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课件-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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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三 |
| 章节 |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认识调解与仲裁,解析三大诉讼 |
| 类型 | 课件 |
| 知识点 |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
| 使用场景 |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
| 学年 | 2027-2028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PPTX |
| 文件大小 | 389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7-21 |
| 更新时间 | 2026-07-21 |
| 作者 | 匿名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7-21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914951.html |
| 价格 | 1.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高考复习课件聚焦《法律与生活》核心考点,覆盖法律关系三要素、纠纷多元解决方式及三大诉讼类型,依据高考评价体系明确“调解仲裁效力辨析”“诉讼类型判断”等高频考点权重,归纳案例分析、正误判断等常考题型,体现备考针对性。
课件亮点在于“真题案例+对比表格+技巧总结”,如以工程施工纠纷调解案例解析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法律效力差异,通过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对比表突破易错点,培养学生法治观念与理性思维。特设“考点突破方法库”,助力学生掌握答题逻辑,教师可精准把握学情实现高效复习。
内容正文:
法律与生活(结构2:“法律关系”重构全书)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民法
民事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
主体
刑法
行政法
刑事法律关系
客体
内容
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
①所有权关系:物 ②债权(合同)关系:行为
③知识产权:智力成果或商业标记;④人身关系:人身利益
民事权利
民事义务
人身权
财产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身体健康权
姓名肖像名荣誉
隐私权和个信保护
实体法——法律——程序法
债权
所有权(自物权):动与不动产
物权
最基本
知识产权
他物权:用益和担保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消费合同……
民诉法
多元纠纷解决
和解
调解
仲裁
诉讼
主体
不平等主体: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
客体
①物:如土地、房屋 ②智力成果:如著作、专利、发明等
③行为作为和不作为:如纳税、交通肇事
复议
行诉法
刑诉法
主体
触犯了刑事法律或者为刑事侵害行为所侵害或者依法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公民
有保护有限制
一般举证
举证倒置
行政机关证明行为合法
公检法出证据
证据意识
纠纷解决
解决
政治
2027届一轮复习
选必二《法律与生活》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框题 目题 23.1
选考 23.6
选考 24.1
选考 24.6
选考 25.1
选考 25.6
选考 26.1
选考
认识调解与仲裁
以和为贵选调解 26 21 19
便捷经济选仲裁 26,27 26 21 19
解析三大诉讼
诉讼及其特点
诉讼的主要类型 25
社会纠纷解决方式
和解
调解
仲裁
含义→
类型
诉讼外调解
诉讼调解→
诉讼调解的 ,与 法律效力.
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
行政调解→国家行政机关
仲裁调解→仲裁机构
地位→伟大的“ ”、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原则→
尊重当事人的权利
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不收取任何费用
效力→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 。(具有法律约束力,无强制执行效力)
还可以自调解协议 确认。经 效力。
劳动争议仲裁
适用范围→
当 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 纠纷,双方 。
基本制度
或裁或审→在 。
协议仲裁→
一裁终局→
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 为前提。
如无仲裁协议,一方不能单独提起仲裁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商事仲裁
特点
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便捷经济→程序 、审理一般 ;一裁终局。
诉讼
地位→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
特点→
类型→
不能仲裁的纠纷: ?
社会纠纷解决方式
和解
调解
仲裁
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类型
诉讼外调解
诉讼调解→人民法院
诉讼调解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
行政调解→国家行政机关
仲裁调解→仲裁机构
地位→伟大的“东方经验”、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组织性质→人民调解委员会:群众性组织
原则→
尊重当事人的权利
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不收取任何费用
效力→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具有法律约束力,无强制执行效力)
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劳动争议仲裁
适用范围→
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基本制度
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协议仲裁→
一裁终局→
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如无仲裁协议,一方不能单独提起仲裁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商事仲裁
特点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便捷经济→程序灵活、审理一般不公开;一裁终局
诉讼
地位→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
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主要种类→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不能仲裁的纠纷: ?
类型 调解
主体 适用
阶段 适用
纠纷 法律依据 法律效力
诉讼
调解 人民
法院 诉讼过程中 民事纠纷
行政赔偿
行政争议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诉
讼
外
调
解 人民
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纠纷发生后,采取其他方式前 民间纠纷家庭纠纷 人民调解法 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行政
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执法过程中 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行政法律法规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若未履行,需通过诉讼解决)
仲裁
调解 仲裁
机构 仲裁过程中 商事纠纷、劳动争议等 仲裁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达成的调解协议(调解书),具有法律约束力。
(具有强制执行能力,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归纳提升:比较不同类型的调解
例题:肥西县派出所民警在梳理日常警情中发现,辖区一起因工程施工引发的企业纠纷案件已接到多次报警,双方因赔偿问题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为了确保工程有序推进,民警利用休息时间多次到现场调查核实,了解到实际情况后,联系双方负责人。经过8个多小时的沟通协商,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这场纠纷得以成功化解。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该处理方式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
②经此调解达成的协议书与人民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③一方可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④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诉讼调解达成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调解不属于诉讼调解
“一方”→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
一、认识调解和仲裁
3.仲裁
类型 劳动争议仲裁
商事仲裁 内涵 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不能仲裁的纠纷 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与人身有关
②行政争议——非平等主体
基本制度 或裁或审 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协议仲裁 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协议订立时间:争议前或后)
一裁终局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特点/优点 仲裁程序比较灵活、审理一般不公开;而且一裁终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例题:小冯与小贾签订租房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在行期间,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甲仲裁委员会。由此可知
①小冯和小贾约定解决纠纷的方式便捷,而且一裁终局
②双方就租房合同引发争议,必须先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③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
④如因租房合同引起争议,小冯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必须”→可以
《仲裁法》第5条 :当事人双方达成了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除外,其它情形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26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例题:刘某和妻子李某1993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小刘。2023年初,刘某以口头方式将其婚前的个人所有财产均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年末,刘某与公司约定自愿延长加班一小时,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经劳动部门认定此事故为工亡。刘某去世后,公司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20万元。李某与儿子小刘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本案中
①刘某对财产的约定将使李某获得更多继承
②李某与儿子小刘的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③公司并没有侵犯刘某休息休假的劳动权利
④刘某的一次性死亡抚恤金不是其个人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口头约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继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
“约定自愿”“加班一小时”→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天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死亡抚恤金是是对于死者生前存在紧密关系的亲属的一种精神性抚慰与物质性帮助
注:商事仲裁VS劳动争议仲裁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用
范围 解决的是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 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与诉讼
的关系 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或裁或审) 劳动争议诉讼不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法院诉讼
(先裁后审)
申请 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需要双方都同意) 当事人双方不需要订立仲裁协议
(不需双方都同意,可单方提起)
效力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并非终局(有限的终局裁决),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针对商事仲裁的出题:
⑴为什么可以商事仲裁:
①材料中的纠纷:是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②有有效仲裁协议
⑵为什么不可以商事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原因):
①材料中的纠纷:不是平等主体当事人/属于行政争议/不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属于人身有关的纠纷
②无有效仲裁协议
⑶仲裁和诉讼为什么不可以同时选择
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材料分析
⑷商事仲裁后能否再次提起仲裁或诉讼
①不能
②一裁终局:商事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6. 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
B. 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
C.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D. 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
B.
