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专项训练)(北京专用)2027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练测

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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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领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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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高三
章节 -
类型 题集-专项训练
知识点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学年 2027-2028
地区(省份) 北京市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3.38 MB
发布时间 2026-07-29
更新时间 2026-07-29
作者 政治领航
品牌系列 上好课·一轮讲练测
审核时间 2026-07-29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9010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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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摘要:

**基本信息** 以“民事法律关系认定—民法原则—人身权利保护”为主线,融合考情分析、知识梳理与分层演练,强化法治观念与权利义务统一意识。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方法提炼|知识逻辑| |----|-----------|----------|----------| |考情分析|考情概览+备考策略|主线逻辑梳理、核心考点聚焦、热点考点联结、易混易错辨析|从民法调整范围到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再到人身权利保护,层层递进| |核心梳理|2大考点+特别提醒|民事主体/权利/义务概念辨析|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人身权类型等概念生成与区分| |模拟演练|单选6+非选2|结合生活案例(如AI换脸、校园欺凌)|运用民法原则分析具体侵权行为| |重难演练|单选10+非选4|新情境(民法典宣传月、人脸识别)应用|权利行使边界与禁止权利滥用的实践推导| |真题演练|单选9+非选5|高考真题(2023-2026年)实战|民事侵权判定与维权路径的综合运用|

内容正文:

第01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北京专用) 专项训练·参考答案 模拟·基础演练 1 2 3 4 5 6 A B B B D C 7.【答案】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格权以及财产权,本次修订通过明确处罚标准,强化了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违法行为的惩罚,为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有利于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民法典规定父母有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以及批评教育、合理惩戒的义务。本次修订倡导“惩教闭环”,强化执法机关、家庭、学校等机构形成协同治理合力,既让未成年人认识到法律威严,又通过系统化矫治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真正帮助涉事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8.【答案】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雷锋同志姓名的行为是一种商业行为,侵害了雷锋同志的人格利益, 曲解了真正的雷锋精神,违反了民法典及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依法惩处侵权行为,对英雄烈士的人格权、名誉权予以保护,对社会是一种警示,引导人们严格遵守法律,树立依法全面保护英雄烈士的法律意识,尽到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英雄烈士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以案释法,以法明德。通过法治力量引导人们树立崇尚英烈的社会风尚,传承英雄烈士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重难·创新演练 1 2 3 4 5 6 7 8 9 10 D A C C A B A C B B 11.【答案】①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私密信息、私密活动受法律保护。智慧停车场违规收集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②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益。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强制关注公众号、未提供隐私协议、未加密传输信息等行为,均违反了个人信息处理的法律规定。 12.【答案】(1)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商家直播顾客用餐未经当事人同意,且不符合法定免责情形,超出了肖像权合理使用的边界;个人的行踪轨迹、在非公开场合的活动状态等属于私密信息或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未经同意被直播公开,侵犯了自然人的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 (2)拍摄者应增强法治意识,事前履行告知义务;直播平台要完善内容审核机制,相关监管部门加强事中监管;司法机关明晰法律边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事后依法追责。 13.【答案】判决依据: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被告孙某在未取得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并非法出售牟利,侵害了个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判决意义:依法界定个人信息处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彰显司法保障个人信息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决心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有利于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营造公正和谐的社会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4.【答案】(1)违背了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2)①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F公司未经肖像权人王某同意,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剪影,且标志性发型具有明显的原告个人特征,故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②侵犯了王某的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F公司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传播虚假事实使其粉丝误认为王某患上了严重的皮肤疾病,降低了王某的社会评价,故侵害了王某的名誉权。 真题·实战演练 1 2 3 4 5 6 7 8 9 A B A A D D B D B 10.【答案】(1)①构成。陈某未经刘某同意公开展示其面部图像,侵害了刘某的肖像权。 ②甲旅行社。甲旅行社已与刘某订立有效合同,未全面履行提供住宿服务的义务即构成违约。 ③照片和发票可以证明胡某权益受到损害,以及损失数额;证人证言可以证明旅行社人员存在过错行为,且该行为与电脑受损存在因果关系。 (2)安全意识角度,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契约意识角度,游客应配合导游履行义务; 法治意识角度,盲目冒险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序良俗角度,维护团队利益。 11.【答案】①手机APP经营者应树立尊重,维护用户人身权益的意识。②手机APP经营者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用户的隐私权。③手机APP经营者在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12.【答案】(1)①甲侵害了王某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乙侵害了王某的改编权。②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③甲应向乙履约支付后期报酬、赔偿损失;确认乙对汽车享有抵押权。 (2)尊重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坚持绿色原则,节约资源;坚持公序良俗原则,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13.【答案】为推动经济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法律保障/法律基础/法律体系/法律规范;引导政府、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个人等,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践行绿色生态行为;将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贯穿于资源配置、财产交易、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民事活动中。 14.【答案】“海量下载、改编的红色剧本”,涉嫌侵犯著作权;“最新奇”“最丰富”等极限词汇,涉嫌虚假宣传;在改编的内容中有侮辱英烈名誉的内容,构成侵害英烈名誉;因布景装置不牢固而导致小明小腿骨折,涉嫌侵犯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小明若诉至法院,可基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主张A经营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 / 19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第01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北京专用) 专项训练 目 录 考情·分析预测 1 核心·梳理识记 2 模拟·基础演练 4 重难·创新演练 8 真题·实战演练 16 考情·分析预测 考情概览 新课标要求 考题统计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2025・北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 2024・北京・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名誉权与荣誉权  2022・北京・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考情分析: 1.考查频次:近5年北京地区高考对本课考点命题不多,主要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 2.考查要点:明确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人身与财产关系;区分民事主体类型;辨析不同民事行为能力;理解民法基本原则;辨识各类人身权利;学会判定民事侵权;把握权利义务对等,明晰民事权利行使边界; 3.命题情境:依托网络肖像侵权、短视频隐私泄露、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好意同乘、邻里纠纷、消费维权、校园人身侵权等案例。考查辨识民事法律关系、评判民事行为效力、运用民法原则分析侵权纠纷的能力。理解民法保障民事权利,民事活动须遵循法律准则,坚持权利义务统一,学会依法维权。 备考策略 1.理清主线逻辑:以民事法律关系认定为基础,以民法基本原则为准则,以人身权利保护为核心;厘清民事主体权责边界,区分民事与其他法律关系,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学会在生活中尊法、守法、依法维权。 2.聚焦核心考点:精准区分自然人和法人主体差异;熟练界定完全、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场景;吃透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与公序良俗、绿色原则的适用情境;牢牢掌握生命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边界。 3.热点与考点精准联结(可直接写入教研文档) AI、人脸识别、短视频纠纷 → 人身权利辨析(肖像权/隐私/个人信息权益) 商家强制收集信息、不合理经营条款 → 民法基本原则(自愿、公平、诚信) 邻里摄像头、扰民纠纷 → 权利行使边界、禁止权利滥用、公序良俗 校园网络侵权、未成年人纠纷 →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区分 十五五强化人格权司法保护 → 总立意:民法保障平等主体合法民事权利,坚持权利义务对等。 4.辨析高频易混易错点: 民事关系≠行政关系:政府履职、行政审批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自愿原则。 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所有自然人出生即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受年龄、智力限制。 自愿≠任意:民事自愿必须守法、守公序良俗,禁止权利滥用。 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隐私是私密信息与私密生活;个人信息范围更广,不一定私密。 名誉权≠肖像权:名誉是社会评价;肖像权是肖像制作、使用、公开的专属权利,非营利也可侵权。 核心·梳理识记 内容速览: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考点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的调整范围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构成要素 (1)含义: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主体:又称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既相互对立,也相互联系,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3.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原则等。 特别提醒:民事法律关系≠所有社会关系。仅平等主体间人身、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行政管理、隶属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 权利与义务对等≠ 利义务等量。二者对立统一,不能割裂;不能简单理解为享有多少权利就承担同等价值义务。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出生即拥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依据年龄、智力划分,具备权利能力不一定具备相应行为能力。 民法基本原则具有强制约束力,当事人约定不能违背平等、诚信、公序良俗等原则。 区分:主体、客体、内容是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切勿混淆概念。 