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薪火相传有继承(框框练)-2027版高中政治选必2《法律与生活》同步及复习备考资源

2026-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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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信息** 2027版高中政治框框练,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5.2薪火相传有继承,16道选择题,选自2026年各地高三模拟题。以模拟题情境为载体,通过基础概念辨析到复杂案例综合应用的梯度设计,强化继承法律知识的精准理解与实践应用,渗透法治观念与家庭美德。 **分层设计** |层次|知识覆盖|设计特色| |----|----------|----------| |基础层|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等单一概念及效力比较|如第1题直接考查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效力优先级,强化法律条文记忆| |综合层|意定监护与遗嘱结合、遗嘱必留份、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等跨知识点应用|如第7题结合遗嘱未保留必要份额考查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培养法律逻辑| |拓展层|代位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履行争议、最高法典型案例分析等复杂情境|如第16题通过最高法案例判断继承权放弃效力,提升法治实践分析能力|

内容正文:

2027版 - 高中政治· 框框练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16个选择题 选自2026模拟题 ---- 教 师 版 ---- 1.(2026湖南长沙高三三模)王某生前立下书面遗嘱,将名下房产留给独生女;同时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邻居照料晚年,承诺存款赠予邻居。王某离世后,房产与存款继承顺序为( ) A.遗嘱优先于遗赠扶养协议 B.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遗嘱 C.女儿与邻居平均分割全部遗产 D.全部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1.B 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大于遗嘱,A排除。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邻居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女儿的书面遗嘱,B正确。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邻居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女儿的书面遗嘱,因此不能平均分割,不能按法定继承分配,CD排除。 2.(2026山东高三模拟)王某某是周某的舅舅,王某系王某某之女。早年王某某取得A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王某某和高某(王某的女儿)。后王某某办理了公证遗嘱,确定由周某一人享有其所有的房屋份额。订立遗嘱后,王某某与周某约定由周某照顾其直至去世,去世后遗留的房屋份额归周某一人所有。之后,周某照料王某某直至其去世,后周某即向王某、高某出示遗嘱公证书,要求享有房产份额。本案中( ) ①周某可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遗嘱的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 ②王某虽是法定继承人,但不能实际获得房屋遗产份额的继承 ③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周某应获房屋部分产权份额 ④高某因生意需要有权以A房屋作抵押向银行申请房产抵押贷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C 周某是王某某的外甥,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享有法定继承权,王某某对周某的约定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且我国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公证遗嘱,本案不能依据公证遗嘱取得份额,①错误。王某是王某某的女儿,属于法定继承人,但王某某的房屋份额已经通过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归周某所有,因此王某不能实际继承该房屋的遗产份额,②正确。我国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周某已经按照约定照料王某某直至去世,履行了扶养义务,因此有权获得王某某所有的房屋部分产权份额,③正确。A房屋原本由王某某和高某共有,王某某去世后其份额归周某所有,A房屋现为周某与高某共有;处分共有不动产需要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高某无权单独抵押整套A房屋,④错误。 3.(2026天津高三二模)李某夫妻在弟弟因病去世后,主动跨省寻找到其失联23年的侄女,并将其弟留下的两套房产及存款全部归还,其行为对“信义”二字做了诠释。此间,李某弟弟的前妻在女儿10岁时也意外离世,女儿一直由姨母抚养长大。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某可直接继承弟弟留下的两套房产以及存款 ②侄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③姨母尽了抚养义务,可以获得相应房产和存款 ④李某用行动弘扬了传统美德,维护了公序良俗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D 法定继承中,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等)不继承。李某作为逝者的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逝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侄女),所以李某不能直接继承遗产,①排除。侄女是逝者的女儿,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②正确。姨母不是法定继承人,虽尽了抚养义务可依法适当分得部分遗产,但房产和存款的法定继承权仍归属于侄女,姨母不能直接获得相应房产和存款,③排除。李某主动寻回侄女、归还遗产的行为,弘扬了重信守义的中华传统美德,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④正确。 4.(2026云南高三二模)独居老人老刘有一子刘某,但刘某常年在外,未尽赡养义务。邻居王某多年来悉心照料老刘生活。老刘与王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指定王某为自己的监护人。