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4 遵守法律规范(上)(讲义)2027年新疆中职高考《思想政治一轮讲练测》

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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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说明:2027年新疆职教高考《思想政治一轮讲练测》配套讲义、课件、专项及综合习题,依托支架式教学搭建专题体系。采用议题式精讲重难点,配备选择、填空、判断、材料分析题;分层习题包含基础题、易错小题、新疆职教高考真题与材料分析题,附解析与答题技巧,形成完整复习闭环,适配课堂复习与自主备考,打通知识梳理到能力提升的全路径,夯实一轮基础,高效提分。 2027年新疆职教高考《思想政治一轮讲练测》复习讲义 专题4 遵守法律规范(上) 目录 01考情解码·命题预警 2 02体系构建·思维可视 3 03核心突破·靶向攻坚 5 第10课 养成遵纪守法好习惯 5 考点1法律的特征和作用 5 考点2法律与纪律的关系 7 考点3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9 考点4违法违纪要承担责任 11 第11课 养成遵纪守法好习惯 13 考点5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13 考点6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16 考点7民法保护人身权 19 考点8民法保护财产权 21 考点9违约责任 24 考点10侵权责任 26 04真题溯源·考向感知 29 新疆职教高考真题 29 新疆职教高考考向规律 30 1.分值占比 本部分对应中职《职业道德与法治》教材第四单元第10课、第11课,在新疆“三校生升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中占全卷约6%—8%。考试内容涵盖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职业道德与法治、时事政治等模块,本部分预计考查3—5题,以单项选择题、判断题为主。 2.命题特点 概念识记类:考查法律的特征和作用、法律与纪律的关系、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类型等基础概念。【教材第10课、第11课】 原理理解类:考查法律与纪律的辩证关系、违法行为的分类及法律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民法的基本原则等。【教材第10课、第11课】 情境应用类:结合具体生活案例,考查遵纪守法意识、民事纠纷解决等。【教材第10课、第11课】 3.易错预警 混淆法律与纪律的区别:法律由国家制定,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纪律由社会组织制定,规范该组织成员,由规章制度保证实施。【教材第10课】 混淆违法行为的分类:违法行为可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可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教材第10课】 混淆三种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或16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教材第11课】 混淆人身权与财产权:人身权包括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和身份权(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等);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等。【教材第11课】 4.命题趋势 本部分侧重考查法律基础知识和民事活动的基本规范。近年来命题趋向于结合具体生活案例考查法律知识的应用【教材第10课、第11课】,考生需关注日常生活与法律的密切联系。 第10课 养成遵纪守法好习惯 考点1 法律的特征和作用 总议题:法律有哪些特征和作用? 一、法律的特征 法律作为一种特殊行为规范,与道德、纪律等其他行为规范相比,有其显著特征: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有普遍约束力。其中,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律的最主要特征。【教材第10课】 法律的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基本形式。法律的制定,是指特定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法律、修改或废止现有法律的活动;法律的认可,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以一定形式赋予在社会上已经存在的某些习惯、道德规范等法律效力的活动。【教材第10课】 二、法律的作用 法律为生活保驾护航。法律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保护我们的权利,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护我们的正常生活,保障社会的公共秩序。【教材第10课】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我国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法律规范的形式,保障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效运行。【教材第10课】 要点提示:法律的四大特征——国家制定或认可、规定权利义务、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普遍约束力。最主要特征——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即时训练 一、单项选择题 1.法律作为一种特殊行为规范,与道德、纪律等其他行为规范相比,有其显著特征。下列属于法律特征的是() ①由国家制定或认可②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③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④对全体社会成员有普遍约束力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②③④ D. ①②③④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的特征。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有普遍约束力。①②③④全部正确。【教材第10课】 2.法律的最主要特征是() A.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B. 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C. 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D. 对全体社会成员有普遍约束力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的最主要特征。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律的最主要特征。【教材第10课】 3.法律为生活保驾护航。下列属于法律作用的是() ①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②保护我们的权利③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④维护正常生活,保障社会公共秩序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②③④ D. ①②③④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的作用。法律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保护我们的权利,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护我们的正常生活,保障社会的公共秩序。①②③④全部正确。【教材第10课】 二、判断题 1.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律的最主要特征。() 答案:正确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的最主要特征。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律的最主要特征。【教材第10课】 2.法律的认可,是指特定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法律、修改或废止现有法律的活动。() 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的制定与认可的区别。法律的制定,是指特定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法律、修改或废止现有法律的活动;法律的认可,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以一定形式赋予在社会上已经存在的某些习惯、道德规范等法律效力的活动。【教材第10课】 考点2 法律与纪律的关系 一、法律与纪律的共性 法律与纪律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都需要人们共同遵守,都需要通过相应的强制力来实施。违反纪律和法律都会造成一定后果,都要受到相应的惩处。