考点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类别 法律允许 法律要求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和 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注意: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和禁止 (1)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2)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3)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特别提醒:人身自由、人格尊严是自然人最基础的人身权利;法人享有名称权、名誉权等,法人不享有生命权、隐私权等自然人专属权利。 区分几组易混权利:名誉权(社会客观评价)、隐私权(私密信息与私生活安宁)、肖像权(肖像制作、使用、公开)、个人信息权益。 肖像侵权不以营利为必备条件,非营利使用也可能构成侵权。 合理监督、正当评论不构成名誉侵权;恶意造谣、泄露私密信息构成侵权。 个人信息权益≠隐私权:隐私侧重私密性;个人信息范围更广,部分公开信息也受保护。 模拟·基础演练 考查重点: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一、单项选择题 1.【积极维护人身权利】(2026·北京昌平·一模)阅读下面材料 某区部分智慧停车场App违反“告知同意”原则,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该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线索后立案调查,运用多种调查手段查明违法事实,召开公开听证会厘清行政机关监管职责,向区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市监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协同开展专项整治。相关行政机关联合部署整改,涉案停车场全部完成整改,规范处置敏感个人信息。 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②App运营商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需承担法律责任 ③行政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扩大重点领域的执法权限 ④“司法监督+行政监管”协同治理,创新了基层治理方式,破解了信息保护治理难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体现了法律监督职能,维护了公众在个人信息方面的公共利益,说法正确。②: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属于隐私权与人格尊严范畴,运营商违规过度收集构成侵权,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说法正确。③:行政机关的执法权限由法律设定,联合整治是依法履职,并非“扩大执法权限”,权限不能随意扩大,说法错误。④:材料体现的是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司法与行政协同,不属于基层治理范畴;且“破解了难题”表述过于绝对,说法错误。 2.【民法的基本原则】(2026·广东广州·二模)下列行为与民法基本原则对应正确的是( ) ①租户与房东商定通过教房东书法抵扣租金——符合自愿原则 ②劳动纠纷未经仲裁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协商一致原则 ③某快递公司以“不招女性”为由拒绝了小美参与应聘——违背平等原则 ④甲、乙为买房决定办离婚以后再复婚,后甲不愿意复婚——违背公平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自愿原则指民事主体有权按照自身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租户与房东自愿协商以教书法抵扣租金,符合自愿原则,正确。②:协商一致原则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意解决争议。而劳动仲裁前置是《劳动法》的强制性程序规定,与协商一致无关,且协商一致不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排除。③: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某快递公司以“不招女性”为由拒绝了小美参与应聘,违背平等原则,符合题意。④:公平原则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为买房办“假离婚”钻政策漏洞的行为,没有违背公平原则,排除。 3.【积极维护人身权利】(2026·河北沧州·三模)下列行为中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 ①某博主在路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其购物视频片段,未进行任何打码处理直接用于短视频中并公开发布,获赞超10万 ②某公司为推广产品,在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工作照片印在宣传册上发放给客户 ③邻居甲、乙因琐事争执,甲在小区业主群用贬损性语言对乙公开进行辱骂,引发群内热议 ④债权人多次向债务人发送催款短信,明确注明“请尽快偿还欠款,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博主未经路人同意拍摄其画面且不打码直接公开发布,擅自公开他人肖像,侵犯他人肖像权,属于侵犯人格权,正确。②:公司征得员工同意使用其工作照片做宣传,经过权利人许可,未侵犯人格权,错误。③:甲在业主群用贬损性语言公开辱骂乙,损害他人名誉,侵犯名誉权,属于侵犯人格权,正确。④:债权人正常发送合法合理的催款短信,没有侮辱、诽谤、泄露隐私等行为,未侵犯人格权,错误。 4.【积极维护人身权利】(2026·安徽·三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这样做( ) ①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健康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②保障了民事主体的各项权利和自由等不受侵犯 ③表明司法机关将依法处理学生欺凌的犯罪行为 ④有利于学生在清晰的边界感中学会对自己负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殴打侵犯他人健康权,侮辱侵犯他人名誉权,该规定对学生欺凌行为进行处罚,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健康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正确。②:“保障各项权利”表述绝对夸大,一部法律不可能涵盖保障所有民事主体的一切权利,排除。③:题干中作出处罚的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不是司法机关;且该规定针对的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并非犯罪行为,排除。④:该规定明确了欺凌行为的法律后果,划定了行为边界,有利于引导学生树立规则意识,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正确。 5.【积极维护人身权利】(2026·江西·一模)某知名演员自曝刷到AI克隆自己形象的直播,自己进入直播间质问竟被秒拉黑。该演员无奈坦言“很难证明我是我”。部分网络主播借助人工智能软件,在直播中使用“换脸术”化身“知名演员”,凭借酷似明星的形象快速积累人气,直播带货销量飙升,但也引起了大量纠纷。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换脸直播( ) ①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②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因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 ③侵犯他人的荣誉权,因为造成知名演员社会声誉降低 ④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因为使用电子技术编辑他人肖像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因此换脸直播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被侵害的肖像权或人格权所体现的人身利益‌,而非“侵权行为”本身,排除。②:未经本人同意使用肖像,属于侵犯肖像权,换脸直播因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正确。③: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换脸直播没有侵犯他人的荣誉权,排除。④:肖像权属于人格权,未经允许,使用电子技术编辑他人肖像,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正确。 6.【积极维护人身权利】(2026·湖北荆州·一模)一名微博用户去世后,其家属希望继承其微博账号及相 关内容。然而,微博平台以账号属于个人私有财产、涉及用户隐私为由,拒绝提供账号继承服务。家属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宣判家属有权继承微博账号及相关内容,但需在尊重死者隐私的前提下进行。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我国法律充分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护公民各项权益 ②该家属希望继承其微博账号及相关内容符合公序良俗 ③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④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获取、储存、处理他人的个人信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我国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非各项权益,①错误。②:家属希望继承逝者微博账号及相关内容,是对逝者相关权益的合理主张,符合公序良俗,②正确。③:法院判决家属有权继承,但需在尊重死者隐私的前提下进行,这体现出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③正确。④:个人信息在合法、正当、必要且征得同意的前提下是可以处理的,④排除。 二、非选择题 7.(2026·北京石景山·二模)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明确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的,公安机关可直接介入,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欺凌行为依法处罚,同时采取矫治教育等措施。“他还是个孩子”,不再是校园欺凌的挡箭牌。 本次修订打破了“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的惯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实践中,涉事未成年人往往存在“失管失教”或“失学辍学”等问题,处罚同步通知学校和家长,并启动后续帮教,形成“惩教闭环”。本次修订在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同时,传递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鲜明导向,对“教育与惩罚”的关系作出精准再平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违法行为“惩”“教”并行的认识。 【答案】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格权以及财产权,本次修订通过明确处罚标准,强化了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违法行为的惩罚,为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有利于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民法典规定父母有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以及批评教育、合理惩戒的义务。本次修订倡导“惩教闭环”,强化执法机关、家庭、学校等机构形成协同治理合力,既让未成年人认识到法律威严,又通过系统化矫治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真正帮助涉事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解析】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考生可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对该问题的认识。 有效信息①:材料指出“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明确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的,公安机关可直接介入,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欺凌行为依法处罚”,打破了“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的惯例→法理依据: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格权以及财产权。说明材料中明确的处罚标准,强化了对校园欺凌违法行为的惩罚,能有效制止欺凌行为,为被欺凌学生的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也能在校园和社会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有效信息②:材料指出处罚同步通知学校和家长,并启动后续帮教,形成“惩教闭环”→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有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以及批评教育、合理惩戒的义务。说明材料中提到的“惩教闭环”,要求执法机关在处罚的同时通知学校和家长并启动帮教,能够让执法机关、家庭、学校形成协同治理合力,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8.(2024·北京延庆·一模)雷锋,一名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以短暂的一生谱写了平凡岗位上的辉煌人生篇章,树起一座不朽的道德丰碑。传承发扬雷锋精神已经成为一种文化传统、一种深刻记忆,它根植于人们的内心,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并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会员搭建信息中介、资源共享平台,将付费会员称为“雷锋会员”,将自己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命名为“雷锋哥”。同时,该公司以“雷锋社群”名义多次举办“创业广交会”等商业活动。对此,当地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判决该公司停止使用雷锋同志姓名的行为,并责令其向社会公众发表赔礼道歉的声明。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在对英雄烈士全面保护、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方面法律的重要作用。 【答案】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雷锋同志姓名的行为是一种商业行为,侵害了雷锋同志的人格利益, 曲解了真正的雷锋精神,违反了民法典及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依法惩处侵权行为,对英雄烈士的人格权、名誉权予以保护,对社会是一种警示,引导人们严格遵守法律,树立依法全面保护英雄烈士的法律意识,尽到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英雄烈士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以案释法,以法明德。