后老刘立下自书遗嘱,载明其去世后名下房产归王某所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意定监护协议生效后,王某可直接获得老刘的房产 ②将意定监护与遗嘱相结合,有利于激励王某履行监护职责 ③自书遗嘱合法有效,王某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获得老刘财产 ④通过遗嘱处分财产,体现了法律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D 意定监护只是确定人身、财产事务的监护管理人,不能直接取得老人房产,房产要按遗嘱处置,①排除。把意定监护和遗嘱财产安排结合,能保障监护人权益,有利于激励王某认真履行监护照料义务,②入选。王某与老刘之间是意定监护+遗嘱的组合,不属于“遗赠扶养协议”,③排除。老人通过自书遗嘱自主处分个人合法财产,体现法律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④入选。 5.(2026河北沧州高三三模)独居老人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遂求助其已成年的儿子庞小某,但庞小某对其不管不顾。后戴某与蔡某在见证人见证下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戴某日后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蔡某。签订协议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据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该《协议书》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②此房产应由庞小某和蔡某共同继承 ③该《协议书》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蔡某因依约履行义务从而享有继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B 协议约定扶养人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被扶养人去世后将财产赠与扶养人,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定特征,①入选。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房产应按协议约定归蔡某所有,不属于庞小某和蔡某共同所有,②排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因此该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③入选。继承权专属于法定继承人,蔡某不属于戴某的法定继承人,其依约获得房产是行使受遗赠的权利,并非享有继承权,④排除。 6.(2026湖南长沙高三模拟)张大爷年近70岁,其妻子已去世,育有独子小张。小张成家后常年定居国外,很少回国。张大爷经常为如何养老以及遗产处理问题发愁。下列关于张大爷担心的问题,说法正确的是( ) ①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将遗产赠与其监护人  ②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受赠人承担生养死葬 ③立书面遗嘱,将遗产全部赠与张大爷亲弟弟   ④张大爷的儿子是遗产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C 成年意定监护仅用于事先协商确定成年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人,只解决监护问题,不涉及生养死葬和遗产处分的约定,①错误。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主体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明确由受遗赠人(扶养人)承担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完全契合张大爷解决养老和遗产问题的需求,②正确。一方面,我国法律要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未说明小张符合除外情况就约定全部赠与的表述不合法;另一方面,亲弟弟属于法定继承人,对法定继承人的遗产处分属于遗嘱继承,只有对继承人以外的主体才叫遗赠(赠与),③错误。我国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张大爷的儿子作为子女,本身就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④正确。 7.(2026河南南阳高三三模)范某与吉某离异后与刘某再婚,其子范小某(范某与吉某所生)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范某订立自书遗嘱,载明全部财产由刘某继承。范某去世后,刘某依照遗嘱继承范某全部财产,范小某则主张自己也应分得部分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范小某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当要继承范某的部分遗产 B.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刘某可继承范某全部财产 C.范小某应本着和睦团结的精神与刘某协商处理范某的遗产 D.范某的遗嘱未为其子保留必要份额,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7.D 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范某所立遗嘱未给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范小某保留必要份额,违反了法律规定,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D正确。范小某之所以能继承范某部分遗产,不仅是因为其是范某的法定继承人,还因为其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错误。遗A嘱继承虽优先于法定继承,但因范某的遗嘱未为其子保留必要份额,故刘某不能继承范某全部财产,B错误。范小某可以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以协商的方式处理,C错误。 8.(2026江苏高三二模)张某与林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某一、张某二,均已另成家立户。后夫妻二人领养张某三。张某作为承包方代表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载明“承包地块总数为5亩,家庭成员共3人,成员姓名为张某、林某、张某三”。张某去世后,张某一、张某二作为原告,将张某三诉至法院,要求由林某继承张某名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50%,余下50%由三子平均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张某遗产,婚生二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 B.