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单元 主题 3.2 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教案)-《经济法基础》(高教版2025-教学改革成果教材)【上好课】
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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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内容正文:
《经济法基础》(高教版2025·教学改革成果教材)【上好课】
第3单元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课题
主题 3.2 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
课型
新授课
课时
2
授课班级
授课时间
授课教师
教材分析
本课选自《经济法基础》(高教版2025)第3单元“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主题3.2“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教材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讲票据基础(概念与种类、当事人、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追索);第二部分讲非现金支付工具(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银行卡及违反责任)。本课是支付结算的核心工具内容,专业性强、规定细,是会计岗位高频实务。
学情分析
授课对象为中职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二年级学生。学生已学习主题1.1—1.2法律基础,具备基本法律概念;具一定阅读能力但会计与法律结合的应用能力较弱;偏好案例互动教学;对专业术语多、规定细的内容易畏难。
学习目标
(一)知识目标:
1.掌握票据概念、种类与当事人(基本/非基本);
2.理解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追索;
3.掌握支票、汇票、本票、银行卡的概念与主要规定。
(二)能力目标:能区分汇票/本票/支票;能说明支票出票与空头支票责任。
(三)素质目标:树立票据合规开具与使用的法治意识;理解票据无因性与文义性对交易安全的意义。
学习重难点
重点:
1.票据三类(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分;
2.票据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
3.支票出票要求与空头支票责任。
难点:
1.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与非基本当事人;
2.票据权利(付款请求权、追索权)与追索;
3.商业汇票承兑与银行卡分类。
教学方法
1.任务驱动法:以“掌握票据与非现金支付工具”为主线分递进任务展开。
2.案例教学法:结合会计工作实际案例帮助理解。
3.图表归纳法:借教材表格与导图建框架。
4.口诀记忆法:编制口诀助记。
课前准备
教师:调试课件,准备案例稿与练习题。
学生:预习教材并标记疑问;结合专业思考本主题知识的用途。
教学媒体
多媒体设备、课件、教材、黑板/白板。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设计
学生活动设计
设计意图
创设情境,案例导入
1.呈现情境:高元公司采购原料,供应商要求“用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结算”。高元看到一张支票因签章不符被退回,另有商业汇票需承兑。高元疑惑:支票、汇票、本票有何不同?签章不符为何无效?
2.提问:三种票据谁开的?见票怎么付?空头支票有什么后果?
3.引入主题:探究票据基础与非现金支付工具两大模块。
1.思考公司用票结算的实际问题;
2.结合自身经验谈对支票/银行卡的了解;
3.带着问题进入新课。
以采购用票、支票退回情境导入,贴近结算实务,引出票据与支付工具主题。
探索新知一:票据基础
1.板书“探索新知一:票据基础”,明确第一探究主题。
2.讲授票据概念(狭义):出票人签发、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
3.展示图3-2,讲解票据种类:汇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本票(银行本票)、支票。
4.讲授票据当事人: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作成交付即存在);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后续加入)。
5.讲解各票据基本当事人:银行汇票出票人=银行;商业汇票出票人=银行以外企业组织;银行本票出票人=出票银行;支票出票人=在银行开支票户的单位个人。
6.讲授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主票据行为出票,附属行为其余)。
7.讲授票据权利:付款请求权(向付款人)、追索权(向后手/前手);票据责任: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的责任。
8.讲授票据追索:到期被拒付或期前法定情形,持票人可向前手、出票人、保证人追索;追索金额含本金、利息、费用。
9.辨析易混点:本票是自付票据(出票人自己付),汇票/支票是委付(委托他人付);支票见票即付。
10.抛出互动问题: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是谁?引导明确是合同中应付款方(承兑人)。
