023年6月,因训练场地搬迁,吕小某退出培训,引起何某不满。随后,何某在某视频平台发布吕小某的练习视频,并使用醒目字体突出“吕小某抄袭”“未经我同意擅自使用”等表述。吕小某遂起诉要求何某删除视频、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及律师费等。何某提起反诉,要求吕小某赔礼道歉,赔偿侵害其著作权的损失等,但未能证明其编排与培训机构教学内容存在区分。法院审理后驳回何某的反诉,并判决何某删除涉吕小某的侵权视频,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 【答案】 ①当事人有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吕小某与何某经营的轮滑培训机构存在培训服务合同关系,何某作为该机构教练,本就应该负有为学员提供教学内容的合同义务。 ②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或证据是诉讼的灵魂)。何某未能举证其对争议编排的视频与教学内容存在明显区别,所以何某关于吕小某侵害其著作权的反诉没有法律依据。 ③法律保障公民的名誉权。何某在缺乏事实根据的前提下,公开发布指责吕小某抄袭等不实内容,侵害了吕小某的名誉权,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④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引导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经营,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解析】 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需拆解法院的两项判决:驳回何某反诉、支持吕小某诉求,分别分析理由。 有效信息 ①:何某为某轮滑俱乐部经营者兼主教练,吕小某(12周岁)曾为该俱乐部学员。自2020年9月至2023年6月,吕小某在俱乐部接受何某的有偿教学培训→从合同的义务角度分析说明吕小某与何某存在合同关系,何某作为该机构教练,本就应该负有为学员提供教学内容的合同义务。 有效信息 ②:何某提起反诉,要求吕小某赔礼道歉,赔偿侵害其著作权的损失等,但未能证明其编排与培训机构教学内容存在区分→从证据角度分析说明何某未能举证,所以何某关于吕小某侵害其著作权的反诉没有法律依据。 有效信息 ③:何某在某视频平台发布吕小某的练习视频,并使用醒目字体突出“吕小某抄袭”“未经我同意擅自使用”等表述→从名誉权角度分析说明何某在缺乏事实根据的前提下,公开发布不实内容,侵害了吕小某的名誉权,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 ④:法院审理后驳回何某的反诉,并判决何某删除涉吕小某的侵权视频,赔礼道歉等→从公平正义角度分析说明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引导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经营,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3.(2026·福建福州·一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家住顶楼的业主张女士因楼栋屋顶严重漏水,造成衣柜变形严重、屋内墙体剥落、部分电路短路等问题,多次向物业公司报修。物业公司因此向小区业主大会申报维修。业主大会经法定程序同意从住宅专项公共维修资金中列支相关费用。物业公司选择施工队并签订施工合同,后因施工队操作不规范,维修后漏水问题反而加剧。物业公司就新增维修费用再次向业主大会申报。有业主代表向业主大会提议: ①物业公司需继续完成屋顶漏水维修; ②新增费用不应由公共维修资金承担; ③业主大会应追究施工队责任; ④业主大会应裁决由物业公司赔偿张女士损失。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摘选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业主代表的提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 ①提议1有法律依据。物业公司对共用部位的维护负有持续履行合同义务,以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②提议2有法律依据。新增费用是由于施工方的过错导致,应要求施工方补救或补偿,无权要求业主大会(无过错)动用公共维修基金承担。 ③提议3无法律依据。维修合同系物业与施工队签订,业主大会非合同签订主体。 ④提议4无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属于自治组织,只能居间调解,无权做出裁决。 【解析】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判断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业主代表的提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 ①:物业公司对屋顶漏水维修,施工后漏水问题反而加剧→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本案中,物业公司对小区共有部分负有维修义务,需持续履行合同义务以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关键词 ②:新增费用因施工队操作不规范导致→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责任的相关规定:因施工方过错导致损失扩大的,应由过错方承担责任。本案中,新增费用是施工方过错所致,应要求施工方补救或补偿,无权要求无过错的业主大会动用公共维修基金承担。 关键词 ③:业主代表提议业主大会追究施工队责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维修合同由物业公司与施工队签订,业主大会并非合同签订主体。本案中,业主大会不是合同当事人,无权直接追究施工队的合同责任。 关键词 ④:业主代表提议业主大会裁决由物业公司赔偿张女士损失→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业主大会的性质与职能:业主大会属于自治组织,其职能是共同决定小区公共事务,无权作出裁决。本案中,业主大会仅能居间调解,不具备裁决主体资格。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4.(2026·福建·模拟考试)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原告鸥某系《永远进击》及《鲁迅半身像》两幅美术作品(以下简称涉案权利作品)的合作作者,原告杨某系已故合作作者杨某某的法定继承人。2024年4月,奶茶品牌L公司以“世界读书日”为契机,推出了一款联名饮品。该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宣传文章、联名产品杯身、包装袋,以及贴纸、立牌、袖珍书、文件袋等联名周边产品中,大量使用鲁迅手持奶茶杯的半身画像,但未体现涉案权利作品作者姓名。该画像仅将涉案权利作品中鲁迅手中的香烟替换为奶茶杯,并对人物朝向做镜像处理,整体视觉效果与原作品高度一致。鸥某与杨某认为,L公司的行为侵害了涉案权利作品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共7项著作权权利,遂将涉案公司诉至法院,要求L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鸥某与杨某诉L公司侵权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 ①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有可能构成侵权。 ②被诉侵权作品未体现涉案权利作品作者姓名,构成对作者署名权的侵犯。 ③被诉侵权作品所呈现的娱乐性基调,实质性改变了涉案权利作品原本要表达的思想、感情,构成对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害。 ④涉案公司将原作中鲁迅手持香烟改为奶茶杯,虽仅是局部修改,但显然违背作者的本意,构成对作品修改权的侵犯。⑤鸥某与杨某为涉案权利作品的著作权人,L公司未经其许可,通过商业联名及宣传活动,复制、发行带有被诉侵权作品的物料,并在互联网上发布包含被诉侵权作品的宣传文章,构成对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⑥鉴于被诉侵权作品与涉案权利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并未形成新的作品,故不构成对改编权的侵犯。⑦权利行使有边界,L公司以商业营利为目的,其公益之名并不构成规避侵权的合理理由。 【解析】 本题为法律案例分析类主观题,主体是著作权人鸥某、杨某与侵权行为人L公司,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中著作权相关知识,判断鸥某与杨某诉L公司侵权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观点表态:鸥某与杨某诉L公司侵权成立。 有效信息 ①: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法定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就有可能构成侵权→可运用著作权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知识,从侵权行为的一般构成要件角度分析,明确著作权受法律强制保护的基本前提。 有效信息 ②:L公司在使用涉案画像时未体现涉案权利作品作者的姓名→可运用著作人身权中署名权的知识,从署名权的法定权利内涵角度分析,该行为剥夺了作者表明其创作者身份的法定权利,构成对作者署名权的侵害。 有效信息 ③:被诉侵权作品所呈现的娱乐性基调,实质性改变了涉案权利作品原本要表达的思想和感情→可运用著作人身权中保护作品完整权的知识,从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权认定标准角度分析,该行为歪曲、篡改了原作品的精神内核与表达主旨,构成对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害。 有效信息 ④:L公司将原作中鲁迅手持的香烟替换为奶茶杯,并对人物朝向做镜像处理→可运用著作人身权中修改权的知识,从修改权的法定权利内涵角度分析,该局部修改行为未经作者授权且明显违背作者的创作本意,构成对作品修改权的侵害。 有效信息⑤:L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商业联名及宣传活动,复制、发行带有被诉侵权作品的物料,并在互联网上发布包含被诉侵权作品的宣传文章→可运用著作财产权中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知识,从著作财产权的侵权构成要件角度分析,该商业性使用行为未经权利人授权,构成对上述三项著作财产权的侵害。 有效信息⑥:被诉侵权作品与涉案权利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并未形成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可运用著作权中改编权的知识,从改编权的权利内涵和演绎作品的独创性要求角度分析,该行为未产生区别于原作品的独创性表达,故不构成对改编权的侵害。 