通过法治力量引导人们树立崇尚英烈的社会风尚,传承英雄烈士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解析】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在对英雄烈士全面保护、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方面法律的重要作用。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维护人身权利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从意义角度分析。关键词①: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付费会员称为“雷锋会员”,将自己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命名为“雷锋哥”→可联系此为商业行为,侵害了雷锋同志的人格利益,违反了民法典及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关键词②:判决该公司停止使用→可联系依法惩处侵权行为,对英雄烈士的人格权、名誉权予以保护,对社会是一种警示,引导人们严格遵守法律,树立依法全面保护英雄烈士的法律意识,尽到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关键词③:向社会公众发表赔礼道歉→可联系通过法治力量引导人们树立崇尚英烈的社会风尚,传承英雄烈士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重难·创新演练 新情境:结合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T1,T2);结合央视春晚(T3);结合人工智能(T5,T6,T7) 一、单项选择题 1.【新情境·结合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2026年5月是我国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所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商户向城管局提交占道经营整改材料,接受监管检查 ②刘某与周某订婚一年后因性格不合等原因自愿解除婚约 ③物业公司要求久未居住的业主孙某补缴物业管理费 ④花店收取客户鲜花定金,到期无货却拒绝双倍返还定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商户向城管局提交整改材料、接受监管,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地位不平等,不属于民法调整,排除。②:订婚属于道德层面的婚约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民法不调整婚约的解除,排除。③: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平等的服务合同关系,补缴物业费属于财产关系,由民法调整,正确。④:花店与客户之间的定金合同纠纷,属于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由民法调整,正确。 2.【新情境·结合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202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五周年,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律文本,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不仅为人民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也为我国法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租赁房屋合同中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其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甲和乙因借款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范围 ④张可13岁时受赠钢琴一架,该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才有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因此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符合题意。②:租赁房屋合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债权关系,客体是租赁行为,并非人身利益,排除。③:债权债务纠纷属于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范围,符合题意。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即可生效,排除。 3.【新情境·结合央视春晚】2026年马年央视春晚小品《奶奶的最爱》中,机器人“孙子”与人之间深切的情感联结引发公众对未来家庭陪伴机器人普及的思考,也折射出技术发展带来的伦理挑战。对未来家庭陪伴机器人认识正确的是(      ) ①家庭陪伴机器人可以参与日常生活操作,享有人格利益 ②机器人高度智能可能导致用户情感依赖,弱化人格尊严 ③家庭陪伴机器人因用户赋予相关昵称,享有姓名权、身份权 ④使用中如果数据泄露,可能侵犯用户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人格利益和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专属享有的权利。家庭陪伴机器人本质上是“物”,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无法享有人格利益,排除。②:机器人高度智能化的情感交互可能让用户产生过度依赖,并逐渐用与机器的互动替代真实的人际交往,这会弱化人作为社会主体的独立人格与尊严,正确。③:姓名权和身份权的主体都是自然人。机器人作为机器或智能产品,无论用户是否为其赋予昵称,都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民事主体资格,因此不享有姓名权和身份权,排除。④:家庭陪伴机器人在日常交互中会持续收集用户的语音、图像及生活习惯等大量个人隐私信息,一旦因安全漏洞或不当使用发生数据泄露,将直接侵害用户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正确。 4.理发店通过短视频平台引流的做法十分常见。某日,理发师小王私自将顾客李女士在该店理发的视频发布到短视频平台,该视频如实再现了双方关于美发、生活等聊天内容以及理发前后效果图,引发粉丝围观和讨论。关于小王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理发店正当、必要、合法地处理了李女士的个人信息 ②未经同意,小王的行为侵害了李女士的人格权益 ③视频内容给李女士造成不良影响,侵犯了其荣誉权 ④若聊天内容涉及李女士私人信息可能侵犯其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理发师小王没有经过李女士同意私自将顾客李女士理发视频发布到短视频平台,不符合合法处理个人信息的要求,①说法错误。②:小王未经李女士同意,将其视频发布到短视频平台,这种行为可能会对李女士的人格权益造成侵害,因为视频中涉及李女士的形象等人格相关内容,②说法正确。③: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题干中视频内容并没有涉及剥夺或损害李女士已获得的荣誉相关情况,所以不涉及侵犯荣誉权,③说法错误。④:如果聊天内容涉及李女士私人信息,比如个人生活细节、家庭情况等敏感信息,小王私自将包含这些内容的视频发布到平台上,就可能侵犯李女士的隐私权,④说法正确。 5.【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某软件运营公司通过AI技术开发了一款“换脸”软件,在未获得彭某授权的情况下,将其肖像录入软件,供用户付费使用。彭某发现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上述案例,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未经彭某同意使用其肖像,侵犯了彭某的肖像权 ②该公司与彭某之间的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 ③本案中侵权关系的客体是“换脸”软件,属于智力成果 ④法院应遵循公平原则,优先保护技术创新者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我国法律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用于牟利,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该公司未经彭某授权擅自使用其肖像获利,确实侵犯了彭某的肖像权,正确。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彭某(自然人)与该软件公司(法人)是平等民事主体,二者的纠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正确。③:本案是肖像权侵权民事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彭某的人身利益,不是“换脸”软件,错误。④:公民的人格权受法律平等优先保护,该公司存在侵权行为,法院应当优先保护权利人彭某的合法权益,并非优先保护侵权方的所谓“创新权益”,错误。 6.【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某知名演员自曝刷到AI克隆自己形象的直播,自己进入直播间质问竟被秒拉黑。该演员无奈坦言“很难证明我是我”。部分网络主播借助人工智能软件,在直播中使用“换脸术”化身“知名演员”,凭借酷似明星的形象快速积累人气,直播带货销量飙升,但也引起了大量纠纷。避免“AI换脸”被滥用( ) ①需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②需要加大对公民的隐私权、肖像权等身份权的保护 ③需要发挥民法作用,依法保护民事主体的身体权 ④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治理AI换脸乱象,一方面要依靠法律规制(法治),另一方面要引导从业者遵守道德底线(德治),坚持依法治国,法治德治相结合是治理网络乱象的通用举措,正确。②:AI换脸非法使用他人面部形象,侵犯肖像权;题干不涉及隐私信息泄露,和隐私权无关。肖像权和隐私权属于人格权,而非“身份权”,排除。③:身体权保护的是自然人身体的完整性和行动自由,AI换脸只是虚拟图像篡改,没有侵害实体身体,不涉及身体权,排除。④:现有法律对AI换脸界定不完善,需要完善法规;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恪守公序良俗,禁止利用AI换脸仿冒他人牟利,符合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正确。 7.【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不得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应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等原则处理个人信息 ②通过规范技术的运用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③未经同意识别人脸信息侵犯了公民的身份权 ④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获取和使用他人的信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办法规定不得诱导胁迫刷脸、公共场所设备仅限公共安全必需,体现处理人脸信息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正确。②:出台专门管理办法规范人脸识别技术使用,防止信息滥用,以此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正确。③:身份权是公民基于特定身份享有的权利(如配偶权、亲属权),非法识别人脸侵害的是人格权,和身份权无关,错误。④:该规定仅禁止非法获取、使用他人信息,合法情形下(如公共安全需求、经个人合法同意)可以依法获取使用,“不得获取使用”表述绝对化,错误。 8.随着短视频行业发展,部分自媒体随意截取公众日常影像、丑化企业形象并进行网络传播,严重扰乱网络秩序。对此我国明确划定网络行为法律边界,守护公民合法民事权益。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名誉权仅针对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名誉权益 ②随意剪辑传播他人影像,侵犯了公民肖像权 ③为公益新闻报道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也需征得同意 ④此类网络侵权行为违背守法和公序良俗民法基本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依法享有名誉权,法人同样享有名誉权益,错误。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随意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正确。③:为公益目的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合理使用他人肖像的,不需要征得肖像权人同意,错误。④:侵权人恶意丑化他人形象、扰乱网络秩序的行为,既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正确。 9.广州车主陈先生在4S店购车、保养时登记的联系方式,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合作方获取并转卖。他说,“我的车险今年1月才到期,可骚扰电话提前两个月就来了,最多一天能接5个车险推销电话。”陈先生不堪电话骚扰遂将4S店和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这警示我们( ) ①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诚信等原则 ②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将个人信息留于他人或者机构 ③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④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刺探侵扰他人私密空间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4S店和相关方非法处理车主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个人信息处理的法定原则,警示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诚信等原则,正确。②:该表述过于绝对,在正常消费、办理公共业务等合法场景下,依规向相关主体提供必要个人信息是合理且必要的,排除。③:4S店未经车主授权擅自泄露、转卖车主联系方式的行为,侵害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警示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正确。④:材料涉及的是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转卖的问题,未体现对他人私密空间的刺探侵扰,排除。 10.2026年3月,修订后《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公布,5月1日起施行。某县农业普查员张某入户普查时, 村民王某拒绝提供家庭耕地、收入信息,辱骂张某并撕毁普查表。张某报警,王某被公安机关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行为侵犯普查员人格尊严权,违反《农业普查条例》与《治安管理处罚法》 ②农业普查信息属个人隐私,王某有权拒绝提供,公安机关处罚违法 ③张某普查行为属职务行为,王某可拒绝但不得辱骂,处罚过重 ④公民有配合国家普查的法定义务,王某拒绝属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王某辱骂普查员张某,侵犯了张某的人格尊严权;王某拒绝提供普查所需信息、撕毁普查表,违反《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中普查对象应当如实填报普查资料、不得拒报的规定;同时其辱骂他人、扰乱普查工作秩序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利的相关规定,正确。