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远离溺水 课件 -2026-2027学年高二上学期防溺水安全主题班会
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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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防溺水安全主题班会
1.7.2013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随着盛夏的来临,暑假也悄然而至。这是一个充满阳光、欢笑和自由的季节,但同时,也是一个潜藏着危险的季节。今天,我们再次聚集在这里,不是为了制造恐慌,而是为了学习知识、掌握技能、树立意识。希望通过这次班会,我们每个人都能成为自己生命的守护者,也能成为他人安全的提醒者。让我们一起,用知识为生命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线,让这个夏天只有快乐,没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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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我们今天必须再次谈论溺水?
—— 生命至上 · 安全同行 ——
随着盛夏的脚步临近,期待已久的暑假也翩然而至。这是一个被阳光、蝉鸣与欢笑包裹的季节,却也暗藏着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溺水,这个每年夏季都会敲响的警钟,从未停止过提醒我们生命的脆弱。
我们反复提及“预防溺水”,并非老生常谈,而是因为每一个溺水事故的数字背后,都是一个鲜活生命的凋零,是一个家庭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痛。这不仅是学校的叮嘱,更是对生命最基本的敬畏。
今天,我们再次聚焦这个话题,不是为了制造恐慌,而是为了学会如何守护生命。我们将一起读懂危险的信号,掌握自救与互救的技能,让安全意识真正刻在心底。因为生命只有一次,预防永远是最好的“救生圈”。
愿我们都能成为自己的安全守护者,让这个夏天只留美好,不留遗憾!
1.7.2013
同学们,在我们开始今天的主题之前,请大家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每年夏天,学校和家长都要反复强调预防溺水?这难道只是一句例行公事的口号吗?当然不是。因为溺水,这个看似遥远的危险,其实时时刻刻都潜伏在我们身边。每一个溺水事故的背后,都是一个家庭永远的伤痛。今天,我们再次谈论这个话题,就是为了让大家真正认识到危险,学会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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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触目惊心——溺水,生命的头号杀手
1.7.2013
现在,我们进入第一部分。在这一部分,我们将看到一些可能让大家感到震惊的数据。这些数据不是为了吓唬大家,而是为了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溺水离我们到底有多近,它的危害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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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冷的数据:溺水事故现状与严峻性
03 全球溺水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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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国内数据警示
国家应急管理总局报告显示,溺水已连续多年成为我国1-14岁儿童意外伤害致死的“头号杀手”,其致死率远超交通意外,是威胁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首要危险因素。
2025年全国共发生儿童溺水事故876起,致923名儿童不幸遇难。这意味着平均每天约有2.5名孩子因溺水离世,每一个冰冷数字背后,都是一个家庭永远无法弥补的破碎与伤痛。
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每年约有30万人因溺水死亡,相当于每小时就有约30人溺亡。在1-24岁人群中,溺水是意外伤害致死的第三大原因,尤其在低收入国家,儿童溺水风险更高,是亟待解决的公共卫生难题。
01 头号杀手真相
1.7.2013
同学们,请大家看这组数据。“头号杀手”,这个词听起来很可怕,但它却是现实。对于我们国家1到14岁的儿童来说,溺水是所有意外中最致命的。2025年,平均每天就有2.5个孩子因为溺水离开我们。这意味着,也许就在我们上课的这一天,就有一个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孩子,因为溺水而失去了生命。这个数字背后,是一个个破碎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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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事故高发特征分析
关注高危因素,筑牢安全防线
高发人群
5至14岁儿童是溺水事故的主要群体,占比高达67%。该年龄段孩子好奇心强、活泼好动,但对水域风险的认知不足,自我保护与应急避险能力相对薄弱,极易因私自戏水、意外失足等情况引发危险。
高发地点
农村地区是溺水事故的重灾区,事故占比达58%。野外开放水域是核心隐患点,包括无人看管的池塘、水库、自然河流、废弃采砂坑等,这些场所往往缺乏防护设施与安全警示标识,成为溺水事故的高发地带。
高发时间
暑期是溺水事故的“重灾区”,占全年事故总数的75%。每天下午4点至6点放学后,孩子脱离学校监管,又未及时回家,结伴前往户外水域玩耍的时段,成为溺水事故的高频发生期,需格外警惕。