有效信息⑦:L公司以“世界读书日”公益之名实施商业营利行为→可运用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知识,从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角度分析,该行为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范畴,其公益之名不能构成规避侵权责任的合理理由。 25.(2026·福建泉州·一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高三年级学生在学习了民法典之后,围绕以下五个案例进行了探讨: ① 张某入职某企业3年,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张某主动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② 村民李某将自家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出售给城镇居民王某,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购房合同。 ③ 侯某在直播间购买标注“小叶紫檀、假一赔十”的手串,经鉴定为假货,起诉商家按承诺赔偿10倍货款。商家主张已退货款无需额外赔偿。 ④ 高中生陈某未经原创作者许可,截取网络热门漫画片段,剪辑制作成短视频发布网络赚取流量收益。 ⑤ 岳某与罗某2022年登记结婚,罗某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史,2024年11月岳某偶然得知真相,2025年8月向法院起诉撤销婚姻。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任选其中四个案例,分别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①符合。法律依据: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侵犯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公司3年未为张某缴纳社保,张某有权主张经济补偿。 ②不符合。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得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城镇居民转让。王某是城镇居民,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受让资格,即便双方自愿签订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③不符合。法律依据:商家销售商品时的宣传承诺,视为要约,“假一赔十”约定合法有效。商家以假充真构成违约,退款仅为返还义务,不免除违约责任,应承担10倍赔偿责任。 ④不符合。法律依据: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作品的,可能构成侵权。陈某未经许可截取他人漫画片段制作短视频牟利,不属于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陈某的行为侵犯了原创作者的著作权。⑤符合。法律依据: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罗某未履行告知义务,且岳某在知道撤销事由后1年内起诉,符合撤销婚姻的法定条件。 【解析】 本题为判断并说明理由类,需结合材料调用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分析。 有效信息 ①:张某入职某企业3年,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张某主动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从劳动者权利的角度说明张某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 ②:村民李某将自家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出售给城镇居民王某,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购房合同→可从宅基地使用权的角度说明不符合法律规定。王某是城镇居民,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受让资格,合同无效。 有效信息 ③:侯某在直播间购买标注“小叶紫檀、假一赔十”的手串,经鉴定为假货,起诉商家按承诺赔偿10倍货款。商家主张已退货款无需额外赔偿→可从合同订立、有效、违约与违约责任的角度说明不符合法律规定。商家以假充真构成违约,退款仅为返还义务,不免除违约责任,应承担10倍赔偿责任。 有效信息 ④:高中生陈某未经原创作者许可,截取网络热门漫画片段,剪辑制作成短视频发布网络赚取流量收益→可从著作权保护的角度说明陈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侵犯了原创作者的著作权。 有效信息⑤:岳某与罗某2022年登记结婚,罗某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史,2024年11月岳某偶然得知真相,2025年8月向法院起诉撤销婚姻→可从结婚条件、可撤销婚姻的角度说明岳某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 26.(2026·福建龙岩适应性练习)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8月某日早晨,某市某小区一栋居民楼接连有铁条、消防器材等重物从高层坠落,造成楼下停放的电动车和小区公共设施损坏,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公安机关调查发现,系该楼高层住户林某前一天彻夜饮酒,回家后情绪失控,于是将楼道堆放的物件抛下楼发泄。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林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案件宣判后,小区居民对此事议论纷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甲、乙、丙、丁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①甲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林某作为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醉酒并不能免除其法律责任。林某因主观过错(故意)高空抛物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②乙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承担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民事责任。林某的行为既触犯了刑法,又侵害了电动车主的财产权,车主有权依法要求林某进行民事赔偿。 ③丙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高空抛物能确定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以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 ④丁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林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当在判决生效前依法提起上诉,而不是申请再审(或再审属于审判监督程序,其适用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解析】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诉讼的主要类型、主张权利靠举证、审理与判决的相关知识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 ①:林某当时喝醉了,神志不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应该由他来赔偿被砸坏的电动车→可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的角度,分析说明林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醉酒不能免责。其故意高空抛物致人财产受损,存在主观过错,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有效信息 ②:林某已经被判了刑,交了罚金,受到了法律严惩,电动车车主就不能再找他要民事赔偿了→可从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区分角度,分析说明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性质不同,承担刑事责任不能豁免民事责任。林某行为既触犯刑法,又侵害他人财产权益,车主可依法向其主张民事赔偿。 有效信息 ③:多亏警察查出来是林某干的,不然我们这栋楼里没法证明自己清白的住户,都得依法承担责任→可从高空抛物侵权责任认定规则的角度,分析说明我国法律明确:高空抛物案件若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由其独自承担侵权责任;若无法查实实际侵权人,除能够自证无侵权嫌疑的住户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有效信息 ④:林某若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前申请再审→可从二审与再审的区别角度,分析说明林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当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再审是审判监督程序,仅适用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一审判决生效前只能上诉,不能申请再审。 27.(2026·福建宁德·质量检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6月,天津市某高中学生唐某在校园走廊内掉落手机。依据学校明文规定,高中生在校期间禁止使用手机,值日教师李某发现后当场阻止唐某捡拾手机,唐某仍强行将手机捡起,且与李老师发生言语冲突。随后,教师刘某、杨某到场协助维持秩序,对唐某进行必要的约束,以防止事态扩大。 事后,唐某以“教师控制其人身自由、侵害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为由,将三位教师诉至法院,要求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法院经审理查明,监控录像显示三位教师全程无殴打、辱骂、体罚行为,唐某未提供证据证明自身健康权、人格尊严权受损。