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41 珍惜婚姻关系
高考命题分析
高考命题解读:
本专题聚焦婚姻财产、夫妻债务、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等民法典核心考点,贴合真实家事司法案例,落实法治意识素养。试题区分婚前 / 婚内财产、共同 / 个人债务、遗嘱与遗赠效力等易混概念,以多主体复杂纠纷设置情境。选择题深挖法条细节设陷阱,主观题结合借款、拆迁析产、离婚偿债案例,考查财产析分、责任划分、法条迁移运用,兼顾法理与孝老爱亲价值导向,契合高考生活化、综合性命题趋势。
创新考法:
融合善意取得、婚内财产约定、胎儿继承份额、附义务遗赠、继子女赡养等新型复合情境;叠加物权、合同、婚姻继承多法律关系;主观题增设法院裁判视角,区分全部 / 部分支持,强化协议对内对外效力、限定继承等实务辨析。
真题考点精练
1.王某与李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王。王某婚前有一套房产,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居住。2020年王某因病去世,未留遗嘱。2025年该房屋拆迁,获得拆迁补偿款300万元。李某认为自己是配偶应分得全部补偿款,小王认为自己作为继承人也应有份。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房产属于王某个人财产,300万元全部作为遗产继承
B.李某和小王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各分得150万元
C.该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先析产再继承
D.小王是未成年人,继承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林某与白某婚后,林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房,房屋用于二人共同居住。夫妻二人还共同经营一家社区便利店。2026年1月,白某的外祖母(经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亲笔订立书面协议,将名下商铺出租给第三人王某,约定年租金8万元。同时,林某为便利店进货周转,以个人名义向好友张某借款5万元,未告知白某。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如果林某不能及时偿还贷款,银行将直接占有该房屋
②林某以个人名义为便利店借款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林某若擅自将此房屋转租,侵犯白某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
④白某外祖母订立的商铺租赁合同经白某追认即可有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张某与李某系夫妻,婚后两人购买一套价值240万元的房产。2020年妻子李某去世,儿子张甲和女儿张乙常年在国外生活。张某的生活起居都由侄子张丙照顾,张某在生病期间立下遗嘱,约定死后房产由张丙继承。2026年1月,张某去世后,张丙主张房产,遭到张甲和张乙拒绝,遂产生纠纷。对此案例,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②张某无权处分该房产,其全部份额需权威机构评估后重新分配
③张丙并非法定继承人,张某所立遗嘱应属成年意定监护协议
④如果房产以240万元价格出售,张丙可以获得其中160万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湖南凤某与文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一处房产和一宗土地,均登记在文某名下。2022年,文某与秀某签订转让协议(秀某已核查相关登记信息),将上述房产及土地以市场价转让,并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同年10月14日,凤某和文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未涉及案涉争议房产和土地。后凤某以二人串通,转移共有财产为名,诉至法院,请求判处转让协议无效。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文某作为土地和房产的权利人,其处分行为有效
②秀某行为构成善意取得,能够获得土地和房产的产权
③凤某可向文某主张损害赔偿,但要求确认转让协议无效缺乏依据
④《离婚协议书》未涉及案涉财产,视为凤某放弃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孤寡老人赵某去世前留有一份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载明由热心的邻居田某和李某(夫妻关系)负责其生养死葬,其名下唯一商铺归田某和李某所有。田某夫妇悉心照顾赵某多年直至其去世后,办理了商铺过户,登记到田某名下。三年后,田某因个人经营需要,以该商铺向银行抵押借款40万元。李某知悉后将银行诉至法院,请求注销抵押登记。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商铺虽然已经登记到田某名下,李某仍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②田某夫妇基于该遗赠扶养协议,应主动负责赵某的生养死葬
③田某所享有的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对应该商铺的交换价值
④田某夫妇获得商铺是通过遗赠的方式,其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对婚姻幸福和美满家庭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未成年)的父母因病丧失对子女的监护能力,其他近亲属都应当承担甲的监护责任
B.乙与邻居签订《协议书》,约定邻居作为扶养人负责其生养死葬,这属于遗赠行为
C.丁的父亲与丁的女友的母亲是表兄妹,根据世代亲等计算法,丁与其女友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
D.丙在妻子去世后,对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岳母遗产
7.老李因车祸意外失去一条腿,获得18万元残疾赔偿金。不久,老伴和独子李甲因病相继离世,儿媳余某承担起照顾老李晚年生活的责任。老李生前立下遗嘱,表明“其婚后所购的A房产与18万元的残疾赔偿金均归儿媳”。老李过世后,孙女小李宣称该遗嘱没有效力。关于老李遗产的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虽是代位继承人,但与该遗嘱的效力无关
②应先将老李老伴的遗产份额析出,老李只能处分A房产与18万残疾赔偿金的一半
③余某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④即使余某再婚,也不影响其获得遗产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小李年幼丧母,父亲老李在小李13岁时与王女士登记结婚,小李遂由生父老李与继母王女士共同抚养至独立生活,成年后的小李与贾先生结婚并生育儿子贾李。2018年,老李与王女士协议离婚。2022年6月18日,小李与父亲老李不幸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关于遗产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女士对小李尽了抚养义务,可继承她的部分遗产
②贾李可以法定继承人身份分别继承小李和老李的部分财产
③王女士已与老李离婚,一般无法继承老李的任何遗产
④贾先生不是老李的法定继承人,无法获得老李的任何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民法规定了民事主体享有财产权利,这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为获得贷款将自有汽车向银行抵押后,仍可以继续使用该汽车