11.邀请学生归纳: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是承兑人(合同中应付款企业),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人是承兑银行。
12.带领学生强化记忆:三票区分与基本当事人,编口诀“汇委本自支见付”。
13.组织完成课件第一组课堂练习(围绕票据种类、当事人、行为),公布答案逐题讲解,重点纠正“本票可委付”等错误。
1.明确第一探究主题,记录板书。
2.记录票据概念(狭义)与三类。
3.观看图3-2,记忆三票分类。
4.学习基本/非基本当事人及各类票据出票人。
5.理解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6.区分付款请求权与追索权。
7.学习票据追索条件与金额。
8.分析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案例,判断正确主体。
9.齐读抄写口诀,接受抽查背诵,整理易错点。
10.独立完成第一组练习,对照解析纠正,整理易错点到笔记。
先建票据概念与种类框架,再剖当事人、行为、权利与追索;通过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案例突破委付/自付差异;口诀与练习巩固。
探索新知二:非现金支付工具
1.板书“探索新知二:非现金支付工具”,说明本模块聚焦具体工具。
2.讲授支票:出票人签发、委托银行见票无条件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持票人;种类:现金支票(仅取现)、转账支票(仅转账)、普通支票(可现可转,划线仅转账)。
3.讲解支票出票:必须记载6项(“支票”字样、委托、金额、付款人、日期、出票人签章);金额与收款人名称可授权补记,未补记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4.强调空头支票:签发金额超付款时实有存款的为空头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或印章不符,按票面金额罚款,屡次违规停止其签发。
5.讲授银行汇票:出票银行签发,见票即付,异地结算常用;实际结算金额≤出票金额。
6.讲授银行本票:银行签发并自己付,见票即付,同城结算;定额/不定额。
7.讲授商业汇票: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付,分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可贴现、背书转让;付款期限最长6个月。
8.讲授银行卡:商业银行发卡,具消费转账存取等功能的电子支付工具;分信用卡(可透支)与借记卡(不可透支)。
9.介绍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签发空头支票、伪造变造票据、出租出借账户等的处罚。
10.抛出互动问题:甲公司签发一张金额超过存款的支票,后果如何?引导明确空头支票责任(罚款+信用影响)。
11.邀请学生归纳:为空头支票,按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罚款,屡犯停止签发。
12.带领学生强化记忆:支票三分类、空头支票责任、银行卡两类,编口诀“现转普划线,空支票罚千”。
13.组织完成课件第二组课堂练习(围绕支票出票、空头支票、三票与银行卡区别),公布答案逐题讲解,重点纠正“普通支票可任意取现(划线仅转账)”等错误。
1.明确第二探究主题,记录板书。
2.学习支票三分类及使用限制(划线仅转账)。
3.记忆支票6项必须记载事项与补记规则。
4.理解空头支票定义与法律责任(罚款、停签)。
5.了解银行汇票、本票(见票即付、自付)。
6.了解商业汇票承兑与期限(≤6个月)。
7.区分信用卡(透支)与借记卡(不透支)。
8.分析空头支票案例,说明后果与处罚。
9.齐读抄写口诀,接受抽查背诵,整理易错点。
10.独立完成第二组练习,对照解析纠正,整理易错点到笔记。
先系统讲支票(重点:出票、空头)再及其他工具(汇票、本票、银行卡);通过空头支票案例突破法律责任;口诀与练习巩固。
课堂小结
一、票据基础:概念(狭义)、三类(汇/本/支)、基本当事人、票据行为、权利(付款请求/追索)与追索。
二、非现金支付工具:支票(三分类、空头责任)、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承兑≤6月)、银行卡(信用/借记)。
强调:票据须依法签发,空头支票等违规将担责。
作业布置
1.背诵:三票区分、基本当事人、支票6项记载、空头支票责任及口诀。
2.书面分析:甲公司签发金额超过存款的转账支票支付货款,该支票效力如何?出票人承担什么责任?
3.预习主题3.3“银行电子支付机构非现金支付业务”。
板书设计
主题3.2 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
一、票据基础
1.三类:汇票(委付)·本票(自付)·支票(见票付)
2.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承兑/背书/保证)
3.权利: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二、支付工具
1.支票(现/转/普,划线仅转)·空头罚千
2.银行汇票/本票(见票即付)·商业汇票(承兑≤6月)
3.银行卡(信用可透支/借记不可)
教学反思
按“新知讲授→师生互动→背诵巩固→课堂练习”双循环展开,逻辑清晰、内容充实。亮点:以会计专业情境导入,票据与非现金支付工具理论与职业实际结合,辨析讨论突破易混点。不足:部分分类标准/规定细节仍易混淆,下次增对比练习;讨论时间可更充裕。总体目标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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