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取得,户内家庭成员身份是享有权益的必要条件 C.为保障养子女基本生活,张某可通过遗赠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张某三 D.张某去世后,张某三与林某可协商以出租方式流转案涉土地承包权 8.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依农户身份取得,不属于张某个人遗产,不发生继承,A排除。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取得,户内家庭成员身份是享有该权益的必要条件,林某和张某三作为户内成员可继续享有权益,B正确。张某三是张某的养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不能成为遗赠对象;且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可处分的财产,张某无法通过遗赠方式处理,C排除。我国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承包权归农户享有,出租流转的是土地经营权,而非土地承包权,D排除。 9.(2026黑龙江哈尔滨高三模拟)王甲丧偶多年,育有六女一子,女儿王大与儿子王七在王甲生病住院期间承担了主要的照顾义务,女儿王二患有小儿麻痹(瘫痪)综合征。王甲去世后留有一处房产,六个女儿主张七人平分。王七反对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王甲生前在王七夫妇见证下以录音立下的将全部遗产留给王七的遗嘱。据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七夫妇不符合遗嘱见证人的条件,该录音遗嘱无效 ②本案应充分尊重王甲的遗愿,完全遵照遗嘱处置遗产 ③遗产处置时应对王二予以照顾,剩余部分须均等分配 ④王大和王七可以多分遗产,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B 根据《民法典》规定,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王七作为继承人,其夫妇与王七存在利害关系,不能作为录音遗嘱的见证人,故该录音遗嘱因见证人不符合法定条件而无效,①正确。因王七夫妇不具备见证人资格,该录音遗嘱无效。无效遗嘱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不能完全遵照遗嘱处置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②错误。王二患有小儿麻痹综合征导致瘫痪,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但法律并未规定对困难继承人照顾后的剩余遗产须均等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③错误。王大和王七在王甲住院期间承担了主要照顾义务,属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此类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这也有利于弘扬孝老爱亲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④正确。 10.(2026安徽高三三模)戴某早年丧夫,与第二任丈夫蔡某离婚后身患重病卧床,其子庞小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不愿承担母亲的医疗及照料责任。无奈之下,戴某与蔡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蔡某负责照料其生活、支付医药费并办理后事,戴某身故后房产归蔡某所有。蔡某依约履行全部义务直至戴某去世,后续办理房产过户时,庞小某拒不配合,蔡某遂向法院起诉。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蔡某履行协议义务,有权取得案涉房屋产权 ③庞小某未尽赡养义务,因此丧失继承权 ④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绝对保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A 本案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法定继承,①正确。蔡某按照协议完整履行了生养死葬、支付医疗费、照料老人的全部义务,依据遗赠扶养协议,有权取得案涉房屋产权,②正确。此案中,庞小某是因遗赠协议优先而失去了房产继承权,未尽赡养义务不会必然丧失继承权,③错误。继承权利受法律保护,但不能对抗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且未尽赡养义务会被不分、少分遗产,并非“绝对保护”,④错误。 11.(2026安徽高三模拟)2022年梁某与蒋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判令蒋某每月支付子女(子5岁,女8岁)抚养费1500元至孩子成年,蒋某一直未履行。2025年梁某两次申请强制执行,均因蒋某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经查,蒋某父母名下有一套房屋,蒋某父亲在2023年离世,该房产变卖款共计210万元,蒋某与其母亲公证放弃继承,全部份额由其姐姐继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子女抚养费是基于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义务 ②继承权是公民最基础的权利,蒋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是无效的 ③蒋某与母亲放弃继承后,蒋某的姐姐将获得210万元的遗产 ④蒋某行为存在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B 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子女抚养费正是基于这一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责任,①入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公民最基础的权利,并非继承权;且蒋某放弃继承的行为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才会被认定无效,该项表述错误,②排除。蒋某父亲离世后,该房屋属于蒋某父母的共同财产,变卖款中的105万元属于蒋某父亲的遗产,蒋某与母亲放弃继承后,蒋某的姐姐仅能获得属于遗产的105万元,并非全部210万元,③排除。蒋某在负有支付抚养费法定义务的情况下,放弃本可获得的遗产份额,导致无财产可供执行,明显属于逃避抚养责任、损害未成年子女合法利益的行为,④入选。 12.(2026河南洛阳高三模拟)庞小某是戴某与前夫的儿子,戴某再婚前订立遗嘱,所有遗产归庞小某所有。后戴某与第二任丈夫蔡某离婚,因身患重病长期卧床求助庞小某,被拒绝。戴某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负责照顾戴某日后生活起居及丧葬事宜,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蔡某。