②城镇居民乙可以购买朋友在农村的住房,并能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丙独自撰写小说出版发行所获得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丁企业为其生产的饮料注册了“四季”商标,其他企业可不经许可在饮料上使用与其近似的商标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遗嘱乃个人意志之终章。2022年甲立下公证遗嘱:商品房、轿车归其亲弟弟乙个人所有。2025年甲感念其丧偶儿媳丙长期履行主要赡养义务,在邻居丁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商品房归丙,轿车归乙个人所有。此外,甲还遗留存款100万元。本案例中( )
①基于遗赠,丙有权取得商品房
②基于遗嘱继承,乙有权取得商品房
③基于法定继承,乙有权取得100万元
④乙若已婚,继承所得的轿车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甲和乙结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甲乙名下。甲以经营需要为由向丙借款90万元,但该款项被甲用于赌博。为规避债务,甲乙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全部债务由甲清偿。领取离婚证后,甲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乙名下。因债权无法获得清偿,丙请求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获得了法院判决支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于银行的贷款应以甲个人财产来清偿
②对于丙的90万元债权,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③离婚协议书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损害了丙的合法权益
④法院判决否定了甲乙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李某婚后于2022年出版了一本著作,书中引用了钱某1960年发表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同年,该著作获得了科研成果奖,李某获奖金2万元。教师孙某将该著作复印3份用于学校课堂教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
②李某只有将该著作出版才能享有对其的著作权
③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
④孙某复印3份该著作用于教学应得到李某同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
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7.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8.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19.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 )
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20.小明八周岁时父母离异。两年后,母亲与孙某再婚,并生下女儿小玲。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五年后,孙某病重,生活出现困难,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孙某只能要求小玲支付赡养费②孙某应当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③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④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21.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
②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
③保护小丁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
④小丁12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22.李先生与王女士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儿子(小李)随母亲生活。离婚后,王女士在未告知李先生的情况下,擅自将儿子的姓氏改为其继父(张某)的姓氏。李先生知道后,拒绝给付抚养费并愤然起诉,要求判令儿子恢复原姓氏。本案中( )
①小李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不能随张姓
②李先生与王女士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③王女士的做法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有违公序良俗
④李先生不得因儿子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3.2019年,许某某(男)父母全款购买案涉房屋。2020年,范某某与许某某登记结婚。2021年8月,许某某父母将案涉房屋转移登记至范某某、许某某双方名下。婚后二人未生育子女。2024年,因家庭矛盾较大,范某某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其与许某某离婚,并平均分割案涉房屋。许某某同意离婚,但对分割房产有异议。本案中( )
①夫妻二人在处理案涉房屋上的权利是不平等的
②案涉房屋为许某某父母全款购买,范某某无权分割
③案涉房屋可判归许某某所有,应给范某某折价补偿
④双方对离婚无争议,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4.张某与妻子李某婚后共同购置一套住宅,二人育有一子小张。张某常年患病卧床。小张在外工作,长期疏于照料父亲。后张某夫妇与邻居王某签订协议,约定:由王某全权负责二人日常照料、医疗陪护及身后丧葬全部事宜,二老身故后将住宅赠与王某。王某此后依照协议尽心扶养二老。张某离世后,小张以自己是继承人为由,主张获得该套房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住宅是张某夫妻共同财产,二人有权共同处置
②尽管小张未赡养父亲,但他是遗产的唯一继承人
③小张若要享有继承权利,必须自觉履行赡养义务
④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材料题
2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付某原系夫妻关系。2018年,张某、付某共同向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借款10万元,并共同签订一份《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三年。合同签订后,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按约向二人发放了借款。借款到期后二人未能按约全额偿还借款本息,故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张某、付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二人立即偿还剩余借款本金79700元及利息。