1.7.2013
那么,哪些孩子更容易发生溺水事故呢?数据告诉我们,5到14岁的孩子,也就是我们在座的大部分同学,是最高发的人群。事故地点主要在农村的野外水域,比如池塘、水库。而时间呢?就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暑假,尤其是每天下午放学后的那段时间。这些特征告诉我们,危险离我们非常近,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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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的紧急部署:安全工作无小事
落实“1530”安全教育模式:坚持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开展安全教育,常态化向学生普及防溺水、防欺凌等安全知识,筑牢思想防线。
强化家校协同联动:通过家校群、家长会等渠道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及时传递暑期安全风险提示,形成家校共管、责任共担的安全防护合力。
加强危险水域治理:联合公安、水利等部门排查河流、湖泊等危险水域,增设警示标识与防护设施,加大巡查力度,从源头阻断野外戏水的安全隐患。
严守防溺水核心铁律:重点教育学生牢记“六不”要求,尤其做到“不私自结伴下水游泳”,将防溺水安全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杜绝冒险行为。
1.7.2013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国家也高度重视。就在上个月,教育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学校和家长共同做好暑期安全工作。其中特别强调了“1530”安全教育模式,也就是每天、每周、每个假期前都要进行安全教育。最核心的要求就是,我们绝对不能私自结伴去游泳。这是国家对我们的保护,也是我们必须遵守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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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警钟长鸣——那些逝去的生命
透过真实的溺水悲剧案例,剖析事故发生的根源,铭记惨痛教训,筑牢安全防线,让悲剧不再重演。
⚠️ 警示:每一个冰冷的溺水数据背后,都是一个永远无法团圆的家庭。
1.7.2013
数据是冰冷的,但案例是鲜活的。接下来,我们将进入第二部分,通过几个真实的悲剧案例,来看看溺水事故是如何发生的,我们能从中吸取哪些教训。请大家认真听,因为这些故事可能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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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致命的“安全”泳池
01 痛心的事故回顾
2026年7月,河北一名11岁男孩在游泳馆浅水区游泳时,不幸被侧壁的水泵循环排水口吸住左臂。尽管他奋力挣扎,现场3名成人合力施救也无法将其拉出,直至工作人员紧急关闭水阀,悲剧仍已发生。原本该是消暑休闲的泳池,瞬间变成了夺走生命的“隐形陷阱”。
02 隐患剖析与安全警示
◆ 设施硬伤:排水口未安装任何防吸安全防护网,强大的水泵吸力成为致命“虎口”,是事故发生的直接诱因。
◆ 监管缺位:现场无专业救生员及时发现险情并启动应急措施,错失了关键的救援黄金窗口。
◆ 核心警示:正规场所不代表绝对安全!下水前务必观察周边环境,远离排水口、回水口等易产生吸力的危险区域,时刻保持安全警惕,生命容不得半点侥幸。
1.7.2013
第一个案例发生在一个我们以为很安全的地方——游泳馆。一个11岁的男孩,就在浅水区,被排水口吸住,最终失去了生命。这告诉我们,危险无处不在,即使是正规场所,也可能因为设施缺陷或管理疏忽而变成致命陷阱。所以,无论在哪里游泳,都要先观察环境,远离那些看起来可能有危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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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示:一起惨痛的泳池溺水事故案例
涉事场馆实景
事故发生地现场环境,暴露出安全管理漏洞
医院急诊病历
记录了事故发生后的急救过程与不幸结果
警方立案文书
对该起重大责任事故启动司法调查的凭证
⚠ 核心警示:生命安全容不得丝毫侥幸,无论是场馆运营还是日常监管,必须将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细节,杜绝此类悲剧再次发生。
1.7.2013
大家看到的这几张图片,就是当时事故发生的游泳馆,以及后续的病历和警方立案告知书。这些冰冷的照片和文件,记录了一个家庭的悲剧。它提醒我们,安全问题容不得半点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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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无知的代价
01 悲剧事件回顾
2026年,福建一名15岁少年刘某,明知自己完全不具备游泳技能,却主动邀约两名同伴前往野外无人看管的水塘游泳。在缺乏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且对水域环境毫无了解的情况下,刘某下水后不幸发生意外,最终溺亡,留下了一个令人扼腕的悲剧,也给两个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痛。
02 责任判定与安全警示
责任划分:刘某作为邀约者,明知危险仍主动前往,需承担主要责任;同伴虽实施了救助行为,但因未有效劝阻,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深刻警示:邀约他人前往危险场所,需承担法律责任!必须清晰认知自身能力边界,“不会游泳”是不可触碰的生命红线,莫因一时侥幸,让青春为无知买单。
1.7.2013