②:农业普查中涉及的家庭耕地、收入等信息,是普查工作所需的合法信息,不属于依法可拒绝提供的个人隐私范畴,王某无权拒绝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罚合法合规,错误。③:张某的普查行为是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配合普查是公民的法定义务,王某无权拒绝提供普查所需的合法信息;其辱骂普查员、撕毁普查表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的处罚符合法律要求,并非“处罚过重”,错误。④:配合国家农业普查是公民的法定义务。王某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普查信息,属于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罚,体现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正确。 二、非选择题 1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件显示:某市部分智慧停车场APP软件系统收集信息违反“最小必要”原则,强制用户关注微信公众号方能缴费,未提供隐私协议索要信息,未加密传输用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导致9.6万余名注册用户的个人信息面临安全隐患。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全区18家智慧停车场完成148项安全漏洞整改,规范处置敏感个人信息2.8万余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智慧停车场APP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人格权,并说明依据。 【答案】①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私密信息、私密活动受法律保护。智慧停车场违规收集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②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益。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强制关注公众号、未提供隐私协议、未加密传输信息等行为,均违反了个人信息处理的法律规定。 【解析】本题为依据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人格权的相关知识,从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两个维度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①:智慧停车场 APP 未加密传输用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导致大量用户个人信息存在安全隐患→可从隐私权角度分析: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私密信息、私密活动受法律保护,用户行踪轨迹属于受保护的私密信息范畴,该 APP 的违规收集、传输行为属于侵害消费者隐私权的情形。有效信息②:智慧停车场 APP 收集信息违反 “最小必要” 原则,存在强制用户关注公众号缴费、未提供隐私协议索要信息、未加密传输信息等行为→可从个人信息权益角度分析: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该 APP 的上述行为均违反个人信息处理的法律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益。 1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当前,“万物皆可直播”。餐厅里,食客可能在不经意间成为商家直播间的“吃播员”;地铁站内,匆匆而过的行人可能沦为他人博取流量的“背景板”⋯⋯这种“被直播”现象引发公众普遍担忧。现实中,一些拍摄者常以“公共场所拍摄自由”或“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为由进行辩解。随着AI技术的发展,面部图像等个人信息一旦被不当使用或泄露,还可能带来“深度伪造”“网络暴力”等衍生风险。 我国司法实践中已有相关判例:某火锅店因直播顾客用餐画面被判道歉并赔偿;某短视频平台因发布的探店视频未经许可拍到顾客,经法院调解后进行了赔偿。这些案例警示,以他人作为“流量密码”的行为必须受到约束。治理“被直播”乱象,需要构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防线,真正实现“我的脸我做主”。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未经同意拍摄并公开直播的行为。 (2)结合材料,说明相关主体如何用法治构筑起“被直播”的全链条防线。 【答案】(1)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商家直播顾客用餐未经当事人同意,且不符合法定免责情形,超出了肖像权合理使用的边界;个人的行踪轨迹、在非公开场合的活动状态等属于私密信息或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未经同意被直播公开,侵犯了自然人的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 (2)拍摄者应增强法治意识,事前履行告知义务;直播平台要完善内容审核机制,相关监管部门加强事中监管;司法机关明晰法律边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事后依法追责。 【解析】(1)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首先需要明确未经同意拍摄并公开直播属于侵权行为,结合肖像权和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进行分析即可。有效信息①:食客可能在不经意间成为商家直播间的“吃播员”→可运用肖像权知识,分析说明商家未经当事人同意进行直播侵犯了顾客的肖像权。有效信息②:匆匆而过的行人可能沦为他人博取流量的“背景板”→可运用隐私权知识,分析说明商家未经当事人同意进行直播,会公开顾客的行为与活动状态,侵犯了隐私权。 (2)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需要分主体进行作答。结合材料中“事前、事中、事后”可知相关的主体有拍摄者、直播平台、司法机关等,结合所学知识进行阐述即可。首先,从“事前”的角度,乱象起因在于部分拍摄者法治意识淡薄,肆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因此要求拍摄者自觉尊法守法,提前履行告知、征得许可,从源头遏制侵权行为。 第二,从“事中”的角度,直播传播的中间环节是乱象扩散的重要原因,需要直播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内容审核、风险排查机制,同时监管部门加强常态化监管,规范直播市场秩序。 最后,从“事后”的角度,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针对侵权乱象的问题和衍生风险,依托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以司法判例明确法律边界,对侵权行为依法追责、惩戒。 1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被告孙某以34000元的价格,将自己从网络购买、互换得到的4万余条含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的个人信息,通过微信、QQ等方式贩卖给案外人刘某。案外人刘某在获取相关信息后用于虚假的外汇业务推广。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被告孙某未经他人许可,在互联网上公然非法买卖、提供个人信息,造成4万余条个人信息被非法买卖、使用,严重侵害社会众多不特定主体的个人信息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据此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孙某按照侵权行为所获利益支付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34000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的判决依据及该判决的意义。 【答案】判决依据: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被告孙某在未取得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并非法出售牟利,侵害了个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判决意义:依法界定个人信息处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彰显司法保障个人信息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决 心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有利于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营造公正和谐的社会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解析】本题属于意义类主观题,考生可结合材料,运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等知识加以分析说明。有效信息①:被告孙某“以34000元的价格,将自己从网络购买、互换得到的4万余条含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的个人信息,通过微信、QQ等方式贩卖给案外人刘某”→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说明本案中孙某侵害了个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有效信息②:法院判决孙某支付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34000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可从维护法律权威、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角度阐释其意义。 1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F公司主营药品销售业务。为宣传某款治疗严重皮肤疾病的新药,F公司在其公众号上发表商业推广文章,使用了一张对知名原创歌手王某照片进行处理后形成的肖像剪影,可见标志性的发型特征。文章声称药品疗效极佳,有一名神秘明星能够以亲身经历说明本款药品的疗效。评论区有许多类似互动: 王某得知后将F公司诉至法院,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F公司构成侵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 (1)分析F公司的行为违背了哪些民法基本原则? (2)分析F公司存在哪些侵权行为?并说明理由。 【答案】(1)违背了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2)①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F公司未经肖像权人王某同意,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剪影,且标志性发型具有明显的原告个人特征,故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②侵犯了王某的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F公司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传播虚假事实使其粉丝误认为王某患上了严重的皮肤疾病,降低了王某的社会评价,故侵害了王某的名誉权。 【解析】(1)本题为体现类主观题,主体是F公司,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为什么角度来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①:文章声称药品疗效极佳,有一名神秘明星能够以亲身经历说明本款药品的疗效,评论区否认→可运用民法基本原则知识,从诚信角度分析说明F公司在推广中暗示神秘明星是王某,却又在评论区否认,存在虚假暗示、不诚实的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有效信息②:法院经审理认定F公司构成侵权→可运用民法基本原则知识,从守法和公序良俗角度分析说明F公司的行为可能对王某的名誉造成损害,违背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2)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主体是F公司,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为什么角度来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①:使用了一张对知名原创歌手王某照片进行处理后形成的肖像剪影,可见标志性的发型特征→可运用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知识,从肖像权角度分析说明F公司未经肖像权人王某同意,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剪影,且标志性发型具有明显的原告个人特征,故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有效信息②:文章声称药品疗效极佳,有一名神秘明星能够以亲身经历说明本款药品的疗效→可运用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知识,从名誉权角度分析说明F公司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传播虚假事实使其粉丝误认为王某患上了严重的皮肤疾病,降低了王某的社会评价,故侵害了王某的名誉权。 真题·实战演练 高频考点: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一、单项选择题 1.(2026·山东·高考真题)G省宏江市所产香梨远近闻名,当地梨业协会将“宏江香梨”依法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陈某在超市买了一箱“宏江香梨”,回家发现实为甲公司在M省种植的香梨,只不过包装上的商标是“宏江香”。经查,该商标从未申请过注册。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对“宏江香”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且无权在所产香梨上使用该商标 ②陈某并无接受甲公司所产香梨所有权的真实意图,故所购香梨的所有权仍归超市 ③针对甲公司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商标主管部门无权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 ④若甲公司的行为导致宏江香梨的口碑下降,则侵犯了宏江市梨业协会的名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甲公司的“宏江香”商标未申请注册,因此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该商标与依法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宏江香梨”高度近似,甲公司擅自使用构成了商标侵权,无权在所产香梨上使用该商标,正确。②:陈某在超市购买香梨,双方达成了买卖合意并完成了交付,买卖合同有效成立。陈某具有接受该香梨所有权的真实意图,香梨的所有权已合法转移至陈某,排除。③:商标主管部门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其法定职责是依法对扰乱市场秩序的商标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等),其无权以自身名义提起民事诉讼(应由权利人提起),也非行政诉讼的适格原告(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通常为被告),正确。④:甲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宏江市梨业协会的商标专用权(知识产权)。名誉权主要针对民事主体的社会评价,甲公司并未捏造事实诋毁协会,故未侵犯其名誉权,排除。 2.