庭审中,二人对借款事实及金额均无异议,但张某辩称其已与付某离婚,离婚调解协议中约定案涉债务由付某负责偿还,故该笔债务现与其无关。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付某未按约清偿本息已构成违约,二人应共同向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偿还剩余借款本金79700元及利息。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2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0年4月4日,林某因家庭住房正常改善向李某借款12万元,并于当日出具借条写明“今借李某现金12万元整”。2025年3月林某因病去世,留下遗产10万元。当地公证处出具公证书,确认被继承人林某生前未立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遗产继承人只有与其共同居住25年的配偶杨某及其20岁的儿子,林某儿子自愿放弃继承林某的财产。后李某将林某的配偶杨某及儿子诉诸法院要求清偿林某所欠所有债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李某请求清偿所有债务的诉求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依法处理方式及理由。
试卷第16页,共16页
试卷第1页,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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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题聚焦婚姻财产、夫妻债务、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等民法典核心考点,贴合真实家事司法案例,落实法治意识素养。试题区分婚前 / 婚内财产、共同 / 个人债务、遗嘱与遗赠效力等易混概念,以多主体复杂纠纷设置情境。选择题深挖法条细节设陷阱,主观题结合借款、拆迁析产、离婚偿债案例,考查财产析分、责任划分、法条迁移运用,兼顾法理与孝老爱亲价值导向,契合高考生活化、综合性命题趋势。
创新考法:
融合善意取得、婚内财产约定、胎儿继承份额、附义务遗赠、继子女赡养等新型复合情境;叠加物权、合同、婚姻继承多法律关系;主观题增设法院裁判视角,区分全部 / 部分支持,强化协议对内对外效力、限定继承等实务辨析。
真题考点精练
1.C 2.C 3.B 4.C 5.B 6.D 7.B 8.A 9.A 10.C 11.C 12.A 13.A 14.A 15.D 16.B 17.B 18.D 19.A 20.D 21.D 22.D 23.D 24.B
25
①借款合同合法有效,二人未按期还本付息构成违约,信用社有权主张偿还全部剩余本息。 ②案涉债务为夫妻共同签名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③离婚调解协议债务分担约定仅约束夫妻二人,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可向双方主张债权,故法院判决二人共同还款。
26
仅部分诉求获得支持。
1. 借款用于家庭住房改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杨某负有全部清偿义务。
2. 限定继承规则:杨某继承 10 万元遗产,优先用该遗产清偿债务,遗产不足部分由杨某个人偿还。
3. 其子自愿放弃继承,无需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试卷第16页,共16页
试卷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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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考法:
融合善意取得、婚内财产约定、胎儿继承份额、附义务遗赠、继子女赡养等新型复合情境;叠加物权、合同、婚姻继承多法律关系;主观题增设法院裁判视角,区分全部 / 部分支持,强化协议对内对外效力、限定继承等实务辨析。
真题考点精练
1.王某与李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王。王某婚前有一套房产,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居住。2020年王某因病去世,未留遗嘱。2025年该房屋拆迁,获得拆迁补偿款300万元。李某认为自己是配偶应分得全部补偿款,小王认为自己作为继承人也应有份。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房产属于王某个人财产,300万元全部作为遗产继承
B.李某和小王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各分得150万元
C.该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先析产再继承
D.小王是未成年人,继承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答案】C
【详解】A:房产是王某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具体分析;拆迁补偿款不全部是遗产,排除。
B:该房产先析产(区分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和个人财产部分),个人财产部分才是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不是直接各分一半,排除。
C:婚前个人房产婚后的增值部分(自然增值除外)如涉及共同投入等,应先析产,确定遗产范围后再继承,正确。
D:小王作为未成年人有继承权,但法定继承中"照顾"是针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未成年不一定当然多分,排除。
2.林某与白某婚后,林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房,房屋用于二人共同居住。夫妻二人还共同经营一家社区便利店。2026年1月,白某的外祖母(经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亲笔订立书面协议,将名下商铺出租给第三人王某,约定年租金8万元。同时,林某为便利店进货周转,以个人名义向好友张某借款5万元,未告知白某。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如果林某不能及时偿还贷款,银行将直接占有该房屋
②林某以个人名义为便利店借款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林某若擅自将此房屋转租,侵犯白某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
④白某外祖母订立的商铺租赁合同经白某追认即可有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抵押权是优先受偿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不能直接占有抵押财产,排除。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案涉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便利店周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正确。
③:案涉房屋是婚后购买且用于夫妻共同居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林某擅自转租房屋侵犯了白某的处分权,正确。
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不存在经追认生效的可能,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排除。