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唐某全部诉讼请求,明确教师依规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结合材料,运用“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 【答案】①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教师的劝阻、约束行为属于依规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合法职务行为(或“无违法行为”);唐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身权利受损,依法认定不存在损害事实。本案中三位教师的行为不构成侵权。②权利行使的界限: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③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引导师生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共同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 【解析】 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要求运用侵权责任、行使权利有界限知识,从法院判决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值日教师李某发现后当场阻止唐某捡拾手机,唐某仍强行将手机捡起,且与李老师发生言语冲突。教师刘某、杨某到场协助维持秩序,对唐某进行必要的约束→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角度分析说明教师无违法行为,唐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身权利受损,依法认定不存在损害事实。本案中三位教师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有效信息②:依据学校明文规定,高中生在校期间禁止使用手机,高中学生唐某在校使用手机→从权利行使的界限角度分析说明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有效信息③:三位教师全程无殴打、辱骂、体罚行为,唐某未提供证据证明自身健康权、人格尊严权受损。法院判决驳回唐某诉讼请求,明确教师依规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角度分析说明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引导师生共同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 28.(2026·福建南平·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原为A公司员工,在职期间签订了严格的员工保密协议。王某离职时私自复制A公司核心经营信息并将其给B公司用于商业用途,给A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市场监管局对B公司进行检查,经取证分析,在王某U盘中发现的文件为A公司的技术图纸及经营信息,且存在打开浏览痕迹。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王某、B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55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答案】 ①劳动者应当依法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王某在离职时将商业秘密给B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停止侵权行为。 ②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B公司明知或应知王某的违法行为,仍获取并使用相关商业秘密,该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损害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应停止侵权行为。 ③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王某和B公司应连带赔偿A公司损失。 ④该判决有利于维护A公司的商业利益,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诚信经营和市场竞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解析】 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考查知识范围为《法律与生活》中劳动者义务、不正当竞争及侵权责任的相关知识,设问指向为结合材料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有效信息 ①:王某在职期间签订保密协议,离职时私自复制A公司核心经营信息并提供给B公司→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同时,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王某与A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其离职后擅自披露、使用A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与侵权,应当立即停止侵害行为。 有效信息 ②:B公司获取并使用王某提供的A公司商业秘密用于商业用途→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本案中,B公司明知或应知王某提供的是A公司的商业秘密,仍获取并使用该信息,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应当立即停止侵害行为。 有效信息 ③:王某与B公司的行为共同给A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法院判决二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侵权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本案中,王某与B公司的行为共同侵害了A公司的商业秘密,造成了经济损失,二者存在共同过错,应当对A公司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有效信息 ④:法院判决支持A公司的诉讼请求,要求王某与B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该判决的合理性还体现在:有利于维护A公司的商业利益,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有利于规范市场竞争行为,遏制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利于引导劳动者和经营者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9.(2026·福建三明·质量检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A电商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研发了“生意参谋”衍生大数据产品,用于分析、加工电商平台合法收集的用户数据,并为商家依法提供用户喜好分析等数据服务。B科技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突破电商平台设置的数据反爬技术措施,通过逆向破解“生意参谋”加密数据、未经授权极速爬取数据等手段,“研发”出同质化的“小某神”数据产品,并向平台商家提供数据服务,获利金额巨大。A公司认为这种行为侵害了其对大数据产品的合法权益,遂将B公司诉至法院 根据《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网友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甲观点:错误。使用个人信息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的原则。A公司使用平台合法收集的用户数据,依法提供分析服务,未涉及泄露个人信息,原则上是法律允许的商业行为。 乙观点:错误。电商公司未进行专利申请,科技公司突破加密、未经授权爬取数据的行为侵犯了电商公司的商业秘密而非专利权。 丙观点:正确。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公平竞争、依法诚信经营。科技公司未经授权获取他人数据成果牟利,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丁观点:错误。科技公司违法获取他人核心数据,存在过错,侵害了电商公司合法权益,看似对消费者短期利好,但长远来看损害市场健康发展和消费者整体福利,应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 本题为辨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隐私权、专利权、不正当竞争、侵权责任知识,分析网友观点作答。 辩题:A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为商家提供用户喜好分析,泄露了用户个人信息。 有效信息 ①:A电商公司研发了“生意参谋”衍生大数据产品,用于分析、加工电商平台合法收集的用户数据→从隐私权角度分析说明A公司使用平台合法收集的用户数据,未涉及泄露个人信息,原则上是法律允许的商业行为。 结论:甲观点错误。 辩题:B公司未经授权破解获取电商公司核心数据,涉嫌侵犯电商公司专利权。 有效信息 ②:B科技公司突破电商平台设置的数据反爬技术措施,通过逆向破解“生意参谋”加密数据、未经授权极速爬取数据等手段,“研发”出同质化的“小某神”数据产品→从专利权角度分析说明A电商公司未进行专利申请,B科技公司突破加密、未经授权爬取数据的行为没有侵犯电商公司的专利权。 结论:乙观点错误。 辩题:B公司利用他人数据“研发”出同质化的“小某神”数据产品,构成不正当竞争。 有效信息 ③:B科技公司突破电商平台设置的数据反爬技术措施,通过逆向破解“生意参谋”加密数据、未经授权极速爬取数据等手段,“研发”出同质化的“小某神”数据产品,并向平台商家提供数据服务,获利金额巨大→从不正当竞争角度分析说明B科技公司未经授权获取他人数据成果牟利,构成不正当竞争。 结论:丙观点正确。 辩题:B公司产品丰富了市场选择、符合消费者利益,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 ④:B科技公司突破电商平台设置的数据反爬技术措施,通过逆向破解“生意参谋”加密数据、未经授权极速爬取数据等手段,“研发”出同质化的“小某神”数据产品,并向平台商家提供数据服务→从侵权责任角度分析说明科技公司违法获取他人核心数据,侵害了电商公司合法权益,长远来看损害市场健康发展和消费者整体福利,应承担侵权责任。 结论:丁观点错误。 30.(2026·福建厦门·测试)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目前,我国社交自媒体用户已超10亿,在互联网平台上分享生活中的点滴感受感悟,成了当下流行。