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下列解析正确的是( ) ①庞小某应按照遗嘱继承戴某所有遗产 ②遗赠扶养协议有利于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③蔡某依据《协议书》履行义务,合法继承戴某遗产 ④《协议书》体现戴某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D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戴某虽曾立有遗嘱,但后续与蔡某签订了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且蔡某履行了协议义务,因此庞小某不能依据原遗嘱继承全部遗产,①错误。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允许老年人在缺乏法定赡养义务人照料时,通过协议获得生活照料和丧葬服务,保障其基本权益,有利于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②正确。蔡某依据《协议书》获得房屋的行为属于接受遗赠,并非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且协议内容仅涉及特定的房屋赠与,不意味着蔡某能够继承戴某的全部遗产,③错误。戴某在身患重病、被儿子拒绝照料的情况下,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权利义务,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且蔡某已依约履行义务,该协议合法有效,④正确。 13.(2026重庆九龙坡高三模拟)2026年4月,重庆市巫山县的张后碧入选2026年第一批“中国好人榜”重庆人选名单。2000年,她的丈夫不幸离世,留下3个年幼的孩子和患有残疾、失去劳动能力的公婆。亲友们让她签订不赡养公婆协议,她断然拒绝,悉心照料老人起居。再婚后,她与现任丈夫仍一同赡养前夫父母,始终用行动诠释超越血缘的孝道。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张后碧入选“重庆好人榜”,是她取得名誉权的体现 ②张后碧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前夫父母的遗产 ③前夫父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④三个子女作为丈夫的直系晚辈血亲,有权代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C 张后碧入选“重庆好人榜”,是她取得荣誉权的体现,①错误。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张后碧长期悉心赡养前夫父母,符合规定,②正确。题干仅说明公婆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不等同于他们是不能辨认自身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错误。代位继承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遗产。张后碧丈夫早于公婆离世,三个子女作为丈夫的直系晚辈血亲,有权代位继承祖父母遗产,④正确。 14.(2026海南海口高三模拟)李甲与保姆石某签订协议,约定石某保障李甲安度晚年,承担李甲生养死葬的全部费用,李甲自愿将位于A地的房屋赠与石某。但实际上李甲的医疗、生活开支均通过李甲本人银行卡支付。李甲去世后,石某将李甲的三名子女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依据协议获得房屋。对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李甲与石某所签署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②双方签署协议需要两个无利害的见证人才有效 ③石某未全面履行协议,可能无权获得李甲的房产 ④依据协议石某在李甲失能后承担对其的监护职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B 协议约定石某承担李甲生养死葬义务,李甲将房屋赠与石某,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定特征,①正确。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生效,无需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见证,该要求是遗嘱等其他遗嘱继承形式的生效要件,②错误。协议约定石某承担李甲生养死葬的全部费用,但实际开支均由李甲本人支付,石某未按约定全面履行扶养义务,不符合获得遗赠财产的前提条件,可能无权获得房产,③正确。监护职责的确定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遗赠扶养协议仅约定扶养与遗赠的权利义务关系,不直接产生监护效力,④错误。 15.(2026河南南阳高三三模)93岁的阮大爷终身未婚无子女,晚年由口碑良好的邻居刘某照料12年并操办丧葬,双方在村委会协调下签有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刘某负责老人的生养死葬,同时老人将包括五套安置房在内的全部财产赠与刘某。阮大爷去世后,部分近亲属以未参与协议签订为由提出反对,刘某遂通过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协议的法律效力。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阮大爷的部分亲属有权并依法继承相应遗产 ②刘某依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可获得遗产 ③未签字的近亲属无权主张撤销该遗赠扶养协议 ④本案判决应体现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C 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阮大爷的亲属无权再按法定继承主张相应遗产,①错误。刘某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且协议合法有效,可依据该协议获得老人全部遗产,②正确。遗赠扶养协议是阮大爷真实意愿的表示,未签字的近亲属不是协议当事人,无权主张撤销该协议,③正确。本案处理依据是遗赠扶养协议,而非遗嘱继承,不体现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④排除。 16.(2026广西玉林高三三模)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继承纠纷典型案例,为社会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引。下列对各案情的法律判断,正确的是( ) ①蒋某为逃避支付幼子抚养费而放弃继承遗产,法院应确认其放弃行为无效 ②农民吴某去世后,法院应支持其妻儿要求继承其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诉求 ③陈某去世后,其子女持一份已丢失原件的遗嘱复印件主张继承,该复印件有效 ④86岁母亲主张女儿遗嘱未为其保留“必留份”应部分无效的诉求未必获法院支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B 蒋某为逃避支付幼子抚养费而放弃继承遗产,该行为属于恶意逃避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应确认其放弃行为无效,①正确。