【教材第10课】 二、法律与纪律的区别 法律与纪律在制定主体、规范对象、处罚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同。法律由国家机关制定,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主要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纪律由社会组织或单位制定,规范该组织或单位成员的行为,一般通过规章制度、规定等方式呈现。【教材第10课】 三、法律、纪律与自由的关系 法律、纪律与自由是辩证统一的。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真正的自由是在法律、纪律许可范围内行使权利的自由。只有约束违反法律、纪律的行为,才能确保每个人真正享有自由。【教材第10课】 四、法律与纪律的内在关联 违法和违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违纪发展下去容易导致违法。违法行为往往从违纪行为开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事实表明,从违反纪律到违反法律甚至犯罪,是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常见轨迹。【教材第10课】 要点提示:法律与纪律——都是行为规范,都需强制力。区别——制定主体不同、规范对象不同、处罚方式不同。违纪→违法→犯罪,是常见轨迹。 即时训练 一、单项选择题 1.法律与纪律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都需要人们共同遵守。下列关于法律与纪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法律与纪律没有区别 B. 法律与纪律都由国家机关制定 C. 法律与纪律都需要通过相应的强制力来实施 D. 违反纪律不需要承担任何后果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与纪律的共性。法律与纪律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都需要人们共同遵守,都需要通过相应的强制力来实施。A项错误,二者有区别;B项错误,纪律由社会组织制定;D项错误,违反纪律要受到相应处分。【教材第10课】 2.法律、纪律与自由是辩证统一的。下列对自由的理解,正确的是() A. 自由就是不受任何约束 B. 真正的自由是在法律、纪律许可范围内行使权利的自由 C. 法律和纪律限制了自由,应当废除 D. 自由与法律、纪律是对立的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纪律与自由的关系。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真正的自由是在法律、纪律许可范围内行使权利的自由。只有约束违反法律、纪律的行为,才能确保每个人真正享有自由。【教材第10课】 二、判断题 1.违法和违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违纪发展下去容易导致违法。() 答案:正确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与纪律的内在关联。违法和违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违纪发展下去容易导致违法。违法行为往往从违纪行为开始。【教材第10课】 2.法律由社会组织制定,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纪律由国家机关制定,规范该组织成员的行为。() 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与纪律的区别。法律由国家机关制定,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纪律由社会组织或单位制定,规范该组织或单位成员的行为。题干将二者的制定主体和规范对象颠倒,故错误。【教材第10课】 考点3 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一、遵纪守法是公民的义务 遵纪守法是公民的义务,也是社会公德的主要规范,对社会生活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很重要。无论何时,我们都要对法律与纪律怀有敬畏之心,都要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教材第10课】 二、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的要求 1.加强学习,明确要求:遵纪守法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和掌握法律与纪律知识,明确法律与纪律的要求,依法依纪规范自己的行为。为更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我国专门制定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我们还要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教材第10课】 2.长期坚持,养成习惯:遵纪守法要求我们从每一件点滴事情做起,从每天的日常行为做起。遵纪守法自觉性的培养,贵在持之以恒。遵纪守法只有成为自身的习惯,才能转化为一种自觉行为。【教材第10课】 3.抵制诱惑,学会自律:遵纪守法要求我们充分认识不良行为的危害,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杜绝不良行为。当产生不良行为念头时,不要心存侥幸,不能以“下不为例”“情况特殊”为借口放松要求,甚至放纵自己。【教材第10课】 要点提示:三个要求——加强学习、长期坚持、抵制诱惑。 即时训练 一、单项选择题 1.遵纪守法是公民的义务,也是社会公德的主要规范。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要求我们() ①加强学习,明确要求②长期坚持,养成习惯③抵制诱惑,学会自律④只遵守法律,不遵守纪律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②③④ D. ①③④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的要求。要求包括加强学习明确要求、长期坚持养成习惯、抵制诱惑学会自律。④“只遵守法律,不遵守纪律”错误,法律和纪律都需要遵守。【教材第10课】 2.我国专门制定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以更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这要求我们() A. 只学习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 B. 认真学习和掌握法律与纪律知识 C. 不需要学习法律知识 D. 只遵守纪律,不遵守法律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加强学习的要求。遵纪守法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和掌握法律与纪律知识,明确法律与纪律的要求,依法依纪规范自己的行为。【教材第10课】 二、判断题 1.遵纪守法自觉性的培养,贵在持之以恒。遵纪守法只有成为自身的习惯,才能转化为一种自觉行为。() 答案:正确 解析:本题考查长期坚持养成习惯的要求。遵纪守法自觉性的培养,贵在持之以恒。遵纪守法只有成为自身的习惯,才能转化为一种自觉行为。【教材第10课】 2.当产生不良行为念头时,可以以“下不为例”为借口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抵制诱惑学会自律的要求。当产生不良行为念头时,不要心存侥幸,不能以“下不为例”“情况特殊”为借口放松要求,甚至放纵自己。【教材第10课】 考点4 违法违纪要承担责任 一、违法行为的分类 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一般来说,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违法行为可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违法行为可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等。通常情况下,违法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教材第10课】 二、法律责任的分类 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法律的类别,通常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教材第10课】 行政责任:指因违反行政法规或行政法规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教材第10课】 刑事责任:指依据刑事法律规定和实际发生的犯罪事实而产生的,由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依法确认的,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以刑罚处罚、非刑罚的处罚措施或者单纯有罪宣告等否定评价为具体内容的法律责任。【教材第10课】 三、违反纪律的处分 【教材第10课】 违反纪律也要受到相应的处分,包括批评教育、惩戒等。只有这样,才能对违纪者和其他集体成员进行警示教育,保障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维护集体利益。【教材第10课】 要点提示:三类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即时训练 一、单项选择题 1.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违法行为可分为() A. 