某自媒体短视频平台制定了《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内容摘录如下: 1.用户注册时提供虚假身份信息的,平台有权封禁账号。账户内的虚拟资产归平台所有。2.平台可根据运营需要调整服务收费标准及收益分配方案,用户不接受调整内容的,视为自动放弃账号使用权。3.用户在平台发布的内容,平台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其内容的全部或部分。4.与本合作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友好解决;如协商未果,可选择仲裁或诉讼。 根据《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以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 ①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用户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构成违约,平台有权依据协议采取封禁账号等合理措施;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平台排除、限制了用户主要权利,违背了公平原则,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②不符合法律规定。平台与用户之间成立服务合同关系,合同变更需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平台的约定,属于单方强加义务,排除用户协商权,该格式条款无效。 ③不符合法律规定。用户对自己发布的内容享有著作权。除非有合法的用户授权或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情形,平台随意使用用户作品,则侵犯用户的修改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著作权权利。 ④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可以约定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争议解决方式。若选择仲裁,应当以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为前提,且仲裁和诉讼只能二选一。 【解析】 本题的解题思路是:以自媒体平台服务协议为背景,要求运用合同履行、格式条款效力、合同变更、著作权保护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等《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具体条款的合法性。 有效信息 ①:虚假注册封号且虚拟资产归平台→可从格式条款效力与财产权的角度,说明平台有权对违约用户采取封号等合理措施,但规定资产归平台所有排除了用户主要权利,违背公平原则,该格式条款无效,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有效信息 ②:平台单方调整收费标准及收益分配方案→可从合同变更规则的角度,说明合同变更需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平台单方强加义务排除用户协商权,该格式条款无效。 有效信息 ③:平台可随意使用用户发布的内容→可从著作权保护的角度,说明用户对其发布内容享有著作权,平台未经授权或许可不能随意使用,否则侵犯用户的修改权、复制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有效信息 ④:协商未果后可选择仲裁或诉讼→可从纠纷解决机制的角度,说明合同纠纷可约定协商、仲裁或诉讼等解决方式,但选择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为前提,且仲裁与诉讼只能二选一。 31.(2026·福建莆田·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知名潮流玩具企业甲文创公司是“泡泡玛特”“Molly”等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包括第28类玩具、自动和投币启动的游戏机等以及第35类广告、货物展出、自动售货机租赁等。该公司发现在某搜索引擎搜索“泡泡玛特”“molly”时,搜索结果的第一条竟是乙科技公司在该搜索引擎付费投放的广告,点击进入后会展示乙科技公司招商信息,并自动弹出对话询问:“想了解泡泡盲盒项目吗?”。甲文创公司主张,乙科技公司未经许可将其商标设置为关键词并在搜索结果中显示,侵害其合法权益。乙科技公司辩称,其生产经营的是玩具售卖机,与甲文创公司销售的玩具不构成类似商品,且实际使用的是“泡泡马特”“molly”,与涉案商标并非完全一致,故不构成侵权。为了维护自身权益,甲文创公司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起诉状原告:甲文创公司被告:乙科技公司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致XX人民法院附:本诉状副本1份证据和证据来源(略)起诉人:甲文创公司2026年1月30日 根据上述事实,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请你帮甲文创公司完成民事起诉状。 【答案】①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乙科技公司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请求依法判令本案的诉讼等维权费用由被告承担。②事实和理由:甲文创公司是“泡泡玛特”“Molly”等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乙科技公司虽未直接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甲文创公司注册商标,但其未经甲文创公司许可,将甲文创公司商标设置为关键词并在搜索结果中予以展示的行为,易导致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构成商标侵权。乙科技公司在搜索引擎中将甲文创公司的注册商标设置为关键词进行引流,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属于不正当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解析】 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中侵权责任、尊重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讲公平的知识,从诉讼请求、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甲文创公司是“泡泡玛特”“Molly”等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乙科技公司未经许可将其商标设置为关键词并在搜索结果中显示→从诉讼请求角度来分析:甲文创公司作为商标专用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用。 有效信息②:乙科技公司未经许可,将甲文创公司的“泡泡玛特”“molly”商标设置为搜索引擎关键词,搜索结果第一条为其付费广告,易误导消费者→从商标侵权角度来分析:乙公司未经许可使用涉案商标作为关键词引流,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来源,违反商标权保护相关规定,构成商标侵权。 有效信息③:乙科技公司通过设置甲公司商标关键词引流,开展招商并询问“想了解泡泡盲盒项目吗?”,搭便车获取不正当利益→从不正当竞争角度来分析:乙公司的搭便车行为,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违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APP的开发者和运营者。马某下载后使用该APP时,系统提示用户需阅读隐私政策。隐私政策中载明需要收集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若用户在未实际阅读的情况下点击手机屏幕其他位置,该提示内容即消失并自动勾选“已阅读并同意隐私政策”选项,且勾选后没有撤回同意的途径。若用户点击拒绝,则该 A PP自动退出,不向用户提供任何服务。马某下载某词典APP后,认为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并诉至法院。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五条 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其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个人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个人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第十六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处理个人信息属于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的除外。 根据案例事实,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请你帮马某把民事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补充完整。 民事起诉状原告:马某被告:甲公司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此致XX人民法院附:本诉状副本1份证据和证据来源:(略)起诉人:马某2025年5月7日 【答案】诉讼请求: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要求甲公司立即停止侵害马某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②判令甲公司就侵权行为向马某赔礼道歉。③赔偿马某因维权产生的合理开支,并删除已非法收集的马某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 事实与理由:①未保障马某充分知情、自主同意,通过“自动勾选隐私政策”“无撤回同意途径”等方式,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五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之规定。②以“用户拒绝同意隐私政策则自动退出、不提供服务”为由,强迫马某接受不合理隐私条款,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六条“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之规定。③超必要范围收集马某手机号码,构成“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侵害马某个人信息权益与自主选择权。 