A: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已经影响到相邻关系的学习和生活,A错误。
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B正确。
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但未经同意查阅子女手机构成侵权,C错误。
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最好方式是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而不是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D错误。
故本题选B。
27. 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①: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应的法律不同,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③正确。
④:因万河在《蓓蕾诗选》中采用小童的两首诗歌属于商业性质,即使指明作者和出处,也不是合理使用,可以是法定许可使用,④错误。
故本题选C。
二、解析三大诉讼
4.诉讼
内涵 诉讼又称“打官司”,就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地位 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特点 公权性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程序性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强制性 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终局性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适用法律 诉讼法 内涵 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
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二、解析三大诉讼
4.诉讼
类型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案件性质 民事案件 行政案件 刑事案件
诉讼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适用范围 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而发生的民事纠纷 行政机关因行政管理等活动与公民或组织产生的争议
(行政争议) 凡在我国领域内涉嫌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
提起诉讼的主体 双方当事人 行政相对人
(注:行政机关→被告) 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
自诉案件:自诉人
适用法律 民事法律、民事诉讼法 行政法律法规、行政诉讼法 刑法、刑事诉讼法
⑵自诉:
内涵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范围 ①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③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⑶公诉:
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①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②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③由于这种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是在刑事诉讼中提出并附带解决的,因此称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了解几个概念
⑴行政相对人:
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权益受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思考:对行政处罚(行政裁决)不服,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行政裁决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是法院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例题:冯某在A公司工作期间手指受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冯某受到的事故伤害并出具了认定工伤决定书。冯某据此要求A公司赔偿,A公司认为冯某是在擅自离岗过程中,把手伸向其他员工机器造成自身伤害,不应属于工伤。对此,A公司可以
①通过人民调解解决与冯某的赔偿纠纷
②按照法定程序就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仲裁
③就工伤认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
④就工伤认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C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冯某受到的事故伤害并出具了认定工伤决定书,但A公司认为其不属于工伤→A公司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矛盾
行政争议不适用于仲裁
例1.甲公司系“由成型滑轨组成的轨条”发明专利权人。甲公司因与乙公司存在专利侵权纠纷,请求T市知识产权局处理。T市知识产权局裁决乙公司专利侵权不成立。甲公司不服裁决,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撤销涉案裁决。法院判决支持甲公司的诉讼请求,T市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T市知识产权局应当提供作出裁决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②本案体现出诉讼的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特点
③若乙公司能证明是其独立作出的相同发明,则不构成侵权
④T市知识产权局的裁决,属于对甲乙两公司纠纷的商事仲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可能构成侵权
行政裁决
试题训练
例2.2025年5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推出物业纠纷“党建引领+多元调解+司法保障”治理模式,要求街道党组织牵头成立联合调解组。业主王某因物业费纠纷向调解组申请调解并与物业公司达成协议,但物业公司逾期未履行。王某可采取的进一步措施有( )
①向街道调解组申请强制执行该协议
②就物业费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③就原纠纷向相关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调解
④要求物业公司就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强制执行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
由双方共同向法院提出申请
试题训练
拓展深化
解决方式 纠纷解决主体 纠纷解决依据 纠纷解决原理 特征 主要优势 适合解决的纠纷类型 地位作用
和解 当事人 当事人实力、意愿等 自愿协商
达成合意 自愿性
灵活性 成本投入低社会效益高 私密性强争议标的金额不大或对抗程度不高的纠纷 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
调解 当事人与非司法机构的第三方 风俗、习惯道德、伦理法律 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 自愿性
灵活性 彻底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难以依靠自身的力量解决且对抗程度相对较低的各类纠纷
仲裁 当事人与非司法机构的第三方 法律法规与行业规则习惯 通过第三方居中裁决定纷止争 自愿性
灵活性
专业性
快捷性
经济性 高效
经济
便捷 商事领域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
诉讼 当事人与人民法院 法律
法规 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作出终局性裁判 公权性
程序性
强制性
终局性 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解决纠纷裁判效力高 广泛适用于各类纠纷 主导地位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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