“必留份”的适用以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为前提,若86岁母亲有稳定生活来源、具备劳动能力,其诉求未必获法院支持,④正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以户为单位取得,并非个人遗产,农民吴某去世后,其妻儿不能继承该土地承包经营权,②排除。遗嘱复印件在无原件核对、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单独作为继承依据,③排除。 6 / 6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7版 - 高中政治· 框框练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16个选择题 选自2026模拟题 ---- 学 生 版 ---- 1.(2026湖南长沙高三三模)王某生前立下书面遗嘱,将名下房产留给独生女;同时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邻居照料晚年,承诺存款赠予邻居。王某离世后,房产与存款继承顺序为( ) A.遗嘱优先于遗赠扶养协议 B.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遗嘱 C.女儿与邻居平均分割全部遗产 D.全部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2.(2026山东高三模拟)王某某是周某的舅舅,王某系王某某之女。早年王某某取得A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王某某和高某(王某的女儿)。后王某某办理了公证遗嘱,确定由周某一人享有其所有的房屋份额。订立遗嘱后,王某某与周某约定由周某照顾其直至去世,去世后遗留的房屋份额归周某一人所有。之后,周某照料王某某直至其去世,后周某即向王某、高某出示遗嘱公证书,要求享有房产份额。本案中( ) ①周某可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遗嘱的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 ②王某虽是法定继承人,但不能实际获得房屋遗产份额的继承 ③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周某应获房屋部分产权份额 ④高某因生意需要有权以A房屋作抵押向银行申请房产抵押贷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026天津高三二模)李某夫妻在弟弟因病去世后,主动跨省寻找到其失联23年的侄女,并将其弟留下的两套房产及存款全部归还,其行为对“信义”二字做了诠释。此间,李某弟弟的前妻在女儿10岁时也意外离世,女儿一直由姨母抚养长大。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某可直接继承弟弟留下的两套房产以及存款 ②侄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③姨母尽了抚养义务,可以获得相应房产和存款 ④李某用行动弘扬了传统美德,维护了公序良俗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026云南高三二模)独居老人老刘有一子刘某,但刘某常年在外,未尽赡养义务。邻居王某多年来悉心照料老刘生活。老刘与王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指定王某为自己的监护人。后老刘立下自书遗嘱,载明其去世后名下房产归王某所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意定监护协议生效后,王某可直接获得老刘的房产 ②将意定监护与遗嘱相结合,有利于激励王某履行监护职责 ③自书遗嘱合法有效,王某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获得老刘财产 ④通过遗嘱处分财产,体现了法律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2026河北沧州高三三模)独居老人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遂求助其已成年的儿子庞小某,但庞小某对其不管不顾。后戴某与蔡某在见证人见证下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戴某日后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蔡某。签订协议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据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该《协议书》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②此房产应由庞小某和蔡某共同继承 ③该《协议书》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蔡某因依约履行义务从而享有继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026湖南长沙高三模拟)张大爷年近70岁,其妻子已去世,育有独子小张。小张成家后常年定居国外,很少回国。张大爷经常为如何养老以及遗产处理问题发愁。下列关于张大爷担心的问题,说法正确的是( ) ①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将遗产赠与其监护人  ②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受赠人承担生养死葬 ③立书面遗嘱,将遗产全部赠与张大爷亲弟弟   ④张大爷的儿子是遗产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026河南南阳高三三模)范某与吉某离异后与刘某再婚,其子范小某(范某与吉某所生)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范某订立自书遗嘱,载明全部财产由刘某继承。范某去世后,刘某依照遗嘱继承范某全部财产,范小某则主张自己也应分得部分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范小某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当要继承范某的部分遗产 B.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刘某可继承范某全部财产 C.范小某应本着和睦团结的精神与刘某协商处理范某的遗产 D.范某的遗嘱未为其子保留必要份额,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8.(2026江苏高三二模)张某与林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某一、张某二,均已另成家立户。后夫妻二人领养张某三。张某作为承包方代表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载明“承包地块总数为5亩,家庭成员共3人,成员姓名为张某、林某、张某三”。