APP引发的法律纠纷 考点考查:诉讼、消费者权益、隐私权等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解析】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要求帮马某把民事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补充完整。需要调用诉讼、消费者权益、隐私权等相关知识,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本案事实→马某认为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并诉至法院,可提出如下诉讼请求: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要求甲公司立即停止侵害马某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判令甲公司就侵权行为向马某赔礼道歉;赔偿马某因维权产生的合理开支,并删除已非法收集的马某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 有效信息②:马某下载使用甲公司开发运营的某词典 APP时,系统提示需阅读隐私政策,政策载明要收集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但 “若用户在未实际阅读的情况下点击手机屏幕其他位置,该提示内容即消失并自动勾选‘已阅读并同意隐私政策’选项,且勾选后没有撤回同意的途径”→可由此说明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五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的规定,未保障马某充分知情、自主同意的权益。 有效信息③:“若用户点击拒绝,则该 A PP自动退出,不向用户提供任何服务”→可由此说明,甲公司以此为由,强迫马某接受不合理的隐私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六条“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规定。 有效信息④:甲公司在隐私政策中要求收集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超出了提供词典 A. PP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可由此说明,甲公司构成“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侵害了马某的个人信息权益与自主选择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33.(2026·福建泉州·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王芳与赵磊是某小区同住一层的邻居,王芳饲养了一只宠物狗,日常遛狗时偶尔不拴牵引绳。某日傍晚,赵磊带8岁的女儿琪琪在单元楼门口的儿童游乐区域玩耍,王芳未拴牵引绳遛狗,宠物狗突然扑向刚滑下滑梯的琪琪,将其小腿咬伤,产生医疗费5000元。 双方争议如下: ◆赵磊主张:王芳作为饲养人未拴绳,应赔偿医疗费,且今后要及时给狗打疫苗、遛狗必须拴绳、及时清理宠物狗在公共区域的排泄物,以免影响邻里生活。 ◆王芳辩称:琪琪从滑梯滑下惊吓到宠物狗才被咬伤,自身存在过错,且赵磊未尽到监护责任,自己仅愿赔偿30%医疗费。 结合《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赵磊的主张与王芳的辩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1)对赵磊主张的分析: ①主张赔偿医疗费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芳作为饲养人未拴牵引绳遛狗,违反动物安全管理义务,其宠物狗致琪琪损伤,应承担医疗费。 ②要求“注射疫苗、遛狗拴绳、清理排泄物”符合法律规定。相邻关系中不动产权利人需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原则。王芳饲养宠物不得妨害邻里权益,注射疫苗、遛狗拴绳、清理排泄物是其应尽义务,赵磊的主张符合相邻权保护要求,也符合公共区域管理规范。 (2)对王芳辩称的分析 ①“琪琪自身存在过错”的辩称不符合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琪琪在儿童游乐区域玩耍是未成年人正常活动,无故意刺激宠物狗的行为,不构成“故意”,王芳不得以“玩滑梯惊吓狗”主张过错。 ②“赵磊未尽监护责任”的辩称不符合法律规定。琪琪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小区单元楼门口玩耍属安全区域活动,玩耍行为无明显危险,也无故意刺激宠物狗的行为。赵磊作为监护人,已尽到一般监护义务,无需承担责任。 评分说明: (1)对赵磊主张的分析: ①主张赔偿医疗费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或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也可得分)王芳作为饲养人未拴牵引绳遛狗,违反动物安全管理义务,其宠物狗致琪琪损伤,应承担医疗费(结合案例分析,重点答出没有履行好安全管理义务)。 ②要求“注射疫苗、遛狗拴绳、清理排泄物”符合法律规定。 相邻关系中不动产权利人需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原则。 王芳饲养宠物不得妨害邻里权益,注射疫苗、遛狗拴绳、清理排泄物是其应尽义务,赵磊的主张符合相邻权保护要求,也符合公共区域管理规范(结合案例分析,或答: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2)对王芳辩称的分析 ①“琪琪自身存在过错”的辩称不成立。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琪琪在儿童游乐区域玩耍是未成年人正常活动,无故意刺激宠物狗的行为,不构成“故意”,王芳不得以“玩滑梯惊吓狗”主张过错。 ②“赵磊未尽监护责任”的辩称不成立。 琪琪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小区单元楼门口玩耍属安全区域活动,玩耍行为无明显危险,也无故意刺激宠物狗的行为。 赵磊作为监护人,已尽到一般监护义务,无需承担责任。 【解析】 背景素材:宠物狗伤人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辨析类主观题。要求分析赵磊的主张与王芳的辩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赵磊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①:王芳作为饲养人未拴绳,应赔偿医疗费→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王芳作为饲养人未拴牵引绳遛狗,违反动物安全管理义务,其宠物狗致琪琪损伤,应承担医疗费。 有效信息②:且今后要及时给狗打疫苗、遛狗必须拴绳、及时清理宠物狗在公共区域的排泄物,以免影响邻里生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相邻关系中不动产权利人需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原则。本案中,王芳饲养宠物不得妨害邻里权益,注射疫苗、遛狗拴绳、清理排泄物是其应尽义务,赵磊的主张符合相邻权保护要求,也符合公共区域管理规范。 王芳辩称不符合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①:琪琪从滑梯滑下惊吓到宠物狗才被咬伤,自身存在过错→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琪琪在儿童游乐区域玩耍是未成年人正常活动,无故意刺激宠物狗的行为,不构成“故意”,王芳不得以“玩滑梯惊吓狗”主张过错。 有效信息②:王芳辩称,赵磊未尽到监护责任,自己仅愿赔偿30%医疗费→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作为监护人,已尽到一般监护义务,无需承担责任。本案中,琪琪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小区单元楼门口玩耍属安全区域活动,玩耍行为无明显危险,也无故意刺激宠物狗的行为。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试卷第1页,共3页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12 民事权利义务与家庭婚姻 6年真题1年模拟 考点分类 考情示例 命题规律 考点01 民事权利义务 2024福建(1题)、2023福建(1题) · 情境涉及知名诗句商标注册、见义勇为等社会热点。 · 重点考查知识产权保护、紧急救助与民事责任承担。 · 趋向联系现实案例,考查权利行使边界和法律责任认定。 考点02 家庭婚姻 2025福建(1题)、2024福建(1题) · 情境聚焦婚后购房借款、未成年人劳动等家庭生活。 · 重点考查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未成年人责任及监护责任。 · 趋向综合民法与家庭伦理,突出责任边界和法治意识。 考点1 民事权利义务 1.(2024·福建·高考真题)“半城烟火半城仙”出自明代杨慎《泉州》一诗,是描绘泉州的代表性诗句,在市民中广为流传。A公司将“半城烟火半城仙”申请为注册商标,并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在经营中使用该诗句的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经审理,法院驳回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A公司行为违反了经营者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要求 ②B公司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但侵害A公司商标专用权 ③法院判决贯彻了《民法典》的诚信、公平和公序良俗原则 ④法院判决体现了对A公司权利滥用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2023·福建·高考真题)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考点2 家庭婚姻 1.(2025·福建·高考真题)甲和乙结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甲乙名下。甲以经营需要为由向丙借款90万元,但该款项被甲用于赌博。为规避债务,甲乙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全部债务由甲清偿。领取离婚证后,甲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乙名下。