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教案)-《经济法基础知识》(财经版第六版)【上好课】
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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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内容正文:
《经济法基础知识》(财经版第六版)【上好课】
第五章 内资企业法律制度
课题
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课型
新授课
课时
2
授课班级
授课时间
授课教师
教材分析
本课属于第五章内资企业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围绕个人独资企业概念、适用范围、设立条件、设立程序、投资人责任、事务管理、解散清算、清偿顺序和法律责任展开。内容承接企业法概述,并为学生理解个人创业、个体工商户区别和无限责任规则提供法律基础,具有较强的实践应用价值。
学情分析
中职学生对校门口小店、维修店、个体经营等现象较熟悉,容易理解“一人经营、自负盈亏”,但对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外籍自然人是否适用、投资人无限责任、家庭共有财产出资、清偿顺序和5年偿债期限等规则易混。教学中应通过小店案例、时间数字记忆和清偿顺序训练强化理解。
学习目标
(一)知识目标: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适用范围和五项设立条件;熟悉设立程序、成立日期、分支机构和变更登记规则;理解投资人权利与无限责任、事务管理方式;掌握解散情形、清算方式、债权申报期限、清偿顺序、5年偿债期限和主要法律责任。
(二)能力目标:能够判断某一经营主体是否属于个人独资企业,能根据案例判断设立是否合规、责任承担财产范围、清偿顺序和解散后债务责任。
(三)素养目标:树立合法创业、依法登记、诚信经营和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理解个人创业中权利、收益与风险相统一的规则。
学习重难点
学习重点:个人独资企业概念和适用范围;五项设立条件;营业执照签发日为成立日期;投资人无限责任;事务管理书面合同要求;解散清算和清偿顺序。
学习难点: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外籍自然人不适用本法;家庭共有财产出资时责任范围;债权申报期限、清算结束后15日注销、5年偿债期限等时间规则。
教学方法
1. 案例教学法:以数码维修店、书香小筑、小商铺解散清算等案例贯穿教学。
2. 规则归纳法:用“一个自然人、中国籍、个人所有、无限责任”等关键词归纳概念。
3. 流程图教学法:展示设立申请、审核发照、分支机构登记、清算注销等流程。
4. 练习巩固法:通过设立条件、清偿顺序和5年偿债期练习强化关键考点。
课前准备
教师:准备第五章第三节PPT课件,整理个人独资维修店、委托管理、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解散清算和清偿顺序案例,制作设立条件清单、清算流程图和课堂练习题。
学生:预习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内容,观察身边小店经营形式,思考个人经营亏损时应由谁承担责任。
教学媒体
多媒体设备、PPT课件、营业执照示例、设立条件清单、清算流程图、案例资料、课堂练习题、黑板或白板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设计
学生活动设计
设计意图
活动一:
创设情境,案例导入
1. 出示PPT中小张独自经营数码维修店、店内张贴营业执照、亏损5万元的案例,引导学生思考该店由几个人投资、亏损应由谁承担。
2. 提出问题:“一人投资的小店是不是个人独资企业?如果经营失败,投资人是否只以店内财产负责?”
3. 归纳学生讨论,引出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投资、自负盈亏、无限责任、依法登记”的核心学习任务。
1. 观察数码维修店案例,判断投资人数、经营形式和可能责任。
2. 结合身边小店经验讨论个人经营亏损的风险承担。
3. 记录本课关键词:一个自然人、中国籍、个人财产、无限责任、营业执照。
以一人经营小店案例导入,贴近学生生活和未来创业想象,帮助学生从经营现象进入个人独资企业法律规则学习。
活动二:
探究新知一——个人独资企业概念、设立条件与事务管理
1. 讲解个人独资企业概念,强调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 说明《个人独资企业法》仅适用于中国籍自然人,不包括外籍自然人投资的企业,并通过外籍留学生开咖啡店案例辨析。
3. 梳理设立五项条件:投资人为合法自然人、有合法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从业人员。
4. 讲解设立程序、15日审核、营业执照签发日为成立日期、领照前不得营业、分支机构登记和变更登记要求。
5. 讲解投资人权利与责任、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责任,以及自行管理和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的要求。
1. 记录个人独资企业概念关键词,完成概念填空。
2. 根据外籍自然人、公务员、一家人共同经营等案例判断是否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条件。
3. 对照设立五项条件完成清单判断,记忆营业执照签发日成立。
4. 分析委托表哥管理是否能口头约定,理解书面合同要求。
通过概念关键词、设立条件清单和设立程序流程,帮助学生准确掌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规则;通过责任和事务管理案例突出依法经营与风险承担。
活动三:
探究新知二——解散清算、清偿顺序与法律责任
1. 讲解个人独资企业四种解散情形: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且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梳理清算方式:投资人自行清算或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前15日通知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60日内申报债权。
3. 强调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4. 重点讲解清偿顺序: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他债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人个人其他财产继续清偿。
5. 讲解解散后5年偿债期限、清算结束后15日注销登记,以及虚假登记、涂改出租营业执照、无正当理由6个月未开业或停业等法律责任。
1. 根据案例判断是否属于法定解散情形。
2. 绘制清算流程图,记忆15日、30日、60日、15日注销等时间节点。
3. 完成财产10万元清偿案例,按顺序分配职工工资、税款和其他债务。
4. 判断解散后债权人5年内提出请求时投资人是否仍需承担责任。
通过清算流程和清偿案例训练,帮助学生掌握个人独资企业风险承担的核心规则,形成收益与责任相统一的创业法治意识。
课堂小结
一、个人独资企业概念:一个中国籍自然人在中国境内设立,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二、设立管理:五项设立条件,登记机关15日内审核,营业执照签发日为成立日期,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三、投资人责任:一般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四、解散清算:掌握四种解散情形、债权申报期限和清算限制。
五、清偿顺序: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他债务。
六、关键时间:清算结束后15日内注销;解散后债权人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原投资人责任消灭;无正当理由6个月未开业或停业可被吊销执照。
作业布置
1. 背诵个人独资企业概念、设立五项条件和清偿顺序。
2. 完成课后对应习题,重点整理营业执照签发日、书面委托、家庭共有财产出资、5年偿债期等易错点。
3. 到校门口附近观察三家商铺,判断它们是否可能属于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下节课分享理由。
板书设计
第五章 内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一、概念
中国境内+一个中国籍自然人+个人所有+无限责任
二、设立条件
1. 合法自然人
2. 合法名称
3. 申报出资
4. 固定场所和必要条件
5. 必要从业人员
三、设立程序
申请—15日审核—签发执照成立
四、投资人与事务管理
个人财产无限责任;家庭出资按家庭共有财产负责;委托管理须书面合同
五、解散清算
解散四情形;通知15日;申报30日/60日
六、清偿顺序
工资社保—税款—其他债务
七、关键时间
注销15日;偿债5年;未开业或停业6个月
教学反思
1. 本课以小店经营和亏损责任导入,能较好引发学生对创业风险和法律责任的关注。
2. 学生对概念中的“一人投资”容易理解,但对“无限责任”“家庭共有财产出资”“5年偿债期”需要通过案例反复强化。
3. 清偿顺序和时间节点较多,后续应安排口诀记忆和案例计算练习,防止学生只记概念不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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