(2026·湖北·高考真题)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下列体现公平原则的是( ) ①妥善处理不动产权利人之间的相邻关系 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受到法律同等保护 ③夫妻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权利 ④分配遗产时,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①:《民法典》第288条明确规定,处理相邻关系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合理划定相邻各方的权利边界,平衡不同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直接体现公平原则,正确。②:该条款属于《民法典》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核心是强调不同性质物权的法律地位平等,并非公平原则的体现,排除。③:这是婚姻家庭编中男女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侧重身份权的平等,不属于公平原则的直接适用场景,排除。④:该规则根据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付出程度调整遗产分配份额,合理匹配权利与义务,是公平原则在继承中的表现,正确。 3.(2025·山东·高考真题)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李某是狗的主人,李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故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①正确。②:根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张某车前,致使狗受惊撞坏车辆,王某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该行为与张某车辆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李某对狗的管理等方面存在故意或过失,但王某的行为也是导致张某车辆受损的直接原因之一,张某作为被侵权人,有权向实施直接侵权行为的王某索赔。所以“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说法正确,②当选。 ③:张某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这一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以及肖像权。王某虽被骚扰谩骂,但没有明确的侮辱诽谤情节,故王某的名誉权未收到侵犯,③排除。 ④:在民事诉讼中,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是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本题中王某个人信息权益等受侵害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王某应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而不是辩护人,④排除。 4.(2024·山东·高考真题)甲公司发布的新款榨汁机广告称:任何在公司网站下单者若证明其他商家的同类产品更便宜,均“全额退差价”。白某下单后发现乙公司同类榨汁机的售价要便宜50元,甲公司仅赠白某50元优惠券。白某在社交账号发帖“@”甲公司,称“受骗了”并配榨汁机照片。白某的数十万粉丝以为该产品有质量问题,到处转发,导致甲公司口碑大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实施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②无论甲公司在白某的订单中是否承诺过全额退差价,其行为都不构成违约 ③即使白某发帖意在表达对“全额退差价”广告的真实感受,仍可能构成侵权 ④白某粉丝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即诋毁甲公司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荣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甲公司的广告称“全额退差价”,但对于白某仅赠送50元优惠券并未兑现承诺,欺骗、误导消费者,这是实施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①正确。②:甲公司的广告承诺全额退差价但并未兑现,其行为构成违约,②排除。③:即使白某发帖意在表达对“全额退差价”广告的真实感受,但其感受如果脱离事实,未能真实反映情况,造成甲公司的权益受损,则有可能构成侵权,③正确。④:甲公司产品未涉及质量问题,白某粉丝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即诋毁甲公司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名誉权,而不是荣誉权,④排除。 5.(2024·北京·高考真题)一座理想的儿童友好城市应该是什么样的?如图展示了北京市儿童友好城市的“五个友好”。关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针对儿童群体的特殊优待和保护,属于特权,但并未违反平等原则 ②开通“通学公交线”体现了“服务友好”,强化了城市的基层自治 ③儿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讨论,有助于“政策友好”“空间友好”等目标的实现 ④落实“五个友好”,维护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需要各方形成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针对儿童群体的特殊优待和保护不属于特权,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①错误。②:开通“通学公交线”体现了“服务友好”,但与城市的基层自治无关,②不选。③:儿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讨论,有助于在决策中体现儿童友好理念,有助于“政策友好”“空间友好”等目标的实现,③正确。④:维护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需要各方形成合力,材料中无论是政策的制定还是对儿童权利的保护都需要各方共同努力,④入选。 6.(2023·全国甲卷·高考真题)《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要求经营机构对收集客户生物特征的必要性和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明确“不得将人脸、步态、指纹、虹膜、声纹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的客户身份认证方式,强制客户同意收集其个人生物特征信息”。这一规定旨在( ) ①消除证券期货业经营风险     ②维护经营机构信息安全 ③保护客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④规范经营机构的信息收集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规范经营机构的信息收集行为,并不能消除证券期货业经营风险,①排除。②:材料提到的文件有要求经营机构维护信息安全的内容,但不是本条款的主旨,②排除。③:规范经营机构的信息收集行为,明确的目的是保护客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③正确。④:材料中的这一规定最直接的目的是规范经营机构的信息收集行为,④正确。 7.(2023·海南·高考真题)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④: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但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这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表现,不构成侵权,①④符合题意。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 8.(2023·北京·高考真题)某居民去办理户政业务,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户籍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后续由派出所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最终手续得以顺利完成。 北京市户政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中,承诺内容如下: ◇申请人所填写的基本信息、提交的所需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申请人已经知晓告知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告知的违诺失信惩戒后果。 ◇申请人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对上述材料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申请人明确其承诺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体现了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 ②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力与责任是相匹配的 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 ④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根据民法,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但该题是政府的管理,公民和政府不是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且‌个人承诺在行政许可层面属于信用承诺的一种形式‌,是行政相对人(包括自然人)在申请行政许可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向行政机关作出的书面保证,不体现自愿原则 ,①排除。②:权力与责任相匹配针对的是国家机关;申请人是公民,承诺失实承担法律责任,体现的是权利与义务相统一,②排除。③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③④符合题意。 9.(2023·湖南·高考真题)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①符合题意。②: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②说法错误。③: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小李依然有义务照顾赡养老李,③说法错误。④: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无视动物园警示,不遵守园区规定,在动物园被动物袭击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方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符合题意。 二、非选择题 10.(2026·山东·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刘某、陈某、胡某签约参加了甲旅行社组织的“省内大巴游”旅游项目。甲旅行社与M地的乙旅行社签约,由后者指派导游周某负责当地的服务。 旅行团乘坐大巴于晚间到达M地后,前来接团的周某发现预订的宾馆房间已被其他客人入住,只好深夜带团前往另一宾馆住宿。次日,旅行团前往景点登山。陈某在登山途中用手机全程直播,并数次在屏幕中展示刘某面部,刘某要求停止,陈某不听。快到山腰时,突然开始下雨,周某决定中断登山,但陈某要求继续登山,经规劝后才随团下山。下山后,胡某发现自己放在大巴行李舱内的箱子遭受撞击,导致箱内的笔记本电脑损坏。 事后,刘某因周某未及时安排住宿、胡某因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损坏,各自提出索赔。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任务。 ①陈某在登山途中的直播行为是否对刘某构成侵权?说明理由。 ②刘某应当向哪家旅行社索赔才能成功?说明理由。 ③胡某为提起侵权诉讼,收集了电脑破损照片和维修发票,以及同行游客证明旅行社人员暴力搬运行李的证言。说明这些证据在此次侵权诉讼中的证明作用。 (2)如果你是此次登山活动的同行者,要规劝陈某随团下山,列出对话沟通要点。 【答案】(1)①构成。陈某未经刘某同意公开展示其面部图像,侵害了刘某的肖像权。 ②甲旅行社。甲旅行社已与刘某订立有效合同,未全面履行提供住宿服务的义务即构成违约。 ③照片和发票可以证明胡某权益受到损害,以及损失数额;证人证言可以证明旅行社人员存在过错行为,且该行为与电脑受损存在因果关系。 (2)安全意识角度,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契约意识角度,游客应配合导游履行义务; 法治意识角度,盲目冒险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序良俗角度,维护团队利益。 【解析】(1)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要提取材料中的行为与事实,并分别对应肖像权侵权、合同相对性原则以及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这三个知识点进行分析。有效信息①:陈某在直播中数次展示刘某面部,刘某要求停止但陈某不听→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关于肖像权保护的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本案中,陈某未经同意公开展示刘某面部,侵害了刘某的肖像权。 有效信息②:刘某与甲旅行社签约,甲旅行社将业务转包给乙旅行社,因住宿未落实导致违约→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合同具有相对性原则,以及《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甲旅行社与刘某订立有效合同,未全面履行提供住宿服务的义务即构成违约,刘某应向甲旅行社索赔。有效信息③:收集了电脑破损照片和维修发票,以及同行游客证明旅行社人员暴力搬运行李的证言→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照片和发票属于书证、物证,可以证明胡某权益受到损害,以及损失数额;证人证言可以证明旅行社人员存在过错行为,且该行为与电脑受损存在因果关系。 (2)本题是开放类主观题,需要将“规劝沟通”的生活化场景,转化为“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四大法理维度(即从生命健康权、合同附随义务、侵权责任、公序良俗原则四个角度切入)。有效信息①:突发下雨,陈某不听导游规劝执意继续登山→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规定,以及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遵循的公序良俗原则。本案中,生命健康权是自然人最基本的人身权利,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树立安全意识,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有效信息②:陈某与旅行社签约参团,导游周某决定中断登山→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则及附随义务。本案中,陈某与旅行社之间存在有效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导游在突发恶劣天气下作出中断行程的决定属于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陈某应树立契约意识,配合导游履行合同义务。有效信息③:陈某盲目冒险、不听从规劝→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及过错责任原则的规定。本案中,若陈某执意冒险引发意外或造成他人损害,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树立法治意识;同时,其行为破坏了团队秩序,违背了社会公德,应树立公序良俗意识,维护团队整体利益。 11.