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 B. 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C. 违纪行为和违法行为 D. 故意违法行为和过失违法行为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违法行为的分类。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违法行为可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等。【教材第10课】 2.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法律的类别,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下列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是() ①停止侵害②返还财产③赔偿损失④赔礼道歉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②③④ D. ①②③④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①②③④全部正确。【教材第10课】 二、判断题 1.违反纪律要受到相应的处分,包括批评教育、惩戒等。() 答案:正确 解析:本题考查违反纪律的处分。违反纪律也要受到相应的处分,包括批评教育、惩戒等。【教材第10课】 2.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或行政法规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责任的分类。刑事责任指依据刑事法律规定和实际发生的犯罪事实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因违反行政法规或行政法规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是行政责任。【教材第10课】 三、填空题 1.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法律的类别,通常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______。 答案:刑事责任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责任的分类。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法律的类别,通常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教材第10课】 2.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______的行为。 答案:危害社会 解析:本题考查违法行为的定义。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教材第10课】 第11课 依法从事民事活动 考点5 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总议题:民事活动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一、民法与民事活动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从事的与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有关的活动,一般都属于民事活动。民法是规范民事活动,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与我们的衣食住行和生老病死息息相关。【教材第11课】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教材第11课】 二、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我国民法规定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中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合法与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既是贯穿整个民事立法与司法的指导思想,也是民事活动的基本遵循。【教材第11课】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个人不分男女老少、贫富和职位高低,企业不分规模大小、实力强弱,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其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其合法权益均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教材第11课】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每个人都应该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自愿从事民事活动,自觉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教材第11课】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平是民法的基本价值追求,民事主体应当秉持公平理念,公正、平允、合理地分配权利与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教材第11课】 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诚实守信既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民事活动的基本法律准则。【教材第11课】 5.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事活动虽然强调自愿,但不能突破法律规定的边界,也不能突破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底线。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风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风俗。【教材第11课】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绿色原则是我国民法典新增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可持续发展理念在民事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教材第11课】 要点提示:六项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合法与公序良俗、绿色。 即时训练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民法规定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中的基本原则。下列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①平等原则②自愿原则③公平原则④诚信原则⑤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⑥绿色原则 A. ①②③④⑤ B. ①②③⑤⑥ C. ②③④⑤⑥ D. ①②③④⑤⑥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民法规定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中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合法与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①②③④⑤⑥全部正确。【教材第11课】 2.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这体现了民法的() A. 平等原则 B. 自愿原则 C. 公平原则 D. 诚信原则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自愿原则。自愿原则要求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教材第11课】 3.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风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风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的限制。 A. 平等原则 B. 自愿原则 C. 公平原则 D. 绿色原则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教材第11课】 二、判断题 1.绿色原则是我国民法典新增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可持续发展理念在民事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答案:正确 解析:本题考查绿色原则。绿色原则是我国民法典新增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可持续发展理念在民事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教材第11课】 2.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企业规模大小不同,法律地位也不同。