3.张某与李某系夫妻,婚后两人购买一套价值240万元的房产。2020年妻子李某去世,儿子张甲和女儿张乙常年在国外生活。张某的生活起居都由侄子张丙照顾,张某在生病期间立下遗嘱,约定死后房产由张丙继承。2026年1月,张某去世后,张丙主张房产,遭到张甲和张乙拒绝,遂产生纠纷。对此案例,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②张某无权处分该房产,其全部份额需权威机构评估后重新分配
③张丙并非法定继承人,张某所立遗嘱应属成年意定监护协议
④如果房产以240万元价格出售,张丙可以获得其中160万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去世时未留有遗嘱,其享有的房产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正确。
②:张某有权处分自己所有的房产份额以及继承李某所得的份额,并非无权处分整个房产,排除。
③:张某所立遗嘱属于遗赠,是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成年意定监护是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二者性质不同,排除。
④:首先进行析产,240万房产中张某、李某各占120万份额。李某去世后其120万遗产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张某、张甲、张乙均分,每人继承40万,因此张某共享有160万的房产份额,张某通过遗嘱将该份额遗赠给张丙,故张丙可获得160万元,正确。
4.湖南凤某与文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一处房产和一宗土地,均登记在文某名下。2022年,文某与秀某签订转让协议(秀某已核查相关登记信息),将上述房产及土地以市场价转让,并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同年10月14日,凤某和文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未涉及案涉争议房产和土地。后凤某以二人串通,转移共有财产为名,诉至法院,请求判处转让协议无效。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文某作为土地和房产的权利人,其处分行为有效
②秀某行为构成善意取得,能够获得土地和房产的产权
③凤某可向文某主张损害赔偿,但要求确认转让协议无效缺乏依据
④《离婚协议书》未涉及案涉财产,视为凤某放弃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案涉房产、土地是凤某与文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夫妻共有财产,文某未经共有人凤某同意擅自处分,处分行为并非当然有效,排除。
②:秀某已核查登记信息,对文某无权处分不知情,以市场价受让,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完全符合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秀某合法取得案涉土地和房产的产权,正确。
③:文某擅自处分共有财产损害了凤某的合法权益,凤某有权向文某主张损害赔偿;但秀某已经构成善意取得,凤某主张转让协议无效没有法律依据,正确。
④:离婚协议未涉及案涉财产,不能推定凤某放弃权利,凤某对该财产仍享有权利,排除。
5.孤寡老人赵某去世前留有一份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载明由热心的邻居田某和李某(夫妻关系)负责其生养死葬,其名下唯一商铺归田某和李某所有。田某夫妇悉心照顾赵某多年直至其去世后,办理了商铺过户,登记到田某名下。三年后,田某因个人经营需要,以该商铺向银行抵押借款40万元。李某知悉后将银行诉至法院,请求注销抵押登记。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商铺虽然已经登记到田某名下,李某仍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②田某夫妇基于该遗赠扶养协议,应主动负责赵某的生养死葬
③田某所享有的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对应该商铺的交换价值
④田某夫妇获得商铺是通过遗赠的方式,其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商铺是田某、李某夫妻婚内受遗赠取得,无遗嘱特别约定只归田某一人所有,虽登记在田某单方名下,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田某单方擅自抵押侵害李某共有权,正确。
④:田某夫妇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通过遗嘱遗赠取得商铺;依据《民法典》1123条:遗赠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有遗赠就不再适用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正确。
②: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合同,需要双方合意订立;本案只是自书遗嘱附义务(附扶养义务的遗赠),并非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需要老人与田某夫妇双方签订合意;附义务遗赠是老人单方立遗嘱,田某夫妇自愿履行生养死葬后取得遗产,不是基于遗赠扶养协议,不选。
③:抵押权属于银行,而不是田某,不选。
6.对婚姻幸福和美满家庭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未成年)的父母因病丧失对子女的监护能力,其他近亲属都应当承担甲的监护责任
B.乙与邻居签订《协议书》,约定邻居作为扶养人负责其生养死葬,这属于遗赠行为
C.丁的父亲与丁的女友的母亲是表兄妹,根据世代亲等计算法,丁与其女友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
D.丙在妻子去世后,对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岳母遗产
【答案】D
【详解】D: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正确。
A: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确定有法定顺序,其他近亲属承担监护责任需满足自愿且经相关部门同意的条件,并非都应当承担,错误。
B:乙与邻居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二者性质不同,错误。
C:丁与女友属于四代旁系血亲,我国法律禁止的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不在禁止情形内,错误。
7.老李因车祸意外失去一条腿,获得18万元残疾赔偿金。不久,老伴和独子李甲因病相继离世,儿媳余某承担起照顾老李晚年生活的责任。老李生前立下遗嘱,表明“其婚后所购的A房产与18万元的残疾赔偿金均归儿媳”。老李过世后,孙女小李宣称该遗嘱没有效力。关于老李遗产的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虽是代位继承人,但与该遗嘱的效力无关
②应先将老李老伴的遗产份额析出,老李只能处分A房产与18万残疾赔偿金的一半
③余某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④即使余某再婚,也不影响其获得遗产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我国法律明确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规则。老李所立遗嘱若符合法定生效要件,应优先按遗嘱内容执行,代位继承人小李无权否定合法遗嘱的效力,因此小李的身份不影响遗嘱效力,符合题意。