因债权无法获得清偿,丙请求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获得了法院判决支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于银行的贷款应以甲个人财产来清偿 ②对于丙的90万元债权,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③离婚协议书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损害了丙的合法权益 ④法院判决否定了甲乙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2024·福建·高考真题)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 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2026·福建建恒一教育集团·二模)刘某甲与刘某乙是同族堂兄弟,因竹林地界等问题产生矛盾,关系持续恶化。2025年7月,刘某甲为发泄不满,在两人同村的微信群内发布刘某乙的身份证照片,并配文“骗老人家的钱”,该群成员100余人。后刘某甲组建了一个37人的微信群,群内都是两人同族的亲属朋友,再次发布上述不实言论,刘某乙因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刘某甲发表对刘某乙的不实言论,侵犯其身份权 ②刘某甲的行为降低了刘某乙的社会评价,侵犯其名誉权 ③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刘某甲,客体是侵权行为 ④刘某甲应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2026·福建福州·质量检测)王某与林某离异,双方约定10岁的儿子由母亲林某抚养。后因林某再婚等原因不让孩子上学,王某觉得前妻不让孩子上学的做法不妥,沟通无果后,便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驳回王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向林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林某让孩子继续上学,并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以下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父母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护职责 ②若林某继续不让孩子上学,王某可以申请再审 ③若王某不想选择起诉,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④法院作出不变更抚养权的裁判坚持了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3.(2026·福建漳州适应性练习)M农业公司向15周岁的蒋某宣称投资他们的花卉产业能够盈利,蒋某信其言,与该公司签订入股合同,并分两次将6万元转给该公司用于投资。蒋某父母知道后不同意,请求法院确认该入股合同无效,并返还所交股金6万元。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应该尊重子女的选择,不应提出反对意见 ②蒋某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有效 ③蒋某的投资行为需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 ④若合同生效,则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蒋某和M农业公司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4.(2026·福建·模拟考试)于某某系胖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胖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柴某某借助温某某实名注册的账号“柴某怼”,在多个网络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涉及胖某公司产品质量、企业商誉以及于某某个人名誉的视频,进行抹黑诋毁,并借机为其关联企业引流带货。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柴某某对于某某的抹黑诋毁行为侵害了其最基础的权利 ②温某某出借其社交媒体账号却未履行监督义务构成侵权 ③若关联企业对柴某某发布的虚假信息持放任态度,则构成共同侵权 ④柴某某利用胖某公司建立的商业信誉“搭便车”,构成不正当竞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5.(2026·福建福州·质量检测)潘某在兰某经营的网店购买美睫套装,签收试用大部分商品后,超过七日才以未注明睫毛特性,不适合自己为由要求退货退款,遭拒后又以“质量问题”向平台投诉。平台据此扣除兰某店铺300元用于售后补偿潘某。双方沟通中,潘某还通过微信向兰某发送侮辱性文字与表情。本案中(     ) ①若涉案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交易平台未经合理审查就擅自扣款,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③潘某行使民事权利超出正当界限,但未侵害商家名誉权 ④潘某用微信向兰某发送侮辱性信息,侵害兰某人格尊严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6.(2026·福建泉州·一模)黄某在某平台开通城市电子公交卡时,选择了“先享后付”的服务,服务开通页面以显著方式提示信息收集相关条款,点击“同意协议并开通”按钮后,平台为其关联开通了合作信用机构的信用账户,并收集了黄某的姓名、手机号、身份证信息及相关信用评估数据。后黄某认为该收集行为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信用机构收集黄某的信息符合合同订立履行的需求 B. 电子公交卡绑定信用服务侵犯了黄某的自主选择权 C. 黄某应先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向法院起诉 D. 黄某有权要求机构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7.(2026·福建泉州·一模)2025年5月王某向田某借款15万元,王某以名下车辆作为质押物签订《汽车质押借款协议书》,但未交付车辆。2025年8月王某提前偿还田某借款9万元,王某与配偶陈某共同出具余下6万元的借条,未约定利息。后二人未按期偿还,田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主张对质押车辆优先受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在借条上签字,应与王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汽车质押借款协议书》因车辆未交付而自始无效 ③质押协议合法有效,田某有权对车辆享有用益物权 ④田某有权依据新借条主张6万元借款的逾期利息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8.(2026·福建龙岩适应性练习)李某系某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个人会员,其注册时已同意该交易平台的《隐私政策》,该政策包含“平台有权依交易方请求提供对方联络方式以促成交易”的条款。交易完成后,买方为协商开具发票,向平台申请获取了李某的姓名和手机号码。李某接到买方电话后,认为平台未经其同意擅自披露其个人信息,构成侵权,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平台向交易企业提供李某信息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 B. 李某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时,需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C. 平台的《隐私政策》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为格式条款,对李某不产生效力 D. 平台向交易方提供必要联络信息,符合处理个人信息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9.(2026·福建南平·二模)陈某与林某于2010年结婚,婚后陈某从父亲处继承一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2025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与子女(14周岁)抚养权等方面产生争议。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应充分尊重子女的意愿 ②陈某婚后继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汽车属于个人财产 ③若双方就财产分割无法协商一致,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婚姻登记机关如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应当场发给离婚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0.(2026·福建南平·二模)廖甲、廖乙两兄弟因在老宅宅基地上建房产生纠纷。廖乙认为廖甲的房屋影响其房屋通风、采光及风水,兄弟间为此争执不下,廖甲遂向村委会求助。村委会及时介入,在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联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共同调解。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因廖乙未产生任何财产损失,故廖甲无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②相邻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方便生活的原则理性解决纠纷 ③诉讼外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同样对当事人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廖甲对采光享有用益物权,但行使权利应照顾相邻方的利益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1.(2026·福建三明·质量检测)孤寡老人高某曾与甲订立意定监护协议并立遗嘱赠与其财产,两年后双方依法解除监护关系、撤销遗嘱。随后高某与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两名无利害关系的社区工作人员见证),约定乙承担高某生养死葬,高某将全部个人财产遗赠给乙。协议签订后不久高某去世,甲起诉主张乙未尽扶养义务、协议无效。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属于合同纠纷,既可申请仲裁,也可在诉讼中经调解解决 ②若甲能证明其对高某扶养较多,仍有权主张分得适当的遗产份额 ③乙若未能完全履行生养死葬义务,则当然丧失请求取得遗赠财产的权利 ④协议在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愿且内容合法的前提下,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2.