() 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企业不分规模大小、实力强弱,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其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教材第11课】 考点6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一、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符合法定的有效条件,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达到预期的目的。【教材第11课】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的不同,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其对应的后果分别是行为有效、行为效力待定和行为无效。【教材第11课】 2.意思表示真实:人们所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一方受到对方的欺诈,或基于自己的重大误解,作出了错误的决定,或者受到胁迫而实施了不情愿的行为,受损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教材第11课】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是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违反强制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违法者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教材第11课】。 类型 年龄/条件 行为效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成年人(18周岁以上),或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有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效力待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无效 要点提示:有效三条件——有行为能力、意思真实、不违法不违公序良俗。 即时训练 一、单项选择题 1.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下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的是() A.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 B.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C.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义务 D.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资格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教材第11课】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的不同,分为三类。下列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A.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B.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D. 18周岁以上,智力、精神健康状况正常的成年人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上),或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A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C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教材第11课】 二、判断题 1.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答案:正确 解析:本题考查意思表示真实的要求。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教材第11课】 2.15周岁的中职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认定。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5周岁不满足年龄条件。【教材第11课】 三、填空题 1.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______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答案:意思表示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教材第11课】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的不同,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______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 答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教材第11课】 考点7 民法保护人身权 一、人身权的含义与分类 人身权是民事主体基于自己的身份、身体或人格而依法享有的最基本的民事权利。人身权可以分为身份权和人格权。身份权是基于家庭和亲属关系而享有的权利,包括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等。人格权是基于人的身体和人的尊严而享有的专属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受法律保护,侵犯人身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教材第11课】 二、具体人格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当一个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时,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教材第11课】 姓名权、名称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民事主体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或名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教材第11课】 肖像权: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按法律规定可以合理使用的情形除外。【教材第11课】 名誉权、荣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荣誉是国家和社会对有突出贡献或表现的民事主体给予的积极的正式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教材第11课】 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教材第11课】 要点提示:人身权=身份权+人格权。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即时训练 一、单项选择题 1.人身权是民事主体基于自己的身份、身体或人格而依法享有的最基本的民事权利。人身权可以分为() A. 人格权和财产权 B. 身份权和人格权 C. 物权和债权 D. 知识产权和继承权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人身权的分类。人身权可以分为身份权和人格权。身份权是基于家庭和亲属关系而享有的权利;人格权是基于人的身体和人的尊严而享有的专属权利。【教材第11课】 2.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 A. 名誉权 B. 荣誉权 C. 隐私权 D. 肖像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教材第11课】 3.下列属于人格权的是() ①生命权②身体权③健康权④姓名权⑤肖像权⑥名誉权⑦荣誉权⑧隐私权 A. ①②③④⑤⑥ B. ①②③④⑤⑥⑦ C. ②③④⑤⑥⑦⑧ D.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人格权的内容。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①②③④⑤⑥⑦⑧全部正确。【教材第11课】 二、判断题 1.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按法律规定可以合理使用的情形除外。() 答案:正确 解析:本题考查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按法律规定可以合理使用的情形除外。【教材第11课】 2.身份权是基于人的身体和人的尊严而享有的权利。() 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身份权与人格权的区别。身份权是基于家庭和亲属关系而享有的权利;人格权是基于人的身体和人的尊严而享有的专属权利。