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 第4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课件PPT)-【精微方案】2027年高考一轮总复习讲义·政治
2026-08-20
|
49页
|
24人阅读
|
0人下载
教辅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高考复习课件聚焦“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核心考点,依据课标“引用实例说明侵权责任内容”要求,对接高考评价体系,通过近三年真题分析明确侵权责任分类、权利行使界限等高频考向,归纳出“责任认定”“权利界限辨析”等常考题型,构建系统备考框架。
课件亮点在于“真题精析+易错突破+素养融合”策略,如2025年山东卷例2通过分析动物致损中的因果关系,结合“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记忆口诀”突破易错点,培养学生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特设“微点澄清”和“命题探究”模块,帮助学生掌握侵权责任认定逻辑,教师可据此高效开展考点突破教学,助力高考冲刺。
内容正文: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标要求]
引用实例说明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返回导航
内
容
索
引
网络串联 自主学习
1
1
核心突破 命题探源
2
大题冲关
1
3
网络串联 自主学习
第一部分
4
返还财产
恢复名誉
因果关系
无过错
法定许可
方便生活
公平合理
返回导航
【构建网络】
【提纲挈领】
明确1个观点
侵权承担法律责任
明确1个分类
侵权责任的分类
理解1个关系
相邻关系
返回导航
明白1个道理
正确把握权利行使界限
理解3个构成要件
合法权利受到损害
主观上存在过错
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返回导航
核心突破 命题探源
第二部分
8
核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整合提升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返回导航
特别提醒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1)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2)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20年为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3)有特殊情况(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4)诉讼时效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5)诉讼时效期间因起诉、一方提出请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返回导航
二、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
损害
过错
因果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返回导航
知识拓展
区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
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返回导航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免责
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承担
责任
的方
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返回导航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内涵 举例
过错推定
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
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等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论如何都怪你。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
返回导航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个人角度
社会角度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①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②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返回导航
方法点拨
特殊侵权责任的记忆口诀
①过错推定侵权责任的口诀:教育医疗动物园,搁置悬挂堆放物,地下施工林木断,推定管理有过错。
②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口诀:就是记这些主体——用人单位,监护人,动物主人,机动车,环境污染者,产品生产者,高空高压经营者,建筑倒塌施工者。
返回导航
微点澄清
1.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只能单独适用。
纠正: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行为人如果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纠正: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返回导航
3.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纠正: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4.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只能向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
纠正: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返回导航
命题探究
考向1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例1 (2025·湖南卷)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村调委会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既释法析理,又从情感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赵某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矛盾被化解在“茶园地头”。本案例中( )
①李某的茶树被埋,因此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 ②赵某可主张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 ③双方经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返回导航
[解析] 茶树属于不动产,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①正确;
暴雨不属于不可抗力,赵某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②错误;
经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
“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将赵某和李某的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正是“枫桥经验”就地解决矛盾的生动体现,④正确。
返回导航
考向2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例2 (2025·山东卷)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返回导航
[解析]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狗为李某饲养,因受惊致张某车辆受损,因此不论李某有无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①正确。
案件中,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张某的车前,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②正确。
张某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未涉及名誉权,③错误。
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本案涉及民事诉讼,应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④错误。
返回导航
例3 (2025·重庆卷)驾驶人在使用驾驶自动化系统时,确实避免了一些车祸的发生,但也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如交通事故纯粹因系统缺陷导致,关于汽车生产厂商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
A.只有生产汽车时有过错,厂商才承担责任
B.不管生产汽车时有没有过错,厂商都应承担责任
C.如能证明生产汽车时没有过错,厂商就无须承担责任
D.不管生产汽车时有没有过错,厂商都应与驾驶人共同承担责任
B
返回导航
[解析] 因系统缺陷导致交通事故时,汽车生产厂商的责任适用生产者产品责任,即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生产汽车时是否有过错,厂商都应承担责任,B正确;
A、C均强调“有过错才承担责任”,不符合无过错责任原则,排除;
交通事故纯粹因系统缺陷导致,驾驶人无责,不能要求厂商与驾驶人共同承担责任,D错误。
返回导航
易混易错
易错点一 混淆无过错侵权责任和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针对训练1】 (2024·江苏卷)小王路过一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其受伤。上述案例中( )
A.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B
返回导航
解析:手机广告宣传单不一定属于要约,如果宣传单没有体现出与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则视为要约邀请,A排除;
小王是在手机店购买的手机,因此,小王与手机店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B正确;
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小王购买手机的行为,C错误;
依据法律规定,生产商与销售商对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因存在瑕疵而引发的他人损害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即不论生产商及销售商是否在主观方面存在过错,只要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便须对此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D排除。
返回导航
核心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整合提升
1.民事权利有限制
限制的
内容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返回导航
对人