第二个案例,是关于“无知”和“责任”。一个15岁的少年,明知道自己不会游泳,还主动约朋友去野泳,结果自己溺亡了。法院判决他自己承担主要责任,他的同伴也因为没有有效劝阻而承担了赔偿责任。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两个道理:第一,要对自己的能力有清醒的认识,不会游泳就绝对不能下水。第二,邀请别人去做危险的事情,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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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直击:福建少年野泳溺亡案的法治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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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实录与判决核心
福州晋安法院对该起野泳溺亡案作出明确判决:
1.司法定责:法院经审理认定,溺亡者自身对危险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同行同伴因未尽到必要的提醒、劝阻义务,存在轻微过错,其监护人需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2.环境隐患:事发野外水域地形复杂、水流隐蔽,无任何安全防护设施,是夏季溺水事故的高发区域,看似平静的水面下暗藏漩涡、深坑等致命风险。
3.判决意义:这一判决不仅厘清了事故的责任边界,更以司法的形式明确了未成年人同伴间的安全注意义务与法律责任。
▍青春安全的三重警示
✦拒绝危险邀约:面对野外游泳、陌生水域戏水等危险提议,要坚定说“不”,摒弃侥幸心理,不被同伴压力裹挟。
✦勇担劝阻责任:发现同伴计划前往危险水域时,不仅自己不参与,更要主动劝阻,必要时及时告知家长或老师,从源头阻止危险发生。
✦知晓责任边界:未成年人的行为并非“无责”,监护人需为孩子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而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的同伴,也可能因此付出法律代价。一次疏忽的决定,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家庭悲剧。
1.7.2013
这几张新闻截图报道了这个案例。大家可以看到,法院的判决非常明确。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面对危险的邀约时,我们不仅要学会拒绝,更要勇敢地站出来劝阻同伴。因为一次错误的决定,可能会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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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盲目的救援
事件回顾:2026年4月福建一学生意外落水,3名同伴盲目下水施救,最终酿成4人全部遇难的惨痛悲剧,这是典型的因盲目施救引发的安全事故。
深刻警示:“见义智为”远比“见义勇为”重要!发现溺水切勿贸然下水,应第一时间大声呼救、寻求成人帮助,科学求救才能避免悲剧扩大。
致命误区:“手拉手”施救是高危行为!溺水者恐慌中会爆发出巨大求生拉力,极易将施救者一同拉入水中形成连环溺水,未成年人缺乏专业技能,下水施救成功率极低且风险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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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盲目
科学施救
1.7.2013
第三个案例,是关于“盲目的救援”。一个人落水,三个人去救,结果四个人都死了。这是最令人痛心的悲剧。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他们采取了最危险的“手拉手”救援方式。溺水的人在水里会拼命抓住任何东西,包括施救者。所以,未成年人绝对不能下水救人!我们的第一反应应该是大声喊“救命”,让大人来帮忙。这才是真正的“见义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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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野外水域的“温柔陷阱”
01 悲剧警示与水下隐患
痛心案例:2026年4月,广西6名初一学生结伴到北流河野泳,因忽视水域风险,最终4人不幸溺亡,给家庭留下无尽伤痛。
采砂深坑:非法采砂形成隐蔽的水下“断崖式”深坑,水深从半米骤增至数米,极易让人踩空滑落,失去自救能力。
暗流与水草:看似平静的水面下暗藏强劲回流与漩涡,能瞬间将人卷走;水下密集的水草如同“绳索”,缠住肢体后难以挣脱。
02 安全铁律与防范原则
拒绝侥幸心理:野外水域的危险具有极强隐蔽性,即便“看起来很浅”或“以前来过没事”,季节、降雨也会让水域环境瞬间改变,绝不可冒险下水。
核心禁令:未成年人严禁私自结伴到江河、湖泊、水库、溪流等野外水域游泳、戏水、摸鱼,远离野外水域是最好的保护。
科学施救:发现有人落水,切勿盲目下水施救!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0/119,利用竹竿、绳索、救生圈等工具在岸上实施救援。
1.7.2013
第四个案例,告诉我们野外水域有多么危险。广西的6名初中生,在河里游泳,结果4人溺亡。为什么?因为水面看起来平静,但水下可能有采砂形成的深坑,有看不见的暗流,还有会缠住人的水草。这些都是“温柔的陷阱”。所以,任何野外的水域,我们都绝对不能去游泳,哪怕你觉得自己很熟悉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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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防患未然——远离危险的水域
预防永远是应对溺水的第一道防线,学会识别水域风险,避开危险隐患,才能真正守护生命安全。
1.7.2013