【教材第11课】 考点8 民法保护财产权 一、财产权的含义 财产权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每个人的财产权都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侵犯他人财产权要承担法律责任。民法对财产权的确认和保护,是社会经济生活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享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等在内的财产权。【教材第11课】 二、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物权有多个种类,其中最典型、最完整的物权是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依民法行使,受民法保护。【教材第11课】 三、债权 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因签订、履行合同产生的债权,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债权。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也是一种债权。债权还可以因无因管理等产生。民法规定了债务人的责任,保障了债权人利益的实现。【教材第11课】 无因管理,即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对他人事务进行的管理。【教材第11课】 四、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对其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民事主体对自己创作或研发的作品、发明、商标等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对智力成果进行法律保护,有利于鼓励创新,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利益。【教材第11课】 五、继承权 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据法律或遗嘱而取得他人遗产的权利。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没有遗嘱或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民法保护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利益。【教材第11课】 要点提示: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所有权是最典型、最完整的物权。 即时训练 一、单项选择题 1.财产权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享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等在内的财产权。下列属于财产权的是() A. 生命权 B. 姓名权 C. 债权 D. 肖像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财产权的范围。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等。A、B、D项均属于人身权。【教材第11课】 2.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其中最典型、最完整的物权是() A. 债权 B. 知识产权 C. 所有权 D. 继承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类型。物权有多个种类,其中最典型、最完整的物权是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教材第11课】 3.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对其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下列属于知识产权的是() ①著作权②专利权③商标权④所有权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②③④ D. ①③④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知识产权的范围。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④所有权属于物权,不属于知识产权。【教材第11课】 二、判断题 1.因签订、履行合同产生的债权,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债权。() 答案:正确 解析:本题考查债权的类型。因签订、履行合同产生的债权,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债权。【教材第11课】 2.无因管理,是指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对他人事务进行的管理。() 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无因管理的定义。无因管理,即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对他人事务进行的管理。【教材第11课】 三、填空题 1.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______的权利。 答案:排他 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定义。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教材第11课】 2.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据法律或______而取得他人遗产的权利。 答案:遗嘱 解析:本题考查继承权的定义。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据法律或遗嘱而取得他人遗产的权利。【教材第11课】 考点9 违约责任 一、合同的定义 合同,也称契约,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只有弘扬契约精神,诚信履约,才能有效实现合同目的,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教材第11课】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补救措施包括修理、重作、更换等。赔偿损失的额度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教材第11课】 三、定金与订金 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给付定金的方式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教材第11课】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订金是合同预付款,合同履行时可以抵作价款,合同因故解除的,订金应当返还,没有数额限制;定金是为保障合同履行专门设定的附属合同担保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教材第11课】 要点提示:违约责任——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即时训练 一、单项选择题 1.合同,也称契约,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 A. 侵权责任 B. 违约责任 C. 刑事责任 D. 行政责任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教材第11课】 2.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A. 10% B. 15% C. 20% D. 3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定金的数额限制。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教材第11课】 二、判断题 1.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答案:正确 解析:本题考查定金的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教材第11课】 2.订金与定金没有区别,都是为保障合同履行而设定的担保方式。() 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定金与订金的区别。订金是合同预付款;定金是为保障合同履行专门设定的附属合同担保方式。二者性质不同。【教材第11课】 三、填空题 1.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______等违约责任。 答案:赔偿损失 解析:本题考查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教材第11课】 2.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______返还定金。 答案:双倍 解析:本题考查定金的罚则。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教材第11课】 考点10 侵权责任 一、一般侵权 基于故意或过失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制裁。