张某去世后,张某一、张某二作为原告,将张某三诉至法院,要求由林某继承张某名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50%,余下50%由三子平均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张某遗产,婚生二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 B.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取得,户内家庭成员身份是享有权益的必要条件 C.为保障养子女基本生活,张某可通过遗赠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张某三 D.张某去世后,张某三与林某可协商以出租方式流转案涉土地承包权 9.(2026黑龙江哈尔滨高三模拟)王甲丧偶多年,育有六女一子,女儿王大与儿子王七在王甲生病住院期间承担了主要的照顾义务,女儿王二患有小儿麻痹(瘫痪)综合征。王甲去世后留有一处房产,六个女儿主张七人平分。王七反对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王甲生前在王七夫妇见证下以录音立下的将全部遗产留给王七的遗嘱。据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七夫妇不符合遗嘱见证人的条件,该录音遗嘱无效 ②本案应充分尊重王甲的遗愿,完全遵照遗嘱处置遗产 ③遗产处置时应对王二予以照顾,剩余部分须均等分配 ④王大和王七可以多分遗产,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2026安徽高三三模)戴某早年丧夫,与第二任丈夫蔡某离婚后身患重病卧床,其子庞小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不愿承担母亲的医疗及照料责任。无奈之下,戴某与蔡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蔡某负责照料其生活、支付医药费并办理后事,戴某身故后房产归蔡某所有。蔡某依约履行全部义务直至戴某去世,后续办理房产过户时,庞小某拒不配合,蔡某遂向法院起诉。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蔡某履行协议义务,有权取得案涉房屋产权 ③庞小某未尽赡养义务,因此丧失继承权 ④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绝对保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2026安徽高三模拟)2022年梁某与蒋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判令蒋某每月支付子女(子5岁,女8岁)抚养费1500元至孩子成年,蒋某一直未履行。2025年梁某两次申请强制执行,均因蒋某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经查,蒋某父母名下有一套房屋,蒋某父亲在2023年离世,该房产变卖款共计210万元,蒋某与其母亲公证放弃继承,全部份额由其姐姐继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子女抚养费是基于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义务 ②继承权是公民最基础的权利,蒋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是无效的 ③蒋某与母亲放弃继承后,蒋某的姐姐将获得210万元的遗产 ④蒋某行为存在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026河南洛阳高三模拟)庞小某是戴某与前夫的儿子,戴某再婚前订立遗嘱,所有遗产归庞小某所有。后戴某与第二任丈夫蔡某离婚,因身患重病长期卧床求助庞小某,被拒绝。戴某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负责照顾戴某日后生活起居及丧葬事宜,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蔡某。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下列解析正确的是( ) ①庞小某应按照遗嘱继承戴某所有遗产 ②遗赠扶养协议有利于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③蔡某依据《协议书》履行义务,合法继承戴某遗产 ④《协议书》体现戴某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026重庆九龙坡高三模拟)2026年4月,重庆市巫山县的张后碧入选2026年第一批“中国好人榜”重庆人选名单。2000年,她的丈夫不幸离世,留下3个年幼的孩子和患有残疾、失去劳动能力的公婆。亲友们让她签订不赡养公婆协议,她断然拒绝,悉心照料老人起居。再婚后,她与现任丈夫仍一同赡养前夫父母,始终用行动诠释超越血缘的孝道。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张后碧入选“重庆好人榜”,是她取得名誉权的体现 ②张后碧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前夫父母的遗产 ③前夫父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④三个子女作为丈夫的直系晚辈血亲,有权代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026海南海口高三模拟)李甲与保姆石某签订协议,约定石某保障李甲安度晚年,承担李甲生养死葬的全部费用,李甲自愿将位于A地的房屋赠与石某。但实际上李甲的医疗、生活开支均通过李甲本人银行卡支付。李甲去世后,石某将李甲的三名子女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依据协议获得房屋。对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李甲与石某所签署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②双方签署协议需要两个无利害的见证人才有效 ③石某未全面履行协议,可能无权获得李甲的房产 ④依据协议石某在李甲失能后承担对其的监护职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2026河南南阳高三三模)93岁的阮大爷终身未婚无子女,晚年由口碑良好的邻居刘某照料12年并操办丧葬,双方在村委会协调下签有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刘某负责老人的生养死葬,同时老人将包括五套安置房在内的全部财产赠与刘某。阮大爷去世后,部分近亲属以未参与协议签订为由提出反对,刘某遂通过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协议的法律效力。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阮大爷的部分亲属有权并依法继承相应遗产 ②刘某依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可获得遗产 ③未签字的近亲属无权主张撤销该遗赠扶养协议 ④本案判决应体现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2026广西玉林高三三模)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继承纠纷典型案例,为社会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引。