看了这么多触目惊心的案例,我们更应该明白,预防永远是第一位的。接下来,我们进入第三部分,学习如何识别危险,远离那些可能夺走我们生命的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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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危险:哪些地方是“隐形杀手”?
警惕水域风险,远离隐形杀手
野外自然水域
江河、湖泊、水库、池塘、溪流等野外水域,看似平静却暗藏致命风险。水深不明、水下地形复杂,易形成暗流与漩涡,一旦失足陷入,仅凭自身力量极难自救,是夏季溺水事故的最高发区域。
非正规游泳场所
建筑工地积水坑、废弃矿坑、小区景观池、喷泉池等非正规场所,不仅水深难测、水质恶劣易引发感染,部分区域还存在电线漏电、淤泥陷人的隐患,完全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绝对严禁下水游玩。
正规场所也有隐患
即便在游泳池、水上乐园等正规场所,也并非绝对安全。排水口可能产生强吸力造成危险,人多拥挤易引发碰撞,地面湿滑也会导致摔伤。因此需时刻留心设施状况与环境变化,不可掉以轻心。
1.7.2013
那么,哪些地方是危险的呢?首先是所有的野外自然水域,比如江河、湖泊、水库、池塘等等。其次是一些非正规的游泳场所,比如工地上的水坑、小区的景观池。最后,即使是游泳池和水上乐园这样的“安全”场所,也可能存在排水口吸力、地面湿滑等隐患。所以,我们的原则是:远离一切不熟悉、无安全保障的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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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六不准:必须牢记的安全准则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这是预防溺水的首要红线,无论水域看起来多平静,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独自下水。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同伴间缺乏专业救援能力,一旦有人遇险,极易因盲目施救导致多人溺水事故。
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必须在具备监护能力的成年人陪同下活动。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野外池塘、水库等水域无任何安全保障,是溺水事故的高发地。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陌生水域水下地形复杂,暗藏深坑、淤泥或水草,极易造成腿脚被绊、身体被困的危险。
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发现有人落水应大声呼救,利用竹竿、绳索等工具岸上施救,切勿盲目下水。
1.7.2013
接下来,请大家跟我一起大声朗读并牢记这“防溺水六不准”。这是教育部给我们的最直接、最明确的安全指南。请大家跟我读:一、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二、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三、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四、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五、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六、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请大家把这六条刻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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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监护:“四知道”原则
②知同伴:如实告知家长同行伙伴的姓名、年龄及去向,不与陌生人擅自结伴,确保社交安全可控。
④知归时:提前和家长约定回家时间,若行程有变导致延误,务必第一时间联系说明,不让家人牵挂担忧。
③知内容:清晰说明外出的具体活动内容,拒绝参与危险、不良或不明性质的活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①知去向:外出前主动向家长说明具体的目的地,不隐瞒行程细节,让家人时刻掌握你的行动轨迹。
1.7.2013
除了我们自己要注意安全,家长的监护也非常重要。我们应该主动配合家长,做到“四知道”原则。也就是出门前要告诉爸爸妈妈你去哪里,和谁一起,去做什么,什么时候回来。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让家长放心,我们才能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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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临危不乱——科学自救与施救
意外总在意想不到时发生,科学的自救与施救是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从判断险情、保持冷静到正确实施急救,这些关键知识不仅能帮我们从容应对突发状况,更能在关键时刻为生命争取宝贵的时间。
1.7.2013
尽管我们千防万防,但意外仍有可能发生。如果万一遇到危险,我们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进入第四部分,学习科学的自救和施救方法。关键时刻,这些知识能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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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安静的溺水”?