身权
设定
界限 表现
原因
例外
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
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返回导航
对知识产权的限制 作品的合理使用 处理
情形
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③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返回导航
对知识产权的限制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处理
情形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②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返回导航
2.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相邻
关系 实质
类型
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包括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返回导航
正确
处理
相邻
关系 原因
处理
①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②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③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返回导航
微点澄清
1.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纠正: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
2.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必须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使用费。
纠正: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返回导航
3.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用益物权的限制或延伸。
纠正: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4.处理相邻关系,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纠正: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返回导航
命题探究
考向3 民事权利有限制
例4 (2025·河南卷)2025年,已故作家丁某(1908—1973)的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该剧市场反响热烈,多家电视台引用剧中精彩画面进行报道。随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
②甲公司的改编应取得丁某继承人的同意
③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需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④如果该剧未进行登记,则乙公司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返回导航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所以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①正确。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作家丁某已于1973年去世,2025年该作品已进入公共领域,甲公司的改编不需要经过丁某继承人的同意,②错误。
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因此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需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③正确。
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说明该剧是甲公司享有相关权利的作品,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免费播放该剧,侵犯了甲公司对该微短剧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④错误。
返回导航
考向4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例5 (2024·湖南卷)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返回导航
[解析] 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
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饲养信鸽的权利,但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所以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同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
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③错误。
返回导航
易混易错
易错点二 对作品的合理使用认识不清
【针对训练2】 (2026·广东深圳翠园中学模拟)陈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实名认证账号“摄影师某某”,发布13段其拍摄的自己身着古装展示的短视频。上海易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某短视频小程序“某颜”,使用AI视频合成算法为用户提供换脸技术服务。“某颜”上展示的13段短视频与陈某发布的13段短视频,仅在人物面部五官特征上存在差别,视频场景、镜头、人物造型、动作则基本一致。陈某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返回导航
①易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陈某的视频构成了合理使用
②擅自使用他人的肖像进行“魔改”,侵犯了陈某的肖像权
③易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了陈某的名誉权和著作权
④陈某可主张易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
返回导航
解析: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需符合特定情形(如个人学习、新闻报道等),且不得影响作品正常使用。易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将陈某创作的完整视频用于商业小程序,超出合理使用范围,①排除;
题干未涉及丑化、贬损陈某社会评价的行为,故不侵犯其名誉权,③排除。
返回导航
第三部分
大题冲关
关于侵权责任的命题
42
【典题例析】
(2025·广东卷)(节选)某网络科技公司(下称甲公司)成功研发了一款计算机软件,某计算机公司(下称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许可使用该软件。❶在双方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乙公司为提升计算机性能,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甲公司知悉后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❷乙公司认为自己安装该软件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甲公司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乙公司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返回导航
[解题流程]
审
设
问 知识限定:《法律与生活》
设问指向:回答乙公司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设问类型:原因类
审
材
料 信息点①→不属于合理使用的情形
信息点②→构成侵权
返回导航
答案:乙公司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理由:作品的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但乙公司在双方未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将甲公司研发的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这种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情形。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对该计算机软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复制权等权利。软件作为一种受法律保护的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他人不得擅自使用。乙公司需要获得甲公司许可并按照协议约定使用该软件,否则构成侵权。
返回导航
热点加练
2025年9月的一天,15岁的小东和同学小好相约在小区篮球场打篮球,两人不慎发生碰撞,小东倒地受伤,小好和父母一起将小东送至医院并通知其家长。小东住院期间,小好家长共支付了医药费5 600元。
返回导航
后来,小好学习了民法典中对于“自甘风险”行为的规定,认为之前不该为小东支付医药费,于是和父母一起要求小东一家归还5 600元医药费。在多次协商、调解无果后,2026年3月,小好父母帮助小好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小东一家归还医药费。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返回导航
命题视角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小好一家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提示:小好一家的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原因如下:民法典中对于“自甘风险”行为的规定,明确指出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在这个案例中,小东和小好都是自愿参加篮球运动,属于自甘风险的行为。除非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否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从材料中可以看出,小好并没有对小东的损害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返回导航
因此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小好一家已经支付了医药费,这是出于道德和情感的考虑,而不是法律上的责任。在要求归还医药费方面,小好一家并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法律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小好一家的做法违背了这一原则,不仅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还可能对双方的关系造成进一步损害。综上所述,小好一家的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返回导航
$
相关资源
示范课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