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一节 与民法相关联的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教案)-《经济法基础知识》(财经版第六版)【上好课】
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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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 学段 | 中职 |
| 学科 | 职教专业课 |
| 课程 | 经济法律法规 |
| 教材版本 | 《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四版) |
| 年级 | 高一 |
| 章节 |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四、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五、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 |
| 类型 | 教案 |
| 知识点 | 经济法律关系与事实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165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7-29 |
| 更新时间 | 2026-07-29 |
| 作者 | xy08231 |
| 品牌系列 | 上好课·上好课 |
| 审核时间 | 2026-07-29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9002833.html |
| 价格 | 3.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内容正文:
《经济法基础知识》(财经版第六版)【上好课】
第二章 经济法律关系
课题
第一节 与民法相关联的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课型
新授课
课时
2
授课班级
授课时间
授课教师
教材分析
本课属于《经济法基础知识》第二章“经济法律关系”的起始内容,承接第一章经济法基础认知,进一步引导学生理解经济活动背后的法律关系。本课围绕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与三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及经济法律事实分类展开,是后续学习经济法律行为、经济代理行为和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重要基础。通过校园消费、外卖服务、纳税管理、合同签订等案例,帮助学生把抽象法律概念转化为可分析、可判断的规则框架,形成依法参与经济活动和维护合法权益的基本意识。
学情分析
中职学生对校园消费、网购外卖、兼职劳动、平台账号管理等生活场景较熟悉,具备理解经济交易和权利义务关系的经验基础。但学生容易把民法与经济法混同,把“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与具体案例对应混淆,也容易忽视经济法律事实在法律关系变动中的直接作用。教学中宜采用生活案例导入、概念对比、要素拆解、分类判断和随堂练习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从熟悉情境中提炼法律规则,在辨析与归纳中提升知识迁移能力。
学习目标
(一)知识目标:掌握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理解民商合一、民法母法和经济法特别法的基本含义;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核心含义及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理解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含义,掌握经济法律事实的概念及事件、行为两大分类。
(二)能力目标:能够结合生活消费、网络交易、纳税管理、兼职劳动等实例分析经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能够判断具体事实属于事件还是行为,并说明其对经济法律关系变动的影响;能够区分民法调整与经济法调整的典型情形。
(三)素养目标:树立基本的经济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认识日常经济活动中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要求,形成依法交易、依法维权、诚信守法的职业素养。
学习重难点
学习重点: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及三项核心区别;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与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经济法律事实的概念及事件、行为分类。
学习难点:在具体案例中准确区分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理解经济法律规范、经济法主体、经济法律事实三者对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作用;辨析事件与行为、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绝对事件与相对事件。
教学方法
1. 案例教学法:以校园奶茶消费、外卖服务、纳税管理、刷单封号、暴雨影响交货等案例贯穿教学,帮助学生理解经济法律关系及法律事实分类。
2. 对比分析法:对比民法与经济法在调整对象、法律属性、调整方法上的差异,突破学生混淆点。
3. 问题导学法:围绕“谁在参与、为了什么、有什么权利义务”“是什么事实引起变动”等问题组织课堂探究。
4. 练习巩固法:结合单选、多选、判断、填空和简答题检测学生对核心概念、三要素和事实分类的掌握情况。
课前准备
教师:准备第二章第一节、第二节PPT课件,整理校园消费、网络外卖、税务管理、合同签订、自然灾害与刷单等案例材料,准备三要素分析表、法律事实分类卡和课堂练习题。
学生:预习经济法律关系相关内容,回忆日常消费、网购、兼职或维权经历,思考其中是否存在权利义务关系,并尝试找出关系中的参与者、对象和具体权利义务。
教学媒体
多媒体设备、PPT课件、案例资料、三要素分析表、法律事实分类卡、课堂练习题、黑板或白板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设计
学生活动设计
设计意图
活动一:
创设情境,案例导入
1. 出示PPT中的校园奶茶消费案例:学生付钱购买奶茶,正常情况下付钱后取得奶茶;若付钱后商家不能交付奶茶,则发生交易纠纷。
2. 提出问题:“我们和商家之间形成了什么关系?”“如果付了钱却没有拿到奶茶,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权益?”引导学生联系生活经验发表看法。
3. 对学生回答进行归纳:日常消费不是单纯生活小事,交易背后存在受法律规范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此引出本课主题“经济法律关系”。
4. 点明本课学习任务:先认识民法与经济法的联系和区别,再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最后分析法律关系怎样产生、变更和消灭。
1. 观察奶茶消费案例,联系自己在校园周边消费、网购、点外卖等经历,思考交易完成和交易纠纷的不同。
2. 围绕教师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尝试说出买卖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 记录“日常消费即交易,交易背后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核心结论,初步形成对本课学习内容的整体认识。
以贴近学生生活的校园消费案例导入,降低抽象法律概念的理解难度,激活学生已有经验,引导学生从真实交易情境进入经济法律关系学习,为后续分析主体、客体、内容和法律事实奠定基础。
活动二:
探究新知一——民法与经济法关系及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
1. 讲解《民法典》的基础地位。结合PPT“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商合一”“民法是经济法的母法,经济法是民法的特别法”等内容,说明民法与经济法相辅相成,共同规范市场经济。
2. 通过“学生在奶茶店买奶茶”和“税务局依法向奶茶店征税”两个场景进行对比,引导学生辨析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经济法调整国家宏观调控中的经济关系。
3. 归纳民法与经济法的三项区别:调整对象不同、法律属性不同、调整方法不同。强调民法重在自愿平等协商和个人利益保护,经济法重在国家调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