一般情况下,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实施了加害行为且对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就构成侵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教材第11课】 二、特殊侵权 按照法律规定,有些特殊情形下的侵权行为,只要行为人不能排除自己的过错,就应该承担责任。比如,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还有些侵权行为,即使行为人没有过错,只要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要承担责任,如产品缺陷致人损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等。【教材第11课】 三、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损害赔偿等。其中,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既包括人身与财产的直接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教材第11课】 要点提示:侵权责任构成——主观过错+加害行为+实际损害。特殊侵权——举证责任倒置或无过错责任。 即时训练 一、单项选择题 1.一般情况下,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实施了加害行为且对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就构成侵权,应该承担() A. 违约责任 B. 侵权责任 C. 刑事责任 D. 行政责任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一般侵权的构成。一般情况下,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实施了加害行为且对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就构成侵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教材第11课】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损害赔偿等。其中,侵权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是() A. 停止侵害 B. 恢复原状 C. 损害赔偿 D. 赔礼道歉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既包括人身与财产的直接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教材第11课】 二、判断题 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正确 解析:本题考查特殊侵权。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教材第11课】 2.即使行为人没有过错,只要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不用承担责任。() 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特殊侵权。有些侵权行为,即使行为人没有过错,只要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要承担责任,如产品缺陷致人损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等。【教材第11课】 新疆职教高考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2024年新疆三校生升高职考试·第14题)小张已年满17周岁,在某汽车4S店从事销售工作。其民事行为能力和行为的效力分别是() A.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效 B.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效 C.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效 D.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效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法律行为有效。【2024年真题第14题】【2024年参考答案】【教材第11课】 新疆职教高考考向规律(2021-2025真题总结) 一、题型结构:稳定、基础、分值明确 1.新疆“三校生升高职”政治理论考试题型与全国中职思想政治考试基本一致,以单项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材料分析题为主。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50分。 2.本部分(《职业道德与法治》第四单元第10课、第11课)占政治理论全卷约6%—8%,预计考查3—5题,以单项选择题、判断题为主。 3.基础题(选择+判断+填空)占比高,以识记、辨析为主。 二、考点分布 从2021—2025年真题考查规律看,考点集中在以下模块: 1.法律的特征和作用:法律的特征(国家制定或认可、规定权利义务、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普遍约束力)、法律的作用【教材第10课】。 2.法律与纪律的关系:法律与纪律的共性与区别、违纪与违法的关系【教材第10课】。 3.违法行为的分类与法律责任:违法行为的分类、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区分【教材第10课】。 4.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合法与公序良俗、绿色六项原则【教材第11课】。 5.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完全/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2024年真题第14题】【教材第11课】。 6.人身权与财产权:人身权的分类、人格权的具体内容、财产权的类型【教材第11课】。 7.违约与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定金规则、侵权责任的构成与承担方式【教材第11课】。 三、命题特点:基础为主、辨析为重 1.选择题:重概念、重定位、重区分:直接考查核心概念的准确定位(如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选项常设置易混概念干扰(如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混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判断题:最爱考“概念混淆”“定位错误”。高频陷阱:(1)法律与纪律没有区别。(错:二者在制定主体、规范对象等方面不同)(2)定金与订金是一回事。(错:二者性质不同)。命题逻辑:概念混淆、层次错位。 3.填空题:考“标志性、唯一性、固定表述”:全部来自教材原话、固定结论。 四、备考导向:抓概念、辨易混、记定位 1.核心概念抓死 围绕“法律的特征+法律与纪律的关系+违法行为的分类+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人身权与财产权+违约与侵权责任”复习。 2.易混概念必清 易混组 正确表述 常见错误 法律vs纪律 法律由国家制定;纪律由社会组织制定 二者等同 定金vs订金 定金是担保方式;订金是预付款 二者混淆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或16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误认为18周岁以上才可 人格权vs身份权 人格权基于人的身体和尊严;身份权基于家庭和亲属关系 二者混淆 3.必背内容 类型 核心表述速记 法律的最主要特征 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法律与纪律的关系 都是行为规范,都需要强制力;制定主体、规范对象不同 民事行为能力分类 完全(18周岁/16周岁以上劳动收入)、限制(8周岁以上)、无(不满8周岁) 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合法与公序良俗、绿色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定金限额 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侵权责任主要承担方式 损害赔偿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zxxk.com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zxxk.com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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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4  遵守法律规范(上)(讲义)2027年新疆中职高考《思想政治一轮讲练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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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4  遵守法律规范(上)(讲义)2027年新疆中职高考《思想政治一轮讲练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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