(2025·重庆·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互联网时代,手机APP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但侵害用户权益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手机APP超范围强制收集用户“画像”信息;不仅弹出用户聊天时提到的商品或服务,还将用户点赞过的内容、打过的游戏、刷过的视频、甚至购物车里的商品,推送给他人……这些行为给用户带来困扰,甚至财产损失。截至2024年底,工信部已通报45批侵害用户权益的手机APP。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手机APP经营者应如何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 【答案】①手机APP经营者应树立尊重,维护用户人身权益的意识。②手机APP经营者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用户的隐私权。③手机APP经营者在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解析】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运用人身权利的知识,分析手机APP经营者应如何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有效信息①:手机APP超范围强制收集用户“画像”→可运用民法的基本原则的知识从自愿、公平、诚信等角度说明手机APP经营者应树立尊重,维护用户人身权益的意识。有效信息②:不仅弹出用户聊天时提到的商品或服务,还将用户点赞过的内容、打过的游戏、刷过的视频、甚至购物车里的商品,推送给他人→可运用隐私权的知识说明手机APP经营者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用户的隐私权。 12.(2025·山东·高考真题)王某以十二生肖为蓝本,结合古汉字、文物等,创作并发表了十二生肖图腾美术作品(以下称图腾作品),甲旅游文化公司(以下称甲)是某传统文化景区经营者,与王某签订合同,约定甲有权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图腾作品。甲将署名甲的图腾作品上传网络,并印制在宣传册上。 为完善景区建设,甲与乙公司(以下称乙)签订承揽合同,约定乙以甲提供的图腾作品为模板设计并铺设甬道,甲需分期向乙支付报酬共二十万元,同时对甲名下的一辆汽车设定抵押。乙以图腾作品为基础,创作了生肖年画新作品(以下称新作品),并以此完成甬道设计与施工。 王某在宣传册及网上发现图腾作品后,又发现刻在甬道上的新作品与图腾作品十分相似,遂向法院起诉甲。经审理,法院判决甲立即停止侵权并向王某支付版权使用费,但驳回王某销毁甬道的诉请。诉讼过程中,王某得知新作品属于乙,便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维权,但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乙遂向法院起诉甲,并递交起诉状,法院已受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①甲乙分别侵害了王某的哪些著作权利? ②仲裁机构为何对王某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 ③依据承揽合同的约定,乙能在起诉状中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2)针对王某与甲的纠纷,法院的判决彰显了什么价值取向? 【答案】(1)①甲侵害了王某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乙侵害了王某的改编权。②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③甲应向乙履约支付后期报酬、赔偿损失;确认乙对汽车享有抵押权。 (2)尊重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坚持绿色原则,节约资源;坚持公序良俗原则,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解析】(1)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回答设问中的三个小问题,需调用保护知识产权、违约与违约责任、认识调解与仲裁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关键词①:甲与王某的合同约定甲有权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图腾作品。甲将署名甲的图腾作品上传网络,并印制在宣传册上;乙以甲提供的图腾作品为模板设计并铺设甬道→可调用保护知识产权的知识,说明甲将王某的作品署名自己,侵犯了王某的署名权和网络传播传,乙未经许可改编了王某的作品,侵害了王某的改编权。关键词②:王某得知新作品属于乙,便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维权,但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可调用仲裁的知识,说明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王某与乙之间并未签订任何仲裁协议,故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关键词③: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乙遂向法院起诉甲,并递交起诉状,法院已受理→可调用违约与违约责任的知识,说明甲乙的合同有效,甲违约,乙可请求甲支付后期报酬、赔偿损失,并就甲汽车抵押权实现优先受偿。 (2)本题属于意义类主观题,要求针对王某与甲的纠纷,说明法院的判决彰显了什么价值取向,需调用保护知识产权、违约与违约责任、感受司法公正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关键词①:法院判决甲立即停止侵权并向王某支付版权使用费→可调用保护知识产权、违约与违约责任的知识,说明该判决体现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鼓励创新,促进发展。关键词②:法院驳回王某销毁甬道的诉请→可调用民法基本原则的知识,说明坚持了绿色发展原则,有利于节约资源,体现了公序良俗的原则。 13.(2023·重庆·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我国民法典是一部“绿意盎然”的民法典,在总则编首次规定了“绿色原则”,在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等设置了具体的“绿色条款”。 题表 总则编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第9条) 合同编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509条) 侵权责任编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229条) 结合材料,谈谈民法典“绿色原则”“绿色条款”,对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的价值。 【答案】为推动经济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法律保障/法律基础/法律体系/法律规范;引导政府、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个人等,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践行绿色生态行为;将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贯穿于资源配置、财产交易、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民事活动中。 【解析】本题要求考生谈谈民法典“绿色原则”“绿色条款”,对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的价值。本题属于意义类主观题,需要结合材料与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联系实际分析作答。关键词①:在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等设置了具体的“绿色条款”→可联系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实现有法可依的知识。关键词②:民事主体保护生态、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关键词③:经济社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可联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知识。 14.(2023·辽宁·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红色剧本杀”以角色扮演方式在游戏中传承红色基因,这种沉浸式体验深受青少年喜爱。A剧本杀店张贴海报,吸引玩家纷至沓来。某日,大三学生小明约同学去该店玩以某英雄连事迹为主线的情景式剧本杀。在游戏过程中,小明发现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震惊之余,小明与主持人发生争执,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小明向执法机关举报了该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剧本杀店涉嫌哪些违法行为;若小明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 可提出哪些理由。 【答案】“海量下载、改编的红色剧本”,涉嫌侵犯著作权;“最新奇”“最丰富”等极限词汇,涉嫌虚假宣传;在改编的内容中有侮辱英烈名誉的内容,构成侵害英烈名誉;因布景装置不牢固而导致小明小腿骨折,涉嫌侵犯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小明若诉至法院,可基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主张A经营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解析】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调用知识产权、人身权利等有关知识分析作答。关键词①:“海量下载、改编的红色剧本”→可联系涉嫌侵犯著作权。关键词②:“最新奇”“最丰富”等极限词汇→可联系涉嫌虚假宣传。关键词③: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可联系侵害英烈名誉。关键词④: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可联系涉嫌侵犯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可基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主张A经营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 / 2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第01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北京专用) 专项训练 目 录 考情·分析预测 1 核心·梳理识记 2 模拟·基础演练 4 重难·创新演练 6 真题·实战演练 10 考情·分析预测 考情概览 新课标要求 考题统计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2025・北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 2024・北京・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名誉权与荣誉权  2022・北京・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考情分析: 1.考查频次:近5年北京地区高考对本课考点命题不多,主要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 2.考查要点:明确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人身与财产关系;区分民事主体类型;辨析不同民事行为能力;理解民法基本原则;辨识各类人身权利;学会判定民事侵权;把握权利义务对等,明晰民事权利行使边界; 3.命题情境:依托网络肖像侵权、短视频隐私泄露、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好意同乘、邻里纠纷、消费维权、校园人身侵权等案例。考查辨识民事法律关系、评判民事行为效力、运用民法原则分析侵权纠纷的能力。理解民法保障民事权利,民事活动须遵循法律准则,坚持权利义务统一,学会依法维权。 备考策略 1.理清主线逻辑:以民事法律关系认定为基础,以民法基本原则为准则,以人身权利保护为核心;厘清民事主体权责边界,区分民事与其他法律关系,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学会在生活中尊法、守法、依法维权。 2.聚焦核心考点:精准区分自然人和法人主体差异;熟练界定完全、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场景;吃透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与公序良俗、绿色原则的适用情境;牢牢掌握生命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边界。 3.热点与考点精准联结(可直接写入教研文档) AI、人脸识别、短视频纠纷 → 人身权利辨析(肖像权/隐私/个人信息权益) 商家强制收集信息、不合理经营条款 → 民法基本原则(自愿、公平、诚信) 邻里摄像头、扰民纠纷 → 权利行使边界、禁止权利滥用、公序良俗 校园网络侵权、未成年人纠纷 →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区分 十五五强化人格权司法保护 → 总立意:民法保障平等主体合法民事权利,坚持权利义务对等。 4.辨析高频易混易错点: 民事关系≠行政关系:政府履职、行政审批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自愿原则。 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所有自然人出生即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受年龄、智力限制。 自愿≠任意:民事自愿必须守法、守公序良俗,禁止权利滥用。 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隐私是私密信息与私密生活;个人信息范围更广,不一定私密。 名誉权≠肖像权:名誉是社会评价;肖像权是肖像制作、使用、公开的专属权利,非营利也可侵权。 核心·梳理识记 内容速览: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考点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的调整范围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构成要素 (1)含义: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主体:又称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既相互对立,也相互联系,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3.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原则等。 特别提醒:民事法律关系≠所有社会关系。仅平等主体间人身、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行政管理、隶属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 权利与义务对等≠ 利义务等量。二者对立统一,不能割裂;不能简单理解为享有多少权利就承担同等价值义务。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出生即拥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依据年龄、智力划分,具备权利能力不一定具备相应行为能力。 民法基本原则具有强制约束力,当事人约定不能违背平等、诚信、公序良俗等原则。 区分:主体、客体、内容是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切勿混淆概念。 