4. 讲解经济法律关系概念:由经济法律规范确认和保护,在经济管理和经济协作过程中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引导学生把握四层核心含义:以经济法律规范为前提、是一种思想意志关系、核心是经济权利与义务、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5. 组织学生依据PPT三要素结构图分析经济法律关系。说明主体回答“谁在参与”,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公民个人等;客体回答“为了什么”,包括物、经济行为和智力成果;内容回答“能做什么、该做什么”,即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6. 突破法人制度易混点:法人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不是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是具体自然人;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亡。
7. 结合PPT互动题和练习题,指导学生判断税务查处偷税漏税属于经济法调整,外卖关系中的客体包括外卖和送餐服务;引导学生完成主体、客体、内容的对应辨析。
1. 记录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理解“民法母法、经济法特别法”“民商合一”的基本含义。
2. 对比奶茶买卖与税务征收两个场景,说出二者在主体地位、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上的不同。
3. 抄写并理解经济法律关系四层核心含义,明确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核心。
4. 根据教师给出的案例,尝试找出经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并说明判断依据。
5. 参与法人和法定代表人辨析,完成“主体与客体”“民法调整与经济法调整”等随堂判断。
通过“关系—概念—要素”的递进讲授,把第二章基础知识搭建成清晰框架;借助生活场景与管理场景对比,帮助学生突破民法与经济法易混点;通过三要素分析训练,培养学生从经济活动中提取法律关系的能力。
活动三:
探究新知二——经济法律关系变动与经济法律事实分类
1. 利用PPT“下单—换单—交易完成”示意图讲解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说明产生是形成新的权利义务,变更是主体、客体或内容发生变化,消灭是权利义务终止。
2. 引导学生归纳法律关系变动的三个条件:经济法律规范是法律依据,经济法主体是参与者,经济法律事实是直接原因。强调法律规范本身是抽象前提,只有具体法律事实发生,才会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
3. 讲解经济法律事实概念: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以“点击付款”引发买卖关系为例,说明具体事实对抽象法律规范的激活作用。
4. 讲解事件分类。说明事件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分为绝对事件和相对事件;绝对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属于自然现象;相对事件如战争、罢工、疫情封校,属于社会现象。结合“疫情封校导致外卖无法送达”案例,分析相对事件可能引起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
5. 讲解行为分类。说明行为是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活动,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合法行为如依法签订合同、按时交税,违法行为如卖假货、偷税漏税、恶意刷单。
6. 组织法律事实分类判断:暴雨导致无法按期交货属于事件中的绝对事件;恶意刷单被平台冻结账号属于行为中的违法行为。引导学生总结事件与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7. 结合PPT课堂练习,安排学生完成“经济法律事实概念”“事件与行为分类”“法律规范是否自动产生法律关系”等题目,教师针对易错点进行讲评。
1. 根据下单、换单、交易完成的情境,理解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含义。
2. 记录法律关系变动三条件,能说明经济法律事实为什么是直接原因。
3. 对照案例区分事件和行为,进一步区分绝对事件、相对事件、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4. 参与暴雨、刷单、合同签订、依法纳税、强烈地震、战争等案例分类判断,说明自己的分类依据。
5. 完成课堂练习,订正“只要有法律规范就会自动产生法律关系”等易错判断。
通过“产生—变更—消灭”的流程化讲解,帮助学生理解法律关系不是静止概念,而是会随具体事实发生变化;通过事件与行为的分类训练,引导学生抓住“是否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这一核心标准,提升案例判断和规则应用能力。
课堂小结
一、民法与经济法关系:我国采用民商合一体例,民法是经济法的母法,经济法是民法的特别法;二者在调整对象、法律属性、调整方法上存在区别,民法侧重平等主体关系和个人利益保护,经济法侧重国家宏观调控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
二、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以经济法律规范为前提,本质上是经济管理和经济协作过程中形成的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关系,具有国家强制力保障。
三、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是参与者,客体是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内容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三者缺一不可。
四、经济法律事实: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需要经济法律规范、经济法主体和经济法律事实三个条件,其中经济法律事实是直接原因。
五、法律事实分类:事件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分为绝对事件和相对事件;行为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作业布置
1. 复习背诵本节课核心知识点,重点掌握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经济法律事实概念及事件与行为分类。
2. 完成课后对应练习题,订正课堂练习中关于主体、客体、内容和法律事实分类的易错题。
3. 寻找1个生活中的经济法律关系案例,分析该关系中的主体、客体、内容,以及引发该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下节课交流分享。
板书设计
第二章 经济法律关系 第一节 与民法相关联的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一、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1. 民商合一
2. 民法是经济法的母法
3. 区别:调整对象、法律属性、调整方法
二、经济法律关系
1. 概念: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关系
2. 核心含义:规范前提、思想意志、权利义务、强制保障
三、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
1. 主体:当事人
2. 客体:物、经济行为、智力成果
3. 内容: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
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变动
1. 产生、变更、消灭
2. 条件:法律规范、主体、法律事实
五、经济法律事实
1. 事件:绝对事件、相对事件
2. 行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
3. 判断标准:是否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教学反思
1. 本节课以校园奶茶消费、外卖服务、纳税管理等生活化案例导入,能够有效激发学生参与兴趣,帮助学生把经济法律关系与日常经济活动联系起来。
2. 学生对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的基本框架较易接受,但在具体案例中容易把“送餐服务、商标权、商品”等客体误判为主体,后续教学需继续通过对比练习强化判断依据。
3. 事件与行为的区分应抓住“是否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课堂中暴雨、刷单、签订合同、依法纳税等案例有助于学生形成分类标准。
4. 后续教学可增加更多中职学生熟悉的消费维权、兼职劳动、平台交易案例,引导学生在真实情境中理解权利义务统一,提升依法维权和诚信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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