下列对各案情的法律判断,正确的是( ) ①蒋某为逃避支付幼子抚养费而放弃继承遗产,法院应确认其放弃行为无效 ②农民吴某去世后,法院应支持其妻儿要求继承其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诉求 ③陈某去世后,其子女持一份已丢失原件的遗嘱复印件主张继承,该复印件有效 ④86岁母亲主张女儿遗嘱未为其保留“必留份”应部分无效的诉求未必获法院支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B 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大于遗嘱,A排除。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邻居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女儿的书面遗嘱,B正确。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邻居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女儿的书面遗嘱,因此不能平均分割,不能按法定继承分配,CD排除。 2.C 周某是王某某的外甥,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享有法定继承权,王某某对周某的约定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且我国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公证遗嘱,本案不能依据公证遗嘱取得份额,①错误。王某是王某某的女儿,属于法定继承人,但王某某的房屋份额已经通过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归周某所有,因此王某不能实际继承该房屋的遗产份额,②正确。我国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周某已经按照约定照料王某某直至去世,履行了扶养义务,因此有权获得王某某所有的房屋部分产权份额,③正确。A房屋原本由王某某和高某共有,王某某去世后其份额归周某所有,A房屋现为周某与高某共有;处分共有不动产需要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高某无权单独抵押整套A房屋,④错误。 3.D 法定继承中,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等)不继承。李某作为逝者的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逝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侄女),所以李某不能直接继承遗产,①排除。侄女是逝者的女儿,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②正确。姨母不是法定继承人,虽尽了抚养义务可依法适当分得部分遗产,但房产和存款的法定继承权仍归属于侄女,姨母不能直接获得相应房产和存款,③排除。李某主动寻回侄女、归还遗产的行为,弘扬了重信守义的中华传统美德,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④正确。 4.D 意定监护只是确定人身、财产事务的监护管理人,不能直接取得老人房产,房产要按遗嘱处置,①排除。把意定监护和遗嘱财产安排结合,能保障监护人权益,有利于激励王某认真履行监护照料义务,②入选。王某与老刘之间是意定监护+遗嘱的组合,不属于“遗赠扶养协议”,③排除。老人通过自书遗嘱自主处分个人合法财产,体现法律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④入选。 5.B 协议约定扶养人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被扶养人去世后将财产赠与扶养人,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定特征,①入选。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房产应按协议约定归蔡某所有,不属于庞小某和蔡某共同所有,②排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因此该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③入选。继承权专属于法定继承人,蔡某不属于戴某的法定继承人,其依约获得房产是行使受遗赠的权利,并非享有继承权,④排除。 6.C 成年意定监护仅用于事先协商确定成年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人,只解决监护问题,不涉及生养死葬和遗产处分的约定,①错误。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主体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明确由受遗赠人(扶养人)承担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完全契合张大爷解决养老和遗产问题的需求,②正确。一方面,我国法律要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未说明小张符合除外情况就约定全部赠与的表述不合法;另一方面,亲弟弟属于法定继承人,对法定继承人的遗产处分属于遗嘱继承,只有对继承人以外的主体才叫遗赠(赠与),③错误。我国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张大爷的儿子作为子女,本身就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④正确。 7.D 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范某所立遗嘱未给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范小某保留必要份额,违反了法律规定,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D正确。范小某之所以能继承范某部分遗产,不仅是因为其是范某的法定继承人,还因为其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错误。遗A嘱继承虽优先于法定继承,但因范某的遗嘱未为其子保留必要份额,故刘某不能继承范某全部财产,B错误。范小某可以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以协商的方式处理,C错误。 8.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依农户身份取得,不属于张某个人遗产,不发生继承,A排除。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取得,户内家庭成员身份是享有该权益的必要条件,林某和张某三作为户内成员可继续享有权益,B正确。张某三是张某的养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不能成为遗赠对象;且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可处分的财产,张某无法通过遗赠方式处理,C排除。