②:A房产系老李婚后所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确需先析出老李老伴的遗产份额。但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18万元残疾赔偿金是老李个人财产,老李有权处分全部,并非只能处分一半,排除。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依法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表示”的规则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受遗赠人,余某作为法定继承人,不适用该规则,排除。
④:余某获得遗产的依据是老李合法有效的遗嘱及其对老李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事实,再婚是余某的合法权利,不会影响其已获得的遗产权利,符合题意。
8.小李年幼丧母,父亲老李在小李13岁时与王女士登记结婚,小李遂由生父老李与继母王女士共同抚养至独立生活,成年后的小李与贾先生结婚并生育儿子贾李。2018年,老李与王女士协议离婚。2022年6月18日,小李与父亲老李不幸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关于遗产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女士对小李尽了抚养义务,可继承她的部分遗产
②贾李可以法定继承人身份分别继承小李和老李的部分财产
③王女士已与老李离婚,一般无法继承老李的任何遗产
④贾先生不是老李的法定继承人,无法获得老李的任何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权利义务,适用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王女士抚养小李至独立生活,已经形成抚养关系,该关系不会因王女士与老李离婚而消灭,因此王女士有权继承小李的部分遗产,正确。
②:法定继承人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贾李(小李之子)是小李的子女,可继承小李的遗产,但贾李并非老李的法定继承人(老李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贾李不属于上述范围),故“分别继承小李和老李的部分财产”说法错误,错误。
③:配偶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王女士与老李协议离婚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不再是老李的配偶,因此一般无法继承老李的任何遗产,正确。
④: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女婿(贾先生),但老李可通过订立遗嘱指定贾先生为继承人,此时贾先生可依据遗嘱继承遗产。另外,贾先生是小李的配偶,属于小李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老李如果先于小李死亡,小李继承老李的遗产后,贾先生可以通过继承小李的遗产,获得老李的部分财产,故“无法获得老李的任何财产”说法错误,错误。
9.民法规定了民事主体享有财产权利,这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为获得贷款将自有汽车向银行抵押后,仍可以继续使用该汽车
②城镇居民乙可以购买朋友在农村的住房,并能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丙独自撰写小说出版发行所获得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丁企业为其生产的饮料注册了“四季”商标,其他企业可不经许可在饮料上使用与其近似的商标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甲将自有汽车抵押给银行后,不转移占有,因此仍可以继续使用该汽车,正确。
②: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身份属性,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城镇居民购买农村住房及宅基地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不能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排除。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如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丙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版小说获得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④: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排除。
10.遗嘱乃个人意志之终章。2022年甲立下公证遗嘱:商品房、轿车归其亲弟弟乙个人所有。2025年甲感念其丧偶儿媳丙长期履行主要赡养义务,在邻居丁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商品房归丙,轿车归乙个人所有。此外,甲还遗留存款100万元。本案例中( )
①基于遗赠,丙有权取得商品房
②基于遗嘱继承,乙有权取得商品房
③基于法定继承,乙有权取得100万元
④乙若已婚,继承所得的轿车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丙作为丧偶儿媳,对甲长期履行主要赡养义务,依法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若遗嘱将财产留给丙,属于遗嘱继承而非遗赠。且甲2025年所立口头遗嘱仅有一名见证人,不符合“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形式要件,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未将商品房给予丙,丙无权基于遗赠取得商品房,错误。
②:甲的公证遗嘱将商品房指定给弟弟乙,乙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该部分属于遗嘱继承。口头遗嘱无效后,应以公证遗嘱为准,乙有权基于遗嘱继承取得商品房,正确。
③:甲的100万元存款未在遗嘱中处分,应按法定继承处理。丧偶儿媳丙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乙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因此乙无权基于法定继承取得100万元,错误。
④:根据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中明确只归个人的除外。公证遗嘱载明轿车归乙“个人所有”,符合“确定只归一方”的情形,故该轿车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11.甲和乙结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甲乙名下。甲以经营需要为由向丙借款90万元,但该款项被甲用于赌博。为规避债务,甲乙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全部债务由甲清偿。领取离婚证后,甲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乙名下。因债权无法获得清偿,丙请求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获得了法院判决支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于银行的贷款应以甲个人财产来清偿
②对于丙的90万元债权,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③离婚协议书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损害了丙的合法权益