(2026·福建厦门·测试)王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室内墙面粉刷合同》。验收时,王某发现电视机屏幕有裂痕,认为是装修公司施工不当所致,要求赔偿。装修公司对此予以否认。后王某在多个互联网平台发文称“装修公司故意损坏客户电视机”“大家务必避开无良商家××”。装修公司以王某恶意贬损其商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由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 王某的网络评价行为属于合同纠纷的法定救济方式,受法律保护 B. 关于电视机屏幕损坏的责任确定,应先推定装修公司承担过错责任 C. 若王某行使民事权利时超越正当的界限,则侵犯装修公司的名誉权 D. 装修公司的经济损失与网络评价存在必然因果,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13.(2026·福建福州·质量检测)体现汉藏民族友好情谊的《步辇图》,其数字化作品已取得国际标准书号,并通过“数字艺术馆”平台以数字出版形式发行。对下列行为判断正确的是(       ) A. “公司购买后用于企业网站供访客下载”不构成侵权 B. “未经授权将作品制成壁画挂在自家客厅”构成侵权 C. “教师在课上投影该作品供学生鉴赏”属于作品合理使用 D. “购买后将该作品改编为视频上传至网络”属于合法使用 14.(2026·福建建恒一教育集团·二模)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某电视台在新闻报道中未经小明同意引用了其获奖的诗歌作品 ②小明叔叔因追索劳动报酬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 ③小明爸爸工厂生产的矿泉水使用与注册商标“娃哈哈”相似的商标,构成虚假宣传 ④小明哥哥为制止街头抢劫误伤路人,被路人起诉,可申请法律援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5.(2026·福建泉州·二模)甲公司深耕智能家居领域多年,注册的商标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乙公司为快速抢占市场,生产与甲公司核心产品外观近似的产品,并使用与甲公司商标高度相似的标识,还在网络平台发布“甲公司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不实言论,导致甲公司订单锐减。甲公司收集产品对比、网络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后提起诉讼。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人格权及知识产权 ②网络平台对乙公司侵权言论须承担主要责任 ③乙公司假冒商标与商业诋毁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甲公司收集的网络聊天记录截图属于电子数据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6.(2026·福建福州)张某因所在小区游乐设施较少,在征得小区物业公司同意后,自费购置一套儿童滑梯(含脚垫)放置在小区公共区域供儿童免费玩耍。该区域的卫生管理等工作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某天柳某途经此处踩到湿滑的脚垫而滑倒摔伤,造成伤残。后柳某将张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因果关系,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②张某的行为丰富了小区业主生活,增进了邻里友谊,符合传统美德 ③物业公司未及时有效清理、未设置警示标志,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柳某作为成年公民未能及时查明路况,对损害的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7.(2026·福建莆田·质量检测)张三与李四系夫妻,张三婚前向村集体申请了一处宅基地。婚后,夫妻二人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张三私下向王五借款用于房屋装修。夫妻二人商议进城务工,将房屋出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宅基地由张三申请,故房屋属张三个人财产,需登记以取得所有权 B. 李四对于借款行为并不知情,故借款属于张三个人债务,李四无需偿还 C. 宅基地的权益对应物的使用价值,张三与李四无权处分该地块 D. 若张三、李四将房屋出租,所获取的财产性收益属于再分配 18.(2026·福建宁德·质量检测)唐某与肖某合伙经营奶茶店,合伙终止后,双方约定肖某应退还唐某的27万元合伙款转为借款,并签订《借款协议》,陈某(肖某配偶)未签字及事后追认。双方由此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涉案奶茶店工商注册个体经营者为陈某,陈某辩称对此不知情,但未提交有效证据。法院一审认定肖某夫妻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二审维持原判。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应完全由陈某承担举证责任 ②该案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③案中协议虽未经事后追认但仍对陈某有效 ④陈某不服一审裁定可在法定期限提起上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9.(2026·福建厦门·测试)张某通过AI绘图软件简单输入一段关于节气的文字描述,一键生成图片并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发表。后某公司在其自媒体平台中使用该图片,张某遂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对该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通过AI软件一键生成的图片缺少作者的独创性表达,与作者自主创作的图片具有本质区别,驳回了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司法判决的指引价值在于明确了(     ) ①自媒体平台应注意在引用他人作品时先审查其内容合法性 ②有著作权作品以作者的独创性表达和智力投入为必要条件 ③只有自然人创作的成果才能成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客体 ④在AI新技术的运用中要平衡好应用与知识产权保护的边界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0.(2026·福建莆田·二模)继子小赵曾经主要照顾过马阿姨,马阿姨遂与小赵签订无偿赠与合同,将自有房屋过户给小赵(合同未明确约定义务)。后来马阿姨(70多岁)重病卧床,小赵却怠于照料,甚至拒不归还其身份证、银行卡、医保卡等,直接影响马阿姨日常起居与就医。马阿姨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赠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赠与合同因未约定赡养义务,小赵无需承担任何义务 ②法院认定小赵应当承担照料义务,体现了民法“公序良俗”原则 ③小赵房屋过户后未尽到合理赡养义务,构成违约,马阿姨有权撤销赠与 ④若小赵将房屋转卖给他人且完成过户,马阿姨仍可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1.(2026·福建泉州·二模)58岁的林某无子女,与远房侄子陈某到当地公证处办理了成年意定监护的相关公证,约定由陈某负责照料生活及管理存款、房产等财产。林某突发脑梗后,其侄女林甲以“血缘更近”为由主张监护权,并要求陈某返还林某名下存款,双方争执不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陈某应承担赡养林某的义务 B. 陈某可自主处分林某存款以方便照料 C. 双方可经调解达成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协议 D. 近亲属及其他个人、组织都可担任成年意定监护人 22.(2026·福建漳州适应性练习)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何某为某轮滑俱乐部经营者兼主教练,吕小某(12周岁)曾为该俱乐部学员。自2020年9月至2023年6月,吕小某在俱乐部接受何某的有偿教学培训。期间,何某通过微信向吕小某母亲发送自己编排的轮滑动作练习视频,并在学员交流微信群中持续发布该视频及吕小某的练习视频。 2023年6月,因训练场地搬迁,吕小某退出培训,引起何某不满。随后,何某在某视频平台发布吕小某的练习视频,并使用醒目字体突出“吕小某抄袭”“未经我同意擅自使用”等表述。吕小某遂起诉要求何某删除视频、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及律师费等。何某提起反诉,要求吕小某赔礼道歉,赔偿侵害其著作权的损失等,但未能证明其编排与培训机构教学内容存在区分。法院审理后驳回何某的反诉,并判决何某删除涉吕小某的侵权视频,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 23.(2026·福建福州·一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家住顶楼的业主张女士因楼栋屋顶严重漏水,造成衣柜变形严重、屋内墙体剥落、部分电路短路等问题,多次向物业公司报修。物业公司因此向小区业主大会申报维修。业主大会经法定程序同意从住宅专项公共维修资金中列支相关费用。物业公司选择施工队并签订施工合同,后因施工队操作不规范,维修后漏水问题反而加剧。物业公司就新增维修费用再次向业主大会申报。有业主代表向业主大会提议: ①物业公司需继续完成屋顶漏水维修; ②新增费用不应由公共维修资金承担; ③业主大会应追究施工队责任; ④业主大会应裁决由物业公司赔偿张女士损失。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摘选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业主代表的提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4.(2026·福建·模拟考试)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原告鸥某系《永远进击》及《鲁迅半身像》两幅美术作品(以下简称涉案权利作品)的合作作者,原告杨某系已故合作作者杨某某的法定继承人。2024年4月,奶茶品牌L公司以“世界读书日”为契机,推出了一款联名饮品。该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宣传文章、联名产品杯身、包装袋,以及贴纸、立牌、袖珍书、文件袋等联名周边产品中,大量使用鲁迅手持奶茶杯的半身画像,但未体现涉案权利作品作者姓名。该画像仅将涉案权利作品中鲁迅手中的香烟替换为奶茶杯,并对人物朝向做镜像处理,整体视觉效果与原作品高度一致。