我国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承包权归农户享有,出租流转的是土地经营权,而非土地承包权,D排除。 9.B 根据《民法典》规定,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王七作为继承人,其夫妇与王七存在利害关系,不能作为录音遗嘱的见证人,故该录音遗嘱因见证人不符合法定条件而无效,①正确。因王七夫妇不具备见证人资格,该录音遗嘱无效。无效遗嘱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不能完全遵照遗嘱处置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②错误。王二患有小儿麻痹综合征导致瘫痪,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但法律并未规定对困难继承人照顾后的剩余遗产须均等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③错误。王大和王七在王甲住院期间承担了主要照顾义务,属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此类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这也有利于弘扬孝老爱亲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④正确。 10.A 本案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法定继承,①正确。蔡某按照协议完整履行了生养死葬、支付医疗费、照料老人的全部义务,依据遗赠扶养协议,有权取得案涉房屋产权,②正确。此案中,庞小某是因遗赠协议优先而失去了房产继承权,未尽赡养义务不会必然丧失继承权,③错误。继承权利受法律保护,但不能对抗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且未尽赡养义务会被不分、少分遗产,并非“绝对保护”,④错误。 11.B 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子女抚养费正是基于这一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责任,①入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公民最基础的权利,并非继承权;且蒋某放弃继承的行为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才会被认定无效,该项表述错误,②排除。蒋某父亲离世后,该房屋属于蒋某父母的共同财产,变卖款中的105万元属于蒋某父亲的遗产,蒋某与母亲放弃继承后,蒋某的姐姐仅能获得属于遗产的105万元,并非全部210万元,③排除。蒋某在负有支付抚养费法定义务的情况下,放弃本可获得的遗产份额,导致无财产可供执行,明显属于逃避抚养责任、损害未成年子女合法利益的行为,④入选。 12.D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戴某虽曾立有遗嘱,但后续与蔡某签订了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且蔡某履行了协议义务,因此庞小某不能依据原遗嘱继承全部遗产,①错误。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允许老年人在缺乏法定赡养义务人照料时,通过协议获得生活照料和丧葬服务,保障其基本权益,有利于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②正确。蔡某依据《协议书》获得房屋的行为属于接受遗赠,并非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且协议内容仅涉及特定的房屋赠与,不意味着蔡某能够继承戴某的全部遗产,③错误。戴某在身患重病、被儿子拒绝照料的情况下,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权利义务,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且蔡某已依约履行义务,该协议合法有效,④正确。 13.C 张后碧入选“重庆好人榜”,是她取得荣誉权的体现,①错误。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张后碧长期悉心赡养前夫父母,符合规定,②正确。题干仅说明公婆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不等同于他们是不能辨认自身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错误。代位继承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遗产。张后碧丈夫早于公婆离世,三个子女作为丈夫的直系晚辈血亲,有权代位继承祖父母遗产,④正确。 14.B 协议约定石某承担李甲生养死葬义务,李甲将房屋赠与石某,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定特征,①正确。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生效,无需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见证,该要求是遗嘱等其他遗嘱继承形式的生效要件,②错误。协议约定石某承担李甲生养死葬的全部费用,但实际开支均由李甲本人支付,石某未按约定全面履行扶养义务,不符合获得遗赠财产的前提条件,可能无权获得房产,③正确。监护职责的确定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遗赠扶养协议仅约定扶养与遗赠的权利义务关系,不直接产生监护效力,④错误。 15.C 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阮大爷的亲属无权再按法定继承主张相应遗产,①错误。刘某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且协议合法有效,可依据该协议获得老人全部遗产,②正确。遗赠扶养协议是阮大爷真实意愿的表示,未签字的近亲属不是协议当事人,无权主张撤销该协议,③正确。本案处理依据是遗赠扶养协议,而非遗嘱继承,不体现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④排除。 16.B 蒋某为逃避支付幼子抚养费而放弃继承遗产,该行为属于恶意逃避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应确认其放弃行为无效,①正确。“必留份”的适用以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为前提,若86岁母亲有稳定生活来源、具备劳动能力,其诉求未必获法院支持,④正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以户为单位取得,并非个人遗产,农民吴某去世后,其妻儿不能继承该土地承包经营权,②排除。遗嘱复印件在无原件核对、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单独作为继承依据,③排除。 6 / 6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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