考点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类别 法律允许 法律要求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和 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注意: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和禁止 (1)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2)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3)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特别提醒:人身自由、人格尊严是自然人最基础的人身权利;法人享有名称权、名誉权等,法人不享有生命权、隐私权等自然人专属权利。 区分几组易混权利:名誉权(社会客观评价)、隐私权(私密信息与私生活安宁)、肖像权(肖像制作、使用、公开)、个人信息权益。 肖像侵权不以营利为必备条件,非营利使用也可能构成侵权。 合理监督、正当评论不构成名誉侵权;恶意造谣、泄露私密信息构成侵权。 个人信息权益≠隐私权:隐私侧重私密性;个人信息范围更广,部分公开信息也受保护。 模拟·基础演练 考查重点: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一、单项选择题 1.【积极维护人身权利】(2026·北京昌平·一模)阅读下面材料 某区部分智慧停车场App违反“告知同意”原则,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该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线索后立案调查,运用多种调查手段查明违法事实,召开公开听证会厘清行政机关监管职责,向区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市监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协同开展专项整治。相关行政机关联合部署整改,涉案停车场全部完成整改,规范处置敏感个人信息。 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②App运营商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需承担法律责任 ③行政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扩大重点领域的执法权限 ④“司法监督+行政监管”协同治理,创新了基层治理方式,破解了信息保护治理难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民法的基本原则】(2026·广东广州·二模)下列行为与民法基本原则对应正确的是( ) ①租户与房东商定通过教房东书法抵扣租金——符合自愿原则 ②劳动纠纷未经仲裁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协商一致原则 ③某快递公司以“不招女性”为由拒绝了小美参与应聘——违背平等原则 ④甲、乙为买房决定办离婚以后再复婚,后甲不愿意复婚——违背公平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积极维护人身权利】(2026·河北沧州·三模)下列行为中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 ①某博主在路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其购物视频片段,未进行任何打码处理直接用于短视频中并公开发布,获赞超10万 ②某公司为推广产品,在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工作照片印在宣传册上发放给客户 ③邻居甲、乙因琐事争执,甲在小区业主群用贬损性语言对乙公开进行辱骂,引发群内热议 ④债权人多次向债务人发送催款短信,明确注明“请尽快偿还欠款,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积极维护人身权利】(2026·安徽·三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这样做( ) ①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健康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②保障了民事主体的各项权利和自由等不受侵犯 ③表明司法机关将依法处理学生欺凌的犯罪行为 ④有利于学生在清晰的边界感中学会对自己负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积极维护人身权利】(2026·江西·一模)某知名演员自曝刷到AI克隆自己形象的直播,自己进入直播间质问竟被秒拉黑。该演员无奈坦言“很难证明我是我”。部分网络主播借助人工智能软件,在直播中使用“换脸术”化身“知名演员”,凭借酷似明星的形象快速积累人气,直播带货销量飙升,但也引起了大量纠纷。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换脸直播( ) ①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②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因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 ③侵犯他人的荣誉权,因为造成知名演员社会声誉降低 ④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因为使用电子技术编辑他人肖像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6.【积极维护人身权利】(2026·湖北荆州·一模)一名微博用户去世后,其家属希望继承其微博账号及相 关内容。然而,微博平台以账号属于个人私有财产、涉及用户隐私为由,拒绝提供账号继承服务。家属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宣判家属有权继承微博账号及相关内容,但需在尊重死者隐私的前提下进行。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我国法律充分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护公民各项权益 ②该家属希望继承其微博账号及相关内容符合公序良俗 ③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④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获取、储存、处理他人的个人信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7.(2026·北京石景山·二模)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明确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的,公安机关可直接介入,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欺凌行为依法处罚,同时采取矫治教育等措施。“他还是个孩子”,不再是校园欺凌的挡箭牌。 本次修订打破了“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的惯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实践中,涉事未成年人往往存在“失管失教”或“失学辍学”等问题,处罚同步通知学校和家长,并启动后续帮教,形成“惩教闭环”。本次修订在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同时,传递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鲜明导向,对“教育与惩罚”的关系作出精准再平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违法行为“惩”“教”并行的认识。 8.(2024·北京延庆·一模)雷锋,一名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以短暂的一生谱写了平凡岗位上的辉煌人生篇章,树起一座不朽的道德丰碑。传承发扬雷锋精神已经成为一种文化传统、一种深刻记忆,它根植于人们的内心,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并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会员搭建信息中介、资源共享平台,将付费会员称为“雷锋会员”,将自己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命名为“雷锋哥”。同时,该公司以“雷锋社群”名义多次举办“创业广交会”等商业活动。对此,当地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判决该公司停止使用雷锋同志姓名的行为,并责令其向社会公众发表赔礼道歉的声明。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在对英雄烈士全面保护、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方面法律的重要作用。 重难·创新演练 新情境:结合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T1,T2);结合央视春晚(T3);结合人工智能(T5,T6,T7) 一、单项选择题 1.【新情境·结合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2026年5月是我国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所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商户向城管局提交占道经营整改材料,接受监管检查 ②刘某与周某订婚一年后因性格不合等原因自愿解除婚约 ③物业公司要求久未居住的业主孙某补缴物业管理费 ④花店收取客户鲜花定金,到期无货却拒绝双倍返还定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新情境·结合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202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五周年,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律文本,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不仅为人民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也为我国法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租赁房屋合同中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其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甲和乙因借款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范围 ④张可13岁时受赠钢琴一架,该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才有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新情境·结合央视春晚】2026年马年央视春晚小品《奶奶的最爱》中,机器人“孙子”与人之间深切的情感联结引发公众对未来家庭陪伴机器人普及的思考,也折射出技术发展带来的伦理挑战。对未来家庭陪伴机器人认识正确的是(      ) ①家庭陪伴机器人可以参与日常生活操作,享有人格利益 ②机器人高度智能可能导致用户情感依赖,弱化人格尊严 ③家庭陪伴机器人因用户赋予相关昵称,享有姓名权、身份权 ④使用中如果数据泄露,可能侵犯用户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理发店通过短视频平台引流的做法十分常见。某日,理发师小王私自将顾客李女士在该店理发的视频发布到短视频平台,该视频如实再现了双方关于美发、生活等聊天内容以及理发前后效果图,引发粉丝围观和讨论。关于小王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理发店正当、必要、合法地处理了李女士的个人信息 ②未经同意,小王的行为侵害了李女士的人格权益 ③视频内容给李女士造成不良影响,侵犯了其荣誉权 ④若聊天内容涉及李女士私人信息可能侵犯其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某软件运营公司通过AI技术开发了一款“换脸”软件,在未获得彭某授权的情况下,将其肖像录入软件,供用户付费使用。彭某发现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上述案例,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未经彭某同意使用其肖像,侵犯了彭某的肖像权 ②该公司与彭某之间的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 ③本案中侵权关系的客体是“换脸”软件,属于智力成果 ④法院应遵循公平原则,优先保护技术创新者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6.【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某知名演员自曝刷到AI克隆自己形象的直播,自己进入直播间质问竟被秒拉黑。该演员无奈坦言“很难证明我是我”。部分网络主播借助人工智能软件,在直播中使用“换脸术”化身“知名演员”,凭借酷似明星的形象快速积累人气,直播带货销量飙升,但也引起了大量纠纷。避免“AI换脸”被滥用( ) ①需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②需要加大对公民的隐私权、肖像权等身份权的保护 ③需要发挥民法作用,依法保护民事主体的身体权 ④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7.【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不得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应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等原则处理个人信息 ②通过规范技术的运用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③未经同意识别人脸信息侵犯了公民的身份权 ④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获取和使用他人的信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随着短视频行业发展,部分自媒体随意截取公众日常影像、丑化企业形象并进行网络传播,严重扰乱网络秩序。对此我国明确划定网络行为法律边界,守护公民合法民事权益。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名誉权仅针对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名誉权益 ②随意剪辑传播他人影像,侵犯了公民肖像权 ③为公益新闻报道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也需征得同意 ④此类网络侵权行为违背守法和公序良俗民法基本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广州车主陈先生在4S店购车、保养时登记的联系方式,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合作方获取并转卖。他说,“我的车险今年1月才到期,可骚扰电话提前两个月就来了,最多一天能接5个车险推销电话。”陈先生不堪电话骚扰遂将4S店和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这警示我们( ) ①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诚信等原则 ②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将个人信息留于他人或者机构 ③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④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刺探侵扰他人私密空间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2026年3月,修订后《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公布,5月1日起施行。某县农业普查员张某入户普查时, 村民王某拒绝提供家庭耕地、收入信息,辱骂张某并撕毁普查表。