01 正常玩水状态
头部完全露出水面,口鼻可正常呼吸与说话;
四肢有明显的划水、蹬腿动作,身体保持平衡;
能对呼喊做出回应,面部表情自然放松。
02 警惕“安静溺水”信号
头部仅露出口鼻,身体垂直悬浮在水中;
手脚无明显划水动作,看似静止发呆;
眼神呆滞无法呼救,双手无意识向下按压。
1.7.2013
大家觉得溺水的人是什么样子的?是不是会拼命挣扎、大喊大叫?其实不是的。很多时候,儿童溺水是“安静”的。他们可能只是把头露在水面上,身体一动不动,看起来像在发呆。如果发现有人在水里出现这些“安静溺水”的迹象,一定要立刻大声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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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如果我不慎落水怎么办?
保持冷静,切勿慌张:落水后慌乱挣扎会快速消耗体力,还会破坏身体平衡加速下沉,首要做的是平复情绪,减少不必要的剧烈动作。
放松身体,尝试漂浮:深吸一口气后将身体尽量后仰,让头部、口鼻自然露出水面保持呼吸,借助水的浮力让身体浮起,避免呛水风险。
利用浮力,节省体力:保持“大口吸气、小口缓慢吐气”的节奏,让肺部始终留存空气以增加身体浮力,同时减少肢体动作,保存体力等待救援。
抓住身边“浮物”:若水面有木板、塑料瓶、树枝、泡沫等漂浮物,一定要用力抓住,借助浮物的浮力大幅降低体力消耗,延长生存时间。
科学应对水中抽筋:小腿抽筋时,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用手抓住抽筋腿的脚趾并用力向身体方向牵拉,同时伸直腿部,缓解后再缓慢浮出水面。
1.7.2013
如果自己不小心掉进水里了,首先要做的就是保持冷静!千万不要慌张地乱蹬乱抓。要尽量放松身体,把头向后仰,让鼻子和嘴巴露出水面呼吸。如果身边有任何可以漂浮的东西,比如木板、塑料瓶,一定要抓住。如果腿抽筋了,要像这样,深吸一口气,抓住脚趾往身体方向拉。记住,保持冷静是自救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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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施救四步法:牢记“叫、叫、伸、抛”
核心铁律:
岸上救援,绝不盲目下水
03 “伸”:利用工具施救
寻找竹竿、长棍等递向溺水者,让其抓住后拉上岸。注意:务必确认自身站稳,防被拖拽!