④法院判决否定了甲乙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房屋为甲乙婚后共同贷款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非以甲个人财产清偿,①排除。
②:甲借款用于赌博,该债务系个人债务,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②正确。
③: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债务由甲清偿,导致甲名下财产减少(房屋转移),损害了债权人丙的合法权益(丙的债权无法实现)。法院判决支持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正是基于该约定损害了丙的债权,③正确。
④:法院判决仅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并未否定离婚协议的整体法律效力或离婚事实。甲乙协议离婚本身仍有效,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2.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协商让债务人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该做法合法,①入选。
②: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
③: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
④: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以“以土地所有权抵押”的说法本身错误,该选项不合法,④不选。
故本题选A。
13.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房屋A虽由郭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但用于夫妻共同居住,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房贷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以书面形式与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协商确定监护人,以便在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题干中,何某外祖母于2024年订立遗嘱,表明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其协商订立监护协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③正确。
②:专利保护具有法定期限,且专利需公开才能获得保护,与保密无关。专利到期后即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题干中“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混淆了专利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需保密且无期限),②排除。
④:何某作为外孙,非法定继承人,因此外祖母将房屋B留给何某的行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4.李某婚后于2022年出版了一本著作,书中引用了钱某1960年发表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同年,该著作获得了科研成果奖,李某获奖金2万元。教师孙某将该著作复印3份用于学校课堂教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
②李某只有将该著作出版才能享有对其的著作权
③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
④孙某复印3份该著作用于教学应得到李某同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李某的著作出版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收益属于知识产权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①正确。
②:只要创作出作品,无论是否发表,著作权人都对其享有著作权,②排除。
③:法律保护著作权,引用部分他人著作内容,必须在引用中标明被引用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故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③正确。
④:课堂教学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得到著作权人同意,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5.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
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①: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①排除。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故②错误。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这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故③正确;。
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6.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
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
③: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
④: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7.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
②:在民事主体的类型中,法人与非法人组织虽然有别于自然人,但也是自然人的集合,因为具备法定条件而取得独立于其自然人成员的主体资格。即能够成为权利主体的仅限于人,而旺财是狗不是人,故李四对旺财的遗赠无效。旺财能不能取得一万元,与遗嘱真实与否无关,关键是旺财不是民事主体,不能与其发生民事法律关系,②排除。
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
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8.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答案】D
【详解】A:H市的房产是婚前张某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错误。
B: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所有,B错误。
C: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C错误。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D正确。
故本题选D。
【点睛】
19.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 )