张某报警,王某被公安机关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行为侵犯普查员人格尊严权,违反《农业普查条例》与《治安管理处罚法》 ②农业普查信息属个人隐私,王某有权拒绝提供,公安机关处罚违法 ③张某普查行为属职务行为,王某可拒绝但不得辱骂,处罚过重 ④公民有配合国家普查的法定义务,王某拒绝属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1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件显示:某市部分智慧停车场APP软件系统收集信息违反“最小必要”原则,强制用户关注微信公众号方能缴费,未提供隐私协议索要信息,未加密传输用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导致9.6万余名注册用户的个人信息面临安全隐患。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全区18家智慧停车场完成148项安全漏洞整改,规范处置敏感个人信息2.8万余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智慧停车场APP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人格权,并说明依据。 1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当前,“万物皆可直播”。餐厅里,食客可能在不经意间成为商家直播间的“吃播员”;地铁站内,匆匆而过的行人可能沦为他人博取流量的“背景板”⋯⋯这种“被直播”现象引发公众普遍担忧。现实中,一些拍摄者常以“公共场所拍摄自由”或“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为由进行辩解。随着AI技术的发展,面部图像等个人信息一旦被不当使用或泄露,还可能带来“深度伪造”“网络暴力”等衍生风险。 我国司法实践中已有相关判例:某火锅店因直播顾客用餐画面被判道歉并赔偿;某短视频平台因发布的探店视频未经许可拍到顾客,经法院调解后进行了赔偿。这些案例警示,以他人作为“流量密码”的行为必须受到约束。治理“被直播”乱象,需要构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防线,真正实现“我的脸我做主”。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未经同意拍摄并公开直播的行为。 (2)结合材料,说明相关主体如何用法治构筑起“被直播”的全链条防线。 1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被告孙某以34000元的价格,将自己从网络购买、互换得到的4万余条含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的个人信息,通过微信、QQ等方式贩卖给案外人刘某。案外人刘某在获取相关信息后用于虚假的外汇业务推广。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被告孙某未经他人许可,在互联网上公然非法买卖、提供个人信息,造成4万余条个人信息被非法买卖、使用,严重侵害社会众多不特定主体的个人信息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据此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孙某按照侵权行为所获利益支付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34000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的判决依据及该判决的意义。 1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F公司主营药品销售业务。为宣传某款治疗严重皮肤疾病的新药,F公司在其公众号上发表商业推广文章,使用了一张对知名原创歌手王某照片进行处理后形成的肖像剪影,可见标志性的发型特征。文章声称药品疗效极佳,有一名神秘明星能够以亲身经历说明本款药品的疗效。评论区有许多类似互动: 王某得知后将F公司诉至法院,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F公司构成侵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 (1)分析F公司的行为违背了哪些民法基本原则? (2)分析F公司存在哪些侵权行为?并说明理由。 真题·实战演练 高频考点: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一、单项选择题 1.(2026·山东·高考真题)G省宏江市所产香梨远近闻名,当地梨业协会将“宏江香梨”依法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陈某在超市买了一箱“宏江香梨”,回家发现实为甲公司在M省种植的香梨,只不过包装上的商标是“宏江香”。经查,该商标从未申请过注册。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对“宏江香”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且无权在所产香梨上使用该商标 ②陈某并无接受甲公司所产香梨所有权的真实意图,故所购香梨的所有权仍归超市 ③针对甲公司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商标主管部门无权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 ④若甲公司的行为导致宏江香梨的口碑下降,则侵犯了宏江市梨业协会的名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6·湖北·高考真题)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下列体现公平原则的是( ) ①妥善处理不动产权利人之间的相邻关系 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受到法律同等保护 ③夫妻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权利 ④分配遗产时,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25·山东·高考真题)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4·山东·高考真题)甲公司发布的新款榨汁机广告称:任何在公司网站下单者若证明其他商家的同类产品更便宜,均“全额退差价”。白某下单后发现乙公司同类榨汁机的售价要便宜50元,甲公司仅赠白某50元优惠券。白某在社交账号发帖“@”甲公司,称“受骗了”并配榨汁机照片。白某的数十万粉丝以为该产品有质量问题,到处转发,导致甲公司口碑大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实施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②无论甲公司在白某的订单中是否承诺过全额退差价,其行为都不构成违约 ③即使白某发帖意在表达对“全额退差价”广告的真实感受,仍可能构成侵权 ④白某粉丝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即诋毁甲公司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荣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2024·北京·高考真题)一座理想的儿童友好城市应该是什么样的?如图展示了北京市儿童友好城市的“五个友好”。关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针对儿童群体的特殊优待和保护,属于特权,但并未违反平等原则 ②开通“通学公交线”体现了“服务友好”,强化了城市的基层自治 ③儿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讨论,有助于“政策友好”“空间友好”等目标的实现 ④落实“五个友好”,维护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需要各方形成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023·全国甲卷·高考真题)《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要求经营机构对收集客户生物特征的必要性和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明确“不得将人脸、步态、指纹、虹膜、声纹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的客户身份认证方式,强制客户同意收集其个人生物特征信息”。这一规定旨在( ) ①消除证券期货业经营风险     ②维护经营机构信息安全 ③保护客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④规范经营机构的信息收集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2023·海南·高考真题)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023·北京·高考真题)某居民去办理户政业务,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户籍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后续由派出所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最终手续得以顺利完成。 北京市户政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中,承诺内容如下: ◇申请人所填写的基本信息、提交的所需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申请人已经知晓告知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告知的违诺失信惩戒后果。 ◇申请人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对上述材料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申请人明确其承诺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体现了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 ②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力与责任是相匹配的 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 ④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2023·湖南·高考真题)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10.(2026·山东·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刘某、陈某、胡某签约参加了甲旅行社组织的“省内大巴游”旅游项目。甲旅行社与M地的乙旅行社签约,由后者指派导游周某负责当地的服务。 旅行团乘坐大巴于晚间到达M地后,前来接团的周某发现预订的宾馆房间已被其他客人入住,只好深夜带团前往另一宾馆住宿。次日,旅行团前往景点登山。陈某在登山途中用手机全程直播,并数次在屏幕中展示刘某面部,刘某要求停止,陈某不听。快到山腰时,突然开始下雨,周某决定中断登山,但陈某要求继续登山,经规劝后才随团下山。下山后,胡某发现自己放在大巴行李舱内的箱子遭受撞击,导致箱内的笔记本电脑损坏。 事后,刘某因周某未及时安排住宿、胡某因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损坏,各自提出索赔。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任务。 ①陈某在登山途中的直播行为是否对刘某构成侵权?说明理由。 ②刘某应当向哪家旅行社索赔才能成功?说明理由。 ③胡某为提起侵权诉讼,收集了电脑破损照片和维修发票,以及同行游客证明旅行社人员暴力搬运行李的证言。说明这些证据在此次侵权诉讼中的证明作用。 (2)如果你是此次登山活动的同行者,要规劝陈某随团下山,列出对话沟通要点。 11.(2025·重庆·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互联网时代,手机APP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但侵害用户权益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手机APP超范围强制收集用户“画像”信息;不仅弹出用户聊天时提到的商品或服务,还将用户点赞过的内容、打过的游戏、刷过的视频、甚至购物车里的商品,推送给他人……这些行为给用户带来困扰,甚至财产损失。截至2024年底,工信部已通报45批侵害用户权益的手机APP。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手机APP经营者应如何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 12.(2025·山东·高考真题)王某以十二生肖为蓝本,结合古汉字、文物等,创作并发表了十二生肖图腾美术作品(以下称图腾作品),甲旅游文化公司(以下称甲)是某传统文化景区经营者,与王某签订合同,约定甲有权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图腾作品。甲将署名甲的图腾作品上传网络,并印制在宣传册上。 为完善景区建设,甲与乙公司(以下称乙)签订承揽合同,约定乙以甲提供的图腾作品为模板设计并铺设甬道,甲需分期向乙支付报酬共二十万元,同时对甲名下的一辆汽车设定抵押。乙以图腾作品为基础,创作了生肖年画新作品(以下称新作品),并以此完成甬道设计与施工。 王某在宣传册及网上发现图腾作品后,又发现刻在甬道上的新作品与图腾作品十分相似,遂向法院起诉甲。经审理,法院判决甲立即停止侵权并向王某支付版权使用费,但驳回王某销毁甬道的诉请。诉讼过程中,王某得知新作品属于乙,便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维权,但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乙遂向法院起诉甲,并递交起诉状,法院已受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①甲乙分别侵害了王某的哪些著作权利? ②仲裁机构为何对王某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 ③依据承揽合同的约定,乙能在起诉状中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2)针对王某与甲的纠纷,法院的判决彰显了什么价值取向? 13.(2023·重庆·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我国民法典是一部“绿意盎然”的民法典,在总则编首次规定了“绿色原则”,在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等设置了具体的“绿色条款”。 题表 总则编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第9条) 合同编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509条) 侵权责任编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229条) 结合材料,谈谈民法典“绿色原则”“绿色条款”,对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的价值。 14.(2023·辽宁·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红色剧本杀”以角色扮演方式在游戏中传承红色基因,这种沉浸式体验深受青少年喜爱。A剧本杀店张贴海报,吸引玩家纷至沓来。某日,大三学生小明约同学去该店玩以某英雄连事迹为主线的情景式剧本杀。在游戏过程中,小明发现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震惊之余,小明与主持人发生争执,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小明向执法机关举报了该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剧本杀店涉嫌哪些违法行为;若小明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 可提出哪些理由。 20 / 2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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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专项训练)(北京专用)2027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练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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