鸥某与杨某认为,L公司的行为侵害了涉案权利作品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共7项著作权权利,遂将涉案公司诉至法院,要求L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鸥某与杨某诉L公司侵权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5.(2026·福建泉州·一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高三年级学生在学习了民法典之后,围绕以下五个案例进行了探讨: ① 张某入职某企业3年,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张某主动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② 村民李某将自家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出售给城镇居民王某,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购房合同。 ③ 侯某在直播间购买标注“小叶紫檀、假一赔十”的手串,经鉴定为假货,起诉商家按承诺赔偿10倍货款。商家主张已退货款无需额外赔偿。 ④ 高中生陈某未经原创作者许可,截取网络热门漫画片段,剪辑制作成短视频发布网络赚取流量收益。 ⑤ 岳某与罗某2022年登记结婚,罗某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史,2024年11月岳某偶然得知真相,2025年8月向法院起诉撤销婚姻。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任选其中四个案例,分别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6.(2026·福建龙岩适应性练习)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8月某日早晨,某市某小区一栋居民楼接连有铁条、消防器材等重物从高层坠落,造成楼下停放的电动车和小区公共设施损坏,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公安机关调查发现,系该楼高层住户林某前一天彻夜饮酒,回家后情绪失控,于是将楼道堆放的物件抛下楼发泄。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林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案件宣判后,小区居民对此事议论纷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甲、乙、丙、丁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7.(2026·福建宁德·质量检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6月,天津市某高中学生唐某在校园走廊内掉落手机。依据学校明文规定,高中生在校期间禁止使用手机,值日教师李某发现后当场阻止唐某捡拾手机,唐某仍强行将手机捡起,且与李老师发生言语冲突。随后,教师刘某、杨某到场协助维持秩序,对唐某进行必要的约束,以防止事态扩大。 事后,唐某以“教师控制其人身自由、侵害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为由,将三位教师诉至法院,要求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法院经审理查明,监控录像显示三位教师全程无殴打、辱骂、体罚行为,唐某未提供证据证明自身健康权、人格尊严权受损。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唐某全部诉讼请求,明确教师依规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结合材料,运用“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 28.(2026·福建南平·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原为A公司员工,在职期间签订了严格的员工保密协议。王某离职时私自复制A公司核心经营信息并将其给B公司用于商业用途,给A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市场监管局对B公司进行检查,经取证分析,在王某U盘中发现的文件为A公司的技术图纸及经营信息,且存在打开浏览痕迹。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王某、B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55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29.(2026·福建三明·质量检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A电商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研发了“生意参谋”衍生大数据产品,用于分析、加工电商平台合法收集的用户数据,并为商家依法提供用户喜好分析等数据服务。B科技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突破电商平台设置的数据反爬技术措施,通过逆向破解“生意参谋”加密数据、未经授权极速爬取数据等手段,“研发”出同质化的“小某神”数据产品,并向平台商家提供数据服务,获利金额巨大。A公司认为这种行为侵害了其对大数据产品的合法权益,遂将B公司诉至法院 根据《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网友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0.(2026·福建厦门·测试)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目前,我国社交自媒体用户已超10亿,在互联网平台上分享生活中的点滴感受感悟,成了当下流行。某自媒体短视频平台制定了《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内容摘录如下: 1.用户注册时提供虚假身份信息的,平台有权封禁账号。账户内的虚拟资产归平台所有。2.平台可根据运营需要调整服务收费标准及收益分配方案,用户不接受调整内容的,视为自动放弃账号使用权。3.用户在平台发布的内容,平台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其内容的全部或部分。4.与本合作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友好解决;如协商未果,可选择仲裁或诉讼。 根据《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以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1.(2026·福建莆田·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知名潮流玩具企业甲文创公司是“泡泡玛特”“Molly”等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包括第28类玩具、自动和投币启动的游戏机等以及第35类广告、货物展出、自动售货机租赁等。该公司发现在某搜索引擎搜索“泡泡玛特”“molly”时,搜索结果的第一条竟是乙科技公司在该搜索引擎付费投放的广告,点击进入后会展示乙科技公司招商信息,并自动弹出对话询问:“想了解泡泡盲盒项目吗?”。甲文创公司主张,乙科技公司未经许可将其商标设置为关键词并在搜索结果中显示,侵害其合法权益。乙科技公司辩称,其生产经营的是玩具售卖机,与甲文创公司销售的玩具不构成类似商品,且实际使用的是“泡泡马特”“molly”,与涉案商标并非完全一致,故不构成侵权。为了维护自身权益,甲文创公司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起诉状原告:甲文创公司被告:乙科技公司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致XX人民法院附:本诉状副本1份证据和证据来源(略)起诉人:甲文创公司2026年1月30日 根据上述事实,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请你帮甲文创公司完成民事起诉状。 A PP的开发者和运营者。马某下载后使用该APP时,系统提示用户需阅读隐私政策。隐私政策中载明需要收集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若用户在未实际阅读的情况下点击手机屏幕其他位置,该提示内容即消失并自动勾选“已阅读并同意隐私政策”选项,且勾选后没有撤回同意的途径。若用户点击拒绝,则该A PP自动退出,不向用户提供任何服务。马某下载某词典A.PP后,认为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并诉至法院。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五条 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其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个人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个人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第十六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处理个人信息属于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的除外。 根据案例事实,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请你帮马某把民事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补充完整。 民事起诉状原告:马某被告:甲公司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此致XX人民法院附:本诉状副本1份证据和证据来源:(略)起诉人:马某2025年5月7日 33.(2026·福建泉州·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王芳与赵磊是某小区同住一层的邻居,王芳饲养了一只宠物狗,日常遛狗时偶尔不拴牵引绳。某日傍晚,赵磊带8岁的女儿琪琪在单元楼门口的儿童游乐区域玩耍,王芳未拴牵引绳遛狗,宠物狗突然扑向刚滑下滑梯的琪琪,将其小腿咬伤,产生医疗费5000元。 双方争议如下: ◆赵磊主张:王芳作为饲养人未拴绳,应赔偿医疗费,且今后要及时给狗打疫苗、遛狗必须拴绳、及时清理宠物狗在公共区域的排泄物,以免影响邻里生活。 ◆王芳辩称:琪琪从滑梯滑下惊吓到宠物狗才被咬伤,自身存在过错,且赵磊未尽到监护责任,自己仅愿赔偿30%医疗费。 结合《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赵磊的主张与王芳的辩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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