04 “抛”:抛掷漂浮物
将救生圈、泡沫板、空水桶等抛向溺水者,帮助其保持浮力,争取救援等待的宝贵时间。
01 “叫”:大声呼救求援
立即向周围成年人高喊“有人溺水”,寻求现场大人的帮助,切勿盲目独自下水施救。
02 “叫”:拨打急救电话
让旁人迅速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清晰说明溺水地点、人数及现场情况。
1.7.2013
如果发现有人溺水,我们未成年人绝对不能下水去救!正确的做法是“叫、叫、伸、抛”四步法。第一步,大声叫“救命”,找大人来帮忙。第二步,叫别人打110和120。第三步,在岸上找长棍子或者树枝,伸给水里的人把他拉上来,一定要站稳了!第四步,把救生圈、泡沫板这些能浮起来的东西扔给水里的人。记住,这四步法,关键时刻能救两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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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溺水者被救上岸后怎么办?
科学施救,黄金救援争分夺秒
01 判断与清理
快速轻拍溺水者双肩并呼唤,判断其意识是否清醒;观察胸廓起伏判断呼吸。若无意识无呼吸,立即清理其口腔、鼻腔内的泥沙、水草等异物,保持气道完全开放。
02 呼吸与按压
遵循“先通气,后按压”原则。先进行2次人工呼吸,再做30次胸外按压,以此比例循环操作。按压频率保持每分钟100-120次,深度约5厘米,直到专业急救人员抵达。
03 重要辟谣
严禁对溺水者进行“倒挂控水”!这种方法不仅无法有效排出肺部积水,还会延误宝贵的抢救时间,甚至导致胃内容物反流引发窒息,或造成颈椎等部位的二次损伤,必须坚决摒弃。
1.7.2013
如果溺水者被救上岸,我们应该怎么做?首先要判断他有没有意识和呼吸。如果没有,要先清理他嘴里的东西,然后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记住,溺水急救是先做两次人工呼吸,再做30次按压,这样循环。最重要的一点,绝对不要把人倒挂起来控水!这是错误的,会耽误抢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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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牢记使命——我们的安全承诺
安全是发展的基石,更是对生命的庄严承诺。我们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遵守安全法规与操作规程,主动排查风险隐患,拒绝违章作业。把安全意识融入每一个工作细节,用行动筑牢安全防线,确保零事故、零隐患,为企业的稳定运行和每一位员工的幸福安康保驾护航!
1.7.2013
学了这么多知识,现在是检验我们学习成果的时候了。让我们进入最后一部分,通过知识问答和集体宣誓,将今天学到的内容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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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安全知识与宣誓
01 安全知识问答
Q1:我国儿童意外伤害致死的“头号杀手”是什么?
A:溺水!夏季溺水事故占儿童意外死亡超半数,需高度警惕。
Q2:防溺水“六不准”中关于施救的关键要求?
A: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严防盲目救人造成群死群伤。
Q3:发现有人溺水,未成年人第一时间该做什么?
A:大声呼救,立即寻找附近的成人帮忙,切勿独自下水或手拉手施救。
Q4:溺水急救的黄金顺序是什么?
A:先清理口鼻异物保持气道通畅(通气),再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把握4分钟急救黄金期。
02 防溺水安全宣誓
我以青春的名义郑重宣誓:
❶ 严格遵守防溺水“六不准”,坚决不私自下水游泳、戏水;
❷ 主动远离野外池塘、河流、水库等危险水域,对生命安全负责;
❸ 遇险情保持冷静,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智慧救援并及时报警;
❹ 积极向身边同学宣传防溺水知识,互相监督提醒,共筑安全防线;
—— 珍爱生命,远离溺水,安全常记心中!
1.7.2013
现在我们来快速问答一下。第一题,我国儿童意外伤害致死的“头号杀手”是什么?对,是溺水!第二题,防溺水“六不准”中关于施救的是哪一条?没错,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第三题,发现有人溺水,我们首先应该做什么?非常好,大声呼救!最后一题,溺水急救的正确顺序是?对,先通气,再按压!看来大家都掌握得很好。现在,请全体同学起立,举起右拳,跟我一起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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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远离溺水
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
1.7.2013
同学们,生命只有一次,无法重来。预防溺水,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每个人必须时刻牢记的责任。希望今天的班会能真正走进大家的心里,让安全意识成为一种本能,一种习惯。让我们携手并肩,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的暑假!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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