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A
【详解】①: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张某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属于法律上的“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应归王某所有,①正确。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予她的小轿车属于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小轿车归王某所有,②正确。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得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0.小明八周岁时父母离异。两年后,母亲与孙某再婚,并生下女儿小玲。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五年后,孙某病重,生活出现困难,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孙某只能要求小玲支付赡养费②孙某应当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③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④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D:因为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当孙某病重,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③④符合题意,D入选。
AC:①说法错误,孙某因为尽了抚养小明的义务,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AC不选。
B:②说法错误,孙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B不选。
故本题选D。
21.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
②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
③保护小丁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
④小丁12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D
【详解】由于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所以根据约定,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题肢①说法正确;小丁虽然12岁,但是在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属于纯获利益的合同,故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题肢④说法正确。根据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不属于行使知识产权的收益,故为二人共同共有,题肢②说法错误;保护小丁既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又是权利,题肢③说法错误。本题选择D选项。
22.李先生与王女士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儿子(小李)随母亲生活。离婚后,王女士在未告知李先生的情况下,擅自将儿子的姓氏改为其继父(张某)的姓氏。李先生知道后,拒绝给付抚养费并愤然起诉,要求判令儿子恢复原姓氏。本案中( )
①小李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不能随张姓
②李先生与王女士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③王女士的做法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有违公序良俗
④李先生不得因儿子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存在法定情形的,也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例如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等,且父母协商一致的,未成年子女也可以使用继父姓氏,错误。
②:本案是经法院调解离婚,夫妻关系自离婚调解书生效时解除,并非自取得离婚证时解除婚姻关系,错误。
③: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氏,王女士未告知李先生擅自更改孩子姓氏为继父姓氏,既违反民法典对姓名权的相关规定,也不符合公序良俗要求,正确。
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绝支付抚养费,正确。
23.2019年,许某某(男)父母全款购买案涉房屋。2020年,范某某与许某某登记结婚。2021年8月,许某某父母将案涉房屋转移登记至范某某、许某某双方名下。婚后二人未生育子女。2024年,因家庭矛盾较大,范某某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其与许某某离婚,并平均分割案涉房屋。许某某同意离婚,但对分割房产有异议。本案中( )
①夫妻二人在处理案涉房屋上的权利是不平等的
②案涉房屋为许某某父母全款购买,范某某无权分割
③案涉房屋可判归许某某所有,应给范某某折价补偿
④双方对离婚无争议,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案涉房屋已转移登记至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人在处理该房屋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排除。
②:虽然房屋最初由许某某父母全款购买,但婚后其父母已将房屋转移登记至范某某、许某某双方名下,这在法律上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某某有权依法分割,排除。
③: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人民法院可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法院可将案涉房屋判归许某某所有,同时要求许某某给予范某某相应的折价补偿,正确。
④: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本案中双方因家庭矛盾较大提起诉讼,且许某某同意离婚,表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后,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正确。
24.张某与妻子李某婚后共同购置一套住宅,二人育有一子小张。张某常年患病卧床。小张在外工作,长期疏于照料父亲。后张某夫妇与邻居王某签订协议,约定:由王某全权负责二人日常照料、医疗陪护及身后丧葬全部事宜,二老身故后将住宅赠与王某。王某此后依照协议尽心扶养二老。张某离世后,小张以自己是继承人为由,主张获得该套房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住宅是张某夫妻共同财产,二人有权共同处置
②尽管小张未赡养父亲,但他是遗产的唯一继承人
③小张若要享有继承权利,必须自觉履行赡养义务
④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该住宅为张某与李某婚后共同购置,属夫妻共同财产,二人有权共同处置,符合题意。
②:小张虽为法定继承人,但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且李某作为配偶也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小张并非唯一继承人,排除。
③:法定继承权不以履行赡养义务为前提,未赡养可能影响遗产分配份额,但继承权本身不因此丧失,排除。
④: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时,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符合题意。
二、材料题
2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付某原系夫妻关系。2018年,张某、付某共同向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借款10万元,并共同签订一份《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三年。合同签订后,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按约向二人发放了借款。借款到期后二人未能按约全额偿还借款本息,故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张某、付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二人立即偿还剩余借款本金79700元及利息。
庭审中,二人对借款事实及金额均无异议,但张某辩称其已与付某离婚,离婚调解协议中约定案涉债务由付某负责偿还,故该笔债务现与其无关。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付某未按约清偿本息已构成违约,二人应共同向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偿还剩余借款本金79700元及利息。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答案】①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遵循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本案中,张某、付某与信用社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信用社已按约发放借款,二人到期未清偿本息构成违约,信用社有权依法主张债权,要求二人偿还剩余本息。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法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本案债务为张某、付某婚内共同债务,双方离婚调解协议对债务偿还的约定,仅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信用社仍有权向二人主张债权,故人民法院判决二人共同偿还剩余借款本息。
【详解】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张某、付某共同向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借款10万元,并共同签订一份《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按约向二人发放了借款,借款到期后二人未能按约全额偿还借款本息→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遵循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本案中,张某、付某与信用社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信用社已按约发放借款,二人到期未清偿本息构成违约,信用社有权依法主张债权,要求二人偿还剩余本息。
有效信息②:张某与付某原系夫妻关系,本案债务为张某、付某婚内共同债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法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本案中,该债务属于张某、付某婚内共同债务,应由二人共同偿还;
有效信息③:张某辩称其已与付某离婚,离婚调解协议中约定案涉债务由付某负责偿还,故该笔债务现与其无关,但人民法院判决二人共同偿还剩余借款本息→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本案中,双方离婚调解协议对债务偿还的约定,仅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信用社仍有权向二人主张债权,故人民法院判决二人共同偿还剩余借款本息。
2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0年4月4日,林某因家庭住房正常改善向李某借款12万元,并于当日出具借条写明“今借李某现金12万元整”。2025年3月林某因病去世,留下遗产10万元。当地公证处出具公证书,确认被继承人林某生前未立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遗产继承人只有与其共同居住25年的配偶杨某及其20岁的儿子,林某儿子自愿放弃继承林某的财产。后李某将林某的配偶杨某及儿子诉诸法院要求清偿林某所欠所有债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李某请求清偿所有债务的诉求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依法处理方式及理由。
【答案】李某的部分诉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法律规定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杨某获得林某遗产10万元应当清偿林某的债务;但因林某所借款项用于改善家庭住房,期间夫妻共同居住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该继续偿还遗产不足的部分;因为其儿子放弃遗产,所以不应承担清偿义务。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从限定继承原则、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与清偿、放弃继承的法律后果角度加以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林某去世留有10万元遗产,未立遗嘱,杨某作为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在10万元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可从限定继承原则角度分析说明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有效信息②:林某借款用于家庭住房改善且夫妻共同居住,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杨某需偿还遗产不足部分→可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与清偿角度分析说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借款属夫妻共同债务,配偶需偿还遗产不足部分。
有效信息③:林某儿子自愿放弃继承其父亲财产,依法无需承担案涉债务的清偿责任→可从放弃继承的法律后果角度分析说明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无需承担被继承人债